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存款被银行人员转走,银行会负责赔付吗?

2024-05-10 04:40

1. 储户存款被银行人员转走,银行会负责赔付吗?


储户存款被银行人员转走,银行会负责赔付吗?

2. 存款会被银行内部人员转走吗?银行存款内部员工取走银行有责任吗?

      去银行柜台存钱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工作人员在进行操作的,虽然钱存在银行是很安全的,但是有的储户也是害怕银行内部人员进行转移,那么存款会被银行内部人员转走吗?银行存款内部员工取走银行有责任吗?为大家准备了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存款会被银行内部人员转走吗?      一般来说,存款是不会被银行内部人员转走,因为银行是有规定的,并且是有人监督的,一般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银行内部人员是可以直接接触客户相关的账户内容和资料,不过也同样有义务保障客户个人信息的保密和资产的安全。      对于银行内部人员来说,是需要严格遵守规定,如果出现银行内部人员转走资金的情况,那这不是银行内部的事了,而是已经涉及到刑事行为,对员工个人和银行信誉都有严重的影响,所以基本上都不会铤而走险的。银行存款内部员工取走银行有责任吗?      银行对客户存取款有严格的程序和操作规范,需要完整的程序,银行内部员工是很难取走客户存款的,其次取走是属于犯罪行为,一般都不敢这样做。      如果真的是银行存款被内部员工取走,导致储户存款被盗的情况,也是要看情况,比如说:有的储户在存钱之后是按照银行内部员工的指导将银行卡、个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密码交给银行工作人员,然后银行工作人员以这种方便的方式取走存款,这种情况下,银行和存款人都有责任。      所以银行是否会赔偿取决于银行的责任,如果确实是银行的责任,银行应该全额赔偿,但如果存款人自己也有责任,那么就取决于银行应支付多少的法律定义。

3. 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给客户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担责?

1,200万存款存到了银行里面,却被银行的职员私自转走了。那像这样子的情况给客户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应该要由谁来承担责任呢?按照法院一审的判决结果来说,是由银行承担两成的责任,由储户承担八成的责任。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件事情是怎么回事。
一.银行职员王某在2019年,太原那边的一个农商行员工王某,劝说这一位阿姨将他的1,200万存款存到这个银行里面去。阿姨在他持续劝说之下,最终是答应了他。后面定期存款的手续办理完成之后,这个王某就跟这位阿姨说“凭借身份证和转存单可以领取礼品,所以说他就让阿姨把这些东西给他”帮他办理。结果过了几天,阿姨不但没有拿到礼品联系王某也联系不上了。后面去找到银行说理去了。
二.银行诡辩据说这两个存单都是假的,是王某自己伪造的,并不是银行的。这位阿姨接受不了他这种说法,于是就将他告上了法院。最无耻的是,这个银行既然说王某并不是他们银行的员工,没有去做过假的回单。但是实际情况是,这个王某已经在这一个银行工作了十几年了。银行却说没有这一个员工,这不明显在撒谎吗。而且他们还有公众号发来的一些转存信息,公众号明明就是他们银行的。
三.法院一审判决但是法院一审的判决认为,这个丁阿姨是因为自己的疏忽,所以说才造成了这种情况。而银行也有一定的工作没有做到位。所以法院一审的判决是储户担任八成责任,银行担任两成责任。但是对于这个判决这个阿姨她是非常不服的,后面应该会继续上诉。网友们也纷纷表示愤怒,就是一个银行职员在骗钱,是公司没做好,却需要他自己来承担,判决十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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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给客户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担责?

4. 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银行职员为何这么做?

