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对干股的影响

2024-05-09 11:02

1. 公司并购对干股的影响

 从交易主体上看,资产并购的交易主体是并购方和目标公司,权利和义务通常不会影响目标企业的股东。从交易性质来看,资产并购的性质为一般的资产买卖,仅涉及买卖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从并购的意图来看,并购方的并购意图是为了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体现在资产并购中对实际运营中的控制。从并购标的上看,资产并购的标的是目标企业的资产,如实物资产或者专利、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并不影响目标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故资产并购并不影响股权,但通常资产并购会形成对企业运营实际上的控制。【摘要】
公司并购对干股的影响【提问】
 从交易主体上看,资产并购的交易主体是并购方和目标公司,权利和义务通常不会影响目标企业的股东。从交易性质来看,资产并购的性质为一般的资产买卖,仅涉及买卖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从并购的意图来看,并购方的并购意图是为了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体现在资产并购中对实际运营中的控制。从并购标的上看,资产并购的标的是目标企业的资产,如实物资产或者专利、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并不影响目标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故资产并购并不影响股权,但通常资产并购会形成对企业运营实际上的控制。【回答】

公司并购对干股的影响

2. 关于公司并购对股价有影响吗

公司并购会影响到公司股价。具体影响如下:1、股票并购的传闻会影响股票价格,导致上涨;2、企业并购公告发布之前会出现价格上涨的情况;3、其他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3. 公司并购是否对公司股价有影响

公司并购是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以下影响的:
1、企业并购公告发布之前会出现价格上涨的情况;
2、股票并购的传闻会影响股票价格,导致上涨等其他影响。
一、企业并购有哪些程序
企业并购的程序如下:
1、制定并购战略规划;
2、选择并购对象。企业应当对可并购对象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分析,根据并购动机与目的,筛选合适的并购对象;
3、制定并购方案;
4、提交并购报告。确定并购对象后,并购双方应当各自拟订并购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公司并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
2、需要理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3、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4、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
5、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
二、企业并购流程包括什么
企业并购流程包括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并购策略,初步勾勒出拟并购目标企业的轮廓,制定行业、规模、市场份额等对目标企业的预期标准。因此,在产权交易市场搜索并购对象,或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发布并购意向,征集企业卖方,然后对各目标企业进行初步比较,筛选出一个或几个候选目标,进一步调查目标企业的资产、财务、税务、技术、管理和人员等关键信息;
2、并购战略设计阶段。根据上一阶段调查获得的第一手资料,设计了目标企业并购模式及相应的融资、支付、财税、法律等事务安排;
3、谈判签约阶段。并购计划确定后,在此基础上制定并购意向书,作为双方谈判的基础,就并购价格和方式进行谈判,最终签订并购合同;
4、交付与整合阶段。双方签订合同后,交付产权,整合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的企业,充分考虑原目标企业的组织文化和适应性。整合是整个并购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决定并购成功的关键环节。
以上是所有企业并购必须经历的过程。目前,企业的并购分为上市公司的并购和非上市公司,即一般企业的并购。
三、股票遗产可以继承吗?
股票遗产继承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但当产生了股权继承事宜时,建议尽快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以免因时间太长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公司章程可自行规定。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并购是否对公司股价有影响

4. 公司并购是否会影响公司股价

公司并购会对公司股价造成一定影响。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能够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公司合并的程序有哪些?
公司合并程序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合并;
2、合并各方签订书面协议;
3、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5、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企业被并购和重组是一回事吗?
企业并购与重组不一样。企业并购是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涉及到两个及以上的企业;而重组可以是企业自身对自己资金、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的重新配置,对自己本身组织机构的调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5. 公司并购会影响到公司股价吗?

