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被罚182亿!互联网反垄断动真格意味着什么?

2024-05-08 03:19

1. 阿里被罚182亿!互联网反垄断动真格意味着什么?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于其2019年中国境内4557.12亿元销售额4%的罚款,计182.28亿元。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182.28亿元大概是阿里巴巴2020年四季度净利润1/3,相当于一个月白干了。这个被称为“互联网垄断第一枪”的力度不可谓不大。阿里第一时间回应,“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 社会 责任。”态度端正,“立正挨打”。
   在《致客户和公众的一封信》中,阿里表示“今天是阿里巴巴集团发展历程中至关重要的一天,我们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直面问题,锐意革新。”2021年4月10日对中国互联网行业的意义也非同寻常。
      
   182.28亿元的巨额罚单,对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与格局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1、涉嫌垄断等不正当竞争的不只是阿里巴巴,多家头部互联网公司面临类似监管压力,182.28亿元是开始,却不是结束;
   2、互联网巨头的“流量围墙”将会逐步打开,行业创新和竞争环境变得更好,对于老二、创新和腰部公司是利好,如京东、拼多多、唯品会;
   3、阿里巴巴的不确定性骤减。上周,查理·芒格旗下的Daily Journal Corp公司披露增持阿里巴巴的股份。截至3月底,该公司通过美国存托凭证(ADR)累积的阿里巴巴持股约3750万美元。
   4月8日,唯品会、京东、美团、饿了么、每日优鲜、盒马鲜生、携程、去哪儿网、如祺出行、滴滴出行等10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在广州签署《平台企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承诺书》,承诺不会采用大数据杀熟手段。
   山雨欲来风满楼,互联网行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的决心与力度,比此前各界想象的要大。
   互联网行业反垄断已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只不过因为互联网是新生事物,而对新生事物相关部门一直采取的是先包容支持、再引导发展、最后再逐步加强监管的思路,因此,虽然《反垄断法》早在2008年就已实施,却一直未曾在互联网行业具体应用。
   这一次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182.28亿的巨额罚款,表明互联网反垄断动了真格。去年底高层会议上 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一周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了这一重要工作,要求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接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查处多起涉及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182.28亿元的巨额罚单不是结束,互联网反垄断只会越来越严,互联网企业接下来都要更加谨慎,以避免触及红线。
   
