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2024-05-20 19:57

1.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企业年检网上申报
企业具备上网条件,采取网上申报年检的方式,流程是: 年检流程图
1.企业登陆“企业网上年检系统”;
2.企业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网上申报;
3.企业网上提交成功后,5日后查看年检结果,如果初审通过年检,按照提示打印相关材料,并按照提示带相关材料7日内到相关工商所报送年检材料,缴纳年检费,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年检结束。

企业年检手工申报
企业不具备上网条件,采取手工申报年检的方式,流程是:
1.企业到管片工商所领取年检报告书;
2.企业填写年检报告书;
3.企业按照要求带齐相关材料向管片工商所报送;
4.工商所审查通过后,企业缴纳年检费,领取营业执照;
5.企业年检结束。

年检准备
每年的工商年检都是各个公司需要认真准备的重要事情,下面列出工商年检中重点审查的内容,帮助公司

企业树立正确的年检准备。
1.两年内有无不良行为记录;
2.营业执照期限届满;
3.上年度未参加验照;
4.经营场所查无;
5.未取得专项许可(审批)或许可(审批)失效;
6.多次被消费者投诉(举报);
7.案件未办结;
8.改变其他登记事项未办理变更登记。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公司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
  10、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说明:以下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对账单(开业至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
6、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
7、租房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此协议中租房人必须为公司名称)
8、所租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写字楼:此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盖章,私房:房产证原件,以及合同) 证照原件以及印件:
9、如委托代理年检企业,需要代理人持被代理企业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1、财务章
12、合同章
13、公章 公司资料、其他:
14、签字笔
15、年检费(说明:具体数目根据当年政策规定)
16、年检申请报告书(在工商官网生成后打印即可)
17、上一年度负债表(财务提交)
18、上一年度损益表(财务提交)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2.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怎么办理

根据相关规定,向所在地的县或区外经贸(商务)、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等部门申报联合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登陆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好年检报告书及其它相关附件。向工商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应登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报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向外汇局申报外汇年检的企业,还需另行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在各自的年检部门和市相关部门派出机构完成企业年检材料复核后,还需于规定日期内,送达市行政服务中心地财税窗口进行相关的复核。
一、外商投资企业有哪些类型?
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四种类型:
1.合资经营
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2.合作经营
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3.外资企业
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4.外商投资合伙
其主要是指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3. 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办理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向所在地的县或区外经贸(商务)、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等部门申报联合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登陆“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好年检报告书及其它相关附件。向工商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应登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报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向外汇局申报外汇年检的企业,还需另行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在各自的年检部门和市相关部门派出机构完成企业年检材料复核后,于规定日期内,送达市行政服务中心地财税窗口进行相关的复核。

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办理流程

4. 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向所在地的县或区外经贸(商务)、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等部门申报联合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登陆“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好年检报告书及其它相关附件。向工商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应登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报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向外汇局申报外汇年检的企业,还需另行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在各自的年检部门和市相关部门派出机构完成企业年检材料复核后,还需于规定日期内,送达市行政服务中心地财税窗口进行相关的复核。法律依据:《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做好 2010 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精心组织,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在工作中加强协调和配合,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参检率,确保数据质量。二、 2010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三、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现有网络资源,有序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有条件的参检部门可利用网上年检平台完成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四、开展电子签章试点工作的地区,应在确保资金支持前提下开展工作,不得向企业摊派费用。五、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各参检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合年检的政企沟通渠道功能,了解并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既要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扶持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 2008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且首期出资已经缴付的依法经营、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出资的企业,依企业申请继续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 2010 年底。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 6 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 6 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 2010 年底。六、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七、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年检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年检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对政府部门和企业年检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联合年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确保联合年检数据质量,充分利用联合年检的信息资源,加强统计分析,力争联合年检工作为各地经济决策发挥更大功效,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5. 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向所在地的县或区外经贸(商务)、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等部门申报联合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登陆“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好年检报告书及其它相关附件。向工商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应登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报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向外汇局申报外汇年检的企业,还需另行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在各自的年检部门和市相关部门派出机构完成企业年检材料复核后,还需于规定日期内,送达市行政服务中心地财税窗口进行相关的复核。
法律依据: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做好 2010 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精心组织,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在工作中加强协调和配合,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参检率,确保数据质量。
二、 2010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
三、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现有网络资源,有序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有条件的参检部门可利用网上年检平台完成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
四、开展电子签章试点工作的地区,应在确保资金支持前提下开展工作,不得向企业摊派费用。
五、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各参检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合年检的政企沟通渠道功能,了解并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既要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扶持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 2008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且首期出资已经缴付的依法经营、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出资的企业,依企业申请继续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 2010 年底。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 6 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 6 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 2010 年底。
六、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
七、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年检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年检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对政府部门和企业年检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联合年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确保联合年检数据质量,充分利用联合年检的信息资源,加强统计分析,力争联合年检工作为各地经济决策发挥更大功效,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6. 如何办理外商投资的外汇年检?

