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担保公司的会计科目应怎么设

2024-05-07 07:47

1. 投资担保公司的会计科目应怎么设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一、资产类
  1001 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1003 其他货币资金    1101短期投资
  1111 应收票据
  1121 应收股利
  1122 应收利息
  1201 应收担保费
  1211 应收分担保账款
  1231 应收代偿款
  1241 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
  1251 其他应收款  1261 坏账准备
  1301 待摊费用
  1311 存出担保保证金
  1312 存出分担保保证金
  1315 委托贷款
  1316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1405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501 固定资产
  1502 累计折旧
  1503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15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01 固定资产清理
  1701 无形资产
  17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715 未确认融资费用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1911 抵债资产
  1921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二、负债类
  2101 短期借款
  2121 应付分担保账款
  2122 应付手续费
  2131 预收担保费
  2141 存入担保保证金
  2142 存入分担保保证金
  2151 应付工资
  2153 应付福利费
  2161 应付股利
  2171 应交税金及附加
  2181 其他应付款
  2191 预提费用
  2192 担保赔偿准备
  2193 未到期责任准备
  2201 待转资产价值
  2211 预计负债
  2301 长期借款
  2311 应付债券
  2321 长期应付款
  2331 专项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3101 实收资本(或股本)
  3111 资本公积
  3121 一般风险准备
  3122 盈余公积
  3131 本年利润
  3141 利润分配
  3151 担保扶持基金

  四、损益类
  4101 担保费收入
  4102 手续费收入  4103 利息收入
  4104 评审费收入
  4105 追偿收入
  4109 其他业务收入
  4201 投资收益
  4301 营业外收入
  4401 担保赔偿支出
  4402 分担保费支出
  4411 利息支出
  4421 手续费支出
  4431 营业税金及附加
  4451 其他业务支出
  4501 营业费用
  4601 营业外支出
  4701 资产减值损失
  4801 所得税
  4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五、表外科目
  5101 代管担保基金

投资担保公司的会计科目应怎么设

2. 投资担保公司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1、投资理财公司,收到的资金,不是所有者的,当然不能计资本公积,也不能计实收资本
但这又不是借款,所以也不能用短期借款。
你这种情况,本质业务已经形同银行,所以应该用银行的科目
按《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列出的科目表,最适合的是:2012吸收存款
当然,你也可自己建立一个一级科目,建议将2012科目名称改为“应付本金”,用来归集这种业务需归还的本金
2、发放利息,当然应该每月计提一次利息,这样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同理,你这笔资金放出去应收的利息,也应该按月计算
你公司的主营业务实质应该是吸取存款来放贷,你放贷出去的利息收入是你的主营业务收入,而你吸取资金产生的利息支出,就是你的主营业务成本(或者说你这个业务不是主营的,你主营的业务还有别的业务,那么就将这个业务做为其他业务,则利息支出做为其他业务成本即可)
所以,
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利息
3、一般民间借贷,是讲月息的,1分表示1元钱一个月利息为1分钱,也即月息1%
一厘即一元钱利息为0.1分,也即月息0.1%(千分之一)
民间借贷不讲年息,都是约定成俗的讲月息。
4、你们公司的收入要打给总公司,我先不管你说的收入是不是你的利息收入还是指这种吸取到的资金,你这个问题其实就是总分公司的业务往来
如果你确定你只是一个分公司(不是子公司),那么与总公司的往来应该在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里设置总公司往来账,归集核算与总公司的往来款项。
5、发放工资,你们其实有两笔业务,第一笔是收到总公司的款项,假设你用的是其他应付款-总公司往来科目核算,那么先做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往来
再做计提工资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是否计入营业费用,看你公司财务科目设置上或者说公司管理上要求)
贷:应付职工薪酬
最后发放工资 的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不知这样讲你能否看的明白,如有不明,可再追问

3. 投资担保公司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一、资产类
 101现金
 102银行存款
 11l保证金存款
 114应收帐款
 117坏帐准备
 12l代偿担保款
 122其他应收款
 131材料物资
 132低值易耗品
 141待摊费用
 151短期投资
 161长期投资
 171固定资产
 172累计折旧
 173固定资产清理
 174在建工程
 175无形资产
 181递延资产
 191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201短期借款
202应付帐款
203其他应付款
2l1应付工资
213应付福利费
221应交税金
224其他应交款
231预提费用
241应付利润
251责任准备金
252追偿准备金
27l长期借款
272长期应付款
280住房周转金
三、所有者权益类
30l实收资本
311资本公积
312盈余公积
313普通准备金
321本年利润
322利润分配	四、损益类
401担保费收入
402会费收入
403其他业务收入
411再担保支出
413担保损失
415营业税金及附加
421经营费用
431管理费用
441财务费用
451提存准备金
453投资收益
461汇兑损益
465其他业务支出
471营业外收入
472营业外支出
   480所得税
   485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投资担保公司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4. 我也刚被介绍到担保公司做会计,能给我发一份实际编制的担保公司财务做帐流程吗?非常感谢!

