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2024-05-09 13:57

1. 东莞市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一)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二)将填写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职工单位核对并盖章;(三)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四)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东莞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工作调离东莞、户口迁出东莞、出境定居的;(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东莞住房的;(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十)职工享受较低生活保障的;(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东莞市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2. 东莞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可以。
一、东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都有哪些?
1、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指本市户口职工失业的)
10、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是什么?
1、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提取公积金)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2、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3. 东莞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

法律分析: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1、经过线上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提取申请及相关材料;2、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并出具受理通知;3、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材料给公积金中心审批批准;4、提取转账至个人指定账户,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的材料根据提取原因的不同而各不相同。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的;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办理人没有结婚的话不需要;2、身份证明材料,已婚人员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这两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不是只针对已婚人士,未婚的单身人员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的;3、需要提供《房屋产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东莞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

4. 东莞住房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

法律分析:一、准备材料: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借款人签署的《加入贷款信息互通授权书》(首次提取需提供)及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申请人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不需提供)。二、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窗口或受委托银行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出具《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于住房的社会福利,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缴纳房租。一、公积金作用1、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在这里要先说明一下,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必须在连续缴满3个月的前提下,才能够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除此之外,不同的情况还有不同的提取方式。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无房、无房租商品房、租公租房。2、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连续缴满一年后就可以贷款买房,一些地区连续缴纳6个月就可以贷款了,但每人只有两次贷款机会,并且想要第二次贷款还是有条件的,需要先把之前的贷款先还清,再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或12个月的公积金就可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5. 东莞住房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

法律分析:一、准备材料: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借款人签署的《加入贷款信息互通授权书》(首次提取需提供)及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申请人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不需提供)。二、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窗口或受委托银行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出具《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于住房的社会福利,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缴纳房租。一、公积金作用1、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在这里要先说明一下,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必须在连续缴满3个月的前提下,才能够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除此之外,不同的情况还有不同的提取方式。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无房、无房租商品房、租公租房。2、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连续缴满一年后就可以贷款买房,一些地区连续缴纳6个月就可以贷款了,但每人只有两次贷款机会,并且想要第二次贷款还是有条件的,需要先把之前的贷款先还清,再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或12个月的公积金就可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东莞住房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

6. 东莞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

法律分析: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1、经过线上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提取申请及相关材料;2、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并出具受理通知;3、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材料给公积金中心审批批准;4、提取转账至个人指定账户,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的材料根据提取原因的不同而各不相同。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的;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办理人没有结婚的话不需要;2、身份证明材料,已婚人员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这两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不是只针对已婚人士,未婚的单身人员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的;3、需要提供《房屋产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7. 东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东莞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告知申请人并在退回材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东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8. 东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东莞公积金提取方法1、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我经中心或三个办事处审核后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2、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户籍人员);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11、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