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所包含的重要信息有哪些?

2024-05-16 11:02

1. 基金合同所包含的重要信息有哪些?

基金合同包含以下两类重要信息:
  1.基金投资运作安排和基金份额发售安排方面的信息。
  2.基金合同特别约定的事项,包括基金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终止等方面的信息。

基金合同所包含的重要信息有哪些?

2. 基金合同所包含的重要信息有哪些?

基金合同包含以下两类重要信息:
  1.基金投资运作安排和基金份额发售安排方面的信息。
  2.基金合同特别约定的事项,包括基金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终止等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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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金合同和基金合同摘要有什么区别

  摘要又称概要、内容提要。摘要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其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具体地讲就是研究工作的主要对象和范围,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和重要的结论,有时也包括具有情报价值的其它重要的信息。
  基金合同是指具有平等地位主体的基金当事人在基金活动中,为规范其间的权利、义务,依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的契约或协议。基金合同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法律渊源之一。是基金经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发起人为设立投资基金而订立的用以明确基金当事人各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投资者缴纳基金份额认购款项时,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此时基金合同成立。
  基金合同为格式合同,其条款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拟订,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不是与基金份额购买人协商订立的条款。
  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四)争议解决方式;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这也是基金合同摘要必须具备的内容。基金合同摘要就是基金合同的纲领性内容。

基金合同和基金合同摘要有什么区别

4. 基金合同包含哪两类重要信息?

基金合同包含以下两类重要信息:
①基金投资运作安排和基金份额发售安排方面的信息。此类信息如:基金运作方式,运作费用,基金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相关安排,基金投资基本要素,基金估值和净值公告等事项。
②基金合同特别约定的事项。其中,基金合同特别约定的事项包括:基金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程序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5. 买基金要签合同吗

法律分析:要签的,就是签约,因为划钱的日期要是基金开放日,如果不是的话,要顺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买基金要签合同吗

6. 买基金要签合同吗

要签的,就是签约,因为划钱的日期要是基金开放日,如果不是的话,要顺延的。
一、劳动合同期满可以自动顺延吗
自动顺延不需要约定,如合同到期后双方依旧遵照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就是自动顺延,但任意一方均可随时终止合同关系。
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将劳动合同的自动顺延分为法定顺延和约定顺延两种:
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由于一些特殊情形的出现,使该劳动合同的终止受到限制,必须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法定顺延的劳动合同,应当理解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即事实形成而不需要通过双方再续签劳动合同予以确认,不是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同时,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期间应当理解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劳动合同的约定顺延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任何一方未就合同的终止提出异议,则自动顺延原劳动合同条件而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二、保本收入后面有冲还贷流入是什么意思?
即从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扣划资金用于偿还你们借的贷款本息。借款人或配偶其中一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扣划额度时,系统按照与该中心签约账户自动扣划。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不累加冲还。在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后,按照正常还款日进行扣划(遇节假日顺延)。
三、续签合同还没到期可以反悔吗
能否反悔,需要看合同性质。如果是劳动合同,续签没有到日期,劳动者不愿意在继续履行合同了,需要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是其他的租赁合同是不可以的,反悔需要承担违约金。解除没有到生效日期的合同,最好的办法就是与对方协商解除。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给付金钱的义务,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种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更何况事实情况为当事人签订合同,但是约定的生效日期未到。也就是说只要对方接受了金钱,合同即刻成立。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7. 基金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7条的规定,基金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募集基金的目的和基金名称;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名称和住所;
  (3)基金运作方式;
  (4)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和基金合同期限,或者开放式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5)确定基金份额发售日期、价格和费用的原则;
  (6)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8)基金份额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程序、时间、地点、费用计算方式,以及给付赎回款项的时间和方式;
  (9)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10)作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报酬的管理费、托管费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11)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
  (12)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13)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14)基金募集未达到法定要求的处理方式;
  (15)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16)争议解决方式;
  (1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基金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8. 基金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7条的规定,基金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募集基金的目的和基金名称;(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名称和住所;(3)基金运作方式;(4)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和基金合同期限,或者开放式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5)确定基金份额发售日期、价格和费用的原则;(6)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8)基金份额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程序、时间、地点、费用计算方式,以及给付赎回款项的时间和方式;(9)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10)作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报酬的管理费、托管费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11)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12)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13)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14)基金募集未达到法定要求的处理方式;(15)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16)争议解决方式;(1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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