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资格证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4-05-09 05:42

1. 会计资格证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会计有着高薪待遇,因此很多人都想考取会计证,但很多人都有疑问,考取会计证会不会需要很高的条件?

会计资格证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2. 报考会计证要有什么条件?

会计有着高薪待遇,因此很多人都想考取会计证,但很多人都有疑问,考取会计证会不会需要很高的条件?

3. 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九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第十条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
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 
    (一)会计学;
    (二)会计电算化; 
    (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四)审计学; 
    (五)财务管理; 
    (六)理财学。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以下简称中央主管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管理范围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下列事项: 
    (一)制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 
    (二)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命题; 
    (三)实施考试考务工作; 
    (四)监督检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风、考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
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务规则及考试相关要求,
并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于考试结束后30日内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会 —6— 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确定。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 (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第十四条申请人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五条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应当出具书面证明,同时注明日期,并加盖本机构专用印章。第十六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十七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不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八条财政部统一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和编号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中央主管单位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印制、编号和颁发,并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上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情况报财政部备案。第十九
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
24小时。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并公布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大纲。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中央主管单位负责制定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单位应鼓励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二十三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第二十五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一)持证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四)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五)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前款第 (一)至第(五)项内容发生变更的,可以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第二十六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将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相关申请登记表格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相关申请登记表格应当置放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免费提供。申请人也可以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网站下载。第二十七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情况;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 
    (三)持证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 
    (四)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时,持证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条件

4.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报名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上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集中在前一年的11月份到当年的4月份,下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集中在6-9月份。
三、报考手续
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将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和程序在当地财政网站、考试管理机构网站和相关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并保留足够的公告期。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报名现场应当配备具有直接读取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存储信息功能的设备、采集考生影像的设备和采集考生指纹信息的设备等,增强考生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加强对考生信息的审核程序,有效杜绝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应当在网上报名页面上告知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具备网上申请、图片数据上传、网上审核、在线支付、准考证下载打印等功能。同时,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的审核程序,采取现场复核考生身份信息、现场采集考生指纹信息、现场核对考生影像等有效方式核实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杜绝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
四、报考费用
各地报名考试的费用不同,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会同所在地或具有管辖权的发展改革委和物价管理部门研究制定考试收费标准,并及时予以公布。
五、考试时间
会计专业知识(会计证)考试:一般在每年的6月和11月
会计技能(会计电算化)考试:《初级会计电算化》每月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5. 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条件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注册、变更、调转等事项办理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苏财会[2005]13号)、《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财会[2011]11号)以及《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苏财会[2011]3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参加申请地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二)申请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表2) 
3. 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有单位不在岗或无单位人员,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 委托代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条件

6. 报考会计证需要的条件

报考会计证需要的条件:
第一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第二点: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点: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第四点: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除了上述条件以外,各地区可能还会对报考人员提出其他要求,比如要完成上一年的继续教育、报考人员需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等等,请大家在报名前认真阅读自己所在地区的报名简章!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考生完成报名以后,即可开始初级会计的备考学习。初级会计考试科目一共有两门,即《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生可按照各科目的考试特点来做针对性的备考。
《经济法基础》记忆类偏多,主要考查考生对法律法规认识和掌握程度,要求考生对会计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初级会计实务》更接近实践。主要考查考生对实例分析的掌握能力,考试题目出题灵活性比较大,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要求比较高。

7. 报考会计证需要什么条件

报考会计证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会计专业出来就业方向具体如下:

1、公共会计。
工种:国际会计、审计/保证服务、税务、环境会计、法务会计、信息技术服务、个人财务规划。
2、企业会计。
工种: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成本会计、税务规划、预算分析。
3、政府财务。
工种:审计、财务报告、财务管理、预算分析、研究类工作。
4、教育财务。
工种:教师、科研机构、咨询服务。这些领域一般要求拥有会计方面的博士学位或者工商管理博士。
5、非营利机构或组织财务。
工种:会计、内部审计、财务规划、预算、钞票打理和财务记录保管。

报考会计证需要什么条件

8.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报考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扩展资料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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