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自然人投资适当性综合评估表不得少于多少分

2024-05-09 01:21

1. 股指期货自然人投资适当性综合评估表不得少于多少分

考试60分以上就可以了,放心吧,一般期货公司都可以给你60分的,只要年龄不在70岁以上,和资金够50万都可以开股指的

股指期货自然人投资适当性综合评估表不得少于多少分

2.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的测评分数是不是风险评估

你好,适当性管理办法中的测评就是风险评估,证券和期货开户的过程中都有风险测评。

3. 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包括哪几个方面?

(1)可用资金要求
① 期货公司会员为投资者向交易所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应当确认该投资者前一交易日日终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②投资者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以期货公司会员收取的保证金标准作为计算依据。
(2)知识测试要求
①期货公司会员应当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测试投资者是否具备参与金融期货交易必备的知识水平。
②一般单位客户的指定下单人及自然人投资者本人应当参加测试,不得由他人替代。
③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根据交易所统一编制的试卷对投资者进行测试。测试试卷及答案通过交易所系统统一 下发至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更新测试试卷的,期货公司会员应当使用更新后的试卷对投资者进行测试。
④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开发人员不得兼任开户知识测试人员。
⑤测试完成后,开户知识测试人员对试卷进行评分。开户知识测试人员和投资者应当在测试试卷上签字。
⑥期货公司会员不得为测试得分低于80分的投资者申请开立交易编码。
⑦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加强对投资者的培训和指导,对于未能通过测试的投资者,期货公司会员可以在继续培训后再组织其参加测试。
⑧期货公司会员为投资者向交易所申请开立交易编码的时间距投资者通过知识测试的时间不得超过二个月。
(3)交易经历要求
①期货公司会员为自然人投资者和一般单位客户向交易所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前,应当确认该投资者具备金融期货仿真交易经历或者期货交易经历。
②投资者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经历应当包括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含)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一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一笔成交记录。期货公司会员应当从交易所查询投资者仿真交易数据,并根据查询结果对投资者的仿真交易经历进行认定。
③投资者期货交易经历应当以加盖相关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最近三年内期货交易结算单作为证明,且具有10笔以上(含)的成交记录。
(4)一般单位客户的特殊要求
一般单位客户申请开户,应当具备符合企业实际的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5)其他要求
期货公司会员不得为证券、期货市场禁入者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从事金融期货交易和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投资者申请开立交易编码。

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包括哪几个方面?

4. 股指期货适当性制度是什么?

适当性审核主要审核3有1无,简单理解就是有钱、有知识、有经验、无污点。3有指的是:
(一)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您需提供加盖期货公司专用章的交易结算单作为证明材料)
(二)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使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最新标准试卷)
(三)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您在公司营业网点办理开户手续时,可以现场查询您的股指仿真交易记录;您也可以提供加盖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交易结算单作为证明材料)
一无指的是: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
评估主要是综合性评估表满足70分的考核就可以过了,综合性评估表包括:

5.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的附件

股指期货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表(期货公司模版)  指标项目  指标明细  分值  得 分  计分原则  一、基本情况  ≤15分    以下两者得分相加计算得分    年龄  18-22(含) □  1    限选一栏  22-60(含) □  10        60-70(不含)□  1        学历  硕士及以上 □  5    限选一栏  本科 □  4        大专 □  3        大专以下 □  1        二、相关投资经历  ≤20分    以下两者得分取最高值纳入计算    商品期货交易经历 □  ≤20    根据交易情况、风控情况等综合评估    证券交易经历 □  ≤10        三、财务状况  ≤50分    以下两者得分取最高值纳入计算    金融类资产  30万以下 □  1    限选一栏  30万-50万 □  ≤20        50万-100万 □  ≤40        100万以上 □  50        本人年收入  12万以下 □  1    限选一栏  12-20万 □  ≤20        20-30万 □  ≤40        30万以上 □  50        四、诚信状况  ≤15分        个人诚信记录  个人信用报告及中期协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数据库信息  ≤15    根据投资者诚信记录综合评定。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不得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  总得分          本人承诺1. 以上内容均为本人如实填写,本人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为他人代填,或填写内容不属实,本人自愿承担一切后果。2.本人不存在重大未申报的不良信用记录。3.本人身体健康,不存在不适宜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投资者/承诺人(签字): 日期:          期货公司客户开发责任人(签字): 期货公司开户经办人(签字):(公司正式员工)日期: 日期:          期货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          期货公司评估意见:期货公司负责人或者授权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          股指期货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表(证券公司模版)  指标项目  指标明细  分值  得 分  计分原则  一、基本情况  ≤15分    以下两者得分相加计算得分    年龄  18-22(含) □  1    限选一栏  22-60(含) □  10        60-70(不含)□  1        学历  硕士及以上 □  5    限选一栏  本科 □  4        大专 □  3        大专以下 □  1        二、相关投资经历  ≤20分    以下两者得分取最高值纳入计算    商品期货交易经历 □  ≤20    根据交易情况、风控情况等综合评估    证券交易经历 □  ≤10        三、财务状况  ≤50分    以下两者得分取最高值纳入计算    金融类资产  30万以下 □  1    限选一栏  30万-50万 □  ≤20        50万-100万 □  ≤40        100万以上 □  50        本人年收入  12万以下 □  1    限选一栏  12-20万 □  ≤20        20-30万 □  ≤40        30万以上 □  50        四、诚信状况  ≤15分        个人诚信记录  个人信用报告及中期协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数据库信息  ≤15    根据投资者诚信记录综合评定。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不得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  总得分          本人承诺1. 以上内容均为本人如实填写,本人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为他人代填,或填写内容不属实,本人自愿承担一切后果。2.本人不存在重大未申报的不良信用记录。3.本人身体健康,不存在不适宜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投资者/承诺人(签字): 日期:          证券公司客户开发责任人(签字): 证券公司开户经办人(签字):(公司正式员工)日期: 日期:          评估意见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          期货公司复核意见:公司负责人或者授权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的附件