公司并购会对公司股价造成一定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中国法律中关于规范公司并购的规范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目前的并购,不是完全无法可依,而是部分有法可依。但在这可依的部分里,又因法律法规零散、不系统,加之规定有些本身也存在许多问题和缺陷,这主要集中在:
(一)律规范之间缺乏一致性,甚至相互冲突
在并购问题上,我国并没有一部统一的法令,加上多年以来的主体立法的积习,即对不同性质的企业,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不同形式的企业分别作出不同的规定,以至许多规定之间不时回有冲突。例如:有关集体企业兼并是否要经过或如何经过批准这一问题上,有关的规定就大不一样。1989年2月19日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被兼并,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而1990年6月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15条规定:“企业分立、合并等须经原批准该企业设立的机关核准,向当地共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通知开户银行。”1991年9月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15条规定:“集体企业的分立、合并、停产、迁移或者主要登记事项的变更,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依法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上述两条规定虽然把集体所有制企业具体分为乡村与城镇两类,但仍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范围。而“备案”、“核准”、“批准”的要求却显然是相冲突的。
(二)套法律规范不及时,存在法律空白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31条规定:“股票溢价发行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148条规定:“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有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还有,1993年4月22日《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36条规定:“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上述这些“另行规定”也都是至今未见,实际无规定。
(三)律规范缺乏系统性,存在法律漏洞
并购中有些基本问题,我国至今未有规定。例如收购中对与股票有关的特别权如期权、认股证等,就没有作出任何规定,而实际上,在不少上市公司的股票已出现有这些权利。
同时,对于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收购问题,在我国是允许还是不允许?如果允许,条件是什么?应如何操作?要不要取得批准?等等,也没有规定。
还有,并购中出现的争议的管辖问题,谁来管辖?是法院还是行政机关如证监会?还是可以仲裁?还是必须先经过行政机关调处,不服再进入司法程序?这些问题,到现在也没有解决。出现了并购争议,不知该向谁申请处理,有的法院或政府机关受理了争议,却又找不出相应的法律根据。而这事实上就为许多违规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二、企业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企业并购融资的方式有:
1、通过依法发行股票来融资;
2、通过依法发行公司债券来融资;
3、通过借贷资金来融资;
4、通过质押公司部分财产来融资。

公司并购会影响到公司股价吗?

6. 公司并购会影响到公司股价吗

公司并购会对公司股价造成一定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中国法律中关于规范公司并购的规范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目前的并购,不是完全无法可依,而是部分有法可依。但在这可依的部分里,又因法律法规零散、不系统,加之规定有些本身也存在许多问题和缺陷,这主要集中在:
(一)律规范之间缺乏一致性,甚至相互冲突
在并购问题上,我国并没有一部统一的法令,加上多年以来的主体立法的积习,即对不同性质的企业,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不同形式的企业分别作出不同的规定,以至许多规定之间不时回有冲突。例如:有关集体企业兼并是否要经过或如何经过批准这一问题上,有关的规定就大不一样。1989年2月19日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被兼并,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而1990年6月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15条规定:“企业分立、合并等须经原批准该企业设立的机关核准,向当地共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通知开户银行。”1991年9月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15条规定:“集体企业的分立、合并、停产、迁移或者主要登记事项的变更,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依法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上述两条规定虽然把集体所有制企业具体分为乡村与城镇两类,但仍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范围。而“备案”、“核准”、“批准”的要求却显然是相冲突的。
(二)套法律规范不及时,存在法律空白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31条规定:“股票溢价发行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148条规定:“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有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还有,1993年4月22日《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36条规定:“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上述这些“另行规定”也都是至今未见,实际无规定。
(三)律规范缺乏系统性,存在法律漏洞
并购中有些基本问题,我国至今未有规定。例如收购中对与股票有关的特别权如期权、认股证等,就没有作出任何规定,而实际上,在不少上市公司的股票已出现有这些权利。
同时,对于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收购问题,在我国是允许还是不允许?如果允许,条件是什么?应如何操作?要不要取得批准?等等,也没有规定。
还有,并购中出现的争议的管辖问题,谁来管辖?是法院还是行政机关如证监会?还是可以仲裁?还是必须先经过行政机关调处,不服再进入司法程序?这些问题,到现在也没有解决。出现了并购争议,不知该向谁申请处理,有的法院或政府机关受理了争议,却又找不出相应的法律根据。而这事实上就为许多违规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二、企业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企业并购融资的方式有:
1、通过依法发行股票来融资;
2、通过依法发行公司债券来融资;
3、通过借贷资金来融资;
4、通过质押公司部分财产来融资。

7. 公司并购会影响到公司股价吗

法律分析:公司并购会对公司股价造成一定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并购会影响到公司股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