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资助实施方案

2024-05-07 11:48

1. 幼儿园资助实施方案

    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代圣贤自古就教导后人要懂得知恩、感恩、酬报恩德。下面是我收集的2017幼儿园资助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幼儿园资助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7〕75号),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
      对全县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户口在麻阳县的城乡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儿童、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儿童优先予以资助。
      申请认定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经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学习的3-5岁儿童。
      (二)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是指家庭所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园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儿童。
      特殊情况认定条件,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一)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
      (二)持有市、县发放的特困证明的城镇家庭子女;
      (三)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
      (四)父母或父母一方有长期患重病,无医疗保险,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
      二、程序
      (一)政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幼儿园于每年9月开园后20天内受理资助申请。
      1.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园幼儿要如实填写《麻阳县学前教育阶段儿童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低保家庭儿童、孤儿须分别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儿童福利证”,残疾儿童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同时还需提供受资助儿童和监护人户口簿。以上材料必须提供所有原始证件和一份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复印件由幼儿园留存备查。
      已被所在幼儿园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不需提交《麻阳县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家庭情况调查表》。
      2.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名单后上经校长(园长)审核,并加盖公章,然后,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将《麻阳县学前教育接受资助幼儿汇总表》两份(需同时上报电子稿),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受助幼儿名单下发至幼儿园,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在接收到资助资金10个工作日内将政府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儿童。
      (二)县级民办幼儿园为每位受助儿童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接将政府助学金发放至儿童的银行储蓄卡;乡镇幼儿园由中心完小统一发放现金,由家长领取并签名,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政府助学金。
      (三)幼儿园按实际受助幼儿情况填写《麻阳县学前教育接受资助幼儿汇总表》,盖章后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稿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各幼儿园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要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儿童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2.各幼儿园要制定本园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3.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公示(包括家长签字)材料、儿童资助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4.各幼儿园要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资助标准,对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办园资格。
      【2017幼儿园资助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问题,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7〕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常德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实施方案》。本方案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实施。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资助政策,公平公正评定资助对象,面向社会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数据库,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行动态管理。幼儿在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或终止资助:幼儿家庭经济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其他不符合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条件的(如中途转园、休学等)。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做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既要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又要充分调动社会捐资助学的积极性;既要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应助尽助,也要充分考虑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与推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创建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坚持整体联动原则。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由财政、教育部门牵头,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幼儿园积极配合。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的筹措、调度、发放和监管等工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资助专干的培训、资助指标的`分配、资助对象的审核、资助流程的调度、监督、指导以及资助信息的统计汇总等工作。幼儿园主要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资助对象的评审、资助资金的结算、资助信息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二、资助对象、比例和条件
      (一)资助对象
      在我市范围内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学习,具有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二)资助比例
      石门县按15%确定,其它县市区按7.5%确定,并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
      (三)资助条件
      1.困难程度
      幼儿园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幼儿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评分,并根据其得分高低确定资助对象。
      2.特别规定
      属于孤儿的,直接确定为资助对象(只需填写申请表,不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3)单亲家庭或父母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幼儿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幼儿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6)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7)少数民族贫困幼儿;
      (8)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资助内容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为主体,幼儿园减免费用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就学问题。
      (一)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学前教育在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按学期申请、评审和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期500元。
      (二)幼儿园资助。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湘财教〔2017〕75号文件精神,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并纳入年初预算。此项经费幼儿园必须实行专门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园内专项资助经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教育部门应责令学校限期改正,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提请相关部门相应核减幼儿园该年度所获得的有关财政奖补资金。
      (三)社会助学。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四、经费分担
      按照湘财教[2017]75号文件执行。
      五、工作程序
      1.监护人申请。每学期开学时,幼儿园应及时、全面向幼儿监护人宣传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和申请办法。每年3月30日和 9月30日前,幼儿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并详细填写《常德市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申请表》(附件1)和《常德市学前教育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附件2),并递交相关原始证件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如户口簿、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住院证明等)。
      2.幼儿园审核。幼儿园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由园分管领导、资助工作负责人、班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监护人的申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按《常德市学前教育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标准》(附件3),对幼儿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分,并统一填报《常德市学前教育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得分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人数应大于资助管理部门分配的指标数)。幼儿园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得分高低,提出资助幼儿名单。
      3.幼儿园公示。受助幼儿名单经幼儿园园长办公会研究后,统一填写《常德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年 学期资助明细公示表》(附件5),经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须在园内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须摄影留存)。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统一填报《常德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年 学期资助汇总表和明细表》(见附件6)。若有异议,经查证属实,按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4.中心复核。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收到幼儿园上报的《常德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年 学期资助汇总表和明细表》和《常德市学前教育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得分汇总表》后,具体经办人员应进行认真审核并签名后,由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签送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负责人审签。
      5.资金发放。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将分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审签的《常德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年 学期资助明细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将入园补助金拔付给幼儿园。幼儿园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监护人结清每学期的幼儿入园补助金,并保存好相应的结算凭证(见附件7)。
      6.幼儿园建档。幼儿园要建立专门档案,将附件1-7等有关资料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建立定期协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新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各幼儿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园长负责制,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学前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及时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的基础信息管理工作,确保在园幼儿各项信息真实可靠。
      (四)强化资金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照规定的资金分担比例,及时、足额落实好配套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财政、教育等部门和幼儿园要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幼儿园资助实施方案

