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2024-05-10 00:03

1. 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公积金的贷款有7步:贷款申请,资料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办理,合同复核,贷款发放,抵押办理。

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2. 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一、首先,得满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  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在深圳缴存(即深圳户籍可在异地缴存,非深圳户籍必须在深圳缴存);

2、  近6个月连续缴存;

3、  目前在缴存状态;

4、  信用良好(信用卡和其他房款、助学贷款、车贷等不逾期,原则上连三累六银行可以拒贷);

5、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全国范围内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二、符合公积金申请条件之后,面签时不同客户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不同的,如下:

1、客户单身:身份证原件、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定金收据原件、定金转账凭条、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公积金联名卡、首期款银行卡。

2、客户已婚: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定金收据原件、定金转账凭条、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公积金联名卡; 配偶必须到场,不可以做委托公证。

3、客户离异:身份证原件、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原件、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定金收据原件、定金转账凭条、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公积金联名卡、首期款银行卡; 原配偶不用到场。

4、客户丧偶,面签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身份证原件、家庭户口本原件(体现丧偶信息)、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定金收据原件、定金转账凭条、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公积金联名卡。

3. 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1、借款人向本人支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果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资料在内的所有贷款申请所需资料,包括个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籍簿、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存款证明等。
2、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担保中心审查担保申请,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发行《担保申请审查意见书》的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理机构负责代理,代理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4、借款人根据审查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查意见书》支付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审查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转送。
5、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是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4. 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方式如下:
1、职工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一、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如下:
1、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老单位的负责人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设立手续;
2、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由本单位工作人员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
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如下:
1、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总之,对于需要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当事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在提出申请时需要提供担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15日内审核你的申请并且作出决定,然后通知是否同意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贷款的,会让受委托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一、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么样的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5. 住房公积金咋么贷款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方式如下:
1、职工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一、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如下:
1、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老单位的负责人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设立手续;
2、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由本单位工作人员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
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如下:
1、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总之,对于需要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当事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在提出申请时需要提供担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15日内审核你的申请并且作出决定,然后通知是否同意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贷款的,会让受委托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一、公积金贷款能公证吗
一般不需要公证。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是不需要公证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咋么贷款

6. 用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呢?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呢

1.贷款人携带贷款所需的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贷款所需资料包括个人以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购房合同,公积金据缴存证明等。
2.住房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之后,会对这些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果申请人的各个方面都满足贷款条件,那么公积金中心就会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借款合同》以及《抵押(反担保)合同》等文件,然后将这些资料移交给担保中心。
3.担保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将会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
4.申请人在担保中心审查通过之后,缴纳一定的担保服务费,如果申请人是委托第三方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那么第三方要代替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并且代缴担保服务费。缴纳费用之后,担保中心会开具服务费发票,对之前上交的文件加盖公章,然后将申请人的贷款资料重新移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支付了相关费用之后,贷款人携带担保中心盖过章的文件,就可以去住房管理中心签合同了。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查工作以及划拨资金工作。
6.承办银行在接收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划拨的资金之后,1-2个工作日把公积金中心划拨的资金打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中。
一、公积金贷款需要收入证明吗
公积金贷款需要收入证明。如果没有收入证明,也可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除了收入证明还需要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共同贷款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
(3)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共同贷款人所在单位提供的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支付所购房产总价的30%,且持有凭证。
(6)借款人能提供有效的担保证明。

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呢

8.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贷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