   互联网行业到底是否存在垄断?有一位互联网学者曾在2013年撰文指出《互联网不需要反垄断》应该说代表了部分人的心态。有一位互联网大佬曾在演讲中说过,互联网行业不存在真正的垄断,其逻辑是: 就算今天一家独大,但互联网创新太快了,市场、用户、需求、技术和模式都在变化,一定很快会有新玩家冒出来甚至短时间将老巨头干趴下。 
   确实,在人们认为阿里与京东共享电商的天下时,拼多多冒了出来;腾讯在内容领域无敌时,张一鸣跳出来了;出行市场滴滴合并快的后,哈罗、曹操们又陆续冒出来了;共享充电宝市场“三电一兽”掌控市场局势时,搜电凭借代理模式成为黑马……
   然而,垄断这个事情说的并不是不同时间的竞争,因为如果要看不同时间,任何公司都不可能真正垄断,任何公司都会面临新的对手,只看其出现的时间有多长。垄断最本质的特性就是限制竞争,其反面是充分竞争,照此来看,互联网行业是十分容易形成垄断的。
    第一个是技术决定的。 
   基于连接能力,互联网具有强大的中心化、规模化与可复制能力,互联网企业可以快速地在不同区域甚至不同国家铺开业务。基于此,很多互联网巨头只用数年时间就在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主导地位,在欧盟收到巨额罚单的互联网巨头不止一家。中国互联网企业出海相对保守,但在中国市场却普遍形成了强大的市场主导能力。
   2014年我在《脉脉困境之启示:“技术垄断”猛于虎》一文中曾提出过一个概念,叫做“技术垄断”。当时很多平台间互相封杀成为风气,A平台用户不能正常访问B平台链接是常态,我认为这是通过技术手段形成的“垄断”的后果。
   当平台拥有用户和流量之后,便可以单方面制定规则,有的规则完全成为牟取暴利或者打击对手的工具,比如大数据杀数。做到这些,正是靠着基于技术手段的技术垄断。行政垄断依靠政策管控而成,但一般相关部门会通过强制分拆鼓励竞争,比如运营商被分拆为三大运营商互相竞争,两桶油之间有些许竞争。市场垄断则是企业依靠业务能力形成,有正在完善的法律法规约束。相比行政和市场垄断,技术垄断更加隐蔽和难以判断,现在都成为反垄断范围。
    第二个是模式决定的。 
   互联网的核心成本是什么?大头是服务器/带宽等硬性支出,以及研发/产品/运营/市场/内容等人力成本。互联网平台规模不断变大,这些成本就可以无限降低或者说不断被均摊,形成所谓的规模效应,最终又会形成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也被解读成“平台效应”。
   近年来互联网巨头不甘于只在自身赛道形成平台效应,而是要将触角延伸到不同领域做开放生态,来放大规模效应,形成更大的平台效应。2011年王兴曾有一个著名的说法,叫做“开放是为了更大更持久的垄断。”现在看来,真的是洞若观火。
   互联网平台越大越赚钱,互联网行业最近几年就流行了一种新玩法:合并。合并的第一步,是补贴大战,起点是共享出行。巨头先用资本去扶持代理人打补贴大战,快速培育市场后再让代理人合并,短时间即可在细分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再通过别的手段对前期的资本投入进行回笼。后来,补贴大战后来又陆续延伸到外卖平台、共享单车甚至卖菜等诸多领域。
   2015年在《互联网很好,却正在变坏》一文,我指出,补贴大战的本质就是 “倾销”。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 
   “互联网地区”正在向“传统地区”倾销其产品,通过贴钱快速抢占市场形成一定程度或者绝对的垄断。互联网玩家们说我们不会“羊毛出在羊身上”,而是“羊毛出在猪身上”,问题是猪是谁在养?看看过去相关的合并案例,有多少应用或者说服务最初是免费的很爽,后来用户却苦不堪言?
   现在,补贴+合并这种扩张模式正在被严加监管。
    第三个是资本决定的。 
   每一个互联网企业,每一位互联网企业家都不想垄断,甚至到现在都不会认为自己有真正的垄断。确实,在任何细分市场,我们都能够给巨头找到至少一个对手(这个对手可能不太值得一提)。就算没有这样的对手,巨头之间的战火也从未曾消停过。但是,我们从是否充分竞争这样的角度来看,或者说我们从是否有二选一、是否有封杀、是否有定价权、是否有大数据杀熟、是否有套路销售这样的行为来看,垄断行为确实是在部分互联网行业存在的。
    当年想要屠龙的少年是如何变成恶龙的?答案是资本。 
   资本天然是要扩张的,对企业的要求就是要不断增长,就算有疫情这样的黑天鹅事件,企业都要努力证明自己的增长能力,大公司比创业公司更拼,且很多大公司还有诸如“Always Day One”(永远创业)这样的企业文化。
   互联网企业对增长要求又是最高的。在资本市场,互联网企业的市盈率一直都是相对最高的,小米当年上市时,雷军强调小米=苹果 x 腾讯,就是要强化互联网属性,以提高市值。现在互联网巨头市盈率大概是40倍左右,如果不增长理论上要40年才能赚回来投资的成本,资本青睐互联网巨头,自然不是因为等得起40年,而是看好其高增长能力——只要每年保持30%的复合增长率,14年企业业绩就可以增长40倍,而30%,是头部互联网巨头增长能力的及格线。
    垄断,则是最快速最有效的增长方式。 
   