2.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内容

资 助 对 象
学前教育资助对象适用于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 助 条 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一)脱贫(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
(二)孤儿、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家庭子女;
(三)符合入园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
(四)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困难家庭子女;
(五)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幼儿园会根据上述情况科学、合理的界定资助对象,切实发挥资助资金效益。

3.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计划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做好工作计划可是让你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喔!以下是我整理的2021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计划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计划1    一、工作思路 
   20XX年学前教育工作坚持“抓落实、促规范、提内涵、办特色”的工作思路,促进园所建设和内涵提高同步发展。园所建设以落实《薛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为目标,按计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做好各级各类争创活动,提高整体办园层次。内涵建设以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素质为主线,提高幼儿园保教水平,彰显办园特色,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重点 
   1、落实《薛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幼儿园建设工作。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20XX年度13所幼儿园的建设任务和三年入园率90%的事业发展目标。
   2、做好农村幼儿园保教设备配备工作,完成20XX年50个班的配备任务。
   3、拓展优质资源,提高保教质量。做好幼儿园升类和中心园认定工作;争创市级学前教育先进乡镇;深化幼儿园内涵建设,做好特色办园工作。
   4、加强园所管理,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审批、督查、年检工作;落实幼儿一日生活常规,做好幼儿园区域设计评选活动;继续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开展业务评比和教师基本功比赛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举办园所交流活动,由常规办园向特色办园转变,实现城乡资源共享。
    三.具体措施 
   (一)恪尽主管部门职责,完成三年规划建设目标
   1、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完成幼儿园年度建设目标。高标准、高起点做好新区实验园和陶庄中心园开园工作;通过月上报、月反馈等措施督促临城、周营、常庄、兴城、兴仁五个镇街做好中心园建设工作,做好13所幼儿园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提高整体办园层次。
   2、多措并举,完成事业发展目标。通过开展六月学前教育宣传月和家园共建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提高幼儿入园人数,确保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完成三年规划中的事业发展目标。
   3、加强农村公办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工作,改善办园条件。20XX年我区镇(街)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下一步要严格按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做好内部配备和管理工作。通过检查督促、争取资金奖补等措施,完成20XX年农村公办幼儿园50个班的内部设备配备任务。
   (二)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1、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幼儿园做好常规管理工作。按学期对幼儿园常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促进幼儿园常规工作落实到位。
   2、做好注册和年检工作,引导幼儿园健康发展。严格幼儿园登记注册程序,配合安管、综治等部门对民办园检查和督导;按时完成注册幼儿园年检工作,继续实施公示制度,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规范无证办园,取缔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
   3、继续落实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促进农村幼儿园均衡发展。一是统筹规划镇(街)辖区内幼儿园布局调整和园所建设;二是统筹保教管理工作,形成办园理念、教育资源、教科研成果等共享机制,发挥中心幼儿园的龙头辐射作用,推动镇(街)辖区内学前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1、利用成立学前教育培训中心的契机,做好园长及教师的业务培训和提高工作,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教师业务水平。制定幼儿教师培训计划,分批选派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赴名园挂职培训,逐步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
   2、做好全区幼儿教师基本功评比工作,开展幼儿园区域活动设计评选活动,加强教师培训和教研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师的业务水平。
   3、努力争取落实三年规划中关于考选幼儿教师的政策,增加公办教师人数,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建立非公办幼儿教师招聘制度,无教师资格证、无专业学历证书的一律不准进入幼师队伍,逐步淘汰不合格非公办幼儿教师。
   (四)深化幼儿园内涵建设,抓好创建工作,提高保教质量
   1、鼓励幼儿园以升类活动为载体,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推进幼儿园升类和中心园认定工作。争取20XX年度周营、常庄、兴城、兴仁四所中心园通过省级认定;指导临城争创市级学前教育先进乡镇。
   2、树立品牌意识,做好特色园建设工作。引导幼儿园向特色办园发展,提升全区幼儿园的整体办园水平。引导条件较好的区实验园等园所向特色办园发展,以教育活动和科研课题为中心,创设适合本园的园所环境布置、特色课程建设,通过现场展示、观摩研讨等方式,把我区幼儿园已有基础的阳光户外活动、家园共建工作、农村特色区角等园本课程,提高到更完善的层面,采取观摩、培训、指导等措施,全面提升全区幼儿园的整体办园水平。
    四、月份工作安排 
   一月:
   1、召开全区幼教工作会议,总结20XX年度工作,传达20XX年度工作计划和教师培训计划。
   2、修订岗位目标量化标准
   3、做好新区实验园、陶庄中心园、邹坞中心园的开园准备工作。
   二月:
   1、布置幼儿园寒假工作
   2、做好幼儿园春季招生工作
   3、制定20XX年度幼儿园建设计划
   4、举办寒假学前教研员、幼儿园园长培训班。
