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的这一生简介

2024-05-18 23:10

1. 王明的这一生简介

      
      1、王明(1904年—1974年3月27日),原名陈绍禹,字露清,安徽金寨县双石乡(时属安徽省六安市)码头村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长江局书记等职务。1930年从苏联回国后,打着“反对立三路线”旗号,在1931年1月的六届四中全会上夺取了中央领导权,至1934年间,在党内推行了一条以教条主义、媚苏亲苏为特征的“左”倾冒险主义路线,对革命事业造成了极大危害。      2、1956年叛逃到苏联,于1974年3月27日在莫斯科离世。

王明的这一生简介

2. 王明的人物生平

王明(1904—1974),原名陈绍禹(陈绍玉),字露清,安徽省金寨县双石乡(时属安徽省六安市)码头村人。家庭出身贫民(一说小商人)。自幼聪颖,有深厚的旧学基础。1919年夏进入与其家乡邻近的河南省固始县陈淋子镇志成小学学习。1920年以优异成绩考入六安省立第三甲种农业学校,受到进步师生的思想熏陶,开始从事革命活动。1924年夏,在家乡金家寨联络在外地学习回乡度假的学生,成立“豫皖青年学会”。同年秋,考入国立武昌商科大学预科学习。1925年6月,在武昌积极参与支持上海“五卅”运动的活动,被推选为武昌学生联合会干事和湖北青年团体联合会执行委员。是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并担任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宣传干事。11月,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学习努力,能说一口流利俄语,深得米夫赏识,进入这个直属斯大林的小团体。1927年2月,米夫率联共一工作小组访问中国,并出席了五大,王明任翻译。中共六大,王明也参加了翻译工作。斯大林会见中共领导人他也担任了翻译。以马克思理论家自诩。1927年夏,捏造“浙江同学会”事件,说这是一个从事地下活动的“反动组织”,而后台老板,则是瞿秋白。 苏联格伯乌调查结果,竟然认为确有这种“反动组织”存在。瞿秋白、周恩来等人调查后,认为并不存在这样一个组织。瞿秋白于是给联共政治局写信,对苏联格伯乌的调查结论提出异议。后来,共产国际监委、联共监委、中共代表团联合组成审查委员会审理此事,最终做出了不存在“江浙同乡会”这样一个组织的结论,并由周恩来在中山大学全体师生大会上宣布。但还是造成一些学生的被开除、被逮捕。联共发动反对布哈林“右倾”的清党运动后,中山大学的米夫派更加活跃起来,1929年夏掀起了更大的“中山大学风潮”。他们先是召集了为期十天的党员大会,形成所谓的“二十八半布尔什维克”,标榜自己是唯一正确的“永远的布尔什维克”的真理,喧嚣、起哄、谩骂、处分,使用一切卑劣的手段,发起对瞿秋白和中共代表团的攻击。而联共中央和共产国际,一致肯定米夫、王明派,批评中共代表团,认为瞿秋白应负中山大学反党小组事件的主要责任。在他们的支持下瞿秋白被解除驻共产国际代表的职务,反对他们的除少数几个工人外,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学籍,送到西伯利亚作苦工的处分,也使有些人自杀,有些人莫名其妙的“失踪”了,如瞿秋白的三弟瞿景白。中共六大以后名义上总书记是向忠发,但实际主持中央工作的是李立三。1930年年底,王明带头,罗章龙、王克全、何孟雄等起哄,集中攻击三中全会和瞿秋白。这时米夫被派到中国,担任共产国际驻中国代表。在米夫的操纵下,1931年1月7日在上海秘密召开六届四中全会。会议根据米夫的旨意,撤销了瞿秋白、李立三的政治局委员,而王明却一步登天,在苏联的扶持下,从一个普通的党员进入政治局—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窃取了中央的领导岗位。而米夫也达到了控制、操纵中共中央的目的。9月,王明去莫斯科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由秦邦宪(博古)担任临时中央总负责人。王明(1904年-1974年)原名陈绍禹,安徽金寨县人。早年参加过学生运动,在五卅运动中加入中国国民党。1925年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冬回国。