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法院传唤怎么办?

2024-05-09 07:33

1. 接到法院传唤怎么办?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法定程序传唤当事人应诉。方式有传票传唤、电话通知、通过基层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单位等通知、捎信、带话等。这时,一定要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庭,不能置之不理。如果不到庭说明情况,法官可能按原告的请求缺席判决,那会非常不利。
来到法庭后,按传票内容找到承办案件的法官,自报姓名。法官会把谁起诉、什么案由告诉,并把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给一份。同时还会告诉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书记员,以及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拿到起诉状后,要在法官给的“送达回证”上签字,这是收到起诉状的证明(以后法院给的任何文书,都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这是诉讼程序,不牵扯案件的实质内容,与官司输赢无关。如果法官询问一些情况,要如实回答,最后在询问笔录上签字。
在认真看完起诉状后(建议再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这项支出很必要),有几种情况:
1、对方起诉之事非常清楚,官司输赢心知肚明。明智之举是找对方协商在开庭之前了结纠纷,避免诉累。
2、对方起诉之事与认为有出入甚至无理,就要考虑如何打赢这场官司。
3、如果认为此案不归这个法院管,可以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要求到认为该受理此案的法院审理。管辖异议成立与否要看法院的裁定。如果异议被法院驳回,不服可以上诉,等上级法院的裁决。上级法院的裁决是终审裁决,必须服从。至此,应诉阶段结束。

接到法院传唤怎么办?

2. 收到法庭的传唤怎么处理

首先要会区分真假,如果是真的,得知道怎么应对对自己才最有利。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法定程序传唤当事人应诉。方式有传票传唤、电话通知、通过基层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单位等通知、捎信、带话等。这些方式通知的,都是真的,这时,你一定要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庭,不能置之不理。
来到法庭后,按传票内容找到承办案件的法官,自报姓名。法官会把谁起诉你、什么案由告诉你,并把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给你一份。同时还会告诉你审理你案件的主审法官、书记员,以及你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你拿到起诉状后,要在法官给你的“送达回证”上签字,这是你收到起诉状的证明(以后法院给你的任何文书,你都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这是诉讼程序,不牵扯案件的实质内容,与官司输赢无关。如果法官询问你一些情况,你要如实回答,最后在询问笔录上签字。
在你认真看完起诉状后,有几种情况:
1、对方起诉之事你非常清楚,官司输赢你心知肚明。明智之举是找对方协商在开庭之前了结纠纷,避免诉累。
2、对方起诉之事与你的认为有出入甚至无理,你就要考虑如何打赢这场官司。
3、如果你认为此案不归这个法院管,你可以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要求到你认为该受理此案的法院审理。管辖异议成立与否要看法院的裁定。如果异议被法院驳回,你不服可以上诉,等上级法院的裁决。上级法院的裁决是终审裁决,你必须服从。至此,应诉阶段结束。
一、传唤的程序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3. 被法院传唤怎么办

法律分析:首先要会区分真假,如果是真的,得知道怎么应对对自己才最有利。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法定程序传唤当事人应诉。方式有传票传唤、电话通知、通过基层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单位等通知、捎信、带话等。这些方式通知的,都是真的,这时,你一定要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庭,不能置之不理。来到法庭后,按传票内容找到承办案件的法官,自报姓名。法官会把谁起诉你、什么案由告诉你,并把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给你一份。同时还会告诉你审理你案件的主审法官、书记员,以及你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被法院传唤怎么办

4. 被法院传唤后会怎么样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5. 被传唤到法院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被传唤到法院的程序是: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安机关开展勘验、检查、搜查、辨认、查封、扣押等侦查活动,应当邀请有关公民作为见证人。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侦查活动的见证人:(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三)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被传唤到法院的程序是什么

6. 被传唤到法院的程序是什么

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一、民警口头传唤有效吗
民警口头传唤是有效的。我国法律规定,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依法传唤含义是什么
传唤的定义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不具有强制性,不属于强制措施。关于传唤的具体内容是:
1、传唤的对象是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书面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2、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公安机关开展勘验、检查、搜查、辨认、查封、扣押等侦查活动,应当邀请有关公民作为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侦查活动的见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三)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确因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对有关侦查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有关情况。

7. 被传唤到法院的程序是什么

被传唤到法院的程序为:1、传唤须用传票,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传唤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并要依法送达;2、受传唤的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注明。

被传唤到法院的程序是什么

8. 被传唤到法院的程序是什么

被传唤到法院的程序是: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安机关开展勘验、检查、搜查、辨认、查封、扣押等侦查活动,应当邀请有关公民作为见证人。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侦查活动的见证人:(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三)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