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野狼disco抄袭

2024-05-19 11:49

1. 怎么看待野狼disco抄袭

侵权风波短期内对陈伟霆歌唱事业有所冲击,这也要看事件的发酵程度和老舅的处理能力。毕竟事件已经发生接下来的就是补救和安抚民众。
抛开侵权之说,陈伟霆在春晚的表现真的不是其他人可以模仿和超越的。2003年陈伟霆就是以歌手身份出道,是一位全能艺人。在音乐行业中演唱的歌曲动感十足,自动光效。
在和钟楚曦的《宠爱》里,撩到恰到好处,欲到嘎然而止。被网友大呼“来一打这样的男友”!帅气迷人的外表加上疾风劲草般的舞姿倾倒一片众生。
现在的陈伟霆已经转行影视剧了,春晚的那首《跨年Disco》也是让人惊艳。短期内他不会有太多动态。会静观其变,再做出结论。
陈伟霆在电视剧里的表现也是优秀,被戏称为“大师兄”。现在歌唱事业受到影响可能以后很少再表演劲歌热舞了,多半会转战影视业,偶像带来的弊和利也会让他有所思考和改变。以后在选片和歌曲中他会更加谨慎和小心著作权方面,不是有句话叫“吃一堑长一智”嘛。
因为这一事件粉丝可能会失望,甚至会脱粉,但是他完全不用担心这点。毕竟江湖行走许多年,必经历波折才能更进一步。有时候出现危机和冲突反而是好事,更能让人重新审视自我,审视作品和能力。
2017年陈伟霆粉丝团集体撕掉陈伟霆“三草两木”的微商代言,这一事件可以看出粉丝团力量的强大。最后在粉丝的集体反对下毁约,公司遭受损失,据悉是陈经纪公司私自把陈伟霆卖给了微商公司。其实明星很多时候都身不由己,经纪人一手遮天。前有胡歌解聘经纪人,后有鹿晗、张艺兴。不得不说粉丝也是公众的眼睛,可以修正很多不良风气,拥有这样的粉丝是幸运的。
陈伟霆以后是事业也是由粉丝决定,看粉丝和观众的话语权。

怎么看待野狼disco抄袭

2. 怎么看待野狼disco抄袭?

《野狼Disco》与《DIMMI》是用上同一个伴奏的歌曲,并非抄袭的作品;但不代表《野狼Disco》做法恰当,一个关键细节足以构成偷歌疑云。《野狼Disco》与《DIMMI》同为Hip Hop作品,兼用上同一个Beat,要判断是否抄袭要比较的是两者的主唱部份。虽然两者语不同,但明显他们的Flow,分句与Hook都不同,最易明的比较就是《野狼Disco》有「心里的花,我想要带你回家」这句Hook而《DIMMI 》则没有。


3. 《野狼Disco》陷版权风波,为什么说它是侵权而不是抄袭呢?

宝石哥春晚刚刚风光了没多久,这会儿突然直接黑黑料缠身了,真是世事难料啊。2019年火遍大江南北的《野狼disco》,让宝石哥瞬间被大众所熟知,甚至登上了各大春晚的舞台。现如今却深陷抄袭的泥潭,有些人说他的歌曲不属于抄袭属于侵权,是因为他并没有告知作者而将这首歌作为商用了,侵犯了编曲者的利益,划一下重点他作为商用了。
现如今知识产权在咱们国家越来越受到重视了,但是因为咱们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并不是十分的健全,所以导致很多人就抓住漏洞开始抄袭。宝石哥这个事儿吧,说到底可能是因为他不懂英语,以为自己花了99美元就可以将这首歌自己用了,火了起来,也没注意这99美元的协议是什么意思,因此闹出来这么大的风波。
本身国内和国外的知识产权法就是不相同的,作者将这首旋律传到网络上的时候,分了两个版本,一个是有水印不能商用的,一个是没有水印可以随便用但是你获利要给作者分成的。宝石哥没底气就没底气到这里了,他的《野狼disco》的编曲是用的有水印的,不仅如此一开始的时候编曲也没写人家原作者的名字。这就说明,一开始他确实是把这个曲子说成了自己编曲的,后来出了这个事儿之后才把人家的名字加上。
所以说,大家说宝石哥不是抄袭是侵权,是立足于他买了99美元的有授权的编曲上的。但是大家都有雪亮的眼睛,真相到底什么样咱们就看后续结果到底是如何。

《野狼Disco》陷版权风波,为什么说它是侵权而不是抄袭呢?

4. 野狼disco是抄袭吗?


5. 《野狼disco》旋律被曝抄袭,老舅怎么回事?

