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特许经营许可证有哪些项目

2024-05-06 22:04

1. 商务部特许经营许可证有哪些项目

  1.制造商和批发商 :软饮料制造商建立的装瓶厂特许体系属于这种类型。具体方式是,制造商授权被特许者在指定地区使用特许者所提供的糖浆并装瓶出售,装瓶厂的工作就是使用制造商的糖浆生产饮料并装瓶,再按照制造商的要求分销产品。可口可乐是最典型的例子。   2.制造商和零售商 :汽车行业首先采用特许方式建立了特许经销网。在石油公司和加油站之间有同样的特许关系。它的许多特征同经营模式特许有相似之处,并且越来越接近这种方式,汽车制造商指定“分销商”的式方已经成为经营模式特许。   3.批发商与零售商 :这种类型的业务主要包括计算机商店、药店、超级市场和汽车维修业务。   4.零售商与零商 :这种类型是典型的经营模式特许,代表企业是快餐店。【摘要】
商务部特许经营许可证有哪些项目【提问】
  1.制造商和批发商 :软饮料制造商建立的装瓶厂特许体系属于这种类型。具体方式是,制造商授权被特许者在指定地区使用特许者所提供的糖浆并装瓶出售,装瓶厂的工作就是使用制造商的糖浆生产饮料并装瓶,再按照制造商的要求分销产品。可口可乐是最典型的例子。   2.制造商和零售商 :汽车行业首先采用特许方式建立了特许经销网。在石油公司和加油站之间有同样的特许关系。它的许多特征同经营模式特许有相似之处,并且越来越接近这种方式,汽车制造商指定“分销商”的式方已经成为经营模式特许。   3.批发商与零售商 :这种类型的业务主要包括计算机商店、药店、超级市场和汽车维修业务。   4.零售商与零商 :这种类型是典型的经营模式特许,代表企业是快餐店。【回答】

