《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有哪些内容

2024-05-20 02:39

1.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有哪些内容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
积极发挥中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是由国务院在2015年07月01日成文,发布于2015年07月04日,其发文字号为国发〔2015〕40号,主要围绕“互联网+”进行讲述如何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
文件背景
近2015年来,中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但也存在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产业理解不够深入、新业态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现就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意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有哪些内容

2. 什么时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积极发挥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但也存在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产业理解不够深入、新业态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现就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3.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文件全文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5〕40号 文件对象为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积极发挥中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近2015年来,中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但也存在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产业理解不够深入、新业态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现就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意见。 (一)夯实发展基础。  1.巩固网络基础。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组织实施国家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加快提升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能力,促进网间互联互通,大幅提高网络访问速率,有效降低网络资费,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和运行维护,使互联网下沉为各行业、各领域、各区域都能使用,人、机、物泛在互联的基础设施。增强北斗卫星全球服务能力,构建天地一体化互联网络。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商用部署,加强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地址管理、标识管理与解析,构建未来网络创新试验平台。研究工业互联网网络架构体系,构建开放式国家创新试验验证平台。(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网信办等负责)  2.强化应用基础。适应重点行业融合创新发展需求,完善无线传感网、行业云及大数据平台等新型应用基础设施。实施云计算工程,大力提升公共云服务能力,引导行业信息化应用向云计算平台迁移,加快内容分发网络建设,优化数据中心布局。加强物联网网络架构研究,组织开展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跨行业物联网运营和支撑平台。(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3.做实产业基础。着力突破核心芯片、高端服务器、高端存储设备、数据库和中间件等产业薄弱环节的技术瓶颈,加快推进云操作系统、工业控制实时操作系统、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的研发和应用。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解决方案以及高端传感器、工控系统、人机交互等软硬件基础产品。运用互联网理念,构建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学研用高效整合的技术产业集群,打造国际先进、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网信办等负责)   4.保障安全基础。制定国家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发展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升互联网安全管理、态势感知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实施国家信息安全专项,开展网络安全应用示范,提高“互联网+”安全核心技术和产品水平。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和网络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加强“互联网+”关键领域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建设完善网络安全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标准认证和创新能力体系。重视融合带来的安全风险,完善网络数据共享、利用等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探索建立以行政评议和第三方评估为基础的数据安全流动认证体系,完善数据跨境流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质检总局等负责)  (二)强化创新驱动。  1.加强创新能力建设。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互联网+”产业创新网络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平台,并逐步形成创新网络。鼓励国家创新平台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线开放,加大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等网络化开放力度。(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等负责)   2.加快制定融合标准。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引导工业互联网、智能电网、智慧城市等领域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及推广。加快与互联网融合应用的工控系统、智能专用装备、智能仪表、智能家居、车联网等细分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不断完善“互联网+”融合标准体系,同步推进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增强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组织中的话语权。(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能源局等负责)   3.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加强融合领域关键环节专利导航,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储备与布局。加快推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在线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服务模式创新,提升知识产权服务附加值,支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和专利执法维权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假冒行为。增强全社会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推动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知识产权局牵头)   4.大力发展开源社区。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形成的软件成果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开源。引导教育机构、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发起开源项目,积极参加国际开源项目,支持组建开源社区和开源基金会。鼓励企业依托互联网开源模式构建新型生态,促进互联网开源社区与标准规范、知识产权等机构的对接与合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三)营造宽松环境。   1.构建开放包容环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制定实施各行业互联网准入负面清单,允许各类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领域。破除行业壁垒,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在技术、标准、监管等方面充分对接,最大限度减少事前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化电信体制改革,有序开放电信市场,加快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业务。加快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发展改革委、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   2.完善信用支撑体系。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打破信息孤岛。加强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和共享,为经营者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企业网上身份认证等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积累的信用数据,对现有征信体系和评测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3.推动数据资源开放。研究出台国家大数据战略,显著提升国家大数据掌控能力。建立国家政府信息开放统一平台和基础数据资源库,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改革试点,出台政府机构数据开放管理规定。