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房产质押指的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2024-05-18 21:53

1. 公积金贷款房产质押指的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人应当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包括房产质押、有价证券质押等。
二、房产质押是指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以自有、共有或者第三人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且无任何暇疵的房产进行抵押。其中,以共有房产、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的,必须征得共有人、第三人的书面同意,并办理公证。
以现房作抵押的,须经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将他项权利证书交受委托银行保管。抵押物需估价的,由有权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在抵押期内,抵押人对设定抵押的房产负有维修、管护、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和受委托银行的监督检查。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和支付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后,由借款人会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和受委托银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三、期房保证担保是指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因所购买住房尚未竣工交付使用,在借款人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和办妥抵押登记前,由已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和受委托银行签订了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以下不可撤销的保证责任:
(一)保证额为借款人名下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和其他相关费用总和。
(二)保证期限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房地产开发商为购房人(借款人)办妥房屋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受委托银行收妥之日止。
(三)在期房保证期间,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的,保证人应在接到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发出的履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证责任通知书一个月内代借款人偿还欠款。
(四)保证人如未能履行担保责任,受委托银行有权从其保证金账户上扣收借款人所欠款项。
(五)保证人代为清偿欠款造成的债权债务,由保证人与借款人清算。
四、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质押权利,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一)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抵押物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押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抵押(质押)物的。
(四)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者质押权的财产或者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五)贷款期内,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相关费用的。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贷款人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借款人仍未能清偿贷款本息和支付相关费用的。
(七)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或者累计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相关费用的。
(八)借款人拒绝或者阻碍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九)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十)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事件的。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处置抵押物和质押物的主要方式为委托拍卖。处置抵押物或者质押物所获款项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置抵押物和质押物的费用。
(二)扣除与抵押物和质押物有关的税款。
(三)清偿借款人所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
(四)余款退还借款人或者继承人、受赠人。
(五)若借款人无继承人、受赠人或者继承人、受赠人放弃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处置抵押物或者质押物所获得款项不足偿还贷款本息及支付相关费用的,受委托银行应向借款人、保证人或者其继承人、受赠人追索。

公积金贷款房产质押指的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2. 公积金质押担保什么意思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担保方式有以下四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贷款需要选择:1、保证担保由保证人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合同。2、抵押担保借款人可以用本人或第三人拥有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属共有财产时应提供全部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借款人以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物的,应出具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权属不明或有争议、危房、已经或将要纳入拆迁范围以及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产不能作为抵押。抵押物按规定应当进行评估。抵押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抵押合同.房产抵押应当依法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或预抵押备案证明。3、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借款人或他人以个人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当达到贷款额度的80%以上。以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担保后在保证期间保证人不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金额达到贷款余额80%的标准时其保证人自动解除保证。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合同。4、质押担保借款人用国债、银行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物进行足额担保。出质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质物冻结、止付手续质物由公积金中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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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积金质押贷款怎么办理

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条件:
1、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2、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
3、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4、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公积金质押贷款怎么办理

4. 公积金贷款抵押的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抵押物就是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子。简单理解,就是所购房屋需要质押在银行。公积金贷款房产证要抵押到银行。拓展资料:一、公积金的贷款用途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还款方式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或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3、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三、注意事项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银行账户、买卖合同、收入证明等。如果所交易的房产为番禺区的房产,还需额外提供银行流水;外地户籍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保证明;有补缴情况的,要提供单位补缴证明,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

5. 什么是公积金抵押贷款

纯抵押贷款一般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方的全产权房屋作抵押担保,向贷款人(银行或政策允许放贷的机构等)申请的贷款,房屋需要在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购买新房或二手房申请的贷款,也会将新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一般称为房屋按揭贷款,实质上也是房屋抵押贷款的一种)
一、银行个人房屋抵押怎么办理
1、挑选贷款机构
虽然提到贷款,大家都会想到银行贷款更安全有保障一些,但是银行贷款的审批速度和贷款要求也一直是一块硬伤。而民间借贷虽说利率高,但是审核要求低,办理速度快。所以说,选择一个合适自己的贷款机构是整个贷款流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2、提交申请材料
房屋抵押贷款的资金自己可以提前就准备好,选择机构后便可带申请机构要求的材料来提交申请。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个人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抵押房产权属证明;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贷款机构审核
如果已经提交了抵押贷款的申请资料,就可以等贷款机构的审核结果了,这个阶段基本没购房者什么事,贷款会对之前交上去的基本材料做个初步的审核,审核符合他们的要求。
4、评估
房产评估时会产生评估费,一般是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左右,采用差额定率累进的方式收费(即按被评估房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不同家收费不一定一样,另外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5、签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借款人的贷款申请通过后,贷款机构就会和你沟通下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问题。沟通好之后就可以签合同了。
6、办理抵押贷款登记,放款
抵押登记是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房屋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其他必要材料,前面的手续都办理完毕之后,借款人就可以等着放款了。
二、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
抵押贷款还清后,房屋他项权证就从银行拿回,并且问银行要还清贷款的证明,然后全部拿去产权交易中心,申请解除抵押。他项权利证就被交易中心收回。
1、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2、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两证同时交原件)或《抵押证明》;
3、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4、带他项权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房管局会在所有权证上盖章(表示按揭已经还清)。
三、贷款办理他项权证房产证需要更名吗
办理他项权证是不需要办理房产证的更名手续的。办理完他项权证之后银行收到权证,确认之后银行就会发放贷款。具体的贷款流程如下:
1、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内容要说明贷款的用途、金额及期限等。
2、递交贷款资料: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借款人身份证、近半年的流水、工作证明、征信报告、房屋产权证等。
3、看房评估:以上材料全部交齐后,银行会对抵押的房产进行实地勘察、评估。
4、报批贷款:房屋评估公司会将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至银行进行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全部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产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放款:由于各银行规定不同,其会将资金以现金、打卡或汇入合作商户账户等形式放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
(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什么是公积金抵押贷款

6. 公积金贷款抵押的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抵押的是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子。公积金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7. 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人,以其所有的二手房作为作为抵押物,然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的住房贷款。主要办理流程是:
第一步,贷款咨询。向贷款银行咨询相关事项并领取有关材料。
第二步,前往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书”。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须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要带上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以及印章,如果是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
第三步,银行审核。贷款银行根据贷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评估贷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并确定贷款期限。
第四步,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在审核借款人的申请以后,报给公积金管理核心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借款人方可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以及相关贷款文件。
第五步,过户。房屋买卖的双方需要到房产局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第六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可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七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合同。借款人办理完抵押手续后,须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等借款材料交给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八步,签订还款协议。还款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借款人须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二是采用委托单位代扣的方式还款,这时,则需要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九步,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月还款。贷款资金由公积金管理核心通过贷款银行直接划拨到卖房的一方的存款账户中。贷款发放后的第2个月,借款人应按照贷款合同按时地偿还贷款本息,较后一次还清贷款时,须亲自到贷款银行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十步,注销抵押。

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8. 公积金能质押吗

不是抵押,是可以作为申请贷款的条件,按所交公积金的年限来看,有一定标准规定,公积金贷款可以购房,也可装修。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政策性住房公积金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大大推动了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今后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开始实施。只要是住房公积金交存人或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需要在本市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或建造、大修住房,均可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担保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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