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知识产权质押作为担保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30%对是错。

2024-05-06 14:40

1. 以知识产权质押作为担保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30%对是错。

错的。
知识产权质押作为担保,折扣率一般不会超过40%,
标的物的折扣率取决因素:
1、标的的形态,一般像房产、车子等资产,可以达到60%以上。
2、变现能力,一般变现能力越强,折扣率越高。
3、价值的波动,标的评估价值波动越大,期对应的折扣相对越低。
补充:知识产权作为标的情况本身不多,因此往往折扣率较低。

以知识产权质押作为担保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30%对是错。

2. 知识产权质押率是多少

因为一是国家在知识产权质押率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定;二是根据众多的实践案例,质押率在10-60%的都有,个别甚至是更高;三是具体到知识产权,又有很多分类,所以质押率就没有统一标准。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内多省市地区都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
目前凡是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对于贷款企业的授信额度都较低。以交通银行为例,在此次关于知识产权贷款的规定中,专利质押贷款采用综合授信方式,发明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15%,商标专用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50%,最长期限可达3年。
一、知识产权质押风险的影响因素有哪几种?
1、资源类的
包含知识产权的质量、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即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三个方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资源类风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知识产权的属性差异,二是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差异。企业的知识产权质量越高、法律状况明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越低。
2、经营类的
包含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水平、财务报表是否完备、从事的行业、高管人员的素质。作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还款的直接来源——企业,其业务经营的状况直接影响到银行的贷款是否能够归还。
3、利益类的
包含共同利益、分配不公平。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本身而言,其目标是使融资相关主体的利益最大化或是竞争力的最大提升,但是对于不同的运作模式的知识产权质押业务来说,各个质押融资的利益目标和利益分配有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必然会影响到知识产权质押的协同效应和主体间的金融共生关系。
4、市场类的
包含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流动性、知识产权处置路径是否单一、金融市场完善程度、法律法规是否健全。这一类型的风险跟知识产权质押的外部市场环境相适应。相对而言,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和金融市场越发达,知识产权处置越容易,越不可能产生由于企业到期无力还贷面临的知识产权处置无门形成的处置物无法及时或不能变现。小企业贷款的期限短,问题出现快,而我国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尚不完善,导致了知识产权变现困难。

3. 知识产权质押率是多少?有哪些影响因素

一、知识产权质押率是多少?
因为一是国家在知识产权质押率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定;二是根据众多的实践案例,质押率在10-60%的都有,个别甚至是更高;三是具体到知识产权,又有很多分类,所以质押率就没有统一标准。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内多省市地区都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
目前凡是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对于贷款企业的授信额度都较低。以交通银行为例,在此次关于知识产权贷款的规定中,专利质押贷款采用综合授信方式,发明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15%,商标专用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50%,最长期限可达3年。
二、知识产权质押风险的影响因素有哪几种?
1、资源类的
包含知识产权的质量、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即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三个方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资源类风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知识产权的属性差异,二是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差异。企业的知识产权质量越高、法律状况明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越低。
2、经营类的
包含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水平、财务报表是否完备、从事的行业、高管人员的素质。作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还款的直接来源——企业,其业务经营的状况直接影响到银行的贷款是否能够归还。
3、利益类的
包含共同利益、分配不公平。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本身而言,其目标是使融资相关主体的利益最大化或是竞争力的最大提升,但是对于不同的运作模式的知识产权质押业务来说,各个质押融资的利益目标和利益分配有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必然会影响到知识产权质押的协同效应和主体间的金融共生关系。
4、市场类的
包含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流动性、知识产权处置路径是否单一、金融市场完善程度、法律法规是否健全。这一类型的风险跟知识产权质押的外部市场环境相适应。相对而言,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和金融市场越发达,知识产权处置越容易,越不可能产生由于企业到期无力还贷面临的知识产权处置无门形成的处置物无法及时或不能变现。小企业贷款的期限短,问题出现快,而我国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尚不完善,导致了知识产权变现困难。

知识产权质押率是多少?有哪些影响因素

4. 知识产权能不能进行质押?

知识产权可以质押。比如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可以转让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就能够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质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5. 为什么知识产权只能质押,不能抵押?

知识产权现在已经越来越受重视了,但是在之前国内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的认知程度其实不是很高。为什么知识产权只能质押,不能抵押呢?

一、什么是质押和抵押如果大家想要弄清楚知识产权为什么只能质押而不能抵押,那么就必须要分清楚质押和抵押两者之间的区别。抵押其实就是债务人或者是第三人不能够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所以就将这个财产作为债权的一个担保。质押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就是载物人或者是第三人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进行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一种担保。

二、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知识产权最大的特性就是无形性,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本身是一种无形的智力成果,产权可以脱离所有者而进行存在,而且本身也可以同时为多个主体所进行使用,这就说明了知识产权和大家平时在生活中所见到的物体是不一样的,知识产权在一定条件下不会因为多个主体的使用,而就是这个知识的财产在使用的过程之中不会遭到磨损或者是损失,这就是知识产权跟有形财产之间最大的区别,而知识产权的这个特点,也导致了知识产权无法进行抵押。因为进行抵押的东西一定是有形的东西,如果这个东西大家看不到那么就没有办法进行抵押,所以知识产权只能进行质押。

三、结语抵押和质押都是一种担保的方式,就是因为这种行为才产生了担保物权,但是通过小编在上面的分析,大家也能够看出抵押跟质押其实有很大的区别。就是因为知识产权的这种特点才导致了知识产权没有办法进行抵押,但是可以进行质押。

为什么知识产权只能质押,不能抵押?

6. 专利质押担保的范围的界定

1、主债权。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
2、利息。利息指实行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
3、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给付债权人的金额。
4、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
5、质物保管费用。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用,对质物(如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费用。
6、实现质权的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例如,质物估价的费用、质物拍卖费用等。
一、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
(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
(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5)实现质权的途径,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担保合同生效的时间
1、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3、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7.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现状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尚需完善的机制包括:一、建立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协同推进机制;二、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服务机制;三、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四、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管理体系;五、建立有利于知识产权流转的管理机制。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现状

8. 知识产权抵押还是质押?

法律分析:抵押和质押作为担保的方式,基于该等行为产生担保物权。可以看出,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发生担保财产占有转移,即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管理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有、管理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显而易见,抵押的对象以实物为主,质押的对象则以难以触及的无形财产为主。
知识产权最大的特性就是无形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智力创作成果,它可以脱离其所有者而存在,可以同时为多个主体所使用,在一定条件下不会因多个主体的使用而使该项知识财产自身遭受损耗或者灭失。这个特点是与有形财产的不同之处。
从实现目的的角度来讲,对于无形的知识产权,如果不转移占有,则债权人无从实现其债权。
因此,知识产权适用质押,而非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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