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024-05-18 14:05

1. 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 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 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报销。
个人帐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在一个结算期(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内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为减轻肾透析、肾移植、恶性肿瘤及精神病患者的负担,保证其基本医疗,某些药物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进行支付。如肾透析患者在门诊因病情需要,所进行的检查、治疗及使用的相关药品;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的患者,在门诊因病情需要,所进行的检查、治疗及使用的相关药品;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进行放射治疗、化学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辅助性治疗的中药费用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此外,精神病患者将获得更优惠的条件,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定点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精神科病房住院,一年内只收取一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费用,并减收起付标准的50%。

3. 山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山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及不予报销范围。报销标准有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及大病报销。不属于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包括自行就医、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等。山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呢?有哪些医疗费用不属于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山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范围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山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一、门诊报销标准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二、住院报销标准      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住院报销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三、大病报销标准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万元。      山西农村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我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

山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4. 山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新规定

 山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一、门诊报销标准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住院报销标准
    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住院报销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大病报销标准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山西农村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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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山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规定

 很多人总说我老家有买保险了,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了,什么都报,不需要商业保险了,其实这是一个误区,那么您知道它是怎么报销吗?什么能报?什么不可以?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山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吧!
    
  山西省新农合大病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据了解,山西省在已开展提高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6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新增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死、1型糖尿病、甲亢、脑梗塞、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14种重大疾病。
  以上这些大病虽然在之前就已经包括在了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之内,但是具体的实际报销比例有一定的限制,通常来讲是不超过50%的。而对于任何一个农村家庭来说,以上随便哪一类大病就可能使得这个家庭因病返穷。
  这次政策将这些大病全部囊括在内,这些疾病的住院医药费用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限额内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和患者共同支付。这些疾病的实际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即新农合补偿70%的同时,如果患者属于贫困救助对象,民政部门还将补偿20%,患者只需支付医药费用的10%。
  接下来让大家来了解一下2017年山西省农村新农合保险报销范围:
  新农合目前覆盖参合人口共78.1023万人,它的保费按新农合筹资标准的5%统筹,标准为每年每人23.5元,总计1835.4万元,以后年度根据基金筹集及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支付比例为1.2万元至5万元(含)的按45%给予支付,5万元至10万元(含)的按65%给予支付,10万元至20万元(含)的按75%给予支付,20万元至30万元(含)的按80%给予支付,30万以上的按85%给予支付。
  山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一、门诊报销标准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住院报销标准
  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住院报销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大病报销标准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山西农村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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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规定

6. 山西农村医保报销范围比列

山西省农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农村医疗保险补偿范围与标准1、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山西省农村医疗保险

农村医疗保险补偿范围与标准1、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住院补偿(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3、大病补偿(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供你参考)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山西省农村医疗保险

8. 山西新农合报销范围有哪些

1、门诊统筹基金补偿
(1)普通门诊统筹基金补偿:严格按照《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通门诊统筹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2)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补偿:将常见慢性病分为Ⅰ、Ⅱ两类纳入门诊统筹基金补偿范围。其中:
Ⅰ类慢性病病种包括:慢性心功能衰竭、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肾病综合症、终末期肾病、肾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特发性紫癜、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精神病、癫痫病、银屑病、白癜风、强直性脊柱炎、慢性化脓性骨髓炎、帕金森氏病共16种,补偿比例为60%,不设起付线,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0000元,凭合医证、疾病依据、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票(含清单)、患者和签字人身份证复印件、县农行卡复印件到县合医中心办理补偿。
Ⅱ类慢性病病种包括: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哮喘、脑血管后遗症致神经功能损伤、糖尿病合并心脏病、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糖尿病合并肾病、糖尿病合并肢端坏疽、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性结核病、布病、膝关节骨性关节炎共15种,按实际门诊药费进行补偿,补偿比例为55%,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2000元,凭合医证、慢病卡、患者或签字人身份证到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直接办理补偿。
对慢性病补偿各乡镇卫生院要严格的登记、审核、鉴定确认,填写《慢性病大额门诊申请审批表》,机打发放《慢性病门诊就诊卡》。乡镇卫生院可直补的慢性病病种,要优先补偿。一次性取药量不得超过1个月的用量,不得滥用辅助药物,严禁使用与《慢性病门诊就诊卡》上病种无关的药品。
2、住院统筹基金补偿: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挂网,实行同级互认,以医疗机构评审级别制定补偿方案,具体如下:

 3、起付线设置: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均要按以上方案设置起付线。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和194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老年人住院补偿比照同级医疗机构减半扣除起付线;肿瘤病人年内因同一种疾病多次住院的,只扣除一次起付线。
 4、封顶线设置:每人每年获得住院补偿的封顶线为15万元。列入提高保障水平范围的重大疾病不计当年封顶线计算基数。
 5、住院分娩补偿:参合孕妇正常产住院分娩,每人次定额补助500元。对剖腹产住院分娩按住院补偿标准执行。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属住院正常分娩的,定额补助后,筛查费用另按住院补偿标准计入母亲住院费用中补偿;属剖腹产的,筛查费用纳入母亲住院费用,按住院补偿标准执行。
 6、扩大住院补偿范围:将非刑事责任方参合农民意外伤害和交通事故发生的住院费用列入补偿范围,但1954年12月31日之后和199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首次外伤患者补偿比例降低10%;将上年度1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婴儿视为错过本年度缴费期,可随参合母亲或父亲执行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例,与母亲或父亲合计一个封顶线。对于新生儿、婴儿单独计费的住院费用,起付线执行降低50%的规定,但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继续将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白血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血友病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参照同级住院补偿标准执行,每半年累计一次起付线到县合医中心进行结报,补偿材料同Ⅰ类慢性病。此五类病种不再享受慢性病补偿规定。对于其他政策规定费用优惠的医疗项目,首先执行优惠政策,再对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医疗项目按照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合计补偿数不得超过其实际住院费用。
 7、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实施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塞、I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22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省、市、县定点医疗机构统一限额付费标准,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不设起付线,按实际发生医药费用的70%补偿(见附件2),且只享受一次70%的补偿政策。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按每次实际发生医药费用补偿70%,累计不超过病种最高年限额付费标准。但不在定点医院治疗、不采取本方案规定的治疗方法(见附件2)或再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均不列入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范围,按补偿方案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