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农产品给外贸公司,叫我必须买出口产品责任险,但是我们了保险公司的总监说是骗子。这个这么处理呢?

2024-05-13 17:10

1. 卖农产品给外贸公司,叫我必须买出口产品责任险,但是我们了保险公司的总监说是骗子。这个这么处理呢?

你们卖农产品给外贸公司的交易完成与否?如果这笔交易是真实的,那么,你们向哪家保险公司投保的产品责任险?这家保险公司有没有产品责任险这个保险品种?如果这家保险公司没有这类保险产品,那么,你换一家有这类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投保即可。

问题是:这家保险公司的总监认为是骗子的依据是什么?

卖农产品给外贸公司,叫我必须买出口产品责任险,但是我们了保险公司的总监说是骗子。这个这么处理呢?

2. 农产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是自然风险。如果是非设施栽培,气候条件、自然灾害对农产品生产经营有很大的风险。二是市场风险。由于目前农产品流通体系不够健全,市场信息部对称,阶段性、品种性、区域性供求失衡现象时有发生,特别对不宜长时间保存的鲜活产品,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三是政策风险。农产品是战略物资,尽管目前市场已经放开,但大宗农产品由于涉及到城乡居民消费,当市场失灵,或者由于特殊请康出现供求问题时,政府也会进行适当干预。如绿豆、大蒜价格畸高时都曾遭到政府干预,食用油价格波动时有关企业也曾被发改委约谈。

3. 农业保险理赔咋样才能让农户有最大利益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
  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2007年12月31日)

  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必须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时代要求,遵循发展规律,与时俱进加强“三农”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战略部署。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坚持市场取向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坚持改善民生,不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最迫切的实际问题。经过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农业和农村发展呈现出难得的好局面。粮食连续4年增产,农业生产全面发展。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加快改善,社会事业发展和扶贫开发迈出重大步伐。农村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农业和农村形势好,为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作出了重大贡献。实践证明,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当前,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农业和农村正经历着深刻变化。农业资源环境和市场约束增强,保障农产品供求平衡难度加大,要求加速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产品贸易竞争加剧,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和适时适度调控进口难度加大,要求加快提升农业竞争力。农业比较效益下降,保持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要求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村生产要素外流加剧,缩小城乡差距难度加大,要求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农村社会结构深刻转型,兼顾各方利益和搞好社会管理难度加大,要求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全党必须深刻认识“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把握新机遇新挑战,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紧迫感,粮食安全的警钟要始终长鸣,巩固农业基础的弦要始终绷紧,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要始终坚持。

  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

  在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农业的多种功能日益凸现,农业的基础作用日益彰显。必须更加自觉地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

  (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强化农业基础,必须引导要素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国民收入分配切实向“三农”倾斜,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和农村投入。要坚持并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做到县级以上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2008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各地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从2008年起,国家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强的基本建设项目,根据不同情况,逐步减少或取消县及县以下配套。加强农业投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农业投入立法。

  (二)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按照适合国情、着眼长远、逐步增加、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不断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增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将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所有农业县。认真总结各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经验和做法,稳步扩大试点范围,科学确定补贴品种。全面落实对粮食、油料、生猪和奶牛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逐步形成稳定规范的制度。根据保障农产品供给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需要,统筹研究重要农产品的补贴政策。强农惠农政策要向重点产区倾斜,向提高生产能力倾斜。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三)形成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良性互动格局。要通过结构优化增收,继续搞好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规划和建设,支持优质农产品生产和特色农业发展,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要通过降低成本增收,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促进秸秆等副产品和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要通过非农就业增收,提高乡镇企业、家庭工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和返乡创业环境。要通过政策支持增收,加大惠农力度,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合理调控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一步明确农民家庭财产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收益权,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

  (四)探索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着眼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努力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农业和农村流动,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互动互促。切实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完善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设置,逐步实现城乡社会统筹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

  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物质基础。必须立足发展国内生产,深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保障农产品供求总量平衡、结构平衡和质量安全。