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又随米夫去苏联,在莫斯科中山大学任教。在苏联的四年学习和工作,是王明成长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时期。系统的马列主义教育使王明的理论水平提高很快;“唯圣”、“唯书”的思想和学究与背诵式的学习方式,使王明学会一套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教条化的本领;共产国际为使中国共产党领导永远支持他们的行动,所以将王明作为“未来的中共领导人才”加以特殊培养;对中国共产党的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的王明教条宗派从这里孕育。在这期间,他又在米夫支持下,搞宗派斗争,打击异己,逐渐取得政治上的优势,其思想“左”倾主义、教条主义严重。 1929年10月回国后,任《红旗》编辑,发表极端亲俄思想的文章。1930年底借批立三路线,提出一个比立三路线更“左” 的政治纲领。1931年中国共产党六届四中全会上,在苏联和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的支持下,选入中央政治局,很快又补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取得了中央领导权。1931年6月,总书记向忠发被捕叛变,斯大林指示米夫以国际名义指定由王明为代理书记。党内开始了第三次“左”倾错误的统治。同年9月,党中央机关遇到破坏,王明随米夫去苏联,任中共驻国际代表。王明去苏联前指定中央由博古负责,博古执行的仍是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给革命带来很大的危害。抗日战争开始后,王明又回到国内,犯了右倾投降主义错误,否认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主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统一战线”,放弃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抗战初期在武汉任长江局书记时给党带来很大损失。 1941年后王明因病长期休息。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王明受到了康生等人的严厉批评。1945年4月中共中央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作出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彻底宣判了曾统治党4年之久、影响党达14年之久的王明“左”右倾错误路线的死刑。当时王明给全会写信对决议表示“完全同意和拥护”。1942年党整风运动时,王明态度恶劣,拒绝参加整风。在中共“七大”上,毛泽东亲自提议让王明继续担任中央委员。终于,王明在44名当选中央委员中,以选票倒数第二当选。“七大”之前,王明主要从事妇女和统战工作。“七大”以后,中央决定由王明担任新成立的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主要研究党的政策以及起草法律条文。1946年6月,中央又成立了法制问题研究委员会(1948年12月改为法律委员会),中央仍任命王明为该委员会主任。解放战争时期,王明领导该委员会出色完成了制定陕甘宁边区宪法草案、全国性的宪法草案等工作,还在山西参加过一段时间的土改。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王明任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副主任。1956年9月召开党的“八大”前夕,中央曾于8月上旬致电王明,希望他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回国参加会议。9月8日,王明回电表示因病无法回国参加“八大”,向中央和“八大”主席团请假。党中央和毛泽东从党的利益出发,仍提名王明为中共中央委员的候选人。这样,王明在“八大”上仍被选举为中央委员,但长期留居苏联,以后化名“马马维奇”、“波波维奇”撰文歪曲历史,攻击中国。1974年3月27日病逝于莫斯科,孤寂地躺在异国他乡的新圣女公墓。