按照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分级分类,推进政府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公众和小微企业充分挖掘信息资源的商业价值,促进互联网应用创新。(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办公厅、网信办等负责)   4.加强法律法规建设。针对互联网与各行业融合发展的新特点,加快“互联网+”相关立法工作,研究调整完善不适应“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现行法规及政策规定。落实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快推动制定网络安全、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完善反垄断法配套规则,进一步加大反垄断法执行力度,严格查处信息领域企业垄断行为,营造互联网公平竞争环境。(法制办、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负责)  (四)拓展海外合作。  1.鼓励企业抱团出海。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支持和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互联网企业联合制造、金融、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率先走出去,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相互借力,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构建跨境产业链体系,增强全球竞争力。(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网信办等负责)   2.发展全球市场应用。鼓励“互联网+”企业整合国内外资源,面向全球提供工业云、供应链管理、大数据分析等网络服务,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应用平台。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拓展海外用户,推出适合不同市场文化的产品和服务。(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等负责)   3.增强走出去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政府、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及相关中介机构作用,形成支持“互联网+”企业走出去的合力。鼓励中介机构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信息咨询、法律援助、税务中介等服务。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与企业共同推广中国技术和中国标准,以技术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和服务在海外推广应用。(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五)加强智力建设。   1.加强应用能力培训。鼓励地方各级政府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提供互联网知识技能培训,支持相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开展“互联网+”基础知识和应用培训。鼓励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建立信息咨询、人才交流等合作机制,促进双方深入交流合作。加强制造业、农业等领域人才特别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互联网技能培训,鼓励互联网人才与传统行业人才双向流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信办等负责)   2.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面向“互联网+”融合发展需求,鼓励高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能力设置相关专业,注重将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尽快引入相关专业教学中。鼓励各类学校聘请互联网领域高级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加强“互联网+”领域实验教学。  3.鼓励联合培养培训。实施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鼓励校企、院企合作办学,推进“互联网+”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深化互联网领域产教融合,依托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智力资源和研究平台,建立一批联合实训基地。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院校对接机制,鼓励企业在院校建立“互联网+”研发机构和实验中心。  4.利用全球智力资源。充分利用现有人才引进计划和鼓励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等多种方式,引进和培养一批“互联网+”领域高端人才。完善移民、签证等制度,形成有利于吸引人才的分配、激励和保障机制,为引进海外人才提供有利条件。支持通过任务外包、产业合作、学术交流等方式,充分利用全球互联网人才资源。吸引互联网领域领军人才、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在中国创业创新和从事教学科研等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网信办等负责)  (六)加强引导支持。   1.实施重大工程包。选择重点领域,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力度,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分步骤组织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重点促进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能源、服务、农业等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壮大新兴业态,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发展改革委牵头)  2.加大财税支持。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作用,积极投向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融合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统筹利用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互联网+”相关平台建设和应用示范等。加大政府部门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探索基于云计算的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新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创新风险补偿机制,探索“互联网+”发展的新模式。(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网信办等负责)   3.完善融资服务。积极发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等对“互联网+”的投资引领作用。开展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创新试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国家出资设立的有关基金投向“互联网+”,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相关创新型企业的投资。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服务,鼓励通过债券融资方式支持“互联网+”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开展产融结合创新试点,探索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降低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的上市准入门槛,结合证券法修订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支持处于特定成长阶段、发展前景好但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与金融服务,加大贷款投放力度。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为“互联网+”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效融资支持。(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网信办、开发银行等负责)  (七)做好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互联网+”行动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推动行动的贯彻落实。联席会议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的“互联网+”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支撑。(发展改革委牵头)   2.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开展“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进“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发展。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中关村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先行先试,积极开展“互联网+”创新政策试点,破除新兴产业行业准入、数据开放、市场监管等方面政策障碍,研究适应新兴业态特点的税收、保险政策,打造“互联网+”生态体系。(各部门、各地方政府负责)   3.有序推进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完善服务,加强引导,以动态发展的眼光看待“互联网+”,在实践中大胆探索拓展,相互借鉴“互联网+”融合应用成功经验,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经济发展。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互联网+”行动落实方案,因地制宜,合理定位,科学组织实施,杜绝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务实有序推进“互联网+”行动。(各部门、各地方政府负责)国务院2015年7月1日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文件全文