   
       
       
   在20年前的时候,大家的版权意识还是非常强的,比如买磁带一定要买正版的。
     
   20年后,路边的盗版碟,随意下载的软件和歌曲影片,彻底击垮版权意识。
     
   2019年东北小伙董宝石Gem的一首《野狼disco》火遍大江南北,更是一举登上春晚。
     
   但是前不久该首歌曲竟然也被扣上抄袭的帽子。
     
       
   Gem(董宝石)在直播中亦回应了此事,但有关于宝石Gem是否抄袭,争议不断。
     
   网络上也有很多帖子详细说明了这个伴奏被抄袭使用的整个过程的来龙去脉。
     
   说唱歌手爆音也在朋友圈科普了作曲与编曲的区别,编曲是伴奏,作曲是旋律。
     
    这样看来就跟抄袭关系不大,纯粹是一场商业纠纷。 
     
   董宝石在直播中也晒出了 自己购买unlimited(无限的)使用版权的购买证明 ,而且在参加中国新说唱的时候,也是标明了编曲的作者。
     
      当他发现这首歌突然大火的时候,他决定买下exclusive license(独家许可)的时候发现这个版权已经被别人捷足先登了。
     后来一位自称购买独家版权的台湾人希望Gem能出一版带有闽南语歌词的《野狼disco》。
     但对方提出的分成比例太高,Gem没有接受。
     之后各大平台也有了指责Gem抄袭的文章,把Gem推上风口浪尖。
     这个情况对Gem来说是很不利的,因为ihaksi表示这首歌可以免费用,但是不能用于商业用途。
       因此Gem的事件是比较复杂,至于会不会被认定为抄袭,这是由法律相关方面所定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即享有著作权,不论是否发表;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对于音乐作品而言从不同权利主体角度进行划分,法律主要规定了以下权利:
     词作者、曲作者(作者)——分别对词和曲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权、广播权、改编权、翻译权。
     还有关于Beats使用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首先,编曲不涉及原有音乐作品词曲的创作、修改,无创作自然不享有著作权。
     其次,除了词曲作者、表演者外,著作权法没有为编曲人以及其他参与歌曲录制环节的人员(录音师、混音师、乐手等等)分别规定专有权利,但是实际上著作权法对于包括编曲人在内的歌曲录制参与人付出的劳动其实以 “录音制作者权”的形式给予了保护。 
     
   在将Beats作为伴奏的情况下,Beats的制作人Ihaksi为录音制作者权人。
     而在本案中,Ihaksi作为行业内统称的编曲者,是否在国内具备著作权仍然是一个问号。
     
       
       这令人警醒的一枪,也让从业者和大众了解到了更多关于版权背后的另一面。
     也希望更多音乐人在创作音乐在尊重他人版权的同时也要保护自己的权益。

《野狼disco》旋律被曝抄袭,老舅怎么回事?

6. 一篇文章告诉你:《野狼Disco》“抄袭”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人红是非多。
   董宝石最近特别红,GAI走了多少年的“上春晚”之路,他一首歌就搞定了。很多喜欢说唱的朋友可能也没有想到,一首出现在复活赛,甚至没有在正片中播出中的《野狼Disco》竟然让宝石这位说唱歌手成功“出圈”,红过《中国新说唱2019》中的所有说唱歌手。
   
   2月3日,网上出现了关于宝石Gem抄袭的新闻,因为国内民众版权意识提高就是近几年的事情,很多朋友一下就被某些“营销号”带了节奏,有网友表示“ 不管怎么样,抄袭就是不对 。”表现出了对于“抄袭”的零容忍。
   
     
   
     “抄袭”这两个字,实在是太重了。
   这首先要从一首说唱歌曲的创作过程说起。
   说唱歌曲最主要其实是由两部分组成,即“歌词”和“Beat”,其中“Beat”就是这次“抄袭事件”中有些媒体提到的“伴奏”,即芬兰制作人的《More Sun》。
   说唱歌曲的“创作”一般是这样的一个过程:选择一个合适的Beat,然后写自己的歌词并设计适合歌词的Flow(这也是说唱中常用的名词,可被标记成“作曲”)。
    说唱歌手一般所说的创作,是指歌词的创作以及flow的设计, 而Beat一般是在国内外各大平台购买,国外有BeatStars,国内有8英里App,HHH旗下的炬星也在计划做这件事。
   
     有一种Beat叫“Freebeat”,如它的字面意思,用这个Beat是“免费”的。很多职业的Beatmaker会选择将自己的Beats上传到BeatStars(全球最大的beat交易网站),供说唱歌手们交易和使用。
   但是免费是有限度的,自己在家练习说唱,录着玩freestyle(自由式说唱)完全没有问题,但是不可以用于商业用途。
   如果用在商业上就需要和Beatmaker(也就是Beat的原作者)申请更高的使用权限,如 租赁或购买非独家版权 (更便宜,但是有很多限制,比如有些会要求在获得收益之后要和Beatmaker分享一定收益)或者 直接买断 (支付原作者相对较多的金额,以后这个Beat就仅归买断者所有了)。
       