商务部特许经营许可证有哪些项目

2. 中国商务部特许经营什么意思

连锁,指一环扣一环的意思。
连锁信息应该是指相互有关系的信息。或者指有关“连锁”方面的信息(这里的连锁通常指连锁加盟之类,例,连锁信息网)
附自由连锁:
自由连锁指的是,各连锁公司的店铺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关系不变,各成员使用共同的店名,与总部订立有采购、促销、宣传等方面的合同,并按合同开展经营活动。各成员可自由退出。自由连锁经营中的成员店的经营自主权比特许经营加盟店多;特许经营加盟店在合同期内不能自由退出,自由连锁店可以自由退出。
 自由连锁通常是指中小零售店铺通过自愿联合的方式而组成的经营联合体。同正规连锁和加盟连锁所不同的是,自由连锁群体的各店铺仍保持着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财务上也独立核算。其联合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商品采购上的联购分销和业务经营上的互利合作。自由连锁的组织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中小零售店铺自发联合所组成的相互合作的利益共同体;另一种是由批发企业出面,将一批中小零售企业组织起一起的经营联合体。从国外来看,自由连锁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大型百货商店和正规连锁企业的发展,给中小零售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很大的竞争压力。中小零售企业为了形成必要的规模效应,以增强对大型企业的抗衡能力,就开始走联合发展的道路,从而组成了自由连锁的经营群体。
 我国城市的零售商业从90年代以来,也开始向大型化,现代化和连锁化的方向发展,出现了一大批大型的现代化百货商店和大卖场,出现了许多正规连锁和加盟连锁的超级市场和便利店,客观上也给分散经营的中小零售店铺带来了很大的竞争压力。应当说,自由连锁形成的市场环境条件已经存在,然而为什么在我国自由连锁却没有得到很快的发展呢?笔者认为,可能主要由于以下一些原因。
1、商业的社会组织化形式仍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我国零售商业的社会管理长期以来处于严密的计划体制控制之下,条块的归属关系十分明确,包括那些一二十平方米的烟杂店、油酱店,也都有其上级主管公司和主管部门。很长一个时期中,商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大多仍属于管理系统内部职权与利益的调整,并没有使商业零售店铺真正摆脱计划管理体制的束缚,成为完全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所以在连锁经营的发展过程中仍体现出明显的政府推动的痕迹。不少连锁企业的组成,实际上是原管理系统成建制的转换,并在原管理系统的控制之下有计划地发展。所以这样形成的连锁企业,就必然会是以正规连锁或加盟连锁的形式出现了。处在计划管理体制之内的中小型商业是不可能向自由连锁方向发展的。
2、中小零售商业的私有制化状况还很不成熟。自由连锁形成和发展的前提取决于中小零售业主自我利益的保护意识和社会行为的主动性。而通常只有在企业产权私有的情况之下,这样的前提才比较容易形成。我国城市零售商业的改革与发展中,这两年虽然对中小零售商业采取了退出国有资本的“放小”政策,但仅仅是开始。这些中小店铺的业主在观念上还没有发展到寻求联合的地步(刚开始有了自己的店,总要独立经营一段时间再说),而那些一开始就是以私有制形式出现的中小零售店铺,目前仍停留在利用一些其他手段(包括欺诈手段)来谋取利益的低级阶段(目前这样做法的空间还很大,而且也很有效),所以在零售商业私有化程度还比较低,市场行为还很不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很难期望自由连锁可以自发地得到发展。
3、社会各方面对发展中小零售商业自由连锁的配套条件尚不健全。在我国自由连锁的发展是一种全新的商业组织形式。实际上我国的社会管理部门和社会支持系统并没有对这一形式的出现有所准备,例如,对于由私有经营者自发形成的企业联合体,在工商登记中怎样体现,税务处理中有何政策,自由连锁中出现的利益矛盾如何处理,对跨地区的自由连锁企业如何实施管理等等,目前都没有相应的法规和政策,银行恐怕也不会向这样的自由连锁企业进行贷款。这就客观上使自由连锁的发展受到了阻碍,使想要开展自由连锁的企业到迷茫和较大的预期风险,这也是我国自由连锁发展迟缓的原因之一。
此外,一定的文化背景也决定了自由连锁发展的快慢,如团体意识比较强的日本,自由连锁发展就比较迅速。1966年日本自由连锁组织只有43家,到1990年就发展到129家;而在个性意识比较强的美国,则主要是以特许连锁的发展为主。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中,“自给自足不求人”的小农经济思想比较强烈,所以也阻碍了自由连锁的发展。
然而,从中国商业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来看,发展自由连锁应当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首先有利于中小零售商业的保护与发展,形成合理的商业结构。从社会需要的角度来看,中小零售商业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其可以灵活的经营方式和同消费者的贴近性来满足消费者的特定需要,同时中小零售商业也是解决社会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所以不少国家都有对中小零售商业的保护政策,如日本在1962年就成立了中小商业振兴委员会,1973年还制定了《中小零售企业振兴法》,对中小商业采取了切实的保护措施。欧洲一些国家也规定大型零售企业周末不准营业,以为中小零售企业留出市场空间。而对中小零售商业最有效的保护和支持,是应当提高其自身的竞争能力。发展自由连锁,应当是提高中小零售商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所以随着我国大型零售商业发展对中小零售商业压力的增大,积极推进中小零售商业走自由连锁的道路是十分有意义的。
其次,有利于中小零售商业的规范管理 ,提高经营水平和经营质量。中小零售商业有其经营灵活性较强的优点,但大多数经营管理水平并不高。而在现代市场竞争中经营管理水平对于零售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较高的管理水平可改善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并降低其经营成本。自由连锁通过规范成员店经营行为,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定价和促销的做法,就能有效地改善中小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其经营质量。不仅能使其更好地满足消费的需要,也能提高其自身的经营效益。同时由于自由连锁企业的联购分销,使供货商(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的资金能尽快回笼,供应量能相对稳定,也有利于其发展生产和经营,从而有利于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所以推动自由连锁的发展,实际上是真正把连锁经营机制扩展到全社会,推动社会商业的整体发展。
再次,有利于增强商业企业的总体抗衡能力,迎接入世挑战。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商业领域将面临全方位的对外开放,而国外商业集团或商业企业的进入,将对我国商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商业企业带来很大的冲击。从上海的情况来看,已经进入的一批国外商业企业对国内商业的冲击,首当其冲波及的是中小零售商业。因此面临中国即将“入世”的挑战,我国中小零售商业更应当通过自由连锁的方式来增强自身的抗衡能力。有人曾经说,中国面对国外企业的挑战,最有竞争力的除了劳动密集型产品,就是分销密集型产品。原因是国外企业不可能一下子在中国建立起覆盖广泛的分销网络。而中小商业企业能实现自由连锁,就有可能依托其分布广泛的连锁网络优势,形成对国外企业的抗衡的能力,而若不能尽快实行连锁,则可能因势单力薄而被国外企业各个击破。

3. 为什么要在商务部办理特许加盟经营许可证?

