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请求权

2024-05-06 05:35

1. 损害赔偿请求权

法律分析: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权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如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之债产生的一种债权请求权。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虽以回复原状为原则,但因其目的主要在于填补已发生的损害,故在不能回复原状或回复原状显有困难时,即应进行金钱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损害赔偿请求权

2.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分析: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权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如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之债产生的一种债权请求权。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虽以回复原状为原则,但因其目的主要在于填补已发生的损害,故在不能回复原状或回复原状显有困难时,即应进行金钱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

(一)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1、因侵害财产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债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2、因侵害人身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三)因其他原因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一、损害赔偿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吗
损害赔偿请求权不是物权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侵权责任,是债权请求权的一种。物权请求权是权利人为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者防止侵害的发生,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目的在于填补损害,是一种典型的债权请求权。
二、损害赔偿原则包括三点:
(一)全部赔偿原则:指加害人应当赔偿因其加害行为给物权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损益相抵原则:
1、如物权人因损害发生而受有利益,应当将此利益从损失额度中予以扣除;
2、侵权人仅就二者差额部分予以赔偿的原则。
(三)过失相抵原则:指在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责任中,由于双方的混合过错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责任的原则;
1、过错比较:指通过比较加害人和受害人双方的过错性质、过错程度,以决定当事人双方责任承担和责任程度。
2、原因力比较:指通过比较引起损害发生的各种原因所起的作用力大小,而确定双方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1)当事人双方过错无法确定时:应以原因力大小确定责任比例;
(2)当事人双方过错程度能够确定时:原因力大小对责任分担起微调作用。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

4.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概念是什么

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权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如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之债产生的一种债权请求权,其请求内容是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对权利人予以救济。
一、法律上的直诉抗辩是什么意思?
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比如,双方约定10号还钱,对方要求9号就还款时,本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拒绝提前还款。
二、抵消权与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抗辩权是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即当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有不依破产程序以破产债权在破产分配前相互抵销的权利。抵销权设立的目的在于保障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破产债权人的利益,做到相互债务公平清偿。
三、离婚时子女可以分配工伤死亡赔偿金吗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可以参照遗产分配方式。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5.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相关内容

一、主要种类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包括:
1、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侵害财产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债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侵害人身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2、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3、因其他原因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主要内容损害赔偿请求权构成要素
1、须有侵害物权的行为前提:指行为人通过非法侵入/侵占/妨碍/毁损他人之物等手段侵害他人物权的行为。
(1)侵害物权行为主要有4种:
A、非法侵入闯入:我国《民法典》未直接规定非法侵入行为
B、妨害:指加害人妨害他人对不动产物权的行使、物之利用的便利的行为。
C、侵占:指加害人通过不法占有、处分他人财产而侵害他人所有权、他物权的行为。
D、毁损:
a、毁灭:使财物不复以原有方式存在;
b、损坏:使财物全部或部分丧失其原有功能、价值。
(2)《民法典》规定侵害物权行为主要有侵占、毁损两种。
2、须有损害实施实质条件:指物权人的物权受到损害的事实不一定是财物损害。
(1)直接损失。
(2)间接损失:
A、未来可得利益/非既得利益:判断时间标准为侵权行为发生时;
B、未来必得利益/非假设利益:该利益的取得具有现实可能性,不是抽象可能性;
C、该利益损失必须为侵权行为可及范围内。
3、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须有因果关系。
4、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三、赔偿原则损害赔偿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指加害人应当赔偿因其加害行为给物权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损益相抵原则:
A、如物权人因损害发生而受有利益,应当将此利益从损失额度中予以扣除;
B、侵权人仅就二者差额部分予以赔偿的原则。
(3)过失相抵原则:指在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责任中,由于双方的混合过错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责任的原则;
A、过错比较:指通过比较加害人和受害人双方的过错性质、过错程度,以决定当事人双方责任承担和责任程度。
B、原因力比较:指通过比较引起损害发生的各种原因所起的作用力大小,而确定双方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①当事人双方过错无法确定时:应以原因力大小确定责任比例;
②当事人双方过错程度能够确定时:原因力大小对责任分担起微调作用。
四、赔偿方式损害赔偿
A、折价赔偿:指将物权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折合成现金,以金钱予以赔偿;
B、实物赔偿:指以同种类、同质量的物替代受损害的物。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损害赔偿请求权主要有因侵权、违约、其他原因三类,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要内容包括有侵害行为,有损害结果,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且侵害人主观上有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赔偿原则有全部赔偿、损益相抵、过失相抵三种。赔偿方式主要有折价赔偿和实物赔偿两种。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相关内容

6.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侵权行为。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包含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能够预见,仍然希望或放任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
3、损害结果。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受害人造成的不利益状态。
4、因果关系。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一、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可以向赔偿义务人主张如下项目的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二、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效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7.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概念是什么

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权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1、因 侵权行为 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如:因侵害财产权、物权、 知识产权 、 继承权 、债权等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侵害人身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2、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3、因其他原因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 民法典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 人身损害赔偿 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 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 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概念是什么

8.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概念是什么

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权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如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1、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如:因侵害财产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债权等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侵害人身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2、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3、因其他原因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