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有关中国

2024-05-08 17:24

1.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有关中国

中国自1973年以来一直是环境署理事会成员。1976年中国在内罗毕设立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表处,由中国驻肯尼亚大使兼任代表。自1976年起,中国开始向环境署基金捐款,并于1982年起改为每年定期捐款。1987年,环境规划署同中国就在中国设立“国际沙漠化治理研究培训中心”达成协议,该中心总部设在兰州。1990年9月,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托尔巴访华,出席在杭州举行的第四届世界湖泊环境管理及保护大会。1991年8月,托尔巴执行主任访华、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发展中国家与国际环境法研讨会。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环境署将1993年度国际环境保护“笹川奖”授予了原中国国家环保局局长曲格平同志。1993年,环境署在中国举行了“六·五”环境日活动。1994年,宁夏卫固沙林场获得“全球500佳”称号。1995年,武汉市大兴路小学红领巾环境观测站获得“全球500佳”青少年环境奖。1995年9月,环境署执行主任道德斯维尔女士参加世界妇女大会期间访华。1996年5月19~23日,由联合国环境署和国家环保局共同主办的“全球环境展望”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2003年9月19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驻华代表处在北京正式揭牌成立,这是该机构在全球发展中国家设立的第一个国家级代表处。特普费尔先生在代表处成立典礼上说:“中国有13亿人口。中国政府制定了2020年将中国经济翻两番的目标。中国的环境工作不但决定其本国人民的福利,也将对全球产生重大影响。”该代表处的建立是在应对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面临和将出现的环境挑战中所取得的重大进展。代表处将与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及相关政府部门和组织机构在环境评价、环境法规、教育和培训、环境管理、技术转让和创新以及预防自然灾害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驻华代表处首任主任是夏堃堡,第二任主任是张世钢。截止到2008年10月。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有关中国

2. 联合国的机构有哪些

联合国的主要机构

3.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组织机构

执行主任联合国环境署执行主任是阿齐姆·施泰纳(2006年-)。2006年3月15日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提名前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董事阿齐姆·施泰纳为联合国环境署执行主任。一天后联合国大会遵循安南的建议选举施泰纳入此职,任期四年。他成为环境署第五任执行主任。但是后来有人揭露施泰纳是授予安南50万美元迪拜奖的审理员之一,这导致有人怀疑安南的提名是否有嫌。《金融时报》评论说“(这个提名)提出了指定联合国高级官员的兴趣冲突的标准问题”。在2010年联大第83届会议上,经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议,联合国大会再次推选阿齐姆·施泰纳先生为环境署执行主任,任期四年。 其前任执行主任是克劳斯·特普费尔(Claus Topfer),特普费尔于1998年上任,共任两期。从1975年至1992年穆斯塔法·托尔巴17年任联合国环境署执行主任。他将环保问题提到环球考虑和行动的前线。在他的领导下,联合国环境署获得了其最大的成功:1988年达成的《蒙特利尔公约》来保护臭氧层。理事会由58个成员组成,任期四年,可以连任。理事会席位按区域分配如下:亚洲13个,非洲16个,东欧6个,拉美10个,西欧及其他国家13个。每年改选理事会成员中的半数。现理事会成员有:中国、朝鲜、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日本、马绍尔群岛、巴基斯坦、菲律宾、韩国、西萨孽亚、叙利亚、泰国、阿尔及利亚、布隆迪、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加蓬、冈比亚、几内亚比绍、肯尼亚、毛里塔尼亚、摩洛哥、苏丹、突尼斯、扎伊尔、赞比亚、津巴布韦、阿根廷、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秘鲁、委内瑞拉、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芬兰、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瑞典、瑞士、丹麦、土耳其、英国、美国、保加利亚、捷克、匈牙利、波兰、俄罗斯、斯洛伐克。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审查世界环境状况,促进各国政府间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为实现和协调联合国系统内各项环境计划进行政策指导等。环境基金环境基金是国际环境活动的主要经费,主要来自成员国自愿认捐。主要用途是为该署提供正常预算外资金,用来支付联合国机构从事环境活动所需的全部或部分经费,以及与其他联合国机构、国际机构、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进行合作的费用。联合国系统以外的非政府组织等机构,也可以接受基金的资助来完成某些项目,但基金不包揽所有国际各项环境保护活动所需的一切费用。秘书处联合国系统内环境活动和协调中心。协调机构环境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联合国各机构和有关组织之间关于环境的各项活动,已精简撤销。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组织机构

4. 联合国的机构有哪些

联合国的主要机构

5. 联合国的主要机构有哪些

法律分析: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六个主要机构。
法律依据:《联合国宪章》 第一条 联合国之宗旨为:
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二、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
三、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四、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联合国的主要机构有哪些

6. 联合国有哪些主要机构?

  联合国有六个主要机关: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
  联合国大会(General Assembly)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决策和代表性机关,由联合国全部193个会员国组成,是唯一具有普遍代表性的机关。每年九月,大会的所有会员国齐聚纽约,在联合国大会会议厅召开年度会议,并举行一般性辩论,多国国家元首出席一般性辩论并发表讲话。大会对于重要问题的决定,例如关于和平与安全、接纳新会员国和预算事项的决定,必须由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只须以简单多数通过。大会每年选举一名大会主席,任期一年。
  安全理事会(Security Council)简称安理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十个非常任理事国),每个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宪章》规定,所有理事国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安全理事会率先断定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是否存在。安理会促请争端各方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并建议调整办法或解决问题的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安全理事会可实行制裁,甚至授权使用武力,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安全理事会设立轮值主席,任期一个月。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简称经社理事会,是就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进行协调、政策审查和政策对话并提出建议,以及落实国际发展目标的主要机关。经社理事会作为联合国全系统开展各项活动的中央机制,其下设立多个涉及经济、社会和环境领域的专门机构、附属监督机构和专家机构。经社理事会共有54个理事国,经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经社理事会是联合国对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反思、辩论和创新思考的核心平台。
  托管理事会(Trusteeship Council)于1945年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三章设立,对由7个会员国管理的11个托管领土实行国际监督,并确保管理国采取适当措施为托管领土的自治或独立做好准备。截至1994年,所有托管领土都已取得自治或独立。托管理事会于1994年11月1日停止运作。根据1994年5月25日通过的决议,托管理事会对其议事规则作出修正,取消每年举行会议的规定,并同意根据托管理事会或托管理事会主席的决定,或托管理事会多数成员或大会或安全理事会提出的要求,视需要举行全体会议。
  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位于荷兰海牙的和平宫,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关中唯一设在美国纽约之外的机关。国际法院的职责是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递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秘书处(Secretariat)由秘书长和在世界各地为联合国工作的数万名国际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大会和其他主要机关委任的各项日常工作。联合国秘书长是联合国的首席行政长官。联合国从自全球各地招聘国际和当地职员,其工作地点及维和特派团也遍布世界的各个角落。

7. 联合国有哪些主要机构

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等6个联合国主要机构
http://baike.baidu.com/view/3015.htm#7

联合国有哪些主要机构

8. 联合国有哪些主要机构?

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等6个联合国主要机构
http://baike.baidu.com/view/3015.htm#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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