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是多少

2024-05-04 17:02

1.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是多少

主持人]大家下午好!近期,海关总署发布第43号公告——《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文件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这一新措施将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天下午,驻邮局办事处将就这一新措施的实施进行现场解答。

[主持人]孙主任,请您先简单解读一下43号公告。新公告与即将废止的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 [1994]774号)相比,有什么不同?

[孙晓峰]新公告与即将废止的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 [1994]774号)相比,只有两个地方不同。新的第43号文件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而关于这两项内容的原规定是: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的,仅征超出部分。

[孙晓峰]前后对比,免征税额从原来的500元(港澳台地区为400元),调整为50元。而且,台湾地区也开始执行与港澳地区相同的免税和限值标准。

[孙晓峰]此外,公告还明确,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孙晓峰]此外,关于商业邮件,海关规定: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那么只要是公司或者是商业性质的邮递包裹,全部应该按照货物办理通关。以前一些网络代购公司寄来的物品,靠着个人邮寄的擦边球逃税,以后海关将严格对此进行监管。按照我国法律,以这种方式逃税,个人累计达到5万元,单位累计达到50万元的,就可以按照走私处理。

[马骊]我们可以以一款在欧洲售价1000元的某国际品牌香水为例,按照当前50%的进口关税税率、免征税额度为500元计算,这款香水9月前作为“自用物品”邮递入境不需要缴税,但9月后邮递入境就要缴纳关税500元。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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