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一种情况具有信托投资的性质( )。 A普通股股票 B企业债券 C开放式基金 D衍生产品

2024-05-18 17:21

1. 以下哪一种情况具有信托投资的性质( )。 A普通股股票 B企业债券 C开放式基金 D衍生产品

答案:C。 
为什么呢?
信托投资: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
开放式基金:利用社会闲散资金组织投资。 
二者都有代客理财的性质。 
而A、B、D皆不是。

以下哪一种情况具有信托投资的性质( )。 A普通股股票 B企业债券 C开放式基金 D衍生产品

2. 为什么商业银行不能进行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希望得到通俗易懂的理由~!~!

信托、投行、证券、期货、银行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指的是委托人基于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特定的管理。一般一个金融机构发起基金产品,由投资人认购,然后信托公司进行投资。信托公司收取管理费用+提成的形式。如比较流行的房地产资金信托,其实就是通过信托公司投资房地产,因为最近银行不愿给房地产公司贷款就变相通过这种形式募集资金了
呵呵
投行,就是投资银行,此类银行专做投资业务,比如承销企业上市股票,债券等等赚取交易佣金即手续费;国外的投行
很多都有自己的交易员,用投行自己的资金交易产生盈利这又是一块利润像高声,摩根都是投行
证券,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范围比较广了
是一个行业的概念。炒证券一般最常接触的就是到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内容有股票
基金等...
期货,是一个交易市场
就和股票一样,期货市场的作用是企业套期保值,股票市场是企业上市融资
银行,这里指的应该就是区别于前面的投资银行,专门做放贷为主业的储蓄银行,靠吃借贷力差盈利,当然还有其他的一点附带服务费用收入
以上为个人理解,欢迎共同探讨

3. 下列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信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答案解析:
[解析]
证券投资基金的流动性较高,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的流动性较低,故
A选项的说法正确。证券投资基金完全由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经理控制,故B选项的说法错误。证券投资信托与证券投资基金十分类似,但二者不等同,故C选项的说法错误。证券投资信托包括债券投资信托产品,可以投资于债券,故D选项的说法错误。

下列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信托的说法,正确的是( )。

4. 下列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信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答案解析:
[解析]
证券投资基金的流动性较高,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的流动性较低,故
A选项的说法正确。证券投资基金完全由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经理控制,故B选项的说法错误。证券投资信托与证券投资基金十分类似,但二者不等同,故C选项的说法错误。证券投资信托包括债券投资信托产品,可以投资于债券,故D选项的说法错误。

5. 它们的比较优势各自有啥: 1.单位投资信托 2.开放式基金 3.个人自主选择的股票和债券

1,信托投资起点高,收益稳定,一般为固定收益型的,可以取得固定的收益,安全性高;但是时间一般也比较固定,流动性差,一般要1到2年。
2,基金有保本和不保本的,有债券型和股票型的,股票型还包含指数型和非指数型的,基金的优势就是专家理财,把资金归集起来,形成规模,管理人有足够的信息和专业知识来确定投资的方向,选择面广,但是国内基金往往是岁股市波动比较大,真正体现投资能力的很少。
3,个人自主选择的股票和债权,就是比较灵活,船小好调头,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投资股票基本是亏多赚少,10炒8亏,债权的话,虽利息波动,操作起来不是那么容易。

