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包括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嘛?

2024-05-05 03:25

1.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包括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一)填写说明: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2+13行。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其中,第2行为:营业收入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1)销售货物 (2)提供劳务 (3)让渡资产使用权 (4)建造合同 其他业务收入 (1)材料销售收入 (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 (3)包装物出租收入 (4)其他 第13行为视同销售收入 (1)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 (2)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 (3)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根据以上规定,“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中,不包括税法规定的免税(免征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包括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嘛?

2.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按营业收入计算还是按主营业务收入计算

所得税核算中,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3. 4.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是( )。 A.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B.

企业管理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组织、计划、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职能的总称。

关于“4.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准予从收入总额...”这个问题,在这里几句话也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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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是( )。 A.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B.

4.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千分之五。到底是包括营业外收入还不是包括呢

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5.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不包括视同(营业)

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也明确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不包括视同(营业)

6.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是()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是转让各类固定自资产发生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扩展资料: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
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
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7. 国债利息收入是主营业务收入还是营业外收入还是其他业务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会计分录为:一、购买时借: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贷:银行存款二、利息时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收益三、收回本金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对于一般工商企业来说,购买国债属于“长期债权投资-债卷投资”,所以利息收入属于“投资收益”,既不是主营业务收入,也不是营业外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

拓展资料
国债利息收入的相关规定
对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是一项已执行多年的政策,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国务院令第95 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对国债的利息收入免税也是一项通行的做法,这主要是由于国债的利息完全是由国家财政资金支付的,如果对其征税,一方面相当于对国家财政支付的利息通过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将减少国债购买者最终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于鼓励企业购买国债。而且企业购买国债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时基本上没有对应的成本费用支出,因此对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也不违背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原则。因此,本法保留了这一政策,在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中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本法虽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但并不意味着与国债有关的收入都可以免税,对于国债持有者在二级市场转让国债获得的收入,还是应当作为转让财产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债利息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是主营业务收入还是营业外收入还是其他业务收入?

8. 证券自营业务的收入算营业收入吗?

  自营证券买卖实现的收入进“投资收益”,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证券的浮动盈亏进“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证券浮动盈亏进“资本公积”,不利润表中体现。

  自营业务包括买卖差价收入和利息收入,前者就是俗称炒股收入(当然还包括炒权证、债券类的差价收入),后者包括债券类的利息收入、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等,即使是把钱存在银行,也有利息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