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公开宣判,有哪些人被判刑?

2024-05-09 14:23

1. 近日,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公开宣判,有哪些人被判刑?

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公开宣判,对七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原天嘉宜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和单位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55万元。此外还有集团原任和仙人董事长,总经理,安全总监,安全科科长,安全员等等依法判处了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江苏盐城响水县化工厂爆炸。去年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内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调查得知,是因为长期违法储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后来导致自燃,燃烧后引起硝化废料的爆炸。在这场爆炸事故中,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刑罚。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响水县,射阳县,滨海县等七个基层人民法院,对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特大爆炸事故所涉及到了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七个被告单位和53个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涉及到非法存贮危险物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等多个判决。

三、判决结果。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倪家巷集团罚金2000万元,对集团原任及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岳忠、倪成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三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原天嘉宜公司副总经理杨钢、陶在明、安全总监耿宏、安全科科长蒋立华和5名安全员,以及当地装卸服务部经营人张惠德被判处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化验室副主任杨浩杰等22名责任人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四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日,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公开宣判,有哪些人被判刑?

2. 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宣判,该案件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近日关于“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及的22起刑事案件一起进行了公开宣判。此次案件所涉及参与的法院有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响水,射阳等7个基层人民法院。并且此次事件牵扯了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员并对他们依法进行相关刑罚。

    关于此次事件,起初是由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的原因。据了解,该公司长期违法储存硝化废料,并且因为废料持续积热导致自燃并且引发了硝化废料的爆炸。此次的大爆炸对社会造成了重大的影响,也对在场人员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共造成了78人死亡,76人重伤,还涉及了640人住院治疗,直接造成了经济损失高达19.8亿多。

     据了解,天嘉宜公司负责人是由其控股公司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派出的人员担任。重大决定都是由倪家巷公司决定,而为了公司利益在天嘉宜实力不足时扔坚持 上马间苯二胺项目生产和硝化工段,并且知道硝化废料有毒、易燃易爆的情况之下还储存在安全性不是很高的地方。才最终导致了此次严重的社会影响。

    根据江苏省法院的最终宣判被告人员及其相关单位非法贮存危险物质,污染环境并且还夹杂着行贿的罪名。最终决定原天嘉宜公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并且被剥夺政治权利5年,处罚金额155万元人民币。对倪家巷集团非法贮存危险物罚金2000万元人民币。并对集团原任及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岳忠、倪成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三年。原天嘉宜副总经理杨钢,安全总监兼总工程师耿红等4人判处九年至六年不等的处罚等。

3. 致78死的响水特大爆炸事故案件一审宣判,该事故中存在哪些问题?

2019年发生的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一经发生就受到了各界的关注,原因还是在于其造成的影响太过恶劣,不仅是因为其造成后果严重,也是因为该事故牵涉的人群太过众多,以及为了利益不顾人民生命安全的恶劣行径。目前该事故的一审结果是已经出来了,天嘉宜公司以及其主要负责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倪家巷集团也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这起事故中还是反映出很多问题的。
一、321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位于江苏盐城响水县的天嘉宜公司因为其存放的硝化废料持续遇热造成自燃,随后发生爆炸,这场爆炸波及周围二十公里的其他地域。这起爆炸的发生造成了78人死亡,76人重伤,还有数以百计的人员入院治疗,同时还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可见其影响之大。

二、一审判决结果已出对于这起事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天嘉宜公司以及倪家巷集团的不法行为造成的,因此此次一审判决判处天嘉宜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获刑20年,并且处罚金155万元,倪家巷集团处罚金2000万元,其有关负责人也是获得不得程度的获刑。其他有关单位以及人员也是获得了应有的惩处。

三、该事故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还是因为两家公司的不法行为造成的,明知有关设备的质量检测不合格还投入使用,这是对生命的不尊重。其次,对于硝化废料这种危险物品的存放不合理,放之任之,从而导致造成如此严重后果。不论是对于有关危险物品存放的处理,还是高层所做出的的决策,都没有将群众利益以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得到惩罚是完全活该的。

致78死的响水特大爆炸事故案件一审宣判,该事故中存在哪些问题?

4. 江苏响水致78死爆炸案一审宣判,总共有多少人获刑?

关于江苏响水的这个爆炸案,现在一审已经宣判了,总共有53人获刑,关于题主问的这个问题,我会从以下几点做详细的解答,把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一下。
一、江苏响水爆炸案的来龙去脉是什么?
在前段时间江苏省盐城市的响水县,有一个化工公司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爆炸事故,这起爆炸事故不仅造成了很多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也造成了78人死亡和76人重伤,可以这样说,这是一起严重的特大爆炸安全事故。这个事故爆发之后,社会各界也是高度重视,因为这一次事故是前所未有的一次毁灭性的事故,后来这个事故也得到了一审宣判。
二、一审宣判的结果是什么?一共有多少人获刑?
上面也有提到这一次的事故给无数的家庭造成了可怕的悲剧,导致了很多家庭支离破碎,而且正是因为这家化工公司内部的管理混乱,甚至涉嫌违法保存一些易燃易爆物品,才会导致这样可怕的事故发生。目前根据审理结果显示这一次的特大爆炸事故中所涉及的多起刑事案件,一共对7个被告单位和53人被告人依法判处了相关的刑罚,其中53人是直接获刑的。
三、这个事件的进一步进展是什么?
这个事件是一个可怕的悲剧,但是这个悲剧是可以避免的,正是因为这家企业管理混乱,同时严重缺乏安全意识,才会酿成这样一个悲剧,这个悲剧总共造成了78人死亡和76人重伤,同时有600多人住院治疗。目前受害家属正在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对于这一次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希望社会各界引起重视,不要再因为忽略安全问题而发生这样的惨剧了。

5. 江苏响水致78死爆炸案一审宣判,如何避免企业爆炸事故的发生?

