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股票时,主承销商可以几个?

2024-05-17 15:09

1. 发股票时,主承销商可以几个?

看股票发行规模。
规模大小就是融资的多少,需要动员的买家的多少。
规模小,一个承销商就够了,自己的客户群就能消化,何况公开宣传,全网销售?!
规模大,就要有更多的买家拿出真金白银买这些电子凭证,相信未来可以获利出场。
有时,一家机构不能保证有足够的基础客户和足够的影响力,号召力,保证发行的股票能够被全额购买,更重要的是,如果机构之外的购买不足,该机构能否有财力买下其余部分,以保证发行成功。
所以,有时需要不止一家联合承销,主要是提高影响力,动员更多的潜在买家,并保证推广不利或市场不利的情况下,也能按计划发行成功。
承销团有的多达3个,5个,这个没有具体规定,看发行方的预估。

发股票时,主承销商可以几个?

2. 股票承销商的股票承销商的类型

(一)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为发挥证券公司的积极作用,各国都对证券公司的成立和经营严加管理。证券公司成立要具备法定的资本额;同时,从业人员要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知识、经验和良好的社会声誉。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法律—般规定下列基准监督证券公司的财务:1.负债比例基准,主要目的是为使证券公司的负债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确保支付能力。证券公司的负债合计金额对纯资产额的比率,一般规定不能超过10倍。2.资产持有状况基准。因证券价格和交易量的变动激烈,证券公司会受到很大影响,这样,证券公司的损益的变动就比其他行业大。从谋求证券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出发,一般都强制规定一些准备金基准。(1)收益准备金。证券公司在每一决算期,必须将货币收益分配额1/5以上作为收益准备金积累。收益准备金仅能用于补充资本的亏损或纳入资本。(2)买卖损失准备金。证券公司在证券买卖所得收益额超过买卖损失额时,必须按法律规定的比例作为买卖亏损准备金积累,一旦交易损失时,用作补充。股票买卖损失准备金为30%。(3)征券交易责任准备金。在股票买卖中,一旦发生事故,不仅顾客蒙受损失,证券公司也会蒙受损失。所以有必要按照交易的数量、按照—定的比例积累交易责任准备金,使用这一准备金可确保对顾客的支付,保全公司的信誉。证券公问上要经营证券的发行业务和买卖业务及其他一些证券有关的业务。发行业务可分为包销业务和代销业务两大类。前者是指证券公司购进发行单位发行的全部证券,再向社会推销;后者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发行单位委托,代其推销证券。买卖证券业务可分为自己买卖和代客买卖两大类。前者是指证券公司自己的资金或证券为自己买卖,从中赚取差价收益;后者是受客户委托,用客户的现金或证券为客户买卖,证券公司按交易额的—定比例收取于续费。这些都是证券公司的基本业务,此外,证券公司还为证券投资者提供其他内容的服务项目。如免费为证券投资者保管股票刊债券;向买卖证券的客户提供贷款或租借证券;为客户免费提供研究报告和其他信息资料等。(二)投资银行。国际问所谓的投资银行跟我国的投资银行和建设银行不同,它不经营—般的银行存贷业务,而专指主要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因此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同证券公司基本一致。但他们还从事诸如项目融资、公司财务咨询和风险投资等证券公司不从事的业务。(三)信托投资公司。凡经营信托业务和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就是信托投资公司。其从事的主要业务有信托业务、投资业务、授信业务和其他业务,而承销和买卖证券业务便是其投资业务的主要内容。