1、政策使然
国家为了规范加盟行业,在07年颁布了有关加盟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系列法规。国家规定,所有从事加盟的企业都必须在商务部备案取得特许经营资格后才能从事特许加盟的经营活动,否则,企业的加盟经营活动是违法的,这也是鉴别一家从事加盟经营活动的企业是否合法可靠的重要标准。
2、招商加盟的需要
加盟连锁经营模式在国内得到了迅猛发展,然而,加盟项目诈骗的新闻屡见报端,骗人招数繁多,令人防不胜防。所以现在考察一个项目的靠不靠谱,就从三个方面考察:
(1)看有没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
(2)有无商务部的备案。
(3)查公司所在地的工商信息。
商业特许经营许可备案是体现出一个连锁加盟企业是否正规合法经营及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的重要条件。
3、企业自身的权益保护
在商务部进行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后,就只有备案企业有权对外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更大程度的加强了对公司知识产权以及经营模式、特许经营体系的保护。也使得企业对加盟商的约束和管理有更加可靠的法律依据。

为什么要在商务部办理特许加盟经营许可证?

4. 国家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的内容

什么是特许经营企业备案?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关于备案的性质,实践中很多社会公众将其理解为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即特许人只有通过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才具备特许经营资质。对此,需要明确的是:《条例》对于特许人开展特许经营活动并未实行“审批制”,备案并不属于事前的行政许可行为,其性质是一种告知性、公示性的事后确认的具体行政行为,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规范特许经营行业发展,保障特许经营秩序的公平稳定。
特许经营企业不备案的后果是什么?
特许人未依照《条例》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特许经营企业通过备案有哪些好处?
首先,特许经营企业通过备案后,企业的招商加盟资格将在中国商务部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对外公示,对企业招商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其次,通过特许经营备案的企业,可以避免商务主管部门最高可达10万元的罚款。
再次,企业备案的过程,也是自身体系梳理完善的过程,通过特许经营备案的企业比没有通过备案的竞争对手具有更好的品牌形象。
特许经营备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特许人进行备案时,应当具有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即“两店一年”),并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特许人直营店的形式:
(1)特许人企业的分公司;
(2)特许人企业的子公司;
(3)特许人企业设立的多个经营场所;
(4)特许人的关联企业拥有的与特许人从事同一品牌、同一性质业务的直营店,可以视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5. 商务部为什么不能设定行政许可

以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法律
2、行政法规
3、国务院发布决定
4、地方性法规
5、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商务部属于国务院部门,部门都不能设定行政许可。

商务部为什么不能设定行政许可

6. 不是特许经营的商务局管不了吗

亲亲您好,不是特许经营的商务局要管的额,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两店一年”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欺诈活动,帮助被特许人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前能够直观地考察特许人的经营资源、经营状况、是否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该规定属于管理性的强制性法律规范,不具备“两店一年”的条件不必然导致特许经营合同无效。但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据《条例》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公告。【摘要】
不是特许经营的商务局管不了吗【提问】
亲亲您好,不是特许经营的商务局要管的额,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两店一年”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欺诈活动,帮助被特许人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前能够直观地考察特许人的经营资源、经营状况、是否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该规定属于管理性的强制性法律规范,不具备“两店一年”的条件不必然导致特许经营合同无效。但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据《条例》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公告。【回答】
我在一个公司拿了个代理,不是属于加盟性质的,后来发现被坑了,投诉商务局,居然商务局不受理【提问】

7. 商务部特许商品注册有什么好处

能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1、市场竞争的有力工具。2、企业的无形资产。3、有利手优化资源配置。4、有利手优化资源配置。5、有利于迅速扩大驰名商杯、若名商标商品的市场占有车和覆盖率。6、有利于打造外贸出口自主品牌。7、在利于避制同行业的无序竞争。8、注册商标可保证你能放心使用你的商标,而不顾担心无意地侵犯他人的商标。避免无意侵权,支付巨额赔偿费。9、避免苦心设计的商标被他人抢注注册。有效地对他人企图申请温淆相似的商标提出异议。10、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咨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商务部特许商品注册有什么好处

8. 商业特许经营许可证经过哪些部门认可

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一、小区物业归哪个部门管
小区物业的主管部门为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专利纠纷怎么解决
1、协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诉讼。专利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专利管理部门调处。专利纠纷当事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管理机关,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三、网约车归属交通局哪个部门管
网约车归交通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交通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出租车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的管理在线出租车将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同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