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规则是怎样的?

2024-05-07 00:02

1.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规则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市场有两种预披露的方式——“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还有一种是正式报告的“财报”。
业绩预告主要是对公司当期净利润情况的大概估计。
业绩快报比起业绩预告就更加全面详细,一般都披露公司主要的财务数据,相当于一份准年度正式报告。
而有关于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披露规则都会有所不同。

对于主板企业,业绩预披露并非强制制度,部分特殊情况下需要预披露,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要求有所不同,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上交所主板:
A:业绩预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1.31日之前)披露业绩预告。预计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亏损的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3.实现扭亏为盈


B:业绩快报
按照要求公司如果已经汇总完成当期财务数据,但因为年报还没有编制完成,可以先行对外披露业绩快报。

深交所主板:
A:业绩预告
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当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
2.实现扭亏为盈
3.实现盈利并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4.期末净资产为负
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

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
1.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04月15日前
2.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07月15日前
3.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4. 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01月31日前
B:业绩快报
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定期报告业绩快报。


好了,看完上述主板规则后,我们来简单分析一下。对于主板企业只有在业绩出现较大变动的时候,才会强制披露业绩预告,一般来说是非强制性的。
故我们可以看出,当公司强制性披露时,非好即坏;而公司没有进行强制性披露时,相对来说业绩还是相对稳定的,没有出现大幅波动。

我国的A股市场除了主板,还有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这些板块业绩预披露的规则。
中小板:
A:业绩预告
公司应披露半年度、前三季度、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业绩预告的时间与主板相同;
中小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
B:业绩快报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鼓励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8月份的公司在7月底前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份之前的公司可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否则需要强制性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半年报和季报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创业板:
在进行注册制改革之后,创业板公司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但是若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要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1.期末净资产为负
2.净利润为负值
3.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4.实现扭亏为盈
5.其他情形:出现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科创板:
A:业绩预告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
2.实现扭亏为盈
3.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如果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也可也进行业绩预告。
若科创板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到20%的,应当及时披露更正公告。
B:业绩快报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
如果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业绩快报。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规则是怎样的?

2. 中小板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1、不同交易所对业绩预告披露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同交易所业绩预告对应的状况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2、上交所。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3、深交所主板。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每个财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的15号之前。4、中小板(属于主板)。业绩预告强制披露,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5、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创业板公司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但属于下列情形还需要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6、净利润指标。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7、净资产指标。期末净资产为负。8、其他情形。出现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拓展资料:主板业绩预告时间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1.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2.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3.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4.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3. a股业绩预告披露规则是什么?

A股业绩预告制度的披露规则如下:
业绩预告制度业绩预告制度是指证券交易所根据经济法中的《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出台的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股票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出的披露制度,是为了规范业绩预告的披露行为,促进信息披露质量。提前对未来业绩进行公告,可以为会计报告正式公布时出现过激的市场反应作缓冲,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业绩风险,改善中小投资者由于缺乏信息而处于劣势的地位。
每一个证券交易所的业绩预告制度规定的必须出具业绩预告的公司范围略有不同,

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都要出具业绩预告;
在深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公司,要求上市公司出现净利润为负、扭亏、在盈利的基础上净利润变动50%、期末净资产为负以及营业收入小于1000万的情况时,必须出具业绩预告;
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强制性出具的条件为净利润为负、扭亏、净利润变动50%以及期末净资产为负;
在沪主板和科创板上市的公司出现净利润为负、扭亏以及净利润变动50%时强制出具。
同时业绩预告制度规定出具的内容要包括预告预测的时间、预告的类型、预计净利润变动的幅度以为业绩为何变动的原因,并对出具存有巨大差异不实业绩预告的上市公司实施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纳入失信名单等处罚,对管理人进行监督关注等处罚。
业绩预告制度的分类从理论上讲,业绩预告制度主要分为三种,主要以业绩预告制度对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的强制性进行区分。
一是自愿性业绩预告制度,披露业绩预告的强制性不存在,所有公司都可以根据意愿,自由选择是否出具;二是强制性业绩预告制度,披露业绩预告的强制性为百分之百;三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半强制性业绩预告制度。

a股业绩预告披露规则是什么?

4. a股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a股的业绩预告披露规则,上交所和深交所是不同的:一、上交所业绩预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类情况,可以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对于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也没有作强制要求。二、深交所1.主板业绩预告: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可以不披露业绩预告。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2.中小板业绩预告“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中小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3.创业板业绩预告:公司未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对本报告期进行业绩预告的,应当及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业绩预告。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5. 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业绩预告吗

上市公司不是必须披露业绩预告。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当沪深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时需要进行业绩预告。而如果上市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且以每股收益作为比较基数较小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规定为: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业绩预告有两种方式: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主要对于当前公司的净利润情况加以预告,业绩快报更为详细一些。【拓展资料】业绩预告是指上市公司在满足交易所规定的条件之后,提前对自身的业绩做出相应的报告,并且公布出来。而业绩发布则是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布,这个时间一般情况和公司自身有关。前者的准确性是要求不高的,只是一个参考值,后者则是正式公布的业绩,具备权威性。 在上交所的规定中,业绩预告与业绩正式发布的时候相关的数据不能存在着重大的差异,就像是你业绩预告说公司今年盈利300%,但是实际上突然又是亏损那是不行的。若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并说明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并且值得注意的是,一般在这个时候还需要做一个补充报告。因此业绩预告一般情况下就是提前告诉你公司情况怎么样,到了业绩发布那天,这个时候爆出来的才是公司真实业绩。

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业绩预告吗

6. 中小板上市公司是否要披露业绩快报?


7. 什么样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要预告业绩?

业绩预增50%以上的大幅度变动需要提前公告。通常上市公司业绩预增可以反映出该公司的盈利前景较好,从而可以提升市场投资者对该公司股票的投资信心。但是,股票业绩预增不一定会使股票价格上涨。如果上市公司业绩预增幅度相对较小,同比之前的上市公司业绩增长幅度降低。那么,股票价格并不会受到上市公司业绩预增而上涨。反而,有可能会使部分市场投资者降低投资信心,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出现下跌。并且,如果上市公司公告业绩预增,而后续公告业绩并不及预期。那么,因上市公司业绩不及预期,使投资者降低投资信心,从而有可能导致股票价格出现下跌。【拓展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的通知: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且以每股收益作为比较基数较小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上一年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上一年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上一期中期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上一期年初至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4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与上年同期或者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业绩相比,出现盈亏性质的变化;期末净资产为负。

什么样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要预告业绩?

8. 上市公司一定要发业绩预告吗

不一定要发布。根据根据沪、深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版)规定,只有当上市公司预计净利润为负、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扭亏为盈,才会发布业绩预告。如果是年度业绩出现规定的情况,必须在1个月内预告,如果是中期、第三季度预先规定的情况,“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也可以不预告。【拓展资料】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我国《证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上述条件是为了使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素质、较大的规模、股权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资者中形成较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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