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哪些

2024-05-04 11:23

1. 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哪些

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实务中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价税分离记账法,二是价税合计记账法。究竟采用哪种方法更合理?
两种方法的分析诊断
1.价税分离记账法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第二条二款规定,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会计分析:纳税人销售免税项目,尽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开具给购买方的普通发票金额应该是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合计数。如果不向购买方收取销项税额,纳税人的“补贴收入”从何而来?
会计处理:销售免税项目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直接减免时,按照销项税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税务诊断: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同时,免税只是免征本环节的增值税。而价税分离记账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核算的减免税款是销项税额,不是本环节的增值税。
2.价税合计记账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比照非免税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记账销售额为“价税合计”数。
会计分析:增值税免税的目的,不是让税于纳税人,而是让税于负税人,也就是说,企业应当以无税价格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服务)。2007年1月26日天津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纳税人开具免税货物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纳税人暂以零税率开具免税货物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会计处理:销售免税项目时,按价税合计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税务诊断:当是否享受免税政策尚不确定的时候,价税合计记账法是无法操作的。如小微企业的月销售额是否超过2万元,在月度中间不能判定。而且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该项免征的增值税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价税合计记账法却不能单独核算,会使应有的政策得不到享受。
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问题,应关注6号文件和10号文件。其中,6号文件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它减免的对象是“税款”而非“收入”。如服务型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可依法定额(每人每年4000元)扣减增值税等税款。10号文件规定“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它是对“收入”的一种免税。
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1.对于增值税税款的直接减免,应适用6号文件。
例1:某货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运费收入(含税)288.6万元,当月成本费用支出180万元(其中:进项税额10万元),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10人,经税务机关依法确认定额扣减增值税4万元。会计处理如下(单位:元,下同):
实现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288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6000
支出成本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7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00
减免增值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40000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40000
2.对于确定的增值税免税收入,应适用10号文件的基本精神,即价税合计记账法。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可将本环节免征的增值税作为“补贴收入”处理。
例2:某县新华书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购进图书5000册,款项从银行支付,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税款1.3万元。本月销售图书6000册,款项全部存入银行共计15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购进图书时:
借:库存商品 113000
贷:银行存款 113000
销售图书时:
借:银行存款 1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确认不征税收入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4256.64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4256.64
注:150000÷1.13×13%-13000=4256.64(元)
3.对于不确定的增值税免税收入,适用价税分离记账法。其免征的增值税作为“补贴收入”处理。
例3:某设计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2013年8月10日取得设计收入8000元, 26日取得设计收入12000元,均含税。本月无其他收入,会计处理如下:
8月10日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766.9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33.01
8月26日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650.4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49.51
月底确认免征增值税收入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82.52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582.52

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哪些

2. 怎样完成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或者提供服务收入总额在9万元以内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免征的增值税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不含税收入*3%)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不含税收入*3%)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补贴收入)

3. 增值税免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开普票怎么做账. 一般纳税人开出普通发票,其账务处理和专票是相同的,都是借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销项税等;发票对于销售方而言不区分专票还是普票;对于购货方而言区分,专票可以抵扣,普通发票不可以. 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和开专用发票一样做账.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的普票需要认证吗.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国家财政部下发的《发票开具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分两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 增值税发票分两种: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增值税免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4. 增值税免税在会计上的处理办法

一、如果纳税人销售的项目部分免征增值税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耗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就是要将这部分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但是在购进项目部分用于应税项目部分用于免税项目的情况下,对于免税项目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普遍认为比较科学I约方法是采用销售额比例法,即用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来计算分摊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销售免税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有人认为,免税项目在会计处理时,不产生应交税费的贷项。但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各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附加值进行征税。免税项目在流转过程中仍然会有新增价值,即仍然负有纳税义务,而免税则是国家出于特定目的将本该征缴的税额不予征缴,作为国家对纳税人的一种“补贴”;而且,增值税实行税负转嫁,纳税人和负税人可能不是同一主体,所以,这里的免税只能是针对纳税人而言,而负税人则不一定享有这种优惠,即纳税人销售免税项目,尽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开具给买方的普通发票金额应该是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合计数,并且按合计数收取款项。如果不向购买方收取销项税额,纳税人的“补贴收入”又从何而来呢?所以,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再将销项税额中的金额作为应免征的税额进行结转,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这样处理的理由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第二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据此,我们可以肯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不能按照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在排除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式后,仍然没有相关的指导性文件来明确此类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因此仍存在会计处理困境。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享受增值税直接免征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应该是完全符合收入的定义,因此应该将其纳入收入的范畴。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同志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中对收入和费用的定性:“收入或费用突出日常活动,只有企业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才构成营业收入或成本,非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属于利得或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根据这一段对收入的明确定性分类,我们不难看出,企业免征增值税形成的收入是与企业日常活动密不可分的。所以企业免征增值税形成的收入应该列入企业的“营业收入”,并且是“主营业务收入”。
二、如果纳税人销售的项目全部免征增值税如果纳税人销售的项目全部属于增值税的免税项目,有两种情况:1.如果纳税人开始购进货物或者劳务时不准备或者不明确要用于免税项目,而且生产过程中其用途发生了改变,最终全部用于免税项目,即纳税人对外销售的全部是增值税免税项目,其会计处理可比照第
(一)种情况进行。2.如果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时已经明确要用于免税项目的生产或者销售,其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应计入采购成本,因而也不存在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减免税款等问题。

5. 免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你没说清楚“补缴了08年7月份增值税6000元”是什么原因,是少做收入还是多做了进项?
2:你问题的关键是没把那6000元做相应的账务处理,如多做了进项,还要做进项转出,这样才平了
3:你只做了那套凭证,就相当于抵减了当期应纳税额,所以国税局要求你补交增值税6000元,并要罚滞纳金

免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6. 直接免征增值税怎么做会计处理


7. 免税的增值税如何入账

一、正面回答对于免征的增值税,应将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相关账务处理如下:1、平时销售时按正常业务做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月底免征的增值税做以下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3、增值税减免后,销售税金及附加费也要减免,同样转入营业外收入即可。疫情期间增值税免征会计分录。二、分析详情结转免税的增值税以及营业外收入,应当通过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相关。二级科目核算。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三、增值税免税项目有哪些?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免税的增值税如何入账

8. 免交增值税有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免交增值税的情况不止一种,会计分录也不尽一致;以小规模纳税人未达起征点为例:

1.发生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等
贷:营业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月末未达起征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