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工作是由什么机构具体实施?

2024-05-08 17:25

1. 土地储备工作是由什么机构具体实施?

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
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证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土地储备工作是由什么机构具体实施?

2. 土地储备制度的土地储备影响后果

业内人士指出,自从2004年土地出让实行“招拍挂”制度以来,我国大多数城市建立了土地储备中心,由政府出面收购或征用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然后进行整理,再通过土地市场进行交易,从中获取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差价。“这些最终形成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最大一块土地出让金。”中国指数研究院房地产专家李国政说,2012年,土地出让金为28517亿元,占当年房地产业销售6.4万亿元将近45%。虽然并非所有土地必须经过收储,但实际上只要被土地储备中心列入规划的地块就难逃被“倒手”的命运。华中科技大学土地管理系卢新海教授说,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土地储备”的旗号垄断土地市场,既是买方,又是卖方,从中获取巨额差价,直接推高了房价上涨。

3. 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应办哪些手续?

(1)市、县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2)因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应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后,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政府有偿收回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3)根据土地储备计划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机构应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收购土地的补偿标准,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土地评估结果协商,经国土资源管理、财政部门或地方法规规定的机构批准确认。完成收购程序后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4)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5)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应办哪些手续?

4. 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有哪些?

(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2)收购的土地。
(3)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4)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
(5)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5. 什么是指储备土地

储备用地是指政府根据国家储备用地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完成了收购的土地,再转化为国家储备用地的政府行为。土地储备的对象:
(一)、国有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依法收回的土地;
(二)、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三)、被依法没收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四)、因用地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调整出的国有土地,或者是经核准报废的交通设施、矿场用地;
(五)、交易价格偏低,政府应优先购买的土地;
(六)、依法分批次征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合同的期限开发或无力继续开发且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
(八)、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什么是指储备土地

6.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土地储备中心的性质是什么

每个行业都是有管理制度和方法的,当然土地和房产也不例外,现在土地子也是越来越少,因此很多人都很重视土地的问题,其实说到土地,有一些人不是很了解,不知道有哪些储备管理的方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储备中心的性质是什么?   
   每个行业都是有管理制度和方法的,当然土地和房产也不例外,现在土地子也是越来越少,因此很多人都很重视土地的问题,其实说到土地,有一些人不是很了解,不知道有哪些储备管理的方法,想要了解一些关于土地储备的问题。那么我就来介绍一下有关于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储备中心的性质是什么?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在职能定位方面,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重申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土地储备机构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同时明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储备机构实施名录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储备资金及形成资产的监管。
   1、在计划、入库标准和前期开发等业务工作方面,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各地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根据土地市场调控需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因素,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同时明确了计划的内容和备案审批及调整程序。
   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强调,入库储备土地必须是产权清晰的土地,对于存在污染、文物遗存、矿产压覆、洪涝隐患、地灾风险等情况的土地,在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之前,不得入库储备。土地入库前,应向 不动产 统一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土地储备机构应评估入库储备土地的资产价值,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保障土地供应。
   2、在资金管理方面,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的规定,土地储备资金通过政府预算安排,实行专款专用。土地储备机构所需的日常费用与土地储备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混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有关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的规定。
   3、在联合监管方面,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明确国土资源部通过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对各级土地储备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实时监管,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联合监管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对储备土地、资产、资金、专项债券进行监督和指导。
    土地储备中心的性质是什么? 
   土地储备机构不是行政机关,而是事业单位,其不可以参与组织实施征收土地,更不可以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只能作为民事主体。
   1、土地储备机构是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国务资源部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承担本辖区内的土地储备工作。
   2、土地储备机构不具有征收的行政职权和行政主体资格,如果其实施占地行为,则构成民事侵权。
   3、土地储备机构不是行政机关,因而不可以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更不可以参与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行为,征收实施的主体只能是市、县人民政府。
   以上是我介绍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储备中心的性质是什么?对于土地储备管理的问题,我们已经了解,不管是房屋拆迁还是土地征收,都是有一定的管理方法的。当然对于土地的问题,我们对了解一些是没有害处的,特别是打算拆迁的地方。
   

7. 哪些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如何开展土地储备?

根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土地储备的范围主要包括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以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等。同时,要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土地储备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土地储备计划管理。土地储备计划内容包括年度储备土地规模、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规模、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年度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计划、计划年度末储备土地规模等。它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等部门共同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对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前期开发涉及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
土地供应。储备土地完成前期开发,具备供地条件后,纳入当地市、县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供地。当地政府要加强监管,确保全面实行净地出让。
土地储备工作由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土地储备机构是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

哪些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如何开展土地储备?

8. 什么是土地储备?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