4.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解读

从个性化定制到个性化生产——“互联网+”助力传统零售业加快转型新华社北京2015年7月5日电(记者 于佳欣)打开手机app商城,内部货物非简单排列,而是对消费者个性化推荐。在全渠道转型过程中,天虹商场建立数据将自身定位成服务商。天虹电商事业部副总经谭晓华介绍,天虹一是收集持身份认证顾客的线上消费数据;二是通过门店的wifi搜集顾客参加互动活动、发微博、朋友圈时行为数据。通过数据分析,提炼出顾客兴趣爱好,从而实现精准化营销。电商发展已成趋势。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说,“互联网+零售”既解决了传统商品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商品信息透明化与多样化,又能让企业通过数据更好地了解消费者需求,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销售和生产。在传统零售业面临电商冲击的背景下,意见的相关内容能更好地促进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思维进行转型。相比网络零售,传统零售业近2015年发展呈放缓趋势。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统计,2015年一季度,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速较上年同期降低1.4个百分点,连续第4年呈现放缓态势。而与此同时,网络零售保持强劲势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网上商品零售额增长4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8.9%,拉动社零增长近2.9个百分点。在运用大数据做好精准营销的同时,各大零售企业也加快了移动电商的布局。沃尔玛中国公司2015年5月启动O2O电商项目“速购”,消费者可以通过“沃尔玛”手机APP快捷地购买上万种商品,同时顾客可到“速购服务中心”自提货物。华润万家2015年6月初正式推出电商“e万家”,同时推出配备“电商中转站”和“货品自提柜”的“乐购express”新业态便利超市,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一站式购物。电商与店商加快融合步伐。2015年,阿里巴巴正式发布实体商业“互联网+”平台“喵街”,平台基于用户当前地理位置,向其提供周边商场及其品牌门店信息,并提供吃喝玩乐购一站式服务应用。2015年杭州银泰百货成为“喵街”的试验场地,未来“喵街”将和更多的实体门店合作。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指出,传统零售业转型有几种模式:1、打造实体店、网上商城、移动端的全渠道经营模式;2、利用客户在线的大数据分析进行精准化营销;3、加入第三方平台,共同开发线上线下项目等。核心以顾客为中心,满足个性化需求和增强用户体验。互联网释放了个性化消费,同时迫使生产方式转型。青岛红领集团利用在过去10多年积累的超过200万名顾客个性化定制的版型数据,建立相关数据库。根据数据,红领可以实现计算机3D自动打版。不少家电生产商比如海尔、苏宁、国美等也开始根据大数据分析向上游供应商进行产品的包销定制。然而,要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对促进零售业转型和消费优化升级的作用,还需解决一系列问题。欧阳日辉指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亟待提升、物流基础设施和管理体制严重滞后、网络消费投诉呈爆发式增长、市场监管意识和技术有待提升都成为制约因素,应尽快解决,让“互联网+”释放更多潜力。 一“网”情深:中国开启“互联网+”时代大门新华社北京2015年7月5日电(记者 李斌、李峥巍、高亢)17000多字、61处“互联网+”、36处“融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4日发布,标志着在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20年后,中国正全速开启“互联网+”时代的大门。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年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仅隔10天国务院发布全文。过去20多年来,互联网在中国快速发展。中国93.5%的行政村开通宽带,网民数达6.5亿,一批互联网和通信设备制造企业进入国际第一阵营。为衡量各国互联网经济规模,麦肯锡推出了IGDP指标即互联网经济占GDP比例。从2010年到2013年,中国的IGDP从3.3%上升到4.4%,达到全球领先国家水平,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新民介绍,互联网在中国经历的3个阶段:上世纪90年代到2000年的基础初创期,2001年到2006年的产业形成期以及2007年以来的快速发展期。“这几个时期分别‘+’出了网购、电商,‘+’出了o2o(线上线下联动),也‘+’出了ott(微信等顶端业务),而2015年则进入‘互联网+’时代,开启了融合创新。”他说。2015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构筑新优势、新动能。在全球22个大的工业门类中,中国有7个门类居全球第一。工信部副部长怀进鹏说,但产业结构不均匀、居于产业链低端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工业。纵观全球,德国通过“工业4.0战略”让制造业再升级,美国以“产业互联网”让互联网技术优势带动产业提升。如今在中国,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尤其是“互联网+”被寄予厚望。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邬贺铨院士说,中国提出“互联网+”,是要在西方模式外找到更适合国情的跨越发展机会.。专家认为,“互联网+”时代大门开启,包括政府主体、市场主体在内,社会各界都要转变观念,调整思路,科学有序地推进“互联网+”,为经济社会发展构筑新优势和新动能。