  外汇年检需要用单独的系统软件,就是直接投资外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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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外汇年检流程(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均需参加年检)

  (一)企业自行办理外汇年检申报的:

  下载安装直投系统软件;用管理员用户登录软件,并使用[添加用户]功能添加业务操作员;用操作员用户代码登录软件;点击[年检管理]功能填报《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即制表信息、外汇收支情况表、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损益表),填表过程中系统有自动校验功能,如所填数据与系统数据有差异,请企业分析原因(可通过[业务查询]功能查询企业前期在外汇局登记的系统数据)并修改数据,差异无法修改的需在备注中注明原因(注意上述三表共用同一备注),否则无法进行下一步;表格填制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数据即可传至外汇局;数据提交后,企业需通过[业务查询-年检查询]功能关注外汇局审核状态,若为退回,企业需修改后重新提交,若为审核通过,需通过[业务查询-年检查询]功能打印纸质《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同其他年检材料一并交至外汇局完成外汇年检。年检纸质材料如下: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从工商局红盾网填报打印,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2.IC卡外汇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样式见会协[2005]2号文,验原件,留复印件,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
  4.2010年度外方出资验资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未出资的可不提供)
  5.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通过直投系统软件填报打印)
  6.外债登记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有外债的企业提供,原件,验后返还)
  注意:复印件要清晰、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年检申报的:

  企业将上款所述《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或相关表格提交给会计师事务所,委托事务所通过直投系统软件(事务所端)与外汇局联网填报年检信息,外汇局审核通过后企业即通过了外汇年检,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外汇局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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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外汇年检工具: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必须下载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用户软件(企业端)(以下简称直投系统软件),通过该软件与外汇局联网进行年检信息报送)

  直投系统简介:外汇登记证IC卡的管理系统,在外汇局、银行、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之间建立联网机制,上述各方用户可以通过该系统办理或查询打印外商直接投资(FDI)、境外直接投资(ODI)、外汇年检等相关外汇登记、核准业务,如外商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信息、资本金账户开户及变更核准信息、资本金流入及结汇信息、外资外汇登记(验资询证或转股收汇)信息、再投资或转增资核准信息、购付汇(清算、减资、转股等)核准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信息等。
  系统密码:企业业务人员需用系统管理员(机构代码:9位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用户代码:admin,初始密码:IC卡卡号后6位)登录软件后添加业务操作员(用户代码:自定义的字母和数字组合,如wh01;用户名称:业务人员姓名;初始密码:6个0),用操作员用户代码登录软件进行业务操作。请修改初始密码并牢记密码。详细操作见操作手册。
  直投系统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站(网址:www.safesvc.gov.cn)[常用下载]栏目,查找“2011年外汇年检专题……”标题并点击进入。注意软件运行需要3个系统控件,请一并下载安装,否则软件无法运行。