   5、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确保增加的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6、配合相关股室,做好困难儿童资助工作。
   三月:
   1、幼儿园开学常规工作检查
   2、配合区教育督导室做好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组织园长赴名园参观学习和挂职培训。
   四月:
   1、迎接省政府20XX年学前教育专项督导
   2、检查幼儿园农村幼儿园内配工作
   3、举行全区幼儿园区域设计评比活动
   五月:
   1、庆六一系列活动准备工作
   六月:
   1、儿童节全区宣传庆祝活动
   7、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七月:
   组织区级幼师暑期业务培训活动及基本功评选工作。
   八月:幼儿园注册、年检总结、结果上报
   九月:
   1、秋季招生及新学期规检查工作。
   2、新生登记注册工作及数据统计。
   3、迎接市局对幼儿园教材使用情况检查
   4、省中心园认定、省十佳园、市级先进乡镇初评
   5、调度、督察幼儿园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十月:
   1、迎接省市级各类幼儿园评审及市级先进乡镇评选的评选
   2、上报20XX-20XX学年幼儿教育数据
   十一月:
   特色办园交流或城乡业务交流活动
   十二月:
   全区学前教育工作考核,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计划。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计划2   20xx年,我校将帮困助学生工作始终放在实现全校教育改革发展、学生成长成才、校园友爱和谐的战略高度,秉持“全方位、多元化,助学生和谐发展、助学生全面成才”的助学工作理念,努力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的救助网络,根据我校高中学生的实际情况,我们要对学生的家庭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通过摸底和家访了解部分学生造成家庭贫困及其他的.相关原因。为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拓宽渠道,多方协调。同时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资助中心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既定操作流程规范操作,努力把好事做好,把好事做实,高效、高质、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现将20xx年我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健全组织,精心安排 
   我校成立以校长xx为组长,xx副校长、xx校长助理任副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学生资助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担任,具体操办资助的相关事宜。资助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将学生的资助工作与学校的德育工作、关工委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放过任何一次对学生的励志和感恩教育的机会。资助领导小组将研究制定“什邡中学资助高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施细则”,并责成“资助办公室”进行了各项资助工作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学校召开年级组长、班主任的专题会议,将学校的要求及资助工作流程贯彻到每个班主任的工作之中。
    二、广泛宣传,全面摸排 
   为使国家资助贫困生政策家喻户晓,学校将通过张贴标语,校公示栏及学校橱窗、电子屏、广播、校会、升旗仪式等各种形式对贫困生资助政策及工作流程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广泛深入宣传,让广大贫困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全方位了解国家的惠家惠学政策,熟悉贫困生资助的工作程序,即指标下达、个人申请、信息采集、审核评定、名单公示、资料上报、资金发放等,从而营造全社会关注贫困资助,关心贫困学生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认真做好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在评定工作中,学校将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指标、程序公平、评议鉴定公开。为把我校国家助学金、一免一减等助学金发放到最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各班主任要做大量细致深入的工作。申请助学金的同学首先写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自己各方面的情况,把申请书交到班主任处,然后班级成立由班干、学生代表及班主任组成的7人以上评议小组进行公开、公平评议,首先确定班级的受助学生名单,并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3天,再由年级组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学校资助办确定拟受助学生的初步名单,交领导小组审议后,在校橱窗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资助办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接待来电来访,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电子表材料报县教育局资助中心。
    四、强化监管,感恩成长 
   贫困生界定和信息是确定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助学金发放的重要依据,是切实做好帮困助学的基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由民政部门的贫困证明来认定,认定的贫困生及时建立信息数据,作为学校资助对象。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学生谈心摸底和思想教育等,使真正贫困学生能列入学校的资助行列。
   为使资助款项无截留无挪用情况发生,学校将把好资金管理关,做好专款专用,给受助学生建立个人专用帐户,由邮政储蓄银行统一发放,并要求班主任协管到位,叮嘱监护人接管到位,节源长流,保证学生安心生活学习。同时,我们引导受助学生牢记党恩,学会感恩,并把感恩的心转化成学习成长的动力,是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在资助工作中不可忽略的一项重要工作。资助办特别是年级主任、班主任有意识有计划地开展资助学生的谈心,自强自立,感恩奉献等教育活动,让学生明白爱和感恩不仅要存在心里,而且要说出来,更重要的是落实在行动上,自尊自强自立,健康成长,才是最好地感恩党,在懂得感恩,学会感恩,在感恩中不断成长。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计划3   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xx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县教育局年度工作总体要求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抓好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以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推动我县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20xx年主要工作: 
   1、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申请工作严格执行“三级评审”和“两级公示”制度。20xx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力争在4月份发放到位,秋季学期争取在11月份发放到位。