   移动时代,互联网行业的垄断程度有增无减。市场监管总局的调查结果显示,阿里巴巴的二选一等行为,集中发生在2015年后。2014年前后红包大战,接着移动支付等移动互联网应用全面普及。移动时代,互联网行业出现了更加明显的补贴大战、头部企业合并、流量封禁限制、二选一等竞争形式。
   PC时代互联网整体是相对自由的,不同网站链接互相流通,因为整个互联网的内容体系就是基于超链接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内容的组织逻辑发生了根本变化,不再基于超链接互相连接,而是形成各自为阵的“超级内容平台”,用户在一个超级App内就能得到足够多的内容与服务。
   正因为此,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很少听到什么“UV”“PV”,互联网企业关注的是活跃用户数与用户时长,要提高用户时长唯一的办法就是让用户留在自己平台。
   每个巨头都在圈建自己的篱笆,建立自己的后花园,里面有用户,内容、服务与商家。因为有了篱笆,花园变得井然有序,然而却少了大自然中的斑驳陆离。更严重的后果是,当每个平台都能自行决定封禁什么、允许什么时,这种权力难免会成为打压对手、限制竞争、获取利益的手段,毕竟,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节操”。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道德是上限,法律才是下限。
   当所有互联网巨头都圈建篱笆,当内容被限制在一个个孤岛里面的时候,当内容不再能在不同平台间最高效流动时,当内容与服务的连接成本变高时,移动互联网就不再具有“开放”特性。
    因为开放,才能“互联互通”,这正是互联网的唯一底层精神。 
   从山雨欲来的互联网反垄断来看,接下来互联网巨头都将主动或被强制拆除花园的篱笆,从而走向真正的开放,促进公平竞争,支持行业创新。
   
   2012年雪球创始人方三文在一个演讲中提出一个观点:老二非死不可,他认为“真正的互联网公司一定是垄断的,垄断带来的结果就是老二没有前途,非死不可。投资者要投资老二非死不可的行业里的老大,所以互联网公司最适合价值投资。”后来他写了本书就叫《老二 非死不可!》,论述价值投资理念。
      确实一直以来好的互联网公司都具有事实上的垄断能力,规模大,高度集中,连竞争都不想玩了,要玩“无限 游戏 ”。
   长期来看,如果真的没有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又有多少企业可以一往无前呢?恐怕在下一个颠覆者出现时,早已老态龙钟,无力应对了吧。随着反垄断的强化,“老二 非死不可!”在互联网行业将不会再成立。老二们将会迎来更好的生存空间,这对市场,对用户,对巨头自身来说,都是好事。
   就像阿里巴巴在公开信中说“今天,平台经济发展进入全新阶段,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到 社会 经济的方方面面。时代和 社会 对平台企业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到平台企业在国家经济 社会 发展中的责任。同时我们会牢记,平台的价值是整合、分享资源,是通过帮助他人成功而取得成功,是不断为 社会 创造价值而实现自我价值。”
   “时代和 社会 对平台企业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这值得每一家头部平台型互联网企业反复琢磨。

阿里被罚182亿!互联网反垄断动真格意味着什么?

2. 阿里巴巴被罚182亿,互联网反垄断动真格意味着什么?

好多人还有着这样一种很幼稚的想象,那就是在绝对自由的市场环境下自然产生的垄断企业是没有危害的。不可否认通过公权力获得垄断地位绝不是件好事,但是自然竞争后的垄断就是好的吗?之前看逻辑思维的毒草大谈什么洛克菲勒垄断石油后石油价格下降了多少云云,似乎垄断还反而有利了。

然而无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怎么宣传,都不能掩盖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无论这个公司获得垄断地位是多么的清白,哪怕是完完全全的依靠自己的竞争力获得垄断地位的,这些垄断公司还是会本能的去和权利进行结合。

你看美国那么多高级官员顾问们退休后就去各个大公司当总裁经理,又或者是各个大公司的ceo出任这个部长那个秘书。这就是典型的资本和权利的结合,美国的资产阶级专政也就体现在这里。议会里的议员们代表的不是人民的利益,而是大公司的利益。每年垄断集团们花大价钱请律师请游说集团,从各个方面影响政府的决策,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直接主导着政府在某一方面的立法权。这个时候,新自由主义者就又视而不见了。