  先上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safesvc.gov.cn)注意网址是www.safesvc.gov.cn,不是www.safe.gov.cn。

  在网站首页找[常用下载]栏目,然后查找“2011年外汇年检专题……”标题并点击进入。

  进入后有如下链接:
  =====================================================
  一、客户端软件下载

  直接投资系统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端软件下载

  二、用户手册下载

  直接投资系统-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端用户手册下载

  直接投资系统-外商投资企业客户端年检用户手册下载

  三、相关文档下载

  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

  四、年检操作指引下载

  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操作指引_会计师事务所版

  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操作指引_企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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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册下载”直接点击“二、用户手册下载”下的对应项目即可。(注意是点击鼠标左键)“软件下载”用鼠标左键点击“一、客户端软件下载”下方“直接投资系统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端软件下载”,进入后再用鼠标左键点击左侧的“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端”,再用鼠标左键点击左侧出现的“下载”,然后右侧出现下载页面,现在就可以点击“安装包下载 wgjinvsetup.zip”下载软件了。

  注意链接比较多,不要用鼠标右键下载,要点击左键。用迅雷下载可能会下载不完整,要注意。

7.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需要什么

一、外汇年检说明
(一)年检所需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其中包含四份子表)
2、《外投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
3、《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
4、《审计报告》注意事项:·先发送电子数据,再报送纸质资料;·纸质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未参加年检企业处理对应当申报当年外汇年检资料而未按时申报的外商投资企业,直投系统会将其业务状态标记为“未参检”状态。由于外商投资企业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均需通过直投系统办理,“未参检”状态将影响企业在正常年检期结束后各类后续外汇业务的办理。对未按规定参加外汇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对企业及其责任人分别予以相应处罚。
二、外汇年检申报流程第一步:外商投资企业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下载“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安装软件“wgjiveset p.zip”、《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及其填写说明、《直接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操作员分册》;第二步:外商投资企业安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wgjiveset p.zip”(安装过程中选择“创建桌面快捷方式”);第三步: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直接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操作员分册》的操作步骤设置本企业系统业务员、修改系统管理密码,并通过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登记表》的电子数据。注意事项:·请外商投资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员和业务员的密码管理。为保障企业业务信息安全,加强对企业管理员初始密码管理,外汇局将统一将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员初始密码设置为企业外汇登记IC卡上的IC卡卡号的后6位。企业第一次登陆后,最好先进行密码的修改。·关于客户端登录时显示启动失败问题。原因一:客户端下载页面旁边说明中的插件没有安装,要求此三个插件全装。原因二:使用代理登录。要求不能使用代理。·客户端登录进入,左边菜单树没有显示。原因:用户分辨率过低,建议为1024*768。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需要什么

8. 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网上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参照以下:
商务部 财政部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计局、外汇局: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者诚信制度建设,在相关部门之间充分实现信息共享,自2014年起在全国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以下称联合年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4月2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时间,年报内容为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和填报年度报告。
二、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以下简称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填报联合年报信息,并可在6月30日前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
三、联合年报信息将通过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在联合年报各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
四、企业填报联合年报信息情况,将在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中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对未按时、如实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应密切沟通并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五、联合年报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开展联合年报工作。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联合监督及催报力度,提高企业自觉报告意识。
六、联合年报各部门要加强对新设立企业、年报工作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数据填报及审核技能。应密切关注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情况,对明显遗漏或异常数据,提醒企业及时纠正。
七、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
八、联合年报是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联合年报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年报数据成果,依托企业年报数据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者诚信监管,并从多方面对当年的优秀企业进行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九、联合年报是全面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存续状况,了解企业运营情况的重要手段,各地应加强对年报数据的统计分析,丰富年报数据利用形式和发布渠道。年报工作结束后形成总结分析报告,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报各主管部门。
联合年报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各主管部门反映。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