   2、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分别于4月份、11月份做好文件制定、经费下拨工作。初中按每生每期625元、小学按每生每期500元发放。
   3、做好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中职国家助学金按月核查,争取在上级资金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助人数准确真实,严禁虚报冒领。
   4、做好中职免学费资金的发放工作。完善免学费对象的评定与公示制度,严格把握免学费的条件,保证资金真正落实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严防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发生。
   5、做好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1)参加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举办的生源地贷款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2)严把受理材料审查关,提高审批通过率。
   (3)积极探索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经验,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和诚信教育工作,全面开展对进入还款期学生贷款的催缴工作,提高履约率。
   6、做好信息处理与上报工作。
   (1)在省资助中心建立的全省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内按照在校生40%的比例要求上报好全县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信息。
   (2)在全国中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学籍信息。
   (3)在中职助学金系统及时更新资助信息。
   (4)及时上报各类数据。做到热情接待,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定时反馈。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分解任务。
   1、组织召开20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总结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
   2、积极推进资助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一是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力争年内达标。二是在各乡镇中心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成立资助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在全县建立资助工作QQ群,加强联系,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学校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逐级审核责任制。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明确资助信息审核责任人,严格审核所辖学校报送的资助信息,对因不及时上报、审核或工作失误导致统计数据失真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
   4、加强校内资助工作的管理。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必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本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普通高中3-5%、中职5%),并做到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加强资金管理,落实审计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规范有效。导的责任。
   5、扎实开展上学期资助经费的调研和督查工作。选择4个乡镇和2所普高开展20xx年秋季资助经费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特别是期末义务教育阶段下拨的54万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要求务必落实到学生手中。对普高学校资助等级评定和经费到位情况作重点抽查。为全县资助工作会议的召开提供一手资料。
   6、努力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途径。在省资助中心建立的全省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内按照在校生40%的比例要求上报好全县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信息。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将学校事业收入的4%作资助经费,用于学生的资助工作。积极联系和努力做好校外的各种资助工作,做到热情接待,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定时反馈。
   (二)规范日常监管,完善量化考核
   1、继续推行国家助学金“财政专户—银行—受助学生”的发放模式,保证资助资金的安全使用。全面推行学生资助卡“统一办卡、集中发放、本人激活、信息共享”的管理机制。杜绝双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
   2、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通过清点人数、电话回访、查阅档案资料、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促进资助工作的规范运行。继续实行检查情况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制度;继续加强对民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加强对中职学校联合办学的督查力度;严格控制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中大龄段学生比例。
   3、完善日常工作进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加强对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和管理,提高准确率和按时报送率。
   4、重视投诉问题的处理,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适时通报各学校的投诉率和投诉按时办结率,将投诉数量和投诉办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之一。
   5、根据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新增内容及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对中职、普高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考核办法。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量化考评;增强激励机制,评选20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将考评结果列入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
   (三)大力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1、按照积极宣传、正面宣传、有效宣传的总体要求,抓住重要时点精心组织宣传活动。