5.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背景

近2015年来,中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但也存在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产业理解不够深入、新业态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现就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意见。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背景

6. 国家对于推动互联网+及+互联网有哪些政策及措施?

一是推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促进宽带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全面布局。
二是积极实施“互联网+”行动,促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的融合。
三是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完善大数据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推动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四是积极开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以合作共赢来拓展经济发展的新空间。这是我们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的一些工作。

高效推进“互联网+社会服务”落地见效
“互联网+社会服务”涉及面很广,要快速落地见效,各相关主管部门之间、中央部门和地方部门之间必须协同联动、形成合力、狠抓落实。《意见》提出了加强教育培训、加大财政支持、强化统筹协调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也谋划了“互联网+社会服务”试验平台和培训基地、创新创业基金和融资工具、试点经验现场观摩交流、“互联网+社会服务”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等一批具体可操作的工作切入抓手。凡事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下一步,根据《意见》精神,相关主管部门形成详细的任务分工,明确时间点、路线图,建立责任清单和成果清单,高效推进“互联网+社会服务”落地见效,尽快让“互联网+社会服务”的数字红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以上内容参考:新华网-以五大创新举措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
以上内容参考:和讯网-发改委:研究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政策措施

7. 互联网+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2015年7月4日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积极发挥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意见认为,“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为此,意见提出我国“互联网+”行动总体目标是,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意见指出,推进我国“互联网+”行动的总体思路是,顺应世界“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着力做优存量,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着力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着力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意见还指出,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但也存在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产业理解不够深入、新业态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意见明确了11项重点行动。分别是“互联网+”创业创新;“互联网+”协同制造;“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智慧能源;“互联网+”普惠金融;“互联网+”益民服务;“互联网+”高效物流;“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便捷交通;“互联网+”绿色生态;“互联网+”人工智能。 意见提出了推进“互联网+”的七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夯实发展基础,二是强化创新驱动,三是营造宽松环境,四是拓展海外合作,五是加强智力建设,六是加强引导支持,七是做好组织实施。

互联网+的指导意见

8. 国家对于推动互联网+及+互联网有哪些政策及措施

“互联网+”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体系,包括互联网技术、模式、服务等等和传统领域的改造升级,不是一系列专项政策可以说清的,结合目前已有的一些内容未来还将在其他政策中配套相应的内容。据我所知,除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外,《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运用,《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提出要提升云计算发展水平,物联网也有相应的政策内容;同时,还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感谢zhi乎鬼竹)
对于传统的渗透和改造,“中国制造2025”中提出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信部开展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加快改造传统制造业;《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及其他创新创业政策中均提到要利用互联网发展开放式创新,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
以上为我所知,肯定不全,未来还会有新的措施和政策,还是应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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