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提取比例

2024-05-18 23:11

1. 深圳公积金提取比例

一、深圳公积金提取比例是什么1、深圳公积金提取比例,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五十,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百分之三十。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二、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1、提取公积金的理由必须与相关法规条文符合;2、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吻合法律条文,相对应的审核资料;3、经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申请及材料;4、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后出具书面受理通知;5、银行经办网点向公积金中心提价材料进行审批;6、经批准后提取转账至提取人的个人账户。

深圳公积金提取比例

2. 深圳公积金提取比例

1、深圳公积金提取比例,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五十,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百分之三十。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二、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1、提取公积金的理由必须与相关法规条文符合;2、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吻合法律条文,相对应的审核资料;3、经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申请及材料;4、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后出具书面受理通知;5、银行经办网点向公积金中心提价材料进行审批;6、经批准后提取转账至提取人的个人账户。

3.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如今大部分单位都有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购房、租房、还贷、翻新等用途,累积到比较多的时候可以将它们给提取出来,只是在提取之前要遵循相关规定,那么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什么样的?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知识吧。一、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1、购房提取: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不可超过其账户余额;二套房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0%;若(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2、租房提取: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如果没有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到本次提取的月份数。3、还贷提取:首套房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提取额为申请月缴存额的60%左右。还贷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的未提取额。4、翻建、建造、大修深圳市内住房的情况下,一套房总价款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60%。5、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4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从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算起。二、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首先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终端预约,然后前往柜台办理。银行柜台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身份证原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若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文章结语: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和所需材料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大家有所帮助。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不是特别缺钱,不要随意提取公积金用于日常花费,因为用公积金买房是最划算的哦。【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4. 深圳公积金提取比例

一、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12%。二、最低缴存基数为2130元,最高缴存基数为25044元。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130元。三、自2018年8月1日起,职工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缴存。一、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1、购房提取: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不可超过其账户余额;二套房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0%;若(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2、租房提取: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如果没有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到本次提取的月份数。3、还贷提取:首套房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提取额为申请月缴存额的60%左右。还贷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的未提取额。4、翻建、建造、大修深圳市内住房的情况下,一套房总价款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60%。5、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4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从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算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5. 深圳公积金提取比例

(一)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备注】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一、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深圳公积金提取比例

6.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什么样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住房的,可提取额度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职工在购房总价款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数量平均计算。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五十,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第
(一)项至第
(七)项规定任一情形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
(一)项至第
(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先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后,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第
(八)项情形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期医院相关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但是是需要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进行提取的。一般来说买第一套房是可以全部提取出来的,但是如果是第二套房的话,那么就只能提取到60%的住房公积金了,而且如果是买第三套房子的话那么是不能够提取到住房公积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7.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什么样的

(一)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备注】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是什么样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30271元(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25元5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08元。2015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808元的,自2015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808元。最低缴存基数2030元,最高缴存基数33765元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753元,因此本次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调整为6753元的5倍,即33765元
2、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则本次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2030元。
3、值得注意的是,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未超过最高缴存基数的,以该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最高缴存基数的,则以最高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什么样的

8. 深圳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比 例

  不能全部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建房所需的总金额;
  (2)职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提取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
  (3)职工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超过一年内未就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本人(已婚含配偶)账户存储余额1/2的,一年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