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什么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2024-05-20 06:58

1. 国家为什么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的根本原则就是社会公平,社会保障是所有社会成员效用的最大化。著名经济学家A.C.庇古教授在《福利经济学》一书中指出:“社会保障政策可以扩大一国的经济福利,因为穷人得到效用的增加要大于富人效用的损失,使社会总效用增加。”
它通过设计一种制度,使人们不因没有特权而受到伤害,不因分工所形成的社会地位而变得卑贱。其作用有四:
1、保障权利公平。
公民享受教育、健康和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在西方被统称为“福利权利”或“社会权利”,被视为对基本公民权的拓展,或社会公民权的一部分。
联合国《人权宣言》中有关“福利条款”对这一权利进行了明确规定,如第22条——“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
社会保障把保障每个人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享受了全民的社会保障,意味着基本生活得到了保证,从而在一个公平的起点上参与社会竞争。
2、保障机会公平。
机会公平是指,任何社会成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应被覆盖在社会保障范围内,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在中国,一些富人把穷人当作智力低下、不负责任甚至天生懒惰的人。
这是不对的,中国穷人绝大多数勤劳、本分、责任性强,他们之所以受穷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机会缺乏所致。社会保障制度可使他们中的悲观者前行,他们中的无力者有力,增强他们的机会,从而为他们创造一个尽可能公平竞争的起点。
3、维护规则公平。
规则公平指一视同仁,既不能对弱势群体歧视,又不能对特权阶层倾斜。通过社会保障机制,重点保护社会的极端贫困人口(即在绝对生存需求线下的群体)。
因为和高收入群体相比,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从风险管理获得的保护也是最不完善的。这就意味着,不实施社会保障,他们可能落入所谓“贫困陷阱”之中,形成恶性循环。
4、调节分配公平。
我们说,分配公平提高效率,分配不公损害效率。当前,一些国有单位之所以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与分配不公有关。那么,社会保障通过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进行调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差别,缓解社会矛盾,有利于社会稳定。

扩展资料
消除贫穷既是个人的事,也是政府的责任。当前有四类人群需重点保障。
第一类人群:失地农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数量在增加。有关研究表明,如果按现行征地制度和城市化发展速度,到2030年,中国失地农民将超过7800万人。
按理说,农民失地后应该得到合理补偿,但现实情况不容乐观,大多数失地农民经济补偿不合理、生活水平下降,就业困难、社会保障缺乏,沦落到“种田无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的艰难境地,成为城市中最困难的群体。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数据表明:目前征地纠纷、违规占地问题占信访受理总量的73%。
第二类人群:城市中的下岗职工。目前有3000万国有企业员工下岗。这类群体生活充满艰辛,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中年人。用人单位普遍存在严重的年龄歧视,让他们无处就业。一些国有企业在MBO中,实行员工工龄买断制,几万安抚费就把员工打发,把员工无情地推向市场,下岗职工只能在贫穷中跋涉。
第三类人群:外地流动人群。在没有流动之前,这些人在所居住的城市可能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但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一旦他们流动出来,原来享有的社会保障可能终止,这样,不足以解决流动人口的后顾之忧。
第四类人群:在读和失业的大学生。在读的大学生没有被涵盖在社会保障之内,在求学的三四年时间里,他们被社会保障所遗忘。目前,公办大学的医疗保障制度采取的是1998年的标准,每人40-60元不等,这点费用对于大病支出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
不少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他们的户口就放在就业指导中心,属于既没有工作单位、又没有居住城市归属的“边缘人”,与社会保障无缘。

国家为什么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2. 国家为什么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的根本原则就是社会公平,社会保障是所有社会成员效用的最大化。著名经济学家A.C.庇古教授在《福利经济学》一书中指出:“社会保障政策可以扩大一国的经济福利,因为穷人得到效用的增加要大于富人效用的损失,使社会总效用增加。”它通过设计一种制度,使人们不因没有特权而受到伤害,不因分工所形成的社会地位而变得卑贱。其作用有四:保障权利公平。保障机会公平。维护规则公平。调节分配公平。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能从更宏观的意义上,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以上公平保障,直接关联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做好完善社会保障的工作,加快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覆盖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

3. 我们应该建立怎样的社会保障制度?