3. 股票主承销商如何选择

  一般来说,企业在选择主承销商时主要应考虑如下一些因素:
  (1)资信状况及融资能力,主要指证券经营机构的股本大小、资信状况、资金实力等。如是否有其他有信誉的机构的支持,是含有较强的融资能力、以往承销股票的业绩等等。
  (2)专业资格和工作小组的能力,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具有股票承销业务资格、其股票发行工作小组的成员应具备优良的素质和丰富的经验。
  (3)承销能力。一流的证券经营机构都拥有广泛的客户和投资者基础及分布在各地的分支网络,与客户和投资者保持着经常的联系。这有利于增强其承销能力。
  (4)研究力量。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力量的强弱往往决定其服务质量的优劣。有广泛深入的研究支持的发行业务,可以使投资者和市场获得信心。
  (5)公司上市前辅导能力和上市后的跟踪服务能力。股票发行和上市仅是企业长远发展他略的第一步。承销商在企业上市后应继续为企业提供服务,如为企业接触可能的商业伙伴,与投资者保持密切的联系,定期撰写研究报告向投资者介绍公司情况等。
  (6)工作建议书质量。证券经营机构通常结合发行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发行上市。撰写出全面的工作建议书,企业可以通过工作建议书的质量,对证券经营机构的水平做出初步判断。
  (7)费用。中国证监会规定券商的承销费为承销金额的一定比例。但这个比例的上下弹性比较大,具体比例或收费标准可以由企业与承销商在规定的范围内谈判确定。费用问题是企业选择承销商时考虑的因素之一,但一般不是最字要的因素。

股票主承销商如何选择

4. 股票发售的主承销商应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主承销商,是指在股票发行中独家承销或牵头组织承销团经销的证券经营机构。国际上,主承销商一般由信誉卓著、实力雄厚的商人银行(英国),投资银行(美国)及大的证券公司来担忏。在我国,一般则由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兼营证券的信托投资公司来担任。


主承销商是股票发行人聘请的最重要的中介机构。它既是股票发行的主承销商。又是发行人的财务顾问,且往往还是发行人上市的推荐人。如果发行人向全球发行股票,这时的中承销商又是为发行人发行股票的全球协调入。概括他说,主承销商在发行人发行股票和上市过程中牛要有以下作用:①与发行人就有关发行方式、日期、发行价格、发行费用等进行磋商,达成一致。②编制向主管机构提供的有关文件。③组织承销团,④筹划组织召开承销会议。⑤承担承销团发行股票的管理。⑤ 协助发行人申办有关法律方面的手续。①向认购人交付股票并清算价款。③包销未能售出的股票。③做好发行人的宣传工作和促进其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①其他跟进服务,如协助发行人筹谋新的融资方式或融资渠道等。在我国,主承销商一般还担任发行人上市前后的辅导工作。

在我国,国家对承销业务的实施及承销资格的认定均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调下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当拟公开发行或配售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3m0万元或预期销售总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时,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2家以上证券经营机构组成,其中牵头组织承销团的证券经营机构称为主承销商。当承销团由3家或3家以上证券经营机构组成时,可设1家副主承销商,协助主承销商组织承销活动。承销团中,除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以外的证券经营机构,称为分销商,主承销商由发行人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竞标或者协商的方式确定。主承销商与副主承销商、分销商之间,通过签订承销团协议,具体规定承销过程中相互间的权利旨义务。根据《管理办法〉,从事股票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股票承销业务资格证书》。证券经营机构申请承销业务资格,必须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净资本、专业从业人员和正式营业日期,具有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与财务管理制度和保障正常营业的场所及设备等等。主承销商资格的条件更加严格,除要求申请昔具备经营股票承销业务资格外,还要求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具备5000万元以上的净资产和 2000万元以上的净资本,证券兼营机构必须具备5000万元以上的证券营运资金和2000万元以上净证券营运资金;取得承销业务资格的从业人员6名以上;具备承销股票3只以上或3年以上的承销业绩i以及最近半年内没有出现作为发行人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承销商而在规定的承销期内售出不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20%的记录等。

根据《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如持有发行公司7%以上股份,或是其前五大股东之一,不得担任该企业的主承销商或副主承销商。取得股票承销业务资格,但未取得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得担任任何发行公司的发行辅导人和上市推荐人。只能作为分销商,从事股票承销业务。

在我国,公司股票上市均实行上市推荐人制度。发行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由一至二名经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机构(即上市推荐人)推荐并出具。上市推荐书。上市推荐人,在香港等地又称保荐人。是申请上市人依据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委任的作为其上市推荐(保荐)的机构或人士。上市推荐人(保荐人)一般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根据上海、深圳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上市推荐人必须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而且每年都必须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资格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查确认后,才具有上市推荐人资格。证券交易所审核上市推荐人资格,申请人必须是交易所会员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主承销商,且从事股票承销工作一年以上井信誉良好,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熟悉交易所各项业务规则等等。