我认为避免企业爆炸事故的发生要从多方面预防,首先要企业要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严格执行生产安全要求,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可能导致生产安全的隐患,加大员工培训力度,不定时对员工进行生产安全知识的教育,企业员工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向内部管理部门报告,发现企业违规经营要及时上报给当地职能部门,当地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发现违反生产安全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防微杜渐!江苏响水“3.21”爆炸案的主要原因由于其主体公司只顾自身利益,枉顾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无视生态安全保护,长期非法储存,处置化工材料,企业管理混乱,在明知储存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依然为对其非法储存行为进行制止或提出相关解决办法,最终导致化工材料因持续的温度升高而导致爆炸,进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同时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深重灾难。近年来因企业未严格执行生产安全标准而导致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这就提醒我们各企业一定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负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或贪图眼前利益将安全问题抛之脑后,否则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而且还会夺走无辜人的生命,这样的悲剧是所有人都不希望看到的,这就要求生产经营者要肩负起责任,经济效益与生产安全要同时兼顾,切勿因小失大。教训足够多了,只希望同样的悲剧不再发生,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要以事故为警戒,紧绷安全弦,安全永远是企业生产的第一要素。

江苏响水致78死爆炸案一审宣判,如何避免企业爆炸事故的发生?

6. 公布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判决结果,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谁?

2019年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特大爆炸事故,事故造成了极大的后果,造成多人死亡、受伤,并且有百人入院治疗。近期,针对此爆炸事件的审判结果是已经出来了,倪家巷集团、倪家巷集团和天嘉宜公司相关责任人应该对此次爆炸事件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天嘉宜公司的法定负责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这起事故的主要负责人还是倪家巷公司和天嘉宜公司以及有关人员。
一、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2019年3月21日,位于江苏盐城响水县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了特大爆炸,该爆炸对方圆二十公里的F地方以及人员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该起事故不论是对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影响,同时也造成了直接或者间接的经济损失达19多万元。因为这起事故,78人失去生命,76人受伤,还有几百人因伤入院治疗,可见其影响有多大。

二、该事故起因导致该事故的直接起因是因为天嘉宜公司长期储存的的硝化废料遇热造成的自燃爆炸,但其中牵连人员颇广。倪家巷集团与天嘉宜公司一同进行不法的勾当,明知道设备质量不过关还投入使用,并且对于硝化废料的存在也没有进行处理,促使这起爆炸的产生。

三、该事故的判决结果以下,相关负责人将承担相应责任目前该事故的一审判决结果是已经出来了,天嘉宜公司的法人也是前总经理,获刑20年,倪家巷集团受罚2000万元,天嘉宜公司也是处罚了较大金额。其他涉及的有关人员以及单位也是不同程度的受到了处罚。

7. 响水78死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宣判,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

危险无时无刻都存在我们生活周围,无论是生活或者工作上,生活上我们对一些细节的忽视可能就是导火索,而工作方面上可能就是管理监督方面的缺失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网上看到这么一则新闻,江苏响水就发生了这么起爆炸事故,最终造成78死和一些伤员,事故最后造成的损失究竟是由谁来赔偿呢?下面就来说一下吧。



爆炸事故发生后,在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响水、射阳、滨海等7个基层人民法院,对该引起事故的单位所涉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这起事故发生并非偶然,早在2019年3月21日,该单位就已经因为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的后果,最终被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来爆炸事故逐渐淡化,该单位又恢复正常经营,早已经有前者敲响了警钟,还是对危险问题的不重视,才导致了现在情况的发生。
经过法院查证,该单位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期违法违规贮存和企业管理混乱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该对该起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负起大部分的责任,从该单位我们可以看到,技术和管理问题是十分重要的,不能因为集团自身利益,在技术不过关和管理混杂的情况下去经营,不仅法律法规的随意忽视,而且还是对其他员工生命安全的极其不重视,环境保护问题也是国家一直在倡导的,单位因为还存在非法焚烧危险废物,严重影响了环境质量,通过两起爆炸事故案件,单位只考虑到个人利益,没有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只能止步于此了。

响水78死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宣判,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

8. 江苏响水爆炸案近日开审,引起爆炸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宜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在这次事故中: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 635.07万元。 不仅如此,这次事故还涉及22个刑事案件,7个被告单位以及53名被告人。

这个案件近日开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倪家巷集团)与天嘉宜公司(事故发生后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起诉内容为上述两家公司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以及对被告单位倪家巷集团及该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岳忠和倪成良等2名被告人、 天嘉宜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勤岳等7名被告人 还有帮助天嘉宜公司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被告人张惠德,以同样的罪名起诉。

在庭审的过程当中,公诉人当庭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各项犯罪事实出示了证据, 被告及其辩护人都发表了意见。大部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同时旁听庭审的,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单位代表、部分事故被害人及群众代表 。最后将择日对这起案件进行宣判。

那么,当时的情况是怎样的,为什么会发生爆炸呢?据了解,这起事故原因是生产装置中的苯燃烧发生爆炸引发的。而苯是高危化学品,管理不当极有可能酿成安全事故。在化工厂爆炸之后,产生的污染巨大。当地采取园区就地和外运处置的方式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幸亏当时的处理及时得当。现在,周边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环境风险总体可控,事故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转入常态应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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