一、除了担保业务的科技处理不同外,其他处理基本雷同。
  二、担保业务的举例
  担保企业与客户签订担保合同,合同约定担保企业于2007年8月一次性收取保费收入120万元,担保金额1 000万元,2007年9月合同生效,担保责任期间为一年。
  (1)8月,公司于担保合同生效前收到的被担保人交纳的担保费,应按实际收取的金额作为预收担保费处理(单位:万元,下同):
  借:银行存款              120
  贷:预收担保费                      120
  (2)9月,担保合同生效,财务担保合同按照其公允价值即提供担保的取费进行初始确认:
  借:预收担保费             120
  贷:财务担保合同                    120
  同时应根据公司对外签订担保文件所记载金额计入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
  (3)9–12月,每月末确认当月的担保费收入(本例假定担保企业采用直线法在担保期间内确认担保费收入):
  借:财务担保合同           10
  贷:担保费收入                      10
  (4)2007年末,财务担保合同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此时保后财务监管部门发现客户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很可能到期无法偿还债务,同时预计通过各项反担保措施能收回的金额为700万元。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高于担保收入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则:
  借:应收代偿款                    700
  业务及管理费                 220
  贷:财务担保合同                    920
  (5)合同期满前每月末确认担保费收入:
  借:财务担保合同                   10
  贷:担保费收入                      10
  同时,应按CAS13号和CAS14号两项金额中较高者对“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后续计量,若客户经营状况未发生好转,则:
  借:业务及管理费                    10
  贷:财务担保合同                     10
  (6)该担保业务可能出现如下几种情况:
  ①被担保人于2008年6月提前清偿债务,担保企业应在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注销该担保事项,且将与该担保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一次性冲销。
  借: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准备金1 000
  贷:应收代偿款                      700
  业务及管理费                    280
  担保费收入                      20
  ②债务到期时,客户全额还清债务,担保企业应在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注销该担保事项,且将与该担保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一次性冲销。
  借: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准备金 1 000
  贷:应收代偿款                      700
  业务及管理费                     300
  ③债务到期时,客户未能如期偿还债务,被担保人发生违约至担保企业实施代偿期间,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调整“财务担保合同”余额。若此期间客户部分偿还债务500万元。
  借: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准备金  500
  贷:应收代偿款                       500
  担保企业履行代偿义务时,则应在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注销该担保事项,且将与该担保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一次性冲销,公司代偿500万元时,
  借:财务担保合同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若最终通过处理反担保抵押物等措施,实际收回4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400
  贷:应收代偿款                      200
  业务及管理费                     200
 
以上供你做参考!

5. 求投资担保公司都能涉及到那些会计科目。应该怎么做账(对内)

