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经济法主体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2024-05-18 11:29

1. 什么是经济法主体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  )是经济法主体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A.国家机关  B.企业法人  C。企业内部组织  D.公民个人
正确答案选B。

什么是经济法主体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2. 经济法的主体

法律分析:经济法的主体有:市场主体(比如经营者)、经济行政主体(比如地方政府)和社会中间层主体(比如市场中介)或者生产主体(如生产者)、交换主体(如经营者)、分配主体(如政府机构)和消费主体(如消费者)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3. 经济法主体的基本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有法定取得和授权取得两种方式。相对于民法和行政法主体而言,经济法主体具有不同于它们的本质属性:首先,经济法主体具有经济利益性,即它应当是某种经济利益的明确代表,是该种经济利益的积极追求和维护者。不论国家主体也好,还是组织主体、个人主体也好,法律对经济法主体经济行为的调控,更多地通过平衡协调的手段控制该类主体行为的经济成本和经济收益完成的。其次,经济法主体具有纵横统一性,这是由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应当是纵向因素和横向因素的统一所决定的。最后,经济法主体具有责任优先性,即它应当以社会责任作为自己的定位标准和行为准则,同时国家和社会也应当将社会责任作为评价其在法律关系中所处地位和所为法律行为的标准。

经济法主体的基本概念

4. 构筑经济法主体体系结构应明确哪几个前提?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对经济法的主体体系结构的组成具有决定意义;
(2)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在经济法主体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是经济法的重要主体;
(3)企业在经济法主体结构中处于基础地位,是经济法的基本主体;
(4)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企业的 内部机构可以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5)公民个人也能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6)各主体间组成多层次、双重职能、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5. 经济法的主体

法律分析:经济法主体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为义务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经济法的主体

6. 经济法的基本主体是什么

  经济法主体亦称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它是经济法律关系构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既是经济权利(权力)的享有者,又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
  经济法主体的范围包括:
  1.国家机关。
  2.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3.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4.公民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经济法主体基本特征:
  1、范围的广泛性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经济法主体数量庞大,类型丰富,这是主体经济利益性的外在化要求:通过对每种经济利益都有数种具体经济法主体加以代表、维护和追求,实现各种经济利益的和谐发展,才能最终达致经济法所要维护的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2、地位的层级性
  这里的层级性和层次性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层级更强调纵向位阶与横向位阶的统一。理解经济法主体层级性的时候,要清醒地认识到经济法主体地位“不平等”并非行使国家
  经济法主体相关书籍
  权力的需要使然,而是源自根据主体各自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大小而由法律合理分配的需要,借用经济法“责权利相统一原则”的话说,就是要“以责定权,以责定利”。如果只看到经济法主体之间存在着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而忽视了不同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协作和竞争关系,便会有本末倒置的危险,动摇经济法主体制度存在的基石。
  3、角色的变动性
  就具体的某个经济法主体而言,由于其在不同经济关系中“角色”的不同,也令其主体外在类型和内涵发生着各种交错和转换,比如一个主体既可能是经营者(相对于生产者而言),或者销售者(相对于消费者而言),又可能是竞争者(相对于其他竞争者而言),或者被调控者、被规制者(相对于政府而言),甚至是经过授权的行业管理者(相对于本行业其他经营者),等等。这除了是由经济关系的流动性和复杂性所造成外,主体在不同经济关系中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不同才是主体具有角色变动性的根本原因。

7. 经济法的主要主体是什么

经济法主体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
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为义务主体。
经济法主体有某市财政局、某研究院、某公司的子公司、公民某某等。经济法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扩展资料: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1、国家机关。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等。
2、企业。主要包括各类法人企业、公司及其他非法人企业。企业是联系作为经济管理主体的国家机关和作为消费主体的单位和个人的重要纽带。
3、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
4、社会团体。主要包括党团组织、工会、妇联、行业性、职业性协会及公益性、学术性团体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的主要主体是什么

8. 经济法的基本主体是什么?

  经济法主体亦称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它是经济法律关系构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既是经济权利(权力)的享有者,又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
  经济法主体的范围包括:
  1.国家机关。
  2.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3.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4.公民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经济法主体基本特征:
  1、范围的广泛性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经济法主体数量庞大,类型丰富,这是主体经济利益性的外在化要求:通过对每种经济利益都有数种具体经济法主体加以代表、维护和追求,实现各种经济利益的和谐发展,才能最终达致经济法所要维护的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2、地位的层级性
  这里的层级性和层次性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层级更强调纵向位阶与横向位阶的统一。理解经济法主体层级性的时候,要清醒地认识到经济法主体地位“不平等”并非行使国家
  经济法主体相关书籍
  权力的需要使然,而是源自根据主体各自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大小而由法律合理分配的需要,借用经济法“责权利相统一原则”的话说,就是要“以责定权,以责定利”。如果只看到经济法主体之间存在着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而忽视了不同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协作和竞争关系,便会有本末倒置的危险,动摇经济法主体制度存在的基石。
  3、角色的变动性
  就具体的某个经济法主体而言,由于其在不同经济关系中“角色”的不同,也令其主体外在类型和内涵发生着各种交错和转换,比如一个主体既可能是经营者(相对于生产者而言),或者销售者(相对于消费者而言),又可能是竞争者(相对于其他竞争者而言),或者被调控者、被规制者(相对于政府而言),甚至是经过授权的行业管理者(相对于本行业其他经营者),等等。这除了是由经济关系的流动性和复杂性所造成外,主体在不同经济关系中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不同才是主体具有角色变动性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