   很多媒体没有常识,将这件事带成了“《野狼Disco》抄袭”的节奏,这实在是太Low了。
   有一件有趣的事情,很多营销号可能不会注意。在Ihaksi和董宝石之间还 夹着一个玛西玛国际传媒 ,委托律师发律师函的正是这家公司。
   
   跨国维权向来不容易,要不然《爱情公寓》前几季也不会汉化的明目张胆,而没受到任何法律制裁。有理由怀疑Ihaksi这么“顺利”维权,是玛西玛传媒主动要求来做这件事的。
   网上流传着一段飒文化(宝石所属经济公司)回复的文段,其中提到的买断了beat的应该就是玛西玛传媒。
   
   值得注意的有如下几点:
   1、得知《野狼Disco》火了之后,有人想要用同样的beat蹭这首歌的热度,结果做出来的音乐没有红。
   2、这家公司转而买断Beat,然后向宝石团队索要版权费,开口就是500万。但是在大陆,编曲是没有分成的,因此按着国内的法律他们分不到钱,他们只好作罢。
      为了赚《野狼Disco》的钱,这家公司简直“机关算尽”。有理由相信,玛西玛传媒来者不善。 
   我看到,有人提到芬兰制作人Ihaksi的“防盗水印”。
   
   对说唱不了解的朋友评论: 老舅用别人的beat连防盗水印都不去 。
   这挺让人无语的......
   我们听到《野狼Disco》开头,的确是有Ihaksi的音频水印的。
   但是那个 水印并不是被人买下了就一定要去掉,相反,留下水印某种意义上是对制作人的一种尊重 ,在每次歌曲被播放的时候,告诉听众这是xxx编曲制作的,算是一种说唱歌手与制作人之间的“互相成全”。
   在国内的制作人中,HHH厂牌的制作人 Mai 会在他制作的beat前面加上“ Mai the red flower ”的音频水印,常和Sup厂牌和Gosh厂牌合作的制作人老道会在他制作的beat前面加上“ 道道道道道..... .”的音频水印。
    保留水印是尊敬,而非巧取豪夺! 
   ​有关《野狼Disco》的新闻发酵的当晚,老舅在直播中也放出了自己电脑中《More Sun》的工程文件,“无水印版本”的beat老舅也有。在非独家的授权合同上可以看到“unlimite(不受限)”字样。
   
   唯一可能存在争议的点就是, 在细则也许会有些“老舅”没注意到的漏洞(如对方赵律师所说的“部分授权禁止在大型商业活动中使用”), 那样董宝石的团队可能会有些麻烦了。
   国外制作人顺利维权,有人拿着版权张口就和老舅这边要500万,这多少有点“碰瓷”的意思,没法不向阴谋论这边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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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这篇文章是因为“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抄袭这个帽子扣在任何内容创作者身上都不好看,不想看到老舅刚刚“走起来”就被污名化,也不想看到本意是想让国内版权意识更好的朋友被无良媒体带了节奏。
     -End-

7. 野狼disco到底有没有侵权呢?


野狼disco到底有没有侵权呢?

8. 大热歌曲《野狼disco》被指抄袭,原作者称沟通未果,已交律师函

近日,火爆网络的歌曲《野狼disco》陷入了抄袭风波。原编曲作者ihaksi在网上发声,并通过相关团队与野狼团队进行沟通,但未取得进展。
  
 
  
 据悉,《野狼disco》的beat是一位叫做Vilho ihaksi的芬兰音乐制作人创作出来的,并且还将它命名为《more sun》,这首beat创作于2018年初。
  
 
  
 2018年2月,ihaksi将《more sun》上传至YouTube平台,并且还标明是"free"。不过,ihaksi所说的"免费"是指,所有喜欢这首编曲的人都可以拿来使用,但不能够用于商用。
  
 
  
 2018年2月至2019年上半年期间,嘻哈歌手宝石Gem开始了《野狼disco》的创作,歌曲由他作词,但是编曲部分却原样照搬《more sun》。
  
 
  
 网友发现,连《more sun》这首歌的logo音效都原封不动的出现在《野狼disco》当中。
  
 
  
 2019年11月,ihaksi得知《more sun》在中国已经被商用的事实,于是便授权团队与野狼团队进行联系和沟通,但是遭到了野狼团队的拒绝。
  
 
  
 2020年1月5日,由于长时间沟通未果,ihaksi及团队已经向野狼团队及相关音乐平台发送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将《more sun》停止作为伴奏使用,但并未得到相关回复。
  
 
  
 《野狼disco》一经发布之后,经过宝石Gem本人及圈内多名明星的演唱,早就已经变成了火爆网络的"神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