上市推荐人的职责主要有:确定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辅导发行公司董事了解井承担公司上市的各项责任与义务;协助起草上市申请书、上市推荐书,确保上市文件真实、正确、完整,协助股票上市;在上市一年内对股票发行人提供咨询,履行上市推荐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等。

由于主承销商在公司股票发行承销过程中已对发行公司有较深了解,所以常同时担任发行公司的上市推荐人。有些发行公司的上市推荐人由主承销商和其他具有上市推荐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共同承担,也有些发行公司的。上市推荐人单独由其他具有上中推荐人资格并对发行公司有充分了解的证券经营机构承担。
原文:
http://china.findlaw.cn/gongsifalv/zhengquanfa/zhengquanchengxiao/shimeshizhengquanchengxiao/35065.html

5. 在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主承销商有什么作用

法律分析:在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主承销商的作用如下:1、与发行人就有关发行方式、日期、发行价格、发行费用等进行磋商,达成一致。2、编制向主管机构提供的有关文件;组织承销团;筹划组织召开承销会议。3、协助发行人申办有关法律方面的手续。4、向认购人交付股票并清算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在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主承销商有什么作用

6. 在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主承销商的作用是什么

在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主承销商的作用如下:
1、与发行人就有关发行方式、日期、发行价格、发行费用等进行磋商,达成一致。
2、编制向主管机构提供的有关文件;组织承销团;筹划组织召开承销会议。
3、协助发行人申办有关法律方面的手续。
4、向认购人交付股票并清算价款。
一、股票如何发行,若买的股票破产了怎么办
股票发行方式有:
1、包销发行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2、代销发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上市公司如果破产,先要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的资产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费用、国家税收、员工工资等,然后才考虑股东的利益。一般破产的公司,都是资不抵债,也少有资产分给股东。
二、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由谁负责发行上市审核
上交所主要通过向发行人提出审核问询、发行人回答问题方式开展审核工作,基于科创板定位,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将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
三、中小板上市有哪些条件
中小板上市有三个条件,具体如下:
1、独立性条件。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对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2、规范运行条件。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理会、独立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制度,机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激起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财务会计条件。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二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7. 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主承销商的作用是什么

在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主承销商的作用是帮助发行人发行股票。其中有包销以及代销两种方式。包销是指承销公司将股票一次性购买,再卖给投资者,未售完的股票由承销公司处理。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是什么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转换债券一般都会有赎回条款,发债公司在可转换债券转换前,可以按一定条件赎回债券。通常,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会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券法》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二、购买原始股的注意事项
1、看承销商资质
购股者要了解承销商是否有授权经销该原始股的资格,一般有国家授权承销原始股的机构所承销的原始股的标的都是经过周密的调研后才进行销售该原始股的,上市的机率都比较大;反之,就容易上当受骗。
2、企业经营情况
购股者要了解发售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了解考察企业的经营效益的好坏可从企业的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利润总额等项情况去看,这些数字都能在企业发售股票说明书中查明。
3、看股票用途
要看发行股票的用途。一般说来,发售股票的用途是用来扩大再生产的某些工程项目、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某些用项等,这些都是值得投资的。如若工业生产企业发售股票是用来补充流动资金私有制,那就要慎重考虑,是不是企业外欠资金太多,发售股票的目的是用来补窟窿还是偿还企业的亏损债务,购买这样的股票是不会创造新的再生价值的。因此也不可能给购股者带来好的收益,而且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性。
4、企业负债情况
要看发售股票企业负债的额度。购买某企业的股票时要特别注意该企业公布的一些会计资料报告,这些资料报告发售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值等。
5、看溢价比例
要看溢价发售的比例。企业发售股票大多采取溢价发售的办法。溢价发售的比例越小,购股者的风险性越小,溢价发售的比例越大,给购股者造成的风险性就越大。
6、看预测股利
要看预测分红的股利。股利越高说明资金使用效果越好,这当然是投资者最为期望的。所以,在选择购买股票时,要看预测分红股利的高低,股利高的是优先选择的对象,低的应当慎重购买。
三、新股网上发行的具体流程
1、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上发行公告。
2、T日,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新股申购;当日配号,并发送配号结果数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10条安排网上网下新股发行数量回拨的,应在T日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交易所。
3、T+1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盘后向证券公司发送中签结果。原T+1日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
4、T+2日,主承销商公布发行价格及中签结果,投资者也可以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中签结果。中签的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5、T+3日15:00前,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申报其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对认购资金进行交收处理,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6T+4日,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公布网上发行结果。