   2、拓宽渠道,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教育网、媒体专访、热线电话、工作简报、标语、横幅、展板、编印宣传单(手册)、校内宣传栏、校园网、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3、不定期对受助生进行电话回访,深入学生家庭走访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满意度。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计划4   为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xx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和《xx市财政局xx市教育局关于制定xx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完善我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问题,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在xx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具有xx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幼儿。 
   资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独生子女,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二、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即每生每天5元,每年按在园时间200天计算。 
    三、资金来源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由市级与区级按3:7比例负担。区财政将困难幼儿资助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主要用于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四、用途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托幼费和餐费等在园期间费用。 
    五、申请与发放程序 
   (一)申请与评定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幼儿本人页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幼儿监护人,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一份由幼儿园留存备查。
   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资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对因退园、转园等原因离开的幼儿,应停止助学金的发放。
   幼儿园要成立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各幼儿园将资助评审小组的名单加盖公章后,于9月20日前上报至xx区教体局316室。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审结束后,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显着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详见附件2、附件3),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注明幼儿园已审核的字样、并加盖公章),经园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区教体局审批、汇总。汇总后由区教体局将资料(详见附件4)上报xx市学生资助办公室。幼儿园要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并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
   (二)资金拨付区财政将补助资金下达到区教体局,由其负责直接发放。
   (三)发放方式区教体局采取通过银行卡集中发放助学金的方式。幼儿园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为其家长或监护人制发银行卡,资金到位后,及时、足额、集中将助学金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发放到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资助银行卡中。每名受助幼儿在学前教育期间最多只能享受6个学期的助学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要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幼儿园要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计划5    一、学前教育专业概况 
   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已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幼儿教师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好且就业质量高。我院学前教育专业2012年开始招生,在校生规模已达1280人,是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专业。
    二、主要培养对象和学制 
   1、五年制大专。:初中毕业生
   2、三年制大专。:高中毕业生、对口中职生
    三、人才培养目标 
   学前教育专业围绕 培养“合格 特长”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培养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良好职业道德,系统掌握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幼儿教师资格,能在幼儿园从事保教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合格”幼师。同时加强“文艺”、“双语”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培养拥有文艺创编、双语教学和行政管理“特长”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四、主要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 
   1、五年制大专
   (1)中专阶段:声乐、琴法、舞蹈、形体、美术、手工、学前卫生与保育、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学、五领域(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教育活
   活动设计与组织、游戏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
   (2)大专阶段:儿童文学、儿童动漫影视欣赏、幼儿歌曲演唱与表演、儿童舞蹈创编、儿童歌曲创编、键盘即兴伴奏、环境创设与教玩具制作、英语口语、幼儿英语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园管理、会务管理、考证培训。
   2、三年制大专:声乐、琴法、舞蹈、形体、美术、手工、学前卫生与保育、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学、五领域(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幼儿园班级管理、环境创设与教玩具制作、儿童歌曲创编、考证培训。
   3、实践教学环节:保育见实习、教育见习、试教、保教综合实习、顶岗实习和论文写作。
    五、就业岗位群 
   幼儿园、早教机构和少儿活动中心教师、科研和行政管理人员、少儿特长培训班的音乐、舞蹈和英语教师、企事业单位办公室文员、小学教师等。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计划

