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修路占用耕地的赔偿标准

2024-05-04 12:11

1. 国家对修路占用耕地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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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修路占用耕地的赔偿标准

2. 村里修路占用农田赔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3. 介绍一下崇州市三江镇

三江镇位于市东南隅,地处新津、大邑、崇州三县(市)交界处。2000年底,全镇面积25.9平方千米,总人口30552人。辖沿河、永同、蒙渡、双池、舒桥、雷湾、胜利、古泉、方碾、江口、牂牁、富国、西江、何店、绿合、永兴、双水等17个村,红旗、桥东、崇奉、东风等4个居民委员会。三江镇场镇已建规模0.9平方千米,常住人口6000余人。镇人民政府设于三江镇共和下街,距市区16千米。
 沿革 因黑石河、羊马河、青羊河汇流镇境故名“三江(Sanjiang)”。清末置三江镇,1941年改镇为乡,1958年改公社,1963年镇社分设,1983年改社为乡,1985年,三江乡并入三江镇。1997年,面积25.9平方千米,人口3万,辖沿河、何店、永同、蒙渡、双池、舒桥、雷湾、胜利、古泉、绿合、方碾、江口、三江、双水、富国、西江17个行政村和东风、红旗、桥东、崇新4个居委会。2000年底,全镇面积25.9平方千米,总人口30552人。辖沿河、永同、蒙渡、双池、舒桥、雷湾、胜利、古泉、方碾、江口、牂牁、富国、西江、何店、绿合、永兴、双水等17个村,红旗、桥东、崇奉、东风等4个居民委员会。三江镇场镇已建规模0.9平方千米,常住人口6000余人。镇政府设于共和下街,距市区16千米。2004年,将原听江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三江镇;三江镇政府驻崇新场。
  1940年置复兴乡,1958年更名三江公社,1980年更名听江(Tingjiang)公社,1983年置听江乡。位于崇州市东南部,距市区12.5千米。1997年,面积22.4平方千米,人口2.1万,辖顺金、三桥、万年、宋桥、崇新、王桥、雁乐、仁和、凤凰、安西、皂角、听江12个行政村。崇(州)双(流)公路过境,并与大(划)听(江)、崇(州)新(津)公路在乡境交会。2004年,并入三江镇。

介绍一下崇州市三江镇

4. 政府修路征用农民耕地如何给予补偿?

你哪个省的找一个哪个省的条例吧。

下面是河南的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三十四条 征用农民集体的土地,按以下规定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设区的市近郊区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其他市近郊区、工矿区和建制镇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七至九倍补偿;其他地方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补偿。 

征用耕地中,各类作物的副产品(不包括蔬菜)按主产品年产量的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计算。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执行。 

(二)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每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五倍;人均耕地三百三十四平方米以上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九倍;人均耕地三百三十四平方米以下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在特殊情况下,每六百六十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 

(三)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产值补偿。 

(四)附着物的补偿办法和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增加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5. 修路占耕地赔偿标准

协商解决,或向上级土管部门投诉

修路占耕地赔偿标准

6. 修路占耕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7. 崇州市三江镇重点开发在那里

三江镇位于四川崇州市市东南隅,地处新津、大邑、崇州三县(市)交界处。2000年底,全镇面积25.9平方千米,总人口30552人。辖沿河、永同、蒙渡、双池、舒桥、雷湾、胜利、古泉、方碾、江口、牂牁、富国、西江、何店、绿合、永兴、双水等17个村,红旗、桥东、崇奉、东风等4个居民委员会。三江镇场镇已建规模0.9平方千米,常住人口6000余人。镇人民政府设于三江镇共和下街,距市区16千米。
因黑石河、羊马河、青羊河汇流镇境故名“三江(Sanjiang)”。清末置三江镇,1941年改镇为乡,1958年改公社,1963年镇社分设,1983年改社为乡,1985年,三江乡并入三江镇。1997年,面积25.9平方千米,人口3万,辖沿河、何店、永同、蒙渡、双池、舒桥、雷湾、胜利、古泉、绿合、方碾、江口、三江、双水、富国、西江17个行政村和东风、红旗、桥东、崇新4个居委会。2000年底,全镇面积25.9平方千米,总人口30552人。辖沿河、永同、蒙渡、双池、舒桥、雷湾、胜利、古泉、方碾、江口、牂牁、富国、西江、何店、绿合、永兴、双水等17个村,红旗、桥东、崇奉、东风等4个居民委员会。三江镇场镇已建规模0.9平方千米,常住人口6000余人。镇政府设于共和下街,距市区16千米。2004年,将原听江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三江镇;三江镇政府驻崇新场。 
四川崇州市三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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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0年置复兴乡,1958年更名三江公社,1980年更名听江(Tingjiang)公社,1983年置听江乡。位于崇州市东南部,距市区12.5千米。1997年,面积22.4平方千米,人口2.1万,辖顺金、三桥、万年、宋桥、崇新、王桥、雁乐、仁和、凤凰、安西、皂角、听江12个行政村。崇(州)双(流)公路过境,并与大(划)听(江)、崇(州)新(津)公路在乡境交会。2004年,并入三江镇。

崇州市三江镇重点开发在那里

8. 修路占用耕地补偿有什么标准

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6倍到30倍之间这个标准富有弹性,并且前三年平均产值这个数据也掌握在当地政府的统计部门;这类争议的维权非常复杂,需要系统地掌握和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