  (一)高度重视发展粮食生产。切实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积极发展稻谷生产,扩大专用小麦播种面积,合理引导玉米消费。继续实施粮食生产各项工程。根据粮食产销格局的变化,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实施粮食战略工程,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和调出量大的粮食核心产区;在保护生态前提下,着手开发一批资源有优势、增产有潜力的粮食后备产区。扩大西部退耕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要稳定粮食自给水平。支持发展主要粮食作物的政策性保险。大力发展油料生产,鼓励优势区域发展棉花、糖料生产,着力提高品质和单产。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支持农垦企业建设大型粮食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充分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切实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继续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发展。积极推动蔬菜等园艺产品的规模化种植。加快转变畜禽养殖方式,对规模养殖实行“以奖代补”,落实规模养殖用地政策,继续实行对畜禽养殖业的各项补贴政策。完善原料奶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执行液态奶标识制度。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落实禁渔休渔制度,加强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发展远洋渔业。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和精细农业。建立健全生猪、奶牛等政策性保险制度。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快农业标准修订制定工作。继续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依法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和检查,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农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启动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培育名牌农产品,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培育壮大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节能减排和基地建设等。探索采取建立担保基金、担保公司等方式,解决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抓紧研究完善农产品加工税收政策,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健康发展。允许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龙头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与农民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化经营成果。健全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支持发展“一村一品”。

  (五)加强和改善农产品市场调控。适应生产方式、产销格局和资源环境的变化,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障国内农产品供给和生产发展。兼顾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运用经济杠杆引导农产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体系建设,完善吞吐调节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商业性储备。抓紧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供求和价格监测预警体系。鼓励优势农产品出口,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支持发展农产品出口信贷和信用保险。完善大宗农产品进口管理和贸易救济预警制度。探索采取符合国际惯例的有效手段,调节农产品进出口。驻外机构特别是我驻农产品主要贸易国使领馆要加强国际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和农业合作交流。

  三、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强化农业基础的紧迫任务。必须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尽快改变农业基础设施长期薄弱的局面。

  (一)狠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抓紧编制和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整体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大幅度增加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将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和小型排涝设施建设纳入补助范围。以雨水集蓄利用为重点,兴建山区小型抗旱水源工程。采取奖励、补助等形式,调动农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非经营性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办法,明确建设主体和管护责任。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提高服务能力。

  (二)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继续把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农业综合开发要增加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和大中型灌区田间节水改造资金投入。搞好节水灌溉示范,引导农民积极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扩大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技术改造规模和范围,实施重点涝区治理。对农业灌排用电给予优惠。

  (三)抓紧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幅度增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投入,健全责任制,加快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各地要加快编制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增加建设投入,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引导地方搞好河道疏浚。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库区移民政策。加快西南地区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扩大实施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切实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和林地。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投入,要重点支持基本农田整理、灾毁复垦和耕地质量建设。继续增加投入,加大力度改造中低产田。加快沃土工程实施步伐,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支持农民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加快实施旱作农业示范工程,建设一批旱作节水示范区。

  (五)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机械化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迫切需要,也为振兴农机工业提供了重要机遇。加快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稳步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加强先进适用、生产急需农业机械的研发,重点在粮食主产区、南方丘陵区和血吸虫疫区加快推广应用。完善农业机械化税费优惠政策,对农机作业服务实行减免税,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继续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公司。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六)继续加强生态建设。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立健全森林、草原和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多渠道筹集补偿资金,增强生态功能。继续推进山区综合开发,促进林业产业发展。落实草畜平衡制度,推进退牧还草,发展牧区水利,兴建人工草场。加强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搞好长江、黄河、东北黑土区等重点流域、区域水土保持工作。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加大坡改梯、黄土高原淤地坝和南方崩岗治理工程建设力度,加强湿地保护,促进生态自我修复。加强农村节能减排工作,鼓励发展循环农业,推进以非粮油作物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能源研究和开发。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抓紧制定规划,切实增加投入,落实治理责任,加快重点区域治理步伐。

  四、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

  加强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必须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农业社会化服务迈出新步伐,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实现新提高。

  (一)加快推进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切实增加农业科研投入,重点支持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开展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加强先进实用技术集成配套。加强产学研密切结合,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推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提升农业区域创新能力。启动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加快实施种子工程和畜禽水产良种工程。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大重大技术推广支持力度,继续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切实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对国家政策规定必须确保的各项公益性服务,要抓紧健全相关机构和队伍,确保必要的经费。通过3到5年的建设,力争使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具备必要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国家可采取委托、招标等形式,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形成多元化农技推广网络。充分发挥气象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职能和作用。

  (二)建立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快构建网络健全、队伍稳定、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抓紧落实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继续加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投入力度,扩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范围。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免费强制免疫,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机制。加快研制高效安全农药、兽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基础工作,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并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继续实施植保工程,探索建立专业化防治队伍,推进重大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

