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才引进政策

2024-05-09 03:31

1. 泸州市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解析:人才引进落户申请条件 具有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45周岁以下);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 具有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 国内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 引进人才家属子女随迁条件 博士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直系亲属;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大专、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未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厦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规定 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人才,按照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予以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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