6.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了吗?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深入贯彻“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的具体成果。

这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又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对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将带来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定位《办法》定位于适当性管理的“母法”,明确了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等适当性管理各环节的标准或底线,归纳整合了各市场、产品、服务的适当性相关要求,成为各市场、产品、服务适当性管理的基本依据。

《办法》的核心是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责任,围绕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产品风险等级、充分揭示风险、提出匹配意见等核心内容,通过一系列看得见、抓得着的制度安排,规范经营机构义务,明确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履职要求,制定逐一对应的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各项适当性要求落到实处,实现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

这也是境外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普遍遵循的基本逻辑,2008年金融危机后,境外成熟市场普遍要求金融中介机构在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时,遵循一系列适当性行为准则,确保履行适当性义务,比如美国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进一步提高了金融中介的适当性义务要求。

7. 如何解读“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影响

日前,证监会就《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制度,制定统一的适当性管理规定,是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部署和"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工作要求,明确、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管理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证券期货市场是一个有风险的专业化市场,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等各种产品的功能、特点、复杂程度和风险收益特征千差万别,而广大投资者在专业水平、风险承受能力、风险收益偏好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也不尽相同,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需要投资者的专业化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相匹配。因此,在资本市场发展实践中有必要注重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防止不当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境外成熟市场均高度重视适当性管理,建立了全面有效的制度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国资本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更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引导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尤显重要。
经营机构与投资者同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但两者的定位和角色迥然不同。经营机构通过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获取收益,具有天然的开发更多客户、销售更多产品的冲动,投资者则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相对弱势地位,在金融产品日益丰富、产品结构日趋复杂、交叉销售日益频繁的当今资本市场,两者的这种差别往往更加明显。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正是平衡双方利益诉求、约束经营机构短期利益冲动、增强经营机构长期竞争力,同时提升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一剂良方。
2009年以来,我会陆续在创业板、金融期货、融资融券、股转系统、私募投资基金等市场、产品或业务中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效果。但这些制度比较零散,相互独立,未覆盖部分高风险产品,而且提出的要求侧重设置准入的门槛,对经营机构的义务规定不够系统和明确。去年股市异常波动中就暴露出分级基金等部分产品的适当性安排不完善、一些机构对适当性制度执行流于形式等问题,造成部分实际风险承受能力低的投资者参与了较高风险的业务,遭受了损失。适当性管理构筑的是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道防线,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健全并有效落实的适当性制度,就不会有成熟的经营机构和投资者,也不会有稳定健康的资本市场。
在总结各市场、产品、服务的适当性要求基础上,《办法》明确了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等各环节的标准或底线,具体产品或服务的适当性规定应以此为依据。《办法》的核心就是要求经营机构对投资者进行科学分类,把"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客户与产品匹配"、"风险揭示"作为基本的经营原则,不了解客户就卖产品,不把风险讲清楚就卖产品,既背离基本道义,也违反了法律义务,将从自律、监管等各个层面给予相应的处罚。
为此,《办法》构建了一系列看得见、抓得着的制度安排,将这些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构建了依据多维度指标对投资者分类的体系,统一投资者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明确普通和专业投资者基本分类,一定条件下两类投资者可以相互转化,经营机构从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发可以对投资者进行细化分类。同时规范了特定市场、产品、服务的投资者准入要求。二是明确了产品分级的底线要求和职责分工,建立层层把关、严控风险的产品分级机制。规定经营机构是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划分的主体,明确分级的考虑因素,建立了监管部门明确底线要求、行业协会制定产品名录指引、经营机构制定具体分级标准的产品分级体系。三是规定了经营机构在适当性管理全过程的义务,全面从严规范相关行为。细化从了解投资者、评估产品、适当性匹配、风险警示到持续符合要求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内容和方式,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禁止采取鼓励从业人员不适当销售的考核激励措施,突出适当性义务规定的可操作性,避免成为原则性的"口号立法"。四是突出对于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向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及差别化服务。规定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经营机构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经营机构不能证明其履行相应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是强化了监管职责与法律责任。本着有义务必有追责的原则,制定了与义务规定一一对应的监管措施与行政处罚,避免《办法》成为无约束力的"豆腐立法"和"没有牙齿的立法",确保适当性义务落到实处。

如何解读“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影响

8. 什么是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投资者适当的标准是什么?怎样知道投资者适当还是不适当投资?

瞎操心呗,怕老百姓民智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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