  (三)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培训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加快提高农民素质和创业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创业富民、创新强农。继续加大外出务工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快构建县域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发展城乡一体化的中等职业教育。支持高等学校设置和强化农林水类专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对在高等学校农林水类专业就读的学生给予倾斜,对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农林水专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毕业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政策,对农林水类专业学生给予倾斜。

  (四)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服务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抓紧出台配套法规政策,尽快制定税收优惠办法,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承担国家的有关涉农项目。支持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代耕代种、用水管理和仓储运输等服务。鼓励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组织,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建立便民利民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公益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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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理赔咋样才能让农户有最大利益

4. 卖农产品给外贸公司,被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和出口产品责任险

外贸公司收购,订单很大,而且说要先付一部分定金。都是假的。我们上过当了。是安徽省滁州凤阳县,汽车站对面的,一家叫凤阳园馨食品商贸有限公司。17年注册的,光看营业执照确实是真的。签的合同也没问题。但是需要自己买保险,然后那个老总就装模作样的说向上级申请帮

5.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保险

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农业保险按农业种类不同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木保险;按危险性质分为自然灾害损失险、疾病死亡保险、意外事故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不同,可分为基本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和一切险。我国开办的农业保险主要险种有:农产品保险、生猪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耕牛保险,山羊保险,养鱼保险,养鹿、养鸭、养鸡等保险,对虾、蚌珍珠等保险,家禽综合保险,水稻、疏菜保险,稻麦场、森林火灾保险;烤烟种殖、西瓜雹灾、香梨收获、小麦冻害、棉花种植、棉田地膜覆盖雹灾等保险,苹果、鸭梨、烤烟保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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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农产品保险

6.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保险主要以

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农业保险按农业种类不同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木保险;按危险性质分为自然灾害损失险、疾病死亡保险、意外事故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不同,可分为基本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和一切险。我国开办的农业保险主要险种有:农产品保险、生猪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耕牛保险,山羊保险,养鱼保险,养鹿、养鸭、养鸡等保险,对虾、蚌珍珠等保险,家禽综合保险,水稻、疏菜保险,稻麦场、森林火灾保险;烤烟种殖、西瓜雹灾、香梨收获、小麦冻害、棉花种植、棉田地膜覆盖雹灾等保险,苹果、鸭梨、烤烟保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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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中遭遇的反倾销及应对措施