最后回到正题,垄断到底有什么危害?从资本的增殖来看,垄断就是资本增长的最好的形态。从托拉斯到康采恩,从单个行业到各个行业。因此对于资本来讲,垄断就是好的,是资本增殖的最优解。在没有市场干预的情况下,各个行业都有天然的垄断的倾向,这是必然的,也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经之路。它的危害根本不是什么获得垄断地位后提高产品价格、降低服务质量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而是在获得垄断地位后开始向全世界范围内夸大自己的影响。控制政府、影响整个世界的发展。南美洲有多少小国是完全被美国大公司所控制的?所谓的民主不过是句空话,整个国家的民生被置于不顾,一切的行为都是为了满足资本的增殖。整个国家的经济活动被一个私人公司牢牢掌握,这就是垄断公司的高级形态。美国国家体量太大,所以各个领域之间的垄断集团没法获得优势地位,只能妥协。但到了那些小国,或者是美国的一个县、一个市,那这些公司就完全接管了法律和政府。垄断公司在世界上所造成的罪恶可以说是罄竹难书了。新自由主义者们用花言巧语把垄断公司讲成白莲花也是牛。

3. 阿里巴巴反垄断最大处罚

法律分析: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处以其2019年销售额4%计182.28亿元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阿里巴巴反垄断最大处罚

4. 阿里表示反垄断处罚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此事后,阿里、腾讯未来怎么走?

据媒体报道,2021年4月阿里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勇表示,预计监管部门的处罚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此发言在社交平台上发酵后引起了网民们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部分网友们认为相关部门对于阿里的罚金还不够多,没有给予阿里足够的教训;但也有些网友认为,阿里董事局主席如此发言也正表示着阿里下一步将更合法化地进行经营。而笔者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目前的互联网企业中确实出现了马太效应,众多互联网巨头开始垄断性地分割互联网这块大蛋糕,但是在反垄断法这把“利剑”的威逼之下,未来以阿里、腾讯为代表的巨头企业的发展将向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行进。
一、深耕既有领域,而非一味扩张
在此前,以阿里、腾讯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通过积极将资金布置到各个行业之中,以创建庞大的商业帝国。但是在现在反垄断法的威逼之下,这些巨头企业进一步将深耕自己既有的领域,通过对自身核心业务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来实现企业的稳定发展,而非像此前一样通过一味的扩张业务而进行维持公司的运营。
二、与中小公司进行积极合作而非入股收购
在此前面对一些新兴的企业,阿里或腾讯都是通过积极入股或者是收购,以达到自身商业版图的扩张。而今在反垄断法的语境之下,它们更多的可能是采取与中小公司进行深度合作来实现业务之间的交叉互融,以拥抱新的互联网态势。
三、出售部分非核心业务来“明哲保身”
而最后笔者大胆的预测,未来腾讯、阿里巴巴可能会出售自己部分非核心业务,来使自身的商业规模处于一定可控的态势,通过这种明哲保身的方法来防止自己触犯反垄断法,以让自己在合理合法的轨道中进行运营。

5. 阿里巴巴被罚182.8亿元,反垄断对企业竞争有何影响?

反垄断能维持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让各个企业能合理、正当的开展竞争,而不是“无所不用其极”地排挤竞争对手。
日前,阿里巴巴被罚款182.8亿元的新闻冲上热搜,原因是阿里巴巴涉嫌在电商领域实行“二选一”垄断。具体是指商家只能选择入驻阿里体系中的某一个平台或其他竞争平台,不能同时入驻。比如某一售卖凉席的商家如果要入驻淘宝平台,就不能在京东或拼多多上售卖东西,否则就只能退出淘宝平台。如此一来,相当于逼着商家做选择,而阿里巴巴平台的实力比京东、拼多多都要强,相当于是在不正当竞争,属于垄断行为。
这样的垄断行为在以前的市场中很常见,刘强东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自己曾经被苏宁易购=等家电品牌排挤过。2009年,京东开始进军家电市场,当时苏宁易购等生产商放出话:谁敢给京东供货,就别想从我这里拿走一件产品!这逼得京东家电差点“难产”,这实际上是商业垄断,不利于市场的正常发展。一般来说,京东家电比线下实体店的家电要便宜一些,这些线下家电厂商为确保利润故意用垄断行为排挤京东家电。
这会让京东日后采取同样的方法报复这些企业。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环环相扣”的垄断行为会让市场乌烟瘴气,最终受苦的还是老百姓,受伤的也是老百姓的钱包。因此,中国市场要想变得公平、公正,就要正当、合理的展开竞争,要对垄断行为一查到底。无论是纳税大户还是市场小店,只要存在垄断行为就要依法处罚。
综上所述,反垄断可以让中国市场变得更加透明、合理、富有朝气。

阿里巴巴被罚182.8亿元,反垄断对企业竞争有何影响?

