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

2024-05-17 17:44

1. 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

法律分析:对侵犯知识产权有如下处罚方式: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  
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  
5、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6、侵权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

2. 什么叫做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呢?

这个问题非常广了。首先是我国知识产权的分类,我国现在知识产权主要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商标权,专利权和版权。生活中商标权的侵权案例最为常见,我们如何确定对方属于侵权呢?首先要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 
  其次,要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 
  再次,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确定该商标是否会给消费者造成混淆。 
最后确定是否侵权。 其次是版权和专利权;还是举例说明吧:世界著名厨卫产品制造企业美国科勒公司(Kohler Co.)近日在上海打赢其涉及四项专利水龙头的6起系列官司,上海美仕卫浴有限公司及其经营部业主戴某、上海登勒工贸有限公司等三被告被判停止侵权,向科勒公司共计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科勒公司研发的多种款式的“水龙头”先后于1998年和2001年获得了我国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法院经审理后确认,被告涉诉产品与科勒公司专利龙头相比,仅有外表花纹、背部圆孔等细微差别,其基本要素相同,在普通消费者眼中视觉效果相似,故上述两家商铺内销售的被控侵权龙头落入了科勒公司相应专利的保护范围。 
  法院最终根据涉案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以及科勒公司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因素,酌情确定美仕公司及戴某连带赔偿科勒公司人民币34万元,登勒公司赔偿科勒公司人民币16万元。 

对于日益增多的国外企业专利侵权指控和诉讼,一些中国企业采取了消极应对,甚至不应对的做法。这种做法会导致企业失去产品市场、损坏产品品牌、影响公司形象。特别是在美国,如果不积极应对专利侵权诉讼而继续销售产品,很可能会构成故意侵权,导致加重赔偿并且支付对方律师费。 
事实上,在专利侵权指控和诉讼中,对方专利侵权的指控并不等于专利侵权成立,大多数时候要证明专利侵权成立是一件非常耗费时间和金钱的事情。积极应对专利侵权争端,有时就能化解专利侵权指控;即使在有可能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况下,积极应对也能减少赔偿数额,或达成和解协议。因此,积极应对专利侵权争端是非常必要的。 
版权方面: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美术作品的侵权包括这样几种情况:冒用其他画家的姓名创作绘画作品的;在别人的画上签署自己的名字的;未经许可复制他人作品的。那么一幅构图与别人作品相似的画是否构成对别人作品的侵权?什么程度可称得上“相似”?是按照画家所判断的“相似”还是法官所判断的“相似”?总结: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也称为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创造性活动所取得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有些国家的学者称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仅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知识产权法学理论中的一些规律性的原则,源于这三项知识产权。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又赋予了知识产权新的客体,比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权等。
      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可以看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定义不同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对此有位美国学者在谈到两者的区别时,曾形象地比喻“就象观看拳击比赛,任何人都能看到拳头打在鼻子上,然而知识产权却与此不同,一下子很难讲这一拳头打在哪里” 。中国的法院曾受理了这样一起商标侵权案,被告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原告驰名商标自行车配件合同,但尚未履约,可原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制止被告侵犯原告商标权的行为,最终原告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这个案件的判决,令许多人费解,商标权被侵害的结果尚未发生,法院怎么能判决侵权成立呢?这个案件被告的行为并不满足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很明显,在这个案件中法院对被告侵权行为的确认已经背离了传统民事侵权的理论。
关于侵权行为的构成,有学者称之为侵权行为的法律要件 ,有学者称之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并认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还有学者称之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无论怎样,其内容都无非还是围绕着三要件说或者四要件说,笔者认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侵权行为成立的条件,侵权行为的构成是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既然侵权行为成立了,就应承担侵权责任,至于承担何种侵权责任以及侵权责任的大小,就要看行为性质以及行为人的主观状态,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犯罪行为与刑罚(刑事责任)的关系一样,犯罪行为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构成犯罪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我们通常称之为犯罪的构成,承担何种刑事责任要依据犯罪构成的要件进行判断。因此,笔者认为上述各种观点其本质是一致的,为了符合本文的结构的逻辑性,还是称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比较恰当。
      知识产权法是一门发展比较迅速、变化较快的学科,并不像传统的民法理论那样已经建立起成熟的理论框架,人们真正地对知识产权进行研究时,传统民法理论框架已经成型,由于知识产权固有的特性,有些现象用传统民法理论去套用,显得不是很得体,正如WTO教科书所称“有形物的所有人一般可通过占有其物而达到保护其财产不受侵害的目的,而知识产权所有人无法通过占有其发明、作品或商标来达到保护财产的目的”  。因此知识产权的一些规律性东西,到现在还争执不清,这就使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们无所适从,与其它传统的民法学科不同的是,没有成型的知识产权理论往往通过从事该项审判的法官的判例得到验证,并被立法者接受,比如即发侵权、商标反向假冒等。  以上为个人建议,以及个人搜集的一些资料希望能够对楼主起到作用,如果有错误的地方欢迎指出,大家一起学习。谢谢!望采纳!