3. 王明成的人物经历

在妻子吴丽荣眼中,王明成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酷爱整洁,虽然衣服普通,但却有近20条领带,上班出门,必得打上领带;他文化有限,只是初中毕业,但写得一笔好字,并且颇有文才,写出的文章像模像样;他虽然不打骂孩子家人,但脾气有些古怪,在家里还经常发脾气,好在妻子和孩子都十分容让他。总之,这是一个内敛却又有着鲜明性格的人。王明成是1971年的下乡知青,初中毕业后他就被分配到汉中地区下面的一个县插队,在农村一直呆了两年。1973年,陕西省第三印染厂大规模招工,仅汉中地区就招了300多名,王明成是其中一员,从汉中来到了西安,妻子吴丽荣也是汉中知青,和王明成分到一个厂里,两人的爱情也自此而始。婚后,两人的感情很好,就是生活有些拮据,除了特定时代的原因外,还有王明成汉中家里的复杂情况。关于王明成的身世,记者在采访中偶尔问到一次,没想到王明成一下子流出了眼泪,这是记者与他两个月相处中惟一见到的一次,包括在他最疼痛的时候,他也没有当着记者的面哭过。不久,王明成就主动约记者,讲述了他的悲苦身世。事后,吴丽荣感慨地说,王明成这个人受了一辈子苦,小时候受苦,如今又摊上这个病还是受苦。王明成家就在汉中市,父母一共养育了他们4个孩子,王明成排行老三,上面两个姐姐,下面一个妹妹。在王明成还不懂事的时候,母亲夏素文和父亲离婚了,这对王明成而言是一个重大的打击,他和二姐跟了父亲。父亲不久就与另外一名女人结婚,王明成有了个后妈,并且他很不走运,正像中国民间谚语所说的那样,摊上了心肠恶毒的后妈,不仅饿饭,而且心灵上也饱受摧残,从9岁到16岁这段时间,他受了不少折磨。父亲并没有起到保护的作用,倒是不在一起生活的母亲,还是那样爱他,在那段不堪回首的少年岁月中,给了他精神上的慰藉和长身体必需的营养。正是如此,王明成和母亲之间感情很深,母亲病危时,王明成用一种特殊的爱———“安乐死”回报了母亲,虽然有部分人非议,但王明成始终不后悔。参加工作后,王明成有了自己的收入,马上开始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孝顺自己的母亲。很难想象,当时王明成只有43块钱的工资,但他坚持每月给母亲寄过去30元,自己只留13元生活费。每月30元在那个年代对于一名老太太而言是很宽裕的,王明成在母亲周围赢得了孝顺的好名声。这样的生活一直坚持到王明成结婚,即便是结婚后,王明成还是给母亲寄了不少钱,通情达理而又贤惠的吴丽荣也能理解,从不加以干涉。

王明成的人物经历

4. 王成明的介绍

王成明,1948年9月出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因王成明在担任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上海电气(集团)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共资产3亿多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成明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1.23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5. 王明成的人物事件

1986年6月,王明成59岁的母亲夏素文因肝硬变腹水昏迷,经医院多方抢救仍不见好转,院方表示已无回天之力。1986年6月27日,夏素文病情加重,表现痛苦烦躁,喊叫想死,28日晨昏迷不醒。因此,王明成“帮助”身患绝症的母亲实施“安乐死”,并因此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宣布无罪释放。 2000年11月,王明成被查出患有胃癌并做了手术,2002年11月,癌细胞扩散到他身体其他部位。2003年1月7日,他再次住院治疗,饱受病痛折磨的他要求给自己实施“安乐死”的消息。2003年6月7日,王明成发出了想要安乐死的呼声,由于国家没有立法,医院再次拒绝。2003年7月30日,王明成瘦得完全走了形,浑身干枯,眼窝深陷,但他仍强打精神说,不能实行“安乐死”,他很遗憾。 2003年8月2日晚上,王明成病情恶化,他预感到死亡的召唤,对妻子说“恐怕自己撑不过天亮了,心里很害怕”,显得很留恋。随后,王明成胡乱喊叫疼痛并陷入昏迷。 8月3日凌晨3时30分,王明成在病痛中停止了呼吸。 中央电视台、《南方周末》等20多家媒体纷纷关注,再次挑起关于“安乐死”的话题。