  银行为何这样做并没有公布原因,现在最应该关注的问题是,这笔钱有没有拿回来?如果是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按道理系统里面可以查到这笔账户。如果是系统出现了bug,而存款人的存款单已经丢失,这件事就比较复杂了。现在法院认为该笔存款银行负两成责任,存款人负8成责任,显然听起来对存款人不利。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在2019年,丁女士在农商银行工作人员王某的劝解之下,将家中1,200万成路银行。定期存款办理完毕后,王某告诉了女士,现在大额全款可以领取礼品,于是拿着了女士的身份证和存单代为领取礼品。后来丁女士并没有收到礼品,甚至存单也没有拿回来。当了女士要求王某将存单拿回来时,对方却说管理人员请假了拿不出来。  丁女士觉得有些不对劲,又发现自己的存款莫名消失,有700多万被银行转为活期却没有入账。另外500万定期存款被转走,但没有接到短信提醒。当年5月份,丁阿姨要求农商银行提供视频追查款项,银行却说监控只能保留一个月内的视频,并且认为上面的700万转账回单系伪造。丁女士难以接受,随后将此事上诉至法院。
  
法院对此事如何看?  法院认为丁女士在农商银行开立储蓄账户,双方形成了存款合同关系。丁女士作为储户应该要有资产安全意识,她却把存款单主动交给别人保管,虽然说是以领礼物为由,但是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丁女士也没有要求工作人员注明存款单仅限于领礼品字样,作为一名成年人,应当预测该行为有可能会导致资金被支取。所以认为该风险主要来源于丁女士,在此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

5. 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银行职员为何这么做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如果触犯刑法的,可能会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擅自动用单位资金归本人或他人使用,但准备日后退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在职务上主管、经管或经手单位资金的方便条件,例如单位领导人利用主管财务的职务,出纳员利用保管现金的职务,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利用经手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可能挪用单位资金,也不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所谓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根据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272条规定的"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本人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或者挪用人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资金借给其他自然人和单位的行为。根据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5条的规定,"归个人使用",包括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几种行为:(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三种行为中的一种就可以构成本罪,而不需要同时具备,上述挪用资金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具有管理、经营或者经手财务财物职责的经理、厂长、财会人员、购销人员等,利用其具有的管理、调配、使用、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将资金挪作他用。

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银行职员为何这么做

6. 银行客户经理,私自转走储户存款,银行是否应当赔偿储户损失?


7. 银行客户经理,私自转走储户存款,银行是否应当赔偿储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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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在银行存款100万,被银行员工转走了,银行需要赔偿吗?

储户存钱在银行中,被银行员工转走,即使事件是员工的个人行为,银行也要承担责任,银行不是主谋也是帮凶。
现在银行是最多人信任的金融机构,也是国家的象征,正所谓“人无信而不立”,储户把钱存在银行代表信任银行,如若钱放在银行被银行员工转走而不需要赔偿,银行的信誉和威严就会荡然无存,因此存款被银行员工转走了,银行一定要赔偿。


银行自身对员工的监管很重要
银行员工被银行赋予相关权利,可以接触客户相关的账户内容和资料,不过也同样有义务保障客户个人信息的保密和资产的安全。对于银行员工来说,需要严格遵守义务,也要有一定的职业精神,因此银行在招聘和管理员工的时候,需要考察应聘者的素质和监管员工的日常表现。
毕竟员工转走客户存款已经不是银行内部层面的事情,已经涉及到刑事行为,对员工个人和银行信誉都有严重的影响。


储户如何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
储户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需要提高自身保护账户的意识,对于办理业务时候需要留意周围的工作人员的情况,尽量不被家人以外的人知道密码,因为想要到银行账户中转移资金需要账户密码,还有在手机银行上设置更多的密码保护,例如短信验证、指纹解锁等,即使手机被盗或者密码被知道也减少被转移资金可能。
减少无密码支付的业务,即是与银行或者其他机构签约后,每月自动扣钱,有些机构的无密码支付业务风险管理出现漏洞,会被不法分子或者相关内部人员控制账户,从而资金被转走。


最后总结
加强个人账户安全意识是最有效的保障,避免泄露个人账户账号和密码是最直接的保护,除了家人之外的人都不要讲出来,有时候因为个人原因导致账户资金被转走,银行是不负责任的,聪明银行人员可能会利用第三方人员来操作,这样银行和警方就更难追查了。
最后要加强账户的安全级别,例如可以开通转账短信通知,或者非柜台转账都需要短信验证码,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个人账户的安全,避免资金被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