  一、除了担保业务的科技处理不同外,其他处理基本雷同。
  二、担保业务的举例
  担保企业与客户签订担保合同,合同约定担保企业于2007年8月一次性收取保费收入120万元,担保金额1 000万元,2007年9月合同生效,担保责任期间为一年。
  (1)8月,公司于担保合同生效前收到的被担保人交纳的担保费,应按实际收取的金额作为预收担保费处理(单位:万元,下同):
  借:银行存款              120
  贷:预收担保费                      120
  (2)9月,担保合同生效,财务担保合同按照其公允价值即提供担保的取费进行初始确认:
  借:预收担保费             120
  贷:财务担保合同                    120
  同时应根据公司对外签订担保文件所记载金额计入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
  (3)9–12月,每月末确认当月的担保费收入(本例假定担保企业采用直线法在担保期间内确认担保费收入):
  借:财务担保合同            10
  贷:担保费收入                       10
  (4)2007年末,财务担保合同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此时保后财务监管部门发现客户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很可能到期无法偿还债务,同时预计通过各项反担保措施能收回的金额为700万元。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高于担保收入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则:
  借:应收代偿款                    700
  业务及管理费                  220
  贷:财务担保合同                    920
  (5)合同期满前每月末确认担保费收入:
  借:财务担保合同                   10
  贷:担保费收入                       10
  同时,应按CAS13号和CAS14号两项金额中较高者对“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后续计量,若客户经营状况未发生好转,则:
  借:业务及管理费                     10
  贷:财务担保合同                     10
  (6)该担保业务可能出现如下几种情况:
  ①被担保人于2008年6月提前清偿债务,担保企业应在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注销该担保事项,且将与该担保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一次性冲销。
  借: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准备金1 000
  贷:应收代偿款                       700
  业务及管理费                     280
  担保费收入                       20
  ②债务到期时,客户全额还清债务,担保企业应在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注销该担保事项,且将与该担保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一次性冲销。
  借: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准备金 1 000
  贷:应收代偿款                      700
  业务及管理费                      300
  ③债务到期时,客户未能如期偿还债务,被担保人发生违约至担保企业实施代偿期间,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调整“财务担保合同”余额。若此期间客户部分偿还债务500万元。
  借: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准备金   500
  贷:应收代偿款                       500
  担保企业履行代偿义务时,则应在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注销该担保事项,且将与该担保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一次性冲销,公司代偿500万元时,
  借:财务担保合同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若最终通过处理反担保抵押物等措施,实际收回4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400
  贷:应收代偿款                       200
  业务及管理费                     200

求投资担保公司都能涉及到那些会计科目。应该怎么做账(对内)

6. 新成立了投资担保公司,会计科目应该怎么设?还有做账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请发至843368465@QQ.COM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一、资产类
  1001 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1003 其他货币资金    1101短期投资
  1111 应收票据
  1121 应收股利
  1122 应收利息
  1201 应收担保费
  1211 应收分担保账款
  1231 应收代偿款
  1241 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
  1251 其他应收款  1261 坏账准备
  1301 待摊费用
  1311 存出担保保证金
  1312 存出分担保保证金
  1315 委托贷款
  1316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1405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501 固定资产
  1502 累计折旧
  1503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15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01 固定资产清理
  1701 无形资产
  17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715 未确认融资费用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1911 抵债资产
  1921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二、负债类
  2101 短期借款
  2121 应付分担保账款
  2122 应付手续费
  2131 预收担保费
  2141 存入担保保证金
  2142 存入分担保保证金
  2151 应付工资
  2153 应付福利费
  2161 应付股利
  2171 应交税金及附加
  2181 其他应付款
  2191 预提费用
  2192 担保赔偿准备
  2193 未到期责任准备
  2201 待转资产价值
  2211 预计负债
  2301 长期借款
  2311 应付债券
  2321 长期应付款
  2331 专项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3101 实收资本(或股本)
  3111 资本公积
  3121 一般风险准备
  3122 盈余公积
  3131 本年利润
  3141 利润分配
  3151 担保扶持基金

  四、损益类
  4101 担保费收入
  4102 手续费收入  4103 利息收入
  4104 评审费收入
  4105 追偿收入
  4109 其他业务收入
  4201 投资收益
  4301 营业外收入
  4401 担保赔偿支出
  4402 分担保费支出
  4411 利息支出
  4421 手续费支出
  4431 营业税金及附加
  4451 其他业务支出
  4501 营业费用
  4601 营业外支出
  4701 资产减值损失
  4801 所得税
  4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五、表外科目
  5101 代管担保基金

7. 投资担保公司的账务处理,也就是如何做会计分录

1、投资的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验资费、工商收取的费用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等
3、收取的担保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担保费收入
投资担保公司,以借出款项或者为人担保收取一定的收入为主营业务的,将担保费和借出资金收回的资金使用费做主营业务收入处理,相对应的支出部分,作为业务成本,进行核算的。

扩展资料: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展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企业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调节表",调节相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存款

