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民警英烈抚恤补助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2024-05-17 14:56

1. 全国公安民警英烈抚恤补助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1991〕1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公安民警的伤亡抚恤工作,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公安部党委批准,建立“全国公安民警英烈抚恤补助基金”。第二条 基金的来源
  (一)公安部、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职工的捐款;
  (二)国内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款;
  (三)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和团体的捐款;
  (四)其他形式的捐助。第三条 基金的使用
  本基金用于全国公安民警英烈的抚恤补助,为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革命烈士家属发放抚恤补助金,标准为一次性10000元。今后,视基金的筹集情况,适当调整抚恤补助金的发放范围和标准。第四条 基金的管理
  (一)作为本金存入银行;
  (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单独编制会计报表,并定期公布基金收入、使用情况;
  (三)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第五条 本基金的组织机构为基金管理领导小组,隶属公安部政治部。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为:
  (一)制定、修改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二)定期听取基金管理办公室有关基金筹集,抚恤补助金审批、发放情况的汇报;
  (三)决定其他有关基金的重大事项。第六条 基金管理有关领导小组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由主任、副主任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日常工作机构设在政治部人事局工资福利处。
  基金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为:
  (一)筹集、管理本基金;
  (二)审批、发放抚恤补助金;
  (三)定期向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基金筹集,抚恤补助金审批、发放情况。第七条 发放补助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填写《全国公安民警英烈抚恤补助金审批表》,报经基金管理办公室批准,由财务部门将抚恤补助金汇往英烈原所在单位,委托原单位(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代表公安部将抚恤补助金送达被补助对象。第八条 对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或者在抢险救灾中英勇牺牲,事迹足以被评为革命烈士的公安民警,可由所在单位按上述程序,逐级上报事迹材料,经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先行发放抚恤补助金,再补办有关手续。第九条 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安边防、消防部队和警卫系统官兵,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系统人民警察,适用本办法。第十条 本办法由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全国公安民警英烈抚恤补助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2. 公安警察因公牺牲抚恤金

法律分析:人民警察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和警衔津贴),还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为:烈士、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 
第十四条 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遗属烈士褒扬金,其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和警衔津贴),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
烈士、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3. 人民警察殉职,烈士家属可享受哪些抚恤条件?

具体如下:
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可以要求申报烈士,按烈士家属享受抚恤待遇;
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遗属烈士褒扬金,其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本人在世时,获得过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还可以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具体参阅《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评定为烈士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2.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3.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4.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5.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人民警察殉职,烈士家属可享受哪些抚恤条件?

4. 警察因公牺牲抚恤金标准是什么

您好亲,警察因公殉职赔偿最新标准,职工因公死亡应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发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当供养亲属丧失其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至残一级致四级而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金额标准的50%发给。【摘要】
警察因公牺牲抚恤金标准是什么【提问】
您好亲,警察因公殉职赔偿最新标准,职工因公死亡应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发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当供养亲属丧失其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至残一级致四级而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金额标准的50%发给。【回答】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人民警察被评为烈士、因公牺牲的,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办法明确,人民警察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伤残人民警察、人民警察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遗属、病故人民警察遗属可享受抚恤优待。按照该办法,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遗属烈士褒扬金,其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同时,人民警察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和警衔津贴),还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为:烈士、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回答】
抚恤金包括工亡补助金么【提问】
包括【回答】
就是只有全国人口可支配收入的20倍和40个月工资,还有丧葬费【提问】
对的【回答】
一次性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两笔钱【提问】
分地区【回答】
吉林【提问】
南方大都是一起的,北方大都是分开。【回答】
那就是会给两个全国人口平均收入20倍的赔偿!【提问】
对的【回答】

5. 警察因公牺牲抚恤金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人民警察因公死亡,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和警衔津贴),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警察因公牺牲抚恤金标准是什么

6. 人民警察殉职,烈士家属可享受哪些抚恤条件?

人民警察殉职,烈士家属可享受哪些抚恤条件?具体如下: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可以要求申报烈士,按烈士家属享受抚恤待遇;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遗属烈士褒扬金,其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本人在世时,获得过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还可以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具体参阅《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那么评定烈士的条件是什么呢?评定为烈士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2.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3.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4.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5.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人民警察殉职,烈士家属可享受哪些抚恤条件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7. 警察因公牺牲抚恤金标准

因公殉职赔偿最新标准,职工因公死亡应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发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当供养亲属丧失其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上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我国制定出台《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人民警察被评为烈士、因公牺牲的,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死亡,根据死亡性质确定为: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死亡,根据死亡性质和本人死亡时的工资收入,由持证明书的死亡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机关计发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革命烈士,40个月工资; 因公牺牲公司行政系统人民警察,20个月工资; 病故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10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和警衔津贴),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警察因公牺牲抚恤金标准

8. 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通知

您好,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通知;为做好人民警察的伤亡抚恤工作,激励人民警察献身公安事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国家有关优抚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各级民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现行优抚法规、政策,根据人民警察的工作性质,准确、及时办理人民警察的伤亡抚恤事宜各级公安机关的政治工作部门负责人民警察伤亡抚恤的具体工作。各级公安机关的政治工作部门,要做好伤亡抚恤的信访接待和政策宣传工作。关心伤亡人民警察及其家属的工作和生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摘要】
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通知【提问】
您好,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通知;为做好人民警察的伤亡抚恤工作,激励人民警察献身公安事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国家有关优抚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各级民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现行优抚法规、政策,根据人民警察的工作性质,准确、及时办理人民警察的伤亡抚恤事宜各级公安机关的政治工作部门负责人民警察伤亡抚恤的具体工作。各级公安机关的政治工作部门,要做好伤亡抚恤的信访接待和政策宣传工作。关心伤亡人民警察及其家属的工作和生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回答】
您好,1996年11月19日,公安部、民政部以公发199618号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该办法分总则、死亡抚恤、伤残抚恤、附则4章37条,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14年4月30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印发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民发2014101号。该办法第42条决定,废止1996年11月19日公安部、民政部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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