它们的比较优势各自有啥: 1.单位投资信托 2.开放式基金 3.个人自主选择的股票和债券

6.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什么特点

随着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加速发展,以信托平台作为私募融资的途径越来越受到关注。2008年6月25日,银监会印发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下称“《操作指引》”)使得信托公司进军私募股权投资领域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私募股权基金信托,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信托,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项下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信托业务。这实际上是一种通过信托模式募集资金对符合法定要求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通过投资未上市企业的上市退出、资产重组或资本运作获取投资收益。私募股权基金信托作为一个全新的投资品种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为信托公司构建新的赢利模式提供了机会和挑战,但同时,也为当前与之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模式
    私募股权基金信托是一种资金信托,按先“筹资”后“投资”的流程进行操作。《操作指引》第21条明确了信托公司是私募股权基金信托中的独一受托人:“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计划设立后,信托公司应亲自处理信托事务,独立自主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信托文件事先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信托公司应对投资顾问的管理团队基本情况和过往业绩等开展尽职调查,并在信托文件中载明。”
   私募股权基金信托基本的运作模式和流程是:(1)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通过信托平台募集资金和设立基金,发行基金凭证 (2)投资人作为委托人,购买基金凭证,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信托合同一经签订后,基金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随即全部转移给受托人;(3)基金保管人(往往是第三方监管银行)对基金财产行使保管权和监督权,并办理投资运作的具体清算交收业务; (4)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基金财产,在发掘投资目标后,向受资公司进行投资,通过受资公司上市或资产并购受益,投资成果的分配依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5)受托人聘请投资顾问就筛选项目、项目投资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6)项目退出后,信托受益人(委托人)根据信托合同享受信托收益或承担风险。私募股权基金信托运作模式的法律框架见下图:
   (二)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的一般形式
    1.法律构架。
    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是依据《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设立的投资基金,通过信托契约明确委托人(投资人)、受托人(投资管理机构)和受益人三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资金与专业管理能力的结合。
   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又称为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其法律架构不是公司,而是投资人将资金委托给运营人经营,投资人和运营人之间是一种委托(信托)关系,是一种存在对等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关系。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方法,是运营人与投资人签订信托契约,运营人向投资人发行基金受益凭证。也可以说,从募集资金的方法看,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和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虽然都是通过“投资人购买”来认购。但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购买的是股份,而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购买的是基金受益凭证。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不是法人实体,而是一种信托资产。由于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不是法人,所以也就无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基金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它的治理结构是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委托管理人和基金委托保管人。另外,由于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的受益人可以由基金投资人指定,即可以实现基金购买人与基金受益享有人的分离,在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结构中,有时会出现基金受益人的概念,但一般情况下基金受益人是否为基金投资人对于基金的经营管理无关紧要。需要指出的是,一些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虽然借用信托计划的形式,但是信托公司并不真正对基金进行经营管理,而是由投资人自行委托给专业的投资机构或者其他资深投资人等,信托公司只是充当信托计划的一个桥梁。此时,信托公司仍然是受托人,但是基金的经营管理权被投资人委托的机构和专业人士——“受托人投资顾问”取代了。

7. 信托型私募基金的信托型私募基金的当事人

1.委托人。委托人即信托型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投资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查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投资人在信托公司不当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解任信托公司并要求信托公司赔偿损失。由于信托型私募基金存在较高的风险,因此仅适用于具有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明确了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应该是合格投资者,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二是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三是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同时,《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在不限制合格机构投资者数量的基础上,规定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2.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因此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只能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的信托公司。信托型私募基金中信托公司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取得报酬,但也应承担如下义务:(1)忠实义务。忠实义务是信托公司承担的最基本义务,它是指信托公司必须以投资人的利益作为处理信托财产的唯一目的,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不得有损害信托财产的行为。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或第三人谋取利益,否则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2)谨慎义务。投资人将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后,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完全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具体应依照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的规定,本着投资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3)分别管理义务。信托公司应将自己的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分开进行管理、分别记账。3.受益人。按照一般的信托理论,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为委托人,也可以为委托人之外的其他人。但《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参与信托计划的投资人必须为唯一的受益人,除投资人之外的任何其他人不得为受益人。此外,信托计划的全体受益人组成受益人大会,决定信托计划文件未事先约定的提前终止信托合同或者延长信托期限、改变信托财产运用方式、更换受托人等重大事项。4、保管人。为了控制风险,信托财产虽然由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和运用,但应当保管在经营稳健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依据信托计划文件需要运用信托资金时,应当向保管人提供信托合同以及资金用途说明。这种模式的好处一方面在于约束信托公司自觉守法经营,另一方面在信托公司违反法律或者信托合同规定运用信托资金时,保管人可通知信托公司纠正并可报告银监会。

信托型私募基金的信托型私募基金的当事人

8. 可支用信托基金又被称为什么

可支用信托基金又被称为动本信托基金。
信托基金也叫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指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发行基金券的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