4. 学前教育资助是什么??

一、资助范围与对象。凡符合入园条件,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可予以资助,并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普惠性幼儿园是指经县(含)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包括公、公性质及普惠性民幼儿园,不包括学前班、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受助对象不得与瑞财发(2013)44号确定的受助幼儿重复。二、资助标准学前教育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三、申请条件及贫困排序1.父母双亡或一方已故,无任何经济来源;2.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3.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4.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6.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明材料(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7.单亲家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8.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9.家庭成员久病无能力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10.人口较多,劳动力少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11.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5. 如何写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方案,流程

一、资助范围和对象

在区教委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幼儿在园信息已纳入渝中区幼儿信息管理系统,且年满3-6周岁(当年8月31日为准),重点是学前一年的渝中区户籍或父母在渝中区务工的重庆其它区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以下简称受助儿童)。

二、资助项目

对受助儿童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幼儿园不得再向受助儿童收取保教费和生活费等其它费用。

三、资金补助办法

资助标准为保教费按每人每月200元,全年10个月计算,春、秋学期各5个月,生活费按每人每天5元,全年220天计算,春、秋学期各110天。上述资助所需经费由市级、区级财政共同承担。幼儿园按照事业收入的5%提取资金,专项用于本校受助儿童保教费和生活费资助。

四、申请办理流程

(一)资助申请

每学期申请一次,在开学后2周内,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学前教育儿童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费保障金领取证》、区县民政局出具的孤儿证明、幼儿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户口薄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渝中区外户籍受助儿童需同时提供现暂住地的居住登记证明,父母在渝中区就业的工作单位证明(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它证明材料),或由派出所、街道和社区出具的在渝中区有稳定职业的证明。

如何写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方案,流程

6. 幼儿园贫困儿童资助实施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近年来,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央和地方各级 *** 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下面是我收集的2017幼儿园贫困儿童资助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贯彻落实荆教发【2017】29号文件和《荆门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管理领导小组  机关幼儿园资助贫困学生管理工作由吴锦华同志为主要领导负责人,詹翠芳同志为具体负责人,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为宣传、监督人员,各成员积极配合,协调组织实施全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1.贫困儿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2.贫困儿童资助工作评审小组  组 长:(副园长)  成 员:  二、资助对象  1.已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军属中困难户子女以及烈士子女;  2.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家庭缺乏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常年患重大疾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保教费家庭的子女;  5.孤儿、残疾幼儿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子女。  三、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元,受助对象在学前教育阶段资助不超过三学年。  四、办理程序  1.资助申请  每学期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受助儿童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县级以上民政、医疗等相关机构出具的低保证、孤残证、医疗证明或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等相关印证材料,填写《荆门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资格审定  幼儿园贫困儿童资助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儿童家庭情况进行评审。  3.公示  幼儿园将通过评审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儿童隐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上报  幼儿园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受助儿童名单后将受助儿童申请材料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覈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五、资金拨付  收到学生资助中心拨付的专款后,在一周内将资助发放给贫困家庭。  六、工作要求  1.严格公示,经上级审覈合格后在园内进行公示。  2.采取展板、口头等方式对家长做好宣传,以便做到家喻户晓。  3.专设管理人员,监督人员,不、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  4.各班教师清楚上交申请幼儿的具体情况,有必要进行相关的家访活动,以便确认申请的真实性。  5.将《申请表》、《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审覈名册》、《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发放清单》等相关表册、公示照片及幼儿贫困材料存档备查。  1.严格公示,经上级审覈合格后在园内进行公示。  2.采取展板、口头等方式对家长做好宣传,以便做到家喻户晓。  3.专设管理人员,监督人员,不、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  4.各班教师清楚上交申请幼儿的具体情况,有必要进行相关的家访活动,以便确认申请的真实性。  5.将《申请表》、《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审覈名册》、《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发放清单》等相关表册、公示照片及幼儿贫困材料存档备查。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制定郑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郑财教〔2017〕14号)和《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郑教明电[2017]380号)精神,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郑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安排的通知》(郑教明电[2017]380号)要求,为完善我市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问题,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范围和对象  在荥阳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具有郑州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幼儿(2017年8月31日前满3周岁)。  资助对象主要包括:  1、城市、农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低保、低收入家庭都属于动态管理,持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2、农村独生子女。要持有相应的有效证件。  3、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由 *** 批准依法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4、社会散居孤儿。经相关部门(如: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部门)调查认定,并开具相关证明。  5、父母残疾或幼儿残疾。有相关证件或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6、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应从幼儿园行政事业收费中提取3-5%的资金进行资助。(幼儿园自行审查认可并资助贫困幼儿,需留存资助申请、有关证明材料、发放存根备查)  二、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即每生每天5元,每年按在园时间200天计算。  三、资金来源  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由市级与县级按3:7比例负担。县级财政将困难幼儿资助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主要用于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四、用途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托幼费和餐费等在园期间费用。  五、申请与发放程序  (一)申请与评定  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详  见附件1),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受助人、监护人和户主页)。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低保、低收入证明、农村独生子女证、孤儿证明、残疾证明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连同原件一起上报到市资助办,一份由幼儿园留存备查。  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资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对因退园、转园等原因离开的幼儿,应停止助学金的发放。  幼儿园要成立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各幼儿园将资助评审小组的名单加盖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一起上报至荥阳市教体局资助办507室。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覈。评审结束后,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详见附件2、附件3),连同资助申请表(附件1)原件、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园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幼儿园留存一份,连同电子版报至市教体局资助办一份审批、汇总。原件汇总后由市教体局将资料(详见附件4)上报郑州市学生资助办公室。幼儿园要  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并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  (二)资金拨付  荥阳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下达到市教体局,由其负责直接发放。  (三)资金发放  市教体局采取通过银行卡集中发放助学金的方式。资助办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为其家长或监护人制发银行卡,资金到位后,及时、足额、集中将助学金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发放到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资助银行卡中。每名受助幼儿在学前教育期间最多只能享受6个学期的助学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要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使广大家长知晓孩子受助的权利,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因工作不力,宣传不到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不能及时得到资助,幼儿园将承担幼儿直接经济损失。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幼儿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各幼儿园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幼儿园要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  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2017幼儿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方案  2.2017幼儿园贫困儿童资助实施方案  3.2017幼儿园资助实施方案 
   