法律分析: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我们应该建立怎样的社会保障制度?

4.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19世纪末的欧洲工业社会,1601年英国女王颁行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这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部分是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第一个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是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德国。德国颁布的《疾病社会保险法》、《工伤事故》、《老年和残障》,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最完整的保险体系的建立,社保制度产生。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一词由此产生,它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已推行到全世界的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公平性、普遍性、法制性和互济性。

5. 什么是建全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可以理解为就是建立健康而完善的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什么是建全社会保障制度

6. 为什么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促进政府职能的转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养老保险作为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中之重,其改革方向和走势值得我们密切关注和认真研讨. 一,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进展及面临的挑战 1984年,我国在部分地区实行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统筹试点,建立了职工退休养老基金.1986年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多次颁发文件,要求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明确规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不得低于本人工资的4%,最终个人缴费目标是本人工资的8%.1996年,企业平均缴费比例为20.33%,个人平均缴费比例为3%,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71.76亿元(人民币,下同),支出1031.87亿元,累计滚存结余578.56亿元.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并将逐步扩大到城镇个体劳动者. 经过10多年改革,一个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已具雏形.但是,由于国力所限,加之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不断深化的过程,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还面临着许多问题.表现在如下方面: 1.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日益加剧.人口老龄化对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了愈来愈重的压力.西方发达国家通常在步入工业化社会后才会出现老龄化,且老龄化速度较慢.我国则在工业化中期的起始阶段,经济建设资金需求集中的情况下便进入老龄化,使资源配置陷入困境.据世界银行的统计,1990年60岁以上人口的比例,亚洲平均为6.8%,我国为8.9%.我国已进入老龄化时期,2000年和2010年这一比重将分别达到10.2%和12%,到2026年这一比重将达18%,届时全世界将有四分之一的老人集中在中国.而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方式采用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这种平衡方式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到来时,会造成资金需求的急剧增长,社会负担加重,对国家财政的稳定非常不利. 2.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仍试图由政府包办养老保险,制定了过高的社会养老保险费交纳标准和替代率,造成国家,企业负担过重,部分参与者无力负担,同时也挤掉了商业性人寿保险发展的空间.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定的替代率为90%左右,而国际上一般为45-50%.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单位和职工个人的保险费交纳标准占职工工资总额的25%以上,若按退休职工人数平均增长2.9%,退休金每年增长8.8%测算,我国退休金占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比重,将在2025年达到并超过国际公认的29%的极限,此后将继续上升并一直延续到2080年.如超过29%的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势必会导致严重的财政危机和国民经济危机.因此,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3.目前养老保险制度与国民收入分配变动的趋势不相适应.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收入一直呈现向个人倾斜的趋势,国家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较弱.从1980年到1995年,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5.7%下降为10.9%.与此同时,居民个人收入增长迅速.按当年价格计算,1978年至1995年间,城市居民的收入以年均15.9%的速度增长,城市居民存款余额也以年均34.3%的速度增长,由154.9亿元增加到23466.7亿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绝大部分的社会养老费用仍然由国家和企业承担. 二,寿险公司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应扮演重要的角色 如前所述,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在我国深化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鼓励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依据国际保险专家提倡的三支柱养老保险结构理论(三支柱为政府举办的基本年金,企业和行业举办的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年金)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应重新进行构造.在我国未来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寿险公司将成为一支非常活跃和举足轻重的力量,不仅仅作为第三支柱的举办主体,而且在第二支柱的资金运用和基金管理中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人寿保险是建立在自愿原则基础上以合同形式建立的一种较高水平的商业性保障,而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养老保险,二者合理分工,密切配合,保障人们的晚年生活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将人寿保险的市场机制引入到养老保险体系中,具有以下方面的积极作用: 1.