王明成的人物事件

6. 王明的人物生平

王明(1911~1992)著名的中国哲学史专家,道教研究专家。生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哲学史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生院兼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他还是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成员,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由于他在中国哲学思想史和道教史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被批准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王明于1911年10月10日出生在浙江省乐清县(今为乐清市,归温州市管辖)蒲岐镇华秋村的一个农民家庭。他青少年时代,先后就读于温州省立第十中学(今温州中学)、杭州省立高级中学(今杭州高级中学),l932年考入北京大学中国文学系,师从马裕藻、钱穆、陶希圣、余嘉锡、罗庸、黄节、顾随诸先生,尤得胡适赏识,其毕业论文《先秦儒学字义考》得到胡适好评。1937年毕业后,曾回乡从事抗日救亡宣传活动。l939年,他考入西南联大的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攻读研究生课程,其间,对他影响较大的有汤用彤、陈寅恪、唐兰等。有一次,他求教陈寅恪先生问《易》语及世俗占卜之事,陈寅恪先生戏答一联曰:“人到万难须放胆,事逢两可莫粗心”。1941年,王明在汤用彤的指导下,攻读《道藏》、编纂《太平经合校》并撰写长篇论文《太平经合校?导言》,获哲学硕士学位,旋即以助理研究员职称分配到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l944年,王明回乡省亲因日寇轰炸道路不通,就留在家乡参加抗战,任“三青团”乐清县部主任。l945年任乐清师范学校(今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校长。1947年,他回到南京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复职。这年他在《史语所集刊》上陆续发表了《黄河经考》、《论太平经钞?甲部为伪》、《周易参同契考证》、《老子河上公章句考》等多篇重要学术论文,奠定了他在道教文化研究领域中的拓荒者的学术地位。1949年,王明转入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工作。l950年,他到华北人民革命大学研究部学习,改造世界观。学习后,他回到考古所继续做学术研究工作并担任学术秘书。1957年,他从考古所转到哲学研究所研究中国思想史,重点研究道家和道教文化。1979年,王明应邀出席了在瑞士苏黎世召开的第三次国际道教学术会议,在会上他宣读了《中国道家到道教的演变和若干科技的关系》的学术论文。l978年,王明被聘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兼任教授,为哲学所和宗教所培养了两届硕士研究生、一届博士生。“文革”后中国大陆上在道家和道教文化研究领域崛起的新秀,大多沐浴过他的教泽。王明是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晚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于1987年12月退休。l992年3月13日他在北京病逝,享年81岁。2007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王明集》,由其学生精挑细选能够代表王明先生学术风貌的重要论文,分为上、下两篇,上篇选王明先生对重要道经的考证性文章;下篇主要是王明先生在改革开放后,讨论道教与中国传统文化方面的文章。

7. 王效明的生平经历

王效明,是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军衔制首批被授予少将衔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在半个多世纪的戎马生涯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驰骋于白山黑水之间,抗日寇、打蒋军,肃土匪。他是吉林(永吉)军分区第一任司令员,是海军炮兵学校的创始者,他一生忠诚于党、忠厚待人,深受干部战士的爱戴。历经波折加入中国共产党王效明,学名王聪,原名王冠英,1909年2月14日出生于辽宁省昌图县七家子乡二河村一普通农民家庭。从10岁起在叔父和表兄的资助下,读了一年私塾和四年小学,1924年考入公费的沈阳兵工学校机械科,学习三年半。1927年12月又考入沈阳陆军教导队,翌年转入东北陆军讲武堂。1930年他在讲武堂毕业,托人分配到驻哈尔滨地区的东北军十八旅七十六团当准尉见习军官。王效明从军不到一年,发生了“九一八”事变。他参加了一些军官组织的反日救国组织,开展反日救国活动。不久,他被选到伪首都长春禁卫步兵团三营任营副。1932年5月,王效明与中共满洲省委取得了联系,并参加白云亭组织的反日救国军,任参谋长兼支队长。由于内奸告密,当年11月,王、白二人被日本宪兵逮捕,经亲友多方营教,伪法院于1934年10月23日允许“取保释放”。在狱中他参加了难友共青团山东省委书记崔吉昌等组织的学习小组,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大纲》、《唯物史观》等马克思主义著作。残酷的狱中生活和对敌斗争,使王效明受到了实际的深刻的教育,加深了对马克思主义和共产党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了抗日和革命的信念。王效明于1935年2月到了宁安县南三家子见到了东北抗日联合军第五军二师参谋长陈翰章,后又见到五军军长周保中。他被任命为五军军部参谋。当年8月,在宁安县北湖头五军密营,经周保中、高凤化(五军二团政治委员)介绍,王效明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从此,他在党的领导下同日寇展开了殊死的斗争。

王效明的生平经历

8. 王明成的介绍

王明成(~-2003年),陕西汉中人,中国首例“安乐死”案主要当事人。1986年,王明成为身患绝症的母亲实施“安乐死”,并因此被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宣布无罪释放。17年后的2003年,王明成患胃癌且到晚期,不堪病痛折磨的他向医院要求“安乐死”,但被拒绝,并于2003年8月3日凌晨3时30分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