有一篇文章不错,供你参考: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各国之间贸易摩擦不断,贸易战此起彼伏。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越来越多。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既有外因,也有内因;既有宏观原因,也有微观原因。国外对我国农产品愈演愈烈的反倾销,我们的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应协调一致,上下联动,构建系统、科学的反倾销防御体系。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越来越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张志彪副秘书长说,自1980年以来,涉及食品土畜行业的反倾销案商品有薄荷醇、塑料编织袋、松香、蜂蜜、大蒜、小龙虾、浓缩苹果汁等17种,被诉案件39件,涉及金额约3亿美元。1995年以来,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组织了对蜂蜜、小龙虾、大蒜、蜡烛、浓缩苹果汁、蘑菇罐头等6种商品10件反倾销案进行应诉和行政复审。为什么我国农产品屡遭国外反倾销?如何应对?下面我们对以上问题予以分析。一、我国农产品遭遇反倾销的原因国外对我国农产品提起越来越多的反倾销调查,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既有外因,也有内因;既有宏观原因,也有微观原因。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和农产品的重要地位国外愈演愈烈的反倾销,追根究底都是贸易保护主义的多样化形式。近10年来,美欧等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明显放慢,经济普遍不景气,贸易逆差不断上升,失业率居高不下。例如美国的贸易逆差从1997年的2000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4800亿美元左右,2003年贸易逆差继续扩大,为5357亿美元,比上年又增长了12%,占其GDP的5%以上。各国政府都在努力扩大出口,以此进一步带动资本和货物的流动,推动GDP的快速增长,解决劳动就业等问题。同时,各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又尽量用各种手段限制其他国家商品的进口。乌拉圭回合后,降低关税保护水平成为各国贸易政策的国际义务,国际贸易保护的手段逐渐转移。比较WTO成员方保护国内市场所能采取的几种方式,反倾销是最好用的。其程序简便易行,又能够有效排斥进口,还不易招致报复,因此被各国视为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的最佳办法之一而频繁采用。农产品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历来是受高度保护的部门。在传统的国际贸易格局中,世界各主要农产品的进口国和出口国大多保持着较高的农业保护率,欧盟农产品的名义保护率在1980年为35.1%,而日本为83.1%。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保护率也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农产品协议》的签订使各国对农产品的保护手段大大减少。虽然《农产品协议》规定有 “价格触动”和“数量触动”条款,但反倾销和这些措施相比,更加“适用”,加之我国一些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大幅增长,许多国家担心我国农产品会冲击其国内市场,为了防止本国农业在国际竞争中受到伤害,一些国家的政府和企业纷纷对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实施反倾销政策。2.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快速发展中国是一个崛起中的大国,其不断发展的对外贸易,让许多国家暗怀戒心。据我国海关统计,2002年我国实现进出口贸易额6208亿美元,居世界第四位。2003年进出口贸易额8512亿美元,贸易顺差200亿美元。2004年进出口贸易跃居世界第三位,贸易总额达1.1万亿美元。我国的农产品2000年进出口贸易总值是268亿 全国中文经济类核心期刊 19WTO规则与政策美元,比上年增加23%;其中出口值为56亿美元,进口值为112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增长5%和7%。农产品国际贸易顺差为44亿元,是我国改革开放,特别是1995年以来,农产品进出口值最高的一年。在2001年,我国的粮食出口贸易额从2000年的11亿美元降为4.86亿美元,而相比较具有较大机遇的蔬菜、水果、水产品等产品,依靠其价格优势,而非质量优势,在近几年的对外贸易中均为顺差,2001年同比增长达12.5%以上。在历史上,反倾销调查与贸易逆差显示出密切的相关性,拥有大量贸易顺差的国家往往成为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欧盟、日本等国都有过类似的命运。农产品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品,而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价格便宜,在这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因此,国外经营日益恶化的产业纷纷提起反倾销申请,希望借助这种手段将中国农产品挤出本国市场。3.美欧等国视我国为“非市场经济”而采用“替代国”价格的歧视性政策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取得实质性的发展,截至2004年年底,共36个国家(地区)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是美欧等国家仍然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一些国家在对中国的所谓反倾销中经常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滥用该条款,可人为地高估中国产品的倾销幅度,结果依据“替代国”方法被课征高额反倾销税。这种歧视性的反倾销政策和做法不但使大量中国产品因征税而退出当地市场,更严重的影响在于它客观上诱导了进口国当地产业不断通过反倾销手段限制中国产品的进口,从而使我国出口产品的现实竞争力受到压制,未来潜力遭到窒息。例如对中国产蘑菇的反倾销调查中,美国商务部选用印度尼西亚为“替代国”。印尼的蘑菇是在空调条件下生长的,中国的蘑菇是在自然条件下生长,二者的生产成本绝对不同。但美国商务部却拒绝从印尼的生产成本中扣除空调费用,因而裁定中国蘑菇倾销。又如,在猪鬃毛刷案中,欧盟以斯里兰卡为替代国,因为宗教的原因,斯里兰卡根本没有养猪业,猪鬃要进口,而中国猪鬃产量占世界产量的85%,以斯里兰卡为标准,使中国猪鬃的比较优势立即化为乌有,而且很容易得出倾销的结论,使中国企业蒙受不白之冤。4.