7. 幼儿园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主要是指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平均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2-3档。

对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予以保教费全免,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由市、县财政承担。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幼儿园资助政策

8. 幼儿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下面是我收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兴化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 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兴财教〔2011〕52号、兴教财〔2011〕31号)及《兴化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秋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 资助经费的通知》(兴财教〔2017〕40号)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依据  市局文件:兴财教〔2011〕52号、兴教财〔2011〕31号及兴财教〔2017〕40号  二、发放原则  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照资助的基本条件,对申请儿童进行评审,并按经费指标将拟资助儿童名单在幼儿园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发放范围  根据《兴化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 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资助范围。  四、发放标准  根据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400元、500元、600元和700元四档确定具体资助标准。  五、发放流程  1、由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家长向幼儿园申请(须有所在村级以上证明材料);  2、幼儿家长提交《兴化市学前教育 *** 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两份);  3、评审小组对申请儿童进行评审,并按经费指标拟确定资助儿童金额(全镇共计48个名额  初步拟分配名额为:中心园34人左右、西孤园点6-8人、戚家园点2-3人、陆甸园点2-3人、东皋园点1-2人、朱野园点1-2人);  4、对拟资助儿童名单在幼儿园公示栏进行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以法人学校填写《兴化市2017年秋学期学前教育 *** 资助经费发放明细表》(附件3),并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家长申请表》、《兴化市学前教育 *** 资助经费申请表》、《兴化市2017年秋学期学前教育 *** 资助经费发放明细表》及EXCEL表上报教育局210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覈;  6、幼儿园将最终审覈确认的资助儿童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7、幼儿园以法人学校统一填写《经费用款计划表》和《兴化市学前教育 *** 资助儿童情况汇总表》到财政局教科文科办理拨款手续;  8、按规定要求及时、足额将覈定的助学金打卡发放给资助对象。  六、成立评审小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7]41号)以及省、市扶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园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前教育助学制度,特制定灌云县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助学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受资助对象为公办幼儿园(3-5周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一)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女、五保户供养的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幼儿;(二)低收入家庭子女;(三)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年由县教育局和财政局于年初确定标准并发布到各幼儿园。  三、经费筹措  资助经费由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和落实,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街办、各幼儿园要开展献爱心活动,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扩大经费来源。  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  1.县教育局组织各公办幼儿园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册和相关资料台账。  2.各幼儿园将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困难与乡街覈对,并在幼儿园公示一周;上述工作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各幼儿园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上报县教育局。  3.县教育局审覈后,报县财政局符合确认。  五、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教育局要认真最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组织实施工作,幼儿园园长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作为具体责任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确定自主对象,准确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羣,建立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我县幼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2017幼儿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方案  2.2017幼儿园贫困儿童资助实施方案  3.2017幼儿园资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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