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期食品是什么意思?

2024-05-13 10:31

1. 临期食品是什么意思?

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属于安全食品的范围,如超市的“临期食品专柜”销售的即是临期食品。
2012年1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发文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也就是说,到了保质期临界期限的食品需要告之顾客并单独出售。北京市工商局随之向外界公布了“食品保质期临界”的6级标准:

标注保质期1年或更长的,临界期为到期前45天;(比如罐头、糖果、饼干等)
标注保质期6个月-不足1年的,临界期为到期前20天;(比如方便面、无菌包装的牛奶果汁之类)
标注保质期90天到不足半年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5天;(比如一些真空包装并冷藏的熟食品,速食米饭之类)
标注保质期30天到不足90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0天;(比如一些灭菌包装的肉食品,鲜鸡蛋等)
标注保质期16天到不足30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5天;(比如酸奶、一些点心等)
标注保质期少于15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4天。(比如牛奶、活菌乳饮料、主食品、未灭菌熟食、未灭菌盒装豆制品

临期食品是什么意思?

2. 临期食品是什么意思

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属于安全食品的范围,如超市的“临期食品专柜”销售的即是临期食品。2012年1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属于安全食品的范围,如超市的“临期食品专柜”销售的即是临期食品。2012年1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3. 什么是临期食品 临期食品能吃吗


什么是临期食品 临期食品能吃吗

4. 临期食品好吗?

有人觉得食物只要在保质期之内,就是可以放心使用的,其实这也是很大的误区,因为不同的食物有不同的储存条件,会受到外界温度湿度的影响,如果这些因素不达标,就算在保质期内食物可能也会变质。

 
临期的食物能不能吃呢?

超市当中有非常多打折的食物,往往都是马上就要到期的食物,比如说面包的保质期是15天,可能在第13天的时候就开始进行促销,在食品不变质的情况下是可以放心吃的。


有些人觉得食物只要过期了就不能吃了,其实食物变质也是有时间要求的,它并不会因为过期马上就会产生变质,能说超过保质期之后,食品的质量口感以及营养会有所下降。

所以大家在吃东西的时候要根据不同的食物作出不同的判断,比如说罐头的保质期是比较长的,但是罐头的原材料的保质期是很短的。

只不过是制作工艺以及包装的问题,改变了它们的存放时间,这类食物如果过了保质期就不要继续吃了,不仅已经没有了营养,可能还会造成腹泻等问题。

5. 临期食品 国家规定是什么?


临期食品 国家规定是什么?

6. 临期食品规定

一、 正面回答临期食品规定:1、保质期七天以内提前一天下架;2、保质期七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提前三天下架;3、保质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提前十五天下架;4、保质期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提前一个月下架;5、保质期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内的提前三个月下架。二、分析详情食品保质期自查制度,针对商场超市食品数量大,批次多的问题,要求各商场、超市必须指定各食品柜位负责人员,每日对上架食品是否过期、变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距保质期不足10日的食品进行清理,放到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进行销售。临过期食品专区销售制度指导有条件的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内建立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要求经营者在销售专区张贴醒目提示,提醒消费者酌情消费和在保质期内食用。三、食品什么情况下属于超过保质期1、超过食品生产者标注的保质期的;2、食品经营者现场制售的散装即食食品,超过其标注保质期的;3、食品经营者现场制售但未标注保质期的散装即食食品,超过其制售当天营业时间的。

7. 临期食品一般是如何处理的?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该法第十二条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此条款规范的是“临期食品”问题,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这是反食品浪费的重要一环。

  有媒体记者在一些糕点店调查发现,临近闭店时柜台内还有不少未卖出的糕点,店员表示,当日剩下的食品会销毁扔掉,公司不允许降价处理。此前,也曾有某鲜生商家晚间丢弃临期食品的微博引发热议,卖不完的食物大规模丢弃,顾客提出拿走或者购买都不可以。据了解,销毁临期食品是业内通行做法,很多知名连锁快餐品牌几乎都是如此。

  临期食品直接销毁扔掉,这显然是一种浪费,但与朋友聚餐浪费、旅游团餐浪费等又有所不同,包含着一些复杂因素。动机方面,销毁方式处理临期食品不是恶意挥霍,而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和品质,似乎无可指摘;利益方面,销毁临期食品直接损失的是商家的经济利益,但凡有更好方式,其必然不会愿意产生这样的浪费;措施方面,销毁临期食品本身是企业自主经营,也难以通过行政手段强行干预。

  按照一般理解,避免临期食品浪费的首选方式是降价促销,这能达到避免资源浪费、减少商家损失和让利消费者的多赢效果,然而,商家之所以不这样做,背后有着经济原因。从短期来看,低价销售临期商品会取得一定利润,但一旦消费者预期商品会在某个时间降价,就可能故意等待降价时购买,于是影响正价商品销售。

  将临期食品向养老院、福利院或困难群众进行捐赠也是一种避免浪费的途径,但现实中则存在操作困难。单个企业每日产生临期食品数量不多,捐赠再分配的运输、管理和人力等成本,甚至超过食品价值本身。而养老院等单位对食品卫生标准要求较高,出于“免责”等考虑,往往也缺少接收临期食品捐赠的意愿。

  笔者认为,临期食品处理中存在的浪费现象,涉及商业规律,治理上要有绣花功夫。要在尊重市场的同时加强引导,促进形成市场与道德兼顾的社会新风,其中关键是加强协调,减少信息不对称。

  一是在进货方面,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利用大数据做出购买量预测,根据门店情况动态调整订货量,同时发挥客户预定机制作用,做到精细化生产制作,减少销毁临期食品的无奈之举。这方面应发挥集群效应,购物商城乃至政府部门都应利用所掌握的数据,为商户精准生产、精准订货提供

临期食品一般是如何处理的?

8. 临期食品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的规定是: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45天;保质期半年至1年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30天;保质期半年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5天;保质期15天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4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