寿险公司是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国力所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虽覆盖一定范围,但还未达到覆盖全社会的程度,而寿险公司则在社会保障的空白地大有可为.同时,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有一定限制,收入水平较高的阶层可通过寿险公司来确保富裕的晚年生活. 2.寿险公司可以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提高资金利用率,使养老基金作出最佳投资策略,从而使养老基金产生最佳的资本配置和最高的投资回报率.世界银行政策研究部一位经济学家曾指出,政府并不是最好的投资者,许多国家的公积金结余很少,而且在整个80年代大多出现了亏损.在竞争性体制下,寿险公司开办的积累式养老金方案更有可能将基金投资于公债,公司债,股票和不动产的组合,并通过加强管理,降低经营费用,从而更好地保护了养老金领取人的利益,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3.寿险公司的养老基金积累方式比较适应我国未来人口快速老龄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趋势,符合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方式向基金积累方式改革的趋势,与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相适应.与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相似的智利等拉美国家曾在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实行完全的基金积累制度,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推动了金融市场的发育以及保险和银行机构的成长. 4.由寿险公司承担一部分养老基金的管理,可促进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寿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可以增加市场的机构竞争主体,减少资本市场的过度波动.数量庞大的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将对我国规模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5.寿险公司之所以在许多国家养老保险中担当举足轻重的角色,还在于其拥有其他机构不可比拟的优势. (1)寿险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精算师,可准确厘订交费标准和给付水平,根据谨慎的精算原理保证养老金的稳健运用和给付安全. (2)寿险公司拥有众多的投资和理财专家,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寿险公司会制订最佳的投资组合,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保证养老基金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同时,通过加强成本核算,尽力降低经营成本,为养老金所有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寿险公司承诺的养老金给付具有极高的安全性,养老金领取人的利益可得到充分保障.寿险公司的经营接受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严密监管,促使寿险公司进行稳健经营,提取足够的责任准备金,以保证充足的偿付力和流动性. (4)商业寿险公司经营养老保险业务符合国际惯例.无论在养老保险体制比较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养老保险体制正走向完善的拉丁美洲国家,寿险公司均在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美国,其团体退休金计划一般由雇主发起,但雇主一般并不将养老基金直接进行投资,而通常是由寿险公司,银行,投资公司等从事金融服务的机构来提供投资服务.寿险公司提供的基金积累工具主要包括团体延期年金,存款管理合同,退休金专用基金投资保险合同.而美国个人退休金储蓄计划(包括个人退休金帐户和自营者退休金计划)均由寿险公司,银行,相互基金公司,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主办.瑞士严格规定团体养老金计划必须由寿险公司经营管理.英国政府养老保险为现收现付制,职业和个人年金为完全积累,而后两者基金的绝大部分由寿险公司进行运作和管理.而众所周知的以智利为代表的拉丁美洲国家,对其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私有化,不仅促进了其经济的发展,也推进了金融市场,保险和银行机构的发育和成长. 三,寿险公司开办养老保险业务应得到的政策支持 寿险公司开办养老保险业务,能促进社会和经济的稳定,使广大年老者能够老有所养.由于养老金业务的经营目的显着区别于其他寿险业务,故政府应在税收,投资等方面给予寿险公司的养老金保险业务以政策支持,同时寿险公司将继续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以促进养老基金运行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1.税收方面.参照西方国家经验,对企业和个人合格养老保险计划的缴费免征所得税,即税前支付养老保险费.同时,为充分保障养老金领取人年老时领取到足够的养老金,应将基金的投资收益免征所得税和资本增值税.雇主通过向养老保险计划缴费,使其在有生之年平均分配收入.在超额累进所得税体制下,缴费可使其收入从较高收入期间推迟到较低收入期间,使其实际税负得以大大减轻.投资收益的免税可使养老基金含投资毛收益在养老保险计划中滚动,最后在支付养老金时再交纳税金,实际上体现了政府对养老金领取人的税收优惠待遇,鼓励企业和个人为实现国家的政策目标做出贡献.当然国家也要制定措施.防止企业和个人滥用税收优惠. 另外,各国对于寿险公司养老金的给付,也赋予某些税收优惠待遇.如英国规定,批准养老保险计划下信托人同意支付的死亡趸领养老金,可以免征所得税和遗产税;退休时一次性给付的现金也可享受免税待遇.为充分保障人们的晚年生活,促进社会安定,西方国家还鼓励个人参加寿险公司开办的养老保险,并给予税收优惠和税收补贴.如瑞士规定,一对夫妇购买人身保险用于养老,每年可得到大约5000瑞士法郎的税收补贴. 2.投资方面.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为持续而稳定的长期交费,养老保险的给付责任为养老保险计划的长期负债,按照资产负债匹配的要求,资金运用也应为长期投资,以屏蔽通货膨胀,获得稳定的较高收益,避免短期投资造成的再投资风险. 根据西方国家的经验,股票和债券是最为适合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主要资产形式,股票和债券投资占美国养老保险基金的90%.在美国,过去20多年股票价格一再稳步攀升,投资股市的退休人员,要比其他只投资债券或简单储蓄的人富裕得多.政府债券的安全性最高,而公司债券虽然安全性略低,但它们提供较高的收益率以弥补风险,使其成为寿险资金投资时最常采用的资产形式.当然,风险与收益的关系为大家所熟知,国外同行在进行分散投资,保证养老基金的安全性,收商性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十分完善,投资风险较大程度体现为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我国《保险法》规定,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而银行存款利率一再下调,国债市场的发育又很不完善,几百亿元的寿险资金运用面临窘境.要使寿险公司能够在我国养老制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对于寿险公司的投资问题,国家则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同时,寿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将寿险资金转化为现实的投资,对于促进金融市场发育,最大限度地保障养老金领取人的晚年生活,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必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