6. 阿里巴巴被罚,创中国反垄断处罚纪录,这对他的后续发展有多大影响?

阿里巴巴被罚了,创中国反垄断处罚记录最高金额,这对他的后续发展有多大影响呢?我认为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一方面这点钱对于阿里巴巴来说不算什么,而且市场对于这个后果也早就有过预期,除此之外,我认为有可能促进阿里巴巴的发展,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1.这点钱对阿里巴巴不算什么。阿里巴巴被罚款了100多个亿,对于一般的公司来说,这个钱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因为对于很多公司来说,一年能够盈利上亿已经算是非常了不起得了,但是阿里巴巴却被罚款了100多个亿,但是我们要知道阿里巴巴的资金流据说有3000多个亿,3000多个亿对于100多个亿来说完全不算什么,因此我认为这点钱对阿里巴巴不会有太大影响。2.市场对这个事情早就有预期。有的人会认为因为阿里巴巴被罚款了,所以很多人会降低对阿里巴巴的预期,因此阿里巴巴的股票也会受影响,但是我们现在来看几乎没有什么波动,因为市场对这个事情早就有预期了,当我们更加宣扬垄断法的时候,那个时候人们就会想到这些大的互联网公司肯定会受到惩罚,当真正的惩罚来临的时候,只被罚款了100多个亿,所以很多人认为这个结果也算是比较好的,因此股票并没有太大的波动,所以对公司的影响也不大。3.对阿里巴巴可能利大于弊。因为垄断法是为了促进整个市场公平竞争的,对于那些大的平台来说,利用自己的优势从而垄断导致很多平台不能够生存,这是不利于市场发展的,通过对阿里巴巴进行罚款,接下来会罚款其他的平台,在这种情况之下,阿里巴巴可能就会有更多的机会去发展,因此可能会产出更大的产值,因此对于阿里巴巴来说,也有可能会利大于弊。
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越来越重视均衡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视市场的公平竞争,在这种情况之下,大平台想利用自己的优势实行垄断越来越不可能了,阿里巴巴被罚款也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市场是有预期的,所以并没有对公司造成太大的影响,而且对于阿里巴巴来说,未来的影响可能会利大于弊,因此不一定是一件坏事。 

7. 震惊!阿里被罚182亿!互联网反垄断时代到来!对此,你有哪些看法?

由于网络平台具有网络效应和规模经济,因此它们具有明显的垄断或寡头趋势。 因此,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是大势所趋——
平台反垄断破裂
调查了4个月,阿里巴巴集团的“两次选举一案”案就告一段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其国内销售收入4557.12亿元人民币的罚款为4%,总额为182.28亿元人民币。 同时,向集团下达了行政指示,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自查自查报告。  
有早期迹象
实施“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掐尖并购”,烧钱抢占“社区团购”市场,实施“大企业” 数据杀熟,而忽略了假冒伪劣,信息泄漏以及与税收相关的违法行为,这些平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早已引起了很多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政协委员的关注。   
价格补贴之战将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并严重侵犯此类市场中的中小型企业的利益。 此外,如果一些互联网公司在价格战后缺乏良好的运营能力或破坏了资金链,它们将崩溃,且不利的后果往往是由公众承担。  
 
      