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主承销商的作用是什么

8. 股票承销商卖给谁

股票承销商是指经营股票承销业务的中介机构,承担股票承销与资金交流的任务。股票承销商主要办理上市股票的分散股权销售,包括包销股票、代销股票两种。主要类型有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公司等。股票承销商是股票发行机构的枢纽,直接关系到股票发行市场的成败。
股票承销商概述
股票承销商是指经营股票承销业务的中介机构,承担股票承销与资金交流的任务。它是股票发行机构的枢纽,直接关系到股票发行市场的成败。主要有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公司等。
股票承销商主要办理上市股票的分散股权销售,包括包销股票、代销股票两种。在代销制下,股票承销商只负责代销手续,并不保证股票全部售出;在包销制下,股票承销商则必须担负完全出售股票的责任,股票承销商的收入为承销手续费及收到投资人申购价到退件期间的利息收入。
股票承销商的类型
(一)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为发挥证券公司的积极作用,各国都对证券公司的成立和经营严加管理。证券公司成立要具备法定的资本额;同时,从业人员要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知识、经验和良好的社会声誉。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法律—般规定下列基准监督证券公司的财务:
1.负债比例基准,主要目的是为使证券公司的负债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确保支付能力。证券公司的负债合计金额对纯资产额的比率,一般规定不能超过10倍。
2.资产持有状况基准。因证券价格和交易量的变动激烈,证券公司会受到很大影响,这样,证券公司的损益的变动就比其他行业大。从谋求证券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出发,一般都强制规定一些准备金基准。
(1)收益准备金。证券公司在每一决算期,必须将货币收益分配额1/5以上作为收益准备金积累。收益准备金仅能用于补充资本的亏损或纳入资本。
(2)买卖损失准备金。证券公司在证券买卖所得收益额超过买卖损失额时,必须按法律规定的比例作为买卖亏损准备金积累,一旦交易损失时,用作补充。股票买卖损失准备金为30%。
(3)征券交易责任准备金。在股票买卖中,一旦发生事故,不仅顾客蒙受损失,证券公司也会蒙受损失。所以有必要按照交易的数量、按照—定的比例积累交易责任准备金,使用这一准备金可确保对顾客的支付,保全公司的信誉。
证券公问上要经营证券的发行业务和买卖业务及其他一些证券有关的业务。发行业务可分为包销业务和代销业务两大类。前者是指证券公司购进发行单位发行的全部证券,再向社会推销;后者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发行单位委托,代其推销证券。买卖证券业务可分为自己买卖和代客买卖两大类。前者是指证券公司自己的资金或证券为自己买卖,从中赚取差价收益;后者是受客户委托,用客户的现金或证券为客户买卖,证券公司按交易额的—定比例收取于续费。这些都是证券公司的基本业务,此外,证券公司还为证券投资者提供其他内容的服务项目。如免费为证券投资者保管股票刊债券;向买卖证券的客户提供贷款或租借证券;为客户免费提供研究报告和其他信息资料等。
(二)投资银行。
国际-问所谓的投资银行跟我国的投资银行和建设银行不同,它不经营—般的银行存贷业务,而专指主要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因此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同证券公司基本一致。但他们还从事诸如项目融资、公司财务咨询和风险投资等证券公司不从事的业务。
(三)信托投资公司。
凡经营信托业务和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就是信托投资公司。其从事的主要业务有信托业务、投资业务、授信业务和其他业务,而承销和买卖证券业务便是其投资业务的主要内容。
希望可以帮您解决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