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2024-05-05 14:06

1. 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不可以退。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
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扩展资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应当接受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第十七条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2. 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是不可以退的。但如果有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向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提出退还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的申请:
1、购房人在购买商品住宅已缴存维修基金后,退、换已购商品住宅的;
2、已缴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商品住宅,因拆迁等造成灭失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房屋维修基金相关规定》第八条 
维修基金自存入维修基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维修基金利息净收益转作维修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3. 维修基金怎么退

法律分析:首先填写维修基金退款的申请表,准备资料;接下来要将所有的资料提交给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处,由工作人员审核;如果确定没有问题,就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将公共维修基金打到你所提供的账户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维修基金怎么退

4. 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购买房屋时所需要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其实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这笔费用一般为房屋总价的百分之二,而且必须要缴纳且不能够退还。1、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来说是退不了的,如果是公共维修基金的话,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但是不能退给个人。2、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包括哪些?(一)房屋本体拆换加固受损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恢复承载能力。修缮屋面渗漏部位(超过整幢屋面面积20%以上),重铺、新换隔热板。整体修缮户外墙面、顶棚、踢脚线、外檐、雨篷抹灰层或块料面层。整体修缮公共部位楼地面面层。玻璃幕墙整体灌注结构胶,更换变形铝合金框架、损坏玻璃。(铝塑板墙面参照执行)户外走廊通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门窗整体修换。(二)公建配套:1、道路(路幅宽7米以下):整体修复路面、路牙。2、绿地:经验收投入使用一年后,原有绿地率下降30%的,进行补栽、补植。3、公益性文体设施(亭廊、台、池、雕塑、游乐场、健身设施等):经验收投入使用三年后,设施自然损坏需修换的。综上所述物业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对此物业维修基金不属于个人,不能够退还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5. 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购买房屋时所需要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其实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这笔费用一般为房屋总价的百分之二,而且必须要缴纳且不能够退还。1、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来说是退不的,如果是公共维修基金的话,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但是不能退给个人。2、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包括哪些?(一)房屋本体拆换加固受损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恢复承载能力。修缮屋面渗漏部位(超过整幢屋面面积20%以上),重铺、新换隔热板。整体修缮户外墙面、顶棚、踢脚线、外檐、雨篷抹灰层或块料面层。整体修缮公共部位楼地面面层。玻璃幕墙整体灌注结构胶,更换变形铝合金框架、损坏玻璃。(铝塑板墙面参照执行)户外走廊通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门窗整体修换。(二)公建配套:1、道路(路幅宽7米以下):整体修复路面、路牙。2、绿地:经验收投入使用一年后,原有绿地率下降30%的,进行补栽、补植。3、公益性文体设施(亭廊、台、池、雕塑、游乐场、健身设施等):经验收投入使用三年后,设施自然损坏需修换的。综上所述物业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对此物业维修基金不属于个人,不能够退还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6. 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是不可以退的。但如果有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向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提出退还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的申请:
1、购房人在购买商品住宅已缴存维修基金后,退、换已购商品住宅的;
2、已缴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商品住宅,因拆迁等造成灭失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历扰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差烂数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房屋维修基金相关规定》第八条 
维修基金自存入维修基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虚首维修基金利息净收益转作维修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7. 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一、住房维修基金为什么交
房子的维修基金一般在交房后就需要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是业主购房中所必需要履行的义务,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缴。
2、法律依据: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房屋维修基金,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退: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
(三)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新买房不要了,房屋维修基金是能够退还的。房屋维修基金是购房者后期解决房屋证所必须的许多手续中的一部分。不再买下该房屋的人,退款的,所交纳的维修基金是要全部退还购房者的。房屋维修基金事实上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事项,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本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订立有关维修基金交缴商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有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本交存的现行准则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8. 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维修基金是不可以退的。关于维修基金扩展资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应当接受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第十七条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