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扣除每年都要确认吗

2024-05-06 13:30

1. 个税专项扣除每年都要确认吗

法律分析: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那么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每年都需要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6项可以在税前扣除,所以会让你少交税,减轻个税负担。大病医疗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房贷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税专项扣除每年都要确认吗

2. 个税专项扣除每年都要确认吗

法律分析: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那么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每年都需要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6项可以在税前扣除,所以会让你少交税,减轻个税负担。大病医疗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房贷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3. 个税专项扣除每年都要确认吗

法律分析: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那么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每年都需要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6项可以在税前扣除,所以会让你少交税,减轻个税负担。大病医疗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房贷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税专项扣除每年都要确认吗

4. 个税专项扣除每年都要确认嘛

法律分析: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那么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每年都需要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6项可以在税前扣除,所以会让你少交税,减轻个税负担。大病医疗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房贷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5. 定了!5000元个税起征点10月实施,专项扣除存多处疑点

8月31日下午,备受关注的 个税 新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确定将个税起征点正式上调,并且于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不过专项扣除条款还没有正式出台,具体规则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下面 理财 分析师就来具体说一下本次个税改革的三大变化。
  
 1、个税起征点上调1500元至5000元
  
 自1980年9月10日《个人所得税法》通过以来,个税起征点的变化如下:
  
  1980年9月800元(执行25年)→2005年1600元(执行2年)→2007年12月2000元(执行4年)→2011年6月3500元(执行7年)→2018年10月5000元。 
 
   
  
 如果单是从起征点来看的话,7年的时间只上调1500元显然与居民工资及财富增长水平是不匹配的,所以很多人对于个税起征点只上调至5000元仍是不满的。
  
 但是与之前的个税改革不同的是,本次除了上调个税起征点,还调整了部分税级税率,并且增加了专项扣除项目。
  
 2、部分税率级距优化,税率下降优惠力度大
  
 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税前工资减去五险一金和个税起征点之后的金额。比如你在北京的税前工资是1万元,五险一金扣除了2220元,再扣除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剩下的2780元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对应新的个税法公式,需要缴纳的个税为2780*3%=83.4元。
  
 如果按照以前的个税法,要扣除2220元的五险一金和3500元的起征点,应纳税所得额为4280元。需要缴纳的个税为4280*10%-105=323元。
  
 也就是说,在新的个税法下,不算专项扣除的话,1万元月薪在北京可以少缴239.6元个税,降幅为74%,力度还是挺大的。
  
 所以单看个税起征点调整的幅度可能确实不大,但是税率下调带来的优惠是超出大家想象的。月薪2万以下,个税降幅超过50%。
  
 3、专项支出扣除条例2019年实施
  
 新的个税法增加了专项扣除机制,除了之前所说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 贷款 利息或住房租金之外,还增加了赡养老人支出。但是具体的实施范围、标准和步骤要进行进一步确定。
  
 理财分析师认为,这些专项扣除机制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难点和疑点。首先,部分项目扣除金额有限;其次,扣除范围不易确定;第三,会给纳税人带来一些麻烦。
  
 1、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支出有限
  
 大部分人涉及不到继续教育,所以这一项针对的人群很有限,对大部分人来说形同虚设。
  
 子女教育能扣除的费用也很有限。
  
 理财分析师认为这里只能扣除公立学校的学费,但一来很多人上不了公立的学校,比如很多外地人在北京就业,没有户口,子女只能上私立幼儿园,费用明显高于公立幼儿园,但私立幼儿园的学费恐不允许扣除;二来小学及初中九年义务教育期间根本无需学费,而花费最多的课外补习费用肯定是无法扣除的。
  
 随着家长越来越注重教育,子女教育的负担会越来越大,但费用却无法在税前予以扣除。
  
 2、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支出办理起来很麻烦
  
 现在大城市的房贷利息确实非常高,房贷利息几乎能占月供的一半。但是如果是夫妻共有产权房,并且夫妻二人均有工作,那么房贷利息将在谁的税前工资中扣除?这一点不好界定,我们等等看接下来具体的规则怎么出。
  
 如果想要住房租金在税前予以扣除,需要租房者提供住房合同及完税发票,合同大家都有,但是却极少有完税发票的,很多人甚至不知道有发票这回事,今后在办理起来会有点麻烦。
 
   
  
 3、赡养老人支出如何规定?
  
 虽然很多人都赡养老人,但是家庭背景存在很大的不同,比如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扣除条件是否一样?单身和已婚子女的扣除条件是否一样?老人在身边和不在身边的扣除条件是否一样?老人年纪不同,扣除条件是否一样?老人是农民和职工,扣除条件是否一样?
  
 总之,这里面还有很多疑点,有待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由于专项扣除机制比较复杂,所以暂时没有公布细则,要等到2019年1月才能实施。

定了!5000元个税起征点10月实施,专项扣除存多处疑点

6. 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吗

个税专项扣除能中途变更吗

7. 个税专项扣除项目可以累计加

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个税专项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个税专项扣除项目可以累计加

8. 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吗

法律分析: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如果员工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员工如果没有及时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扣缴义务人,以致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时未享受扣除的,员工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