平台反垄断的难处在何处
反垄断法被誉为“经济宪法”,但在互联网领域它“没有牙齿”。 执法能力跟不上平台经济发展的步伐。  
要确定企业是否构成垄断,必须首先定义“相关市场”,以确定运营商是否具有主导市场地位以及是否存在滥用行为。  “但是在互联网平台经济中,相关市场的定义并不简单。由于规模经济是平台经济的重要特征,因此不同行业的最优市场结构是不同的,而同一行业的最优市场结构在 发展的不同阶段也不同。”  
在司法领域,与反垄断有关的民事诉讼时间长,举证难,胜诉少。2017年,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后 京东未成功将阿里告上法庭,据息,阿里强迫商人“选择两个之一”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此电子商务巨头“选择霸权”案中,管辖权纠纷已经存在。 一直到最高法院都在北京和杭州之间进行了数年的审理,最终判决将由北京高等法院审理。2020年11月24日至26日,该案在北京高等法院进行了交叉审理。  
关于阿里案,国务院反垄断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史建中写了一篇文章。 特殊性 平台经济及其竞争行为,相关市场的科学定义,市场支配地位的全面识别,非法行为的合法证据收集,竞争效果的全面分析以及基于宽大处理的行政处罚 严格地说,反垄断执法机构要根据平台经济的发展状况,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加强竞争分析和法律论证,增强案件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垄断法修正案
为响应代表们提出的落后的反垄断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显示,《反垄断法修正案》已经通过。 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  
史建中校长参加了反垄断法的起草。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建议进行适度的修改,突出要点,并掌握必修领域。
 首先,应在一般规定中阐明竞争政策的基本状况,并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合法化,以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 在资源分配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利用政府的作用奠定法律基础。
其次,根据数字经济的特点,建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运营商不当集中的典型模式和必要考虑。 
第三,回顾中国的反垄断执法经验和紧急要求,并使其合法。
 第四,坚持中央反垄断执法,建立派出机构,健全执法体系。 
第五,在增加违法成本的基础上完善反垄断法。加大违法成本。

      

谁来保护消费者
反垄断法已经实施了近13年,对于消费者来说,在反垄断纠纷中捍卫自己的权利仍然极为困难。
赵东龄院士建议,对在取证过程中遇到困难的人,应当修改法律。为原告消费者提供帮助,同时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公益诉讼。 在处罚决定中加入交易的对手方,尤其是消费者向增加补偿,同时为参与决策或实施限制性竞争行为的高管提供资金,控股股东建立了问责机制。

震惊!阿里被罚182亿!互联网反垄断时代到来!对此,你有哪些看法?

8. 反垄断不断加码,阿里腾讯等多家巨头“吃”罚单,给予了其他企业哪些警示?

反垄断不断加码,给予了其他企业哪些警示?具体如下:
一,起到了一定的启示和警告作用反垄断措施力度不断增大,阿里和鹅厂都吃了大额罚单。那么这样做有什么必要吗?首先,这等于是给其他的企业,其它的想要搞垄断,想要一家独大的企业敲个警钟,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能够给其它的企业打个招呼,能够起到一定的启示和警告作用。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时代不断的向前推移,综合经济实力都在不断地加大,为此难免会出现一些想要将市场垄断的企业。

二,加强加深其它企业反垄断意识此外,这样做能够加强并加深其他企业的反垄断意识,作为一个枪打出头鸟的结果,阿里和鹅厂的遭遇是应该的,也是必然的结果,遇到这样的事情,不少的曾经因为被打压被垄断受害的企业都纷纷叫好,而他们的这种操作本身就是一种违反市场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如今两大家都被打压,对于市场的综合运作来说,作用的利大于弊。

三,市场应当共同发展而非一家独大如今的市场,应当是追求共同繁荣共同谋求发展,但是,如果谁想要一家独大,想要只手遮天,那恐怕到最后的结果就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不但让自己的野心得不到壮大,反而会亲手扼杀自己在市场的地位和经济。所以说反垄断不断地加码,对于其他正常的企业而言,无异于是一件好事,对于那些也想要搞垄断,也想要一家独大的人而言,相当于是起到了一个警告,敲响警钟的作用。对于我们老百姓而言,看到这样想要搞垄断的企业被打压自然是拍案叫绝。

综上所述,不知道大家对此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补充讨论,欢迎关注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