3. 侵犯别人知识产权怎么办?

法律分析:
此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此罪客体,侵害了国家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侵害了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发明权等;客观方面,表现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法规,未经知识产权人的许可,侵害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和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情节严重或者数额较大,或者造成重大的损失的行为。如果符合以上四个标准,就可以认定为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罪。如果侵犯别人权利严重的(造成别人损失非常大),还会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介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侵犯别人知识产权怎么办?

4. 侵犯别人知识产权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的,要承担债权的责任,如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一、原告起诉。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三、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四、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五、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来钊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六、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七、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八、判决宣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5. 侵犯别人知识产权后果

对侵犯知识产权有如下处罚方式: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
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
5、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6、侵权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
一、商标侵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一)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礼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在商标上的侵权商标;
4、收邀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责令并监督销毁物品;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发罚款,并可以责令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二)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询问有关当事人;
2、检查与侵犯活动有关的物品,必要时,可以责令封阅;
3、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
4、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
选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有其独具优势:受理案件的人员业务熟悉,处理程序简便,结案较快,因而省时省力。但其明显的不足之处是行政处理决定无终局效力,当事人如对工商行政机关处理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近似还能被判刑吗
一般情况下,商标近似是不会被判刑的,但是,可能会被行政处罚。
关于使用近似商标犯法来说,商标侵权是由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根据实际的文字、图案来确认是否侵权,才会给予定夺商标侵权。如果字母不同,但图案相同有可能是近似,可以定型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别人知识产权后果

6. 侵犯别人知识产权怎么办

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知识产权具体包括哪些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7. 侵犯别人知识产权后果

赔偿由于侵犯知识产权而给权利所有者造成的损害,侵权者向权利所有人支付费用“可以包括适当律师费,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加害人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任。对损害赔偿的性质历来有补偿主义与惩罚主义不同观点之争。当前对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由于盗版和假冒的猖獗,主张惩罚主义观点的理由似乎更强一些。但是,笔者认为,对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性质仍然首先是对受害人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一种补偿。同时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是对其不法行为的一种法律制裁,补偿与制裁又相辅相成。这是由于受害人只有获得赔偿才能弥补自己的损失,权利才能得到保护,除去获得赔偿的途径就几乎没有其他同样功能的途径使受害人获得同样的救济。而对侵权的制裁功能,则还有停止侵害等民事责任的其它形式,以及罚款、收缴等民事制裁的具体形式,以至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因此赔偿损失的功能主要是一种补偿,一种利益的“弥补”和“填平”;所以就要求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或损害为标准、为范围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侵犯别人知识产权后果

8. 他人侵犯知识产权违法吗

侵犯知识产权算违法,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属于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侵权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涉案金额巨大的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由法院认定。
侵犯知识产权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等。
一、侵犯知识产权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侵犯知识产权的具体行为有: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二、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的客体,既侵害了国家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又侵害了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和经济利益;
2.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法规,未经知识产权人的许可,侵害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和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情节严重或者数额较大,或者造成重大的损失的行为;
3.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侵犯知识产权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多数犯罪是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