农产品行业不规范的贸易秩序导致低价竞争现象随着我国外贸经营权的下放,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急剧增加,国家宏观管理措施不配套,加之我国农产品附加值、科技含量低,因而出现了哪个出口商品成本低、经济效益好,各方就一哄而上的局面,导致多头对外、低价竞销,不但导致肥水外流,利润损失,而且为外国对我国反倾销提供了借口。例如中美浓缩苹果汁反倾销案,美国申诉方的理由就是中国1995年到1998年间,浓缩苹果汁对美出口量增加了997%,平均价格下降了53%。又如,日本是我国蔬菜出口的主要国家之一,蔬菜进入日本市场最初靠的是低廉的价格。靠此战略,我们在日本的市场份额很快超过了主要竞争对手——美国。随后的事实却让我们渐渐品味到了苦涩和无奈。蔬菜在日本市场份额虽然增大了,但出口蔬菜的年平均价格却下降了,其中,保鲜蔬菜价格下降幅度最高达41.4%,日本为保护本国农民利益,对中国进口菜屡屡发难。5.以前案件应诉不力引起反倾销的“连锁反应” 由于加入WTO时间不长,企业对反倾销普遍显得观念滞后,很少企业能够积极应诉国外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这样,使得国外企业认为对我国进行反倾销非常容易,从而增加了他们对我国“告黑状”的野心。据统计,近几年我国企业应诉率不到70%,其中胜诉率不到40%。事实上应诉与不应诉后果是大不一样的。如中美苹果汁案中,应诉企业反倾销税率为0-27.57%,未应诉企业统一为51.74%。而且我们越是害怕被指控倾销,对方越是得寸进尺,从而引起反倾销的“连锁反应”。最典型的莫过于1994年美国裁定“中国大蒜倾销案”之后,起诉方律师抓住我方企业不愿应诉的弱点,又鼓励蜂蜜行业对我国企业提起反倾销诉讼,同时这家律师事务所又说服美国自行车生产企业对我国企业提起诉讼,接下来是蘑菇罐头,然后是靛蓝染料。虽然是小行业的“连锁反应”,但也影响了我国高达3亿美元的出口。可见,应诉不力不仅直接导致裁决高税率和退出市场,而且由于申诉方屡战屡胜而诱发连续不断的反倾销申请与立案。二、我国应对农产品反倾销的对策1.争取“市场导向行业”地位,获得公平待遇根据中国入世协定,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要在2016年才获认可。由此带来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WTO规则与政策20 全国商情国外在反倾销调查时,往往不考虑中国价格而采用过高的“替代国价格”来计算成本,大大削弱了应诉胜算。但这并非一道不可跨越的门槛。根据WTO的约定,即使在2016年之前,中国企业也仍可单独争取“市场导向行业”的认定,这远比倾国家之力在国际上展开大规模游说活动、争取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要现实得多,而且中国企业争取“市场导向行业”的标准要低得多,一般只需要证明行业非国有企业主导或垄断,价格由市场决定没有补贴等。这方面,中国的打火机、甲酚等行业已在欧洲的反倾销诉讼有成功先例,整个行业因此受惠。2.锻造中国农产品品牌,运用非价格竞争手段农产品企业要依靠价格低廉在国际营销中进行竞争,但应注意避免恶性的低价竞销,维护良好的出口秩序。农产品企业更要学会多运用非价格竞争手段,即在产品质量、花色、品种、包装、广告及市场服务的竞争上下工夫,力争以质量、价格的双重优势占领市场。“先品牌之忧而忧”,在农产品精深加工上下工夫,适时改变我国的出口战略。要以市场为中心,选准和创造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并以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引导产业链的延伸和优化,培育支柱产业,扩张市场,从而提高品牌的营运能力。3.健全反倾销预警机制,防范反倾销指控从以往反倾销案我们发现进口国提起反倾销都会有一个酝酿过程,如果能够依托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建立一个反倾销预警机制,及时了解对方的动向,并作出调整,如控制出口节奏,适当提高出口产品价格,则可以使我国企业在外国欲提起反倾销调查前事先获得信息并作好准备,同时又可以把部分尚未提起的反倾销调查消灭在萌芽之中,从而减轻反倾销对我国出口产品造成的压力。4.调整行业协会的定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行业协会在代表受损企业提出申诉和代理被申诉企业进行应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的行业协会大都由原来的行业主管部门转变而来,民间色彩淡薄,行政色彩浓烈,不利于组织企业应对国外产品的倾销行为。因此,调整行业协会的定位及职能,以便在今后具体承担起指导、组织遭遇反倾销调查的国内企业,有理、有节地指控或策略地撤诉,并尽可能提供人力、物力、技术上的支持职责。5.拿起法律武器积极应诉,打击对华反倾销的嚣张气焰国外反倾销法一般都规定,如果被诉企业不应诉,法庭可以完全按照起诉方的现有资料直接做出“缺席判决”。惟有奋起应诉,努力证明本企业是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的,才有希望避免被实施“替代国政策”或被实施所谓的“现有最佳资料”做出不公正的裁决;消极被动地等待裁决,终会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企业一旦遭遇反倾销指控,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将遭遇反倾销可能带来的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既能维护企业和国家的经济利益,又能提升国际形象,打击对华反倾销屡战屡胜的嚣张气焰

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中遭遇的反倾销及应对措施

8. 如何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促进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并强调:外贸发展基金要向促进农产品出口倾斜,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认证等,扶持出口生产基地;鼓励和引导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进入出口加工贸易区;抓紧启动园艺产品非疫区建设;完善农产品出口政策性信用保险制度。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监测和及时通报国内外市场供需、政策法规和疫病疫情、检验检疫标准等动态,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加强对外谈判交涉,签订我国与重点市场国家和地区的双边检验检疫和优惠贸易协定,为我国农产品出口创造有利环境。适应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新形势,加快建立健全禽肉、蔬菜、水果等重点出口农产品的行业和商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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