投资担保公司的账务处理,也就是如何做会计分录

8. 刚到一个投资担保公司做会计,建账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做,其中特别科目的具体运用,还有报表格式,谢谢了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第三章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01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人民币和外币现金。
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1191备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并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企业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当分别以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待查明原因后做如下处理: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或“现金”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企业收到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三、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款项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企业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五、有外币存款的企业,应分别以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期末,各种外币货币性账户(包括外币现金、银行存款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等)的期末余额,应按期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
(一)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二)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三)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因银行结售、购入外汇或不同外币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折合汇率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各种外币非货币性账户的期末余额,应按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1003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银行汇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行转来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银行本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信用卡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卡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取得信用卡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信用卡使用期间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存出投资款,是指企业已存入在证券公司等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准备进行短期投资的款项。向证券公司等机构资金账户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购买证券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从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划回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设置“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存出投资款”等明细科目,并按银行汇票或本票、开出信用卡的银行和信用卡的种类等设置明细账。
四、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企业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的短期投资应在取得时,按照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投资成本是指企业取得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不构成初始投资成本。
三、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等,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二)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获得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时,按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确认的应收股利或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企业持有股票期间所获得的股票股利(即派送红股)或转增股份,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账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
(四)企业出售短期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短期投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已确认的应收股利或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出售短期投资时,其结转的短期投资成本可采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确定。
四、企业应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应按市价进行计量,市价高于或低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五、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的市价。
1111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提供担保或其他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企业应在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入账;带息应收票据,应在期末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和利息收入。
三、企业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担保费收入”等科目。
四、应收票据到期兑付,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未计提利息部分)。
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担保费”或“应收分担保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担保费”等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应计提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计入收到当期的利息收入。
五、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通常不应计提坏账准备。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转入应收担保费或应收分担保账款等后,再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担保费或应收分担保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价值和已计利息。
1121应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企业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三、企业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122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购入债券时,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应收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实际收到该部分应收利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应于确认投资收益时,按应获得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企业出售债券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应收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已计提的长期债券投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及委托贷款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债权投资利息。
1201应收担保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向被担保人收取而未收到的担保费、评审费和手续费。
二、发生应收担保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担保费收入”科目;发生应收评审费、手续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评审费收入”、“手续费收入”科目;收回应收担保费、评审费和手续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担保费进行全面核查,并合理地计提坏账准备。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担保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后确认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经批准确认为坏账的应收担保费,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经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设“逾期”和“即期”两个明细科目,并按被担保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因担保业务而尚未收回的款项。
1211应收分担保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与其他担保单位发生分担保业务而应收未收到的各种款项。包括分入业务应收分担保费及手续费,分出业务损失确认后应收分入单位的代位补偿款等。
二、发生分担保业务应收账款时,根据分担保合同,借记本科目,贷记“担保费收入”、“手续费收入”等科目;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分出业务发生损失代分入单位垫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分担保账款,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经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分保往来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因分担保业务而尚未收回的款项。
1231应收代偿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委托担保的项目,按担保合同约定到期后被担保人不能归还本息时,企业代为履行责任支付的代偿款。
二、支付代偿款时,根据其收回的可能性分别借记本科目或“担保赔偿准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代被担保人支付的相关税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已确认的应收代偿款部分或全部不能够收回时,应当按照确认的损失金额,借记“担保赔偿准备”(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收到被担保人延期归还的代偿款本息和赔偿损失等时,分别情况处理:
(一)收到的款项等于原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担保赔偿准备”科目。
(二)收到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的,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代偿的款项分别贷记本科目和“担保赔偿准备”科目,实际收到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的差额,贷记“追偿收入”科目。
(三)收到的款项小于原代偿款的,如果原代偿的款项全部确认为应收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确认的代偿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担保赔偿准备”科目(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如果原代偿的款项已全部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担保赔偿准备”科目;如果原代偿的款项部分确认为应收代偿款,部分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确认的应收代偿款金额部分,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担保赔偿准备”科目(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或贷记“担保赔偿准备”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代偿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代被担保人履行责任而应收的代偿款。
1241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的定额补贴款项,以及发生代偿损失后按规定应收国家或有关部门给予的补贴款。企业按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流转税先征后返政策的,以及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和国家财政扶持的担保等领域而给予的补贴,其应返还的所得税、流转税,于实际收到时在有关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期末,企业根据规定应收的代偿损失补贴等,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如企业代偿时原已冲减担保赔偿准备的,应当贷记“担保赔偿准备”科目;企业实际收到补贴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补贴款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因担保发生损失而尚未收到的补贴款。
1251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担保费、应收分担保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拨出的备用佥、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其他预付的账款等。
二、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或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企业,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当定期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财务会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均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经确认为坏账的其他应收款,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经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61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担保费、应收分担保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二、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三、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有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等,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四、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的、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仍然无法收回的可能性,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据等,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五、企业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
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担保费”、“应收分担保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担保费”、“应收分担保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担保费”、“应收分担保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1301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保险费,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超过1年以上摊销的其他费用,应当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发生其他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