7. .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是什么?

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1.我国的社会保障作为国家制度,是在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于在认识上和实践中存在许多不足,导致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等许多缺陷。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小,不能体现社会公平。目前,我国全社会享受社会保障的人数大约为2亿人,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约31%,其中,城镇约93%,农村为3%。这就使城市居民和农民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保障水平低,这是针对全国而言,只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才能是社会稳定发展,缩短贫富分化,国家长治久安。

.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是什么?

8. 我国建立的这些社会保障制度有什么作用

(一)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与推动力量
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其伦理基础是人道主义和公平的价值理念,包括面对低收入阶层的各种社会救助项目、面向劳动者的各种社会保险项目、面对全体国民的各种社会福利以及各项具有互助互济、分散风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能够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发挥着缩小社会不公平和维护社会公平等多方面的功能,直接体现了对弱者的重视与照顾以及人文关怀的精神,直接促进着人类的全面发展甚至解放了人类自身,是人由家庭人转化为社会人的必要条件,最终必将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世界各国在评估社会文明进步程度时,普遍将社会保障水平和状况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衡量指标,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国家同时也是社会发展进步水平高的国家。可见,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因其价值理念的先进性和在社会实践中的巨大功能,而成为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与推动力量。
(二)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综合国力的前提条件和基本保证
一方面,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人类的发展与劳动力再生产提供了制度保障。劳动力再生产是社会再生产的基础,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发展,取决于劳动力的维持和再生产。健全的社会保障可使患病时得到及时治疗,较快恢复劳动能力,义务教育、职业培训等可提高劳动者技能,增强劳动者信心,消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进而断绝了个人风险转化为社会风险进而转化为社会问题的可能,从而推动经济有效发展;另一方面,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直接提高着劳动者的素质,促进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且维系着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推动着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可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并不仅仅是为了被动地解决某些社会问题,而且是作为社会发展与国力提升的促进机制发挥重要作用。
(三)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需要
一方面,任何社会保障项目都是社会矛盾的化解剂,如社会救助因解除了贫困人口的生存危机而直接缩小着贫富差距并缓和着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冲突,社会保险因因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而平衡着劳资关系进而化解着劳资冲突等等;另一方面,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国民福利的普遍提升,如住房福利在不损害高收入阶层的住房条件的同时,使低收入家庭也能够有机会获得住房条件的改善,养老金制度与老年福利事业的发展使老年人所享受到的福利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和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保持了协同。足见,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与否,与其社会和谐程度正相关,是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需要。
(四)健全社会体系,提升制度整体效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障体系做为一项最基本的社会制度,是整个社会结构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与其他政策体系相互配套、相互支撑,提升政府调节的有效性。首先,它为其他政策体系的实施提供配套和支撑。如各个国家的人口政策,通常会需要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合,凡采取鼓励生育政策的国家,通常会通过面向多子女家庭提供更为优惠的福利津贴与服务来刺激生育,而我国做为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国家,则是对少生育女子的家庭给予补贴或奖励,进而支撑具有本国特色的人口政策;其次,社会保障体系也需要其他政策体系的配套支撑。例如: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不能脱离已有的医疗医生事业,而基金式的养老保障制度离不开资本市场的配合等。可见,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完整社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