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作协议到期还有效吗

2024-05-17 17:10

1. 合伙合作协议到期还有效吗

合作协议到期就无效了。合同失效了,对双方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合同双方没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合伙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作协议到期其效力就终止了。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合伙合作协议有什么特征
1、合伙合作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
2、合伙合作协议的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自愿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观点、主张强加给另一方。
3、合伙合作协议的目的性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合伙合作协议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两个以上当事人不仅作出意思表示,而且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合伙协议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伙协议中需要坚守的原则是什么
1、掌握合伙的最本质特征。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并要求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这就是说,做为合伙,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盈亏与共。
2、合伙协议不允许约定一部分人只享受利益,不承担风险。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3、合伙人退伙,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如果不经同意,因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合作协议到期还有效吗

2. 合伙合同到期了还是合伙状态吗

合伙合同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从事合伙事务,合伙关系继续存续,合伙合同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从事合伙事务经营管理,分配合伙利润,合伙关系继续存续,变为不定期合伙。
一、孕妇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孕妇合同到期,公司是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只有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除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二十五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合伙合同到期后多长时间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合伙合同的诉讼时效按上述规定计算。

3. 合伙协议过期还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规定,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应当解散。也就是说,合伙到期后如合伙人不继续经营的,合伙协议终止失效。合伙到期后继续经营,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协议仍有效,合伙期限为不定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合伙协议过期还有效吗?

4. 合伙协议到期后是否会自动解除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到期后如果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的,协议不算自动解除,而是算自动终止。合伙企业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但如果合伙人决定要继续经营的,则可以续签合伙协议。
一、合伙企业财产怎么分割
如果散伙,那么应成立清算组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税、费扣除后的余额进行分配,分配首先是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没有的可以再协调,协商不成的一般按照补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比例的,按均等分配。由于合伙不享有法人资格,不形成统一的法人财产所有权,故合伙财产的性质比法人财产更为复杂。合伙的财产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合伙人出资形成的财产和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下面分述之:
(一)合伙财产的概述
合伙财产指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二)合伙财产的范围
合伙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全体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是指各台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成立后解散前,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全部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二、合伙投资注意事项
合伙投资注意事项如下:(一)合伙前,要明确每个人的出资方式,不同的出资方式会有不同的规定,并且明确自己的账目;(二)合伙时,要签订合伙协议。尽管法律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仅仅解决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问题,而对于合伙人内部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明确规定。合伙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各合伙人出资方式和出资份额;2、利润分配、亏损承担的份额及方式;3、合伙人的权利义务;4、合伙事务的处理;5、合伙支出和重大决策的决定。各合伙人根据出资比例享有决策权利。(三)合伙关系终止时,首先要进行清算,对合伙财产进行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没有协议且协商不成的,按照出资数额进行处理。
三、还有退伙清算协议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债务;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人退伙,在按照退伙时的生产经营和财产状况进行必要的结算后,应根据以下两种情况对其财产进行处理和退还:第一,退伙时,经结算,企业的现实财产少于原始出资的,按现实财产折算的份额返还退伙人;企业经营持平的,将原始出资财产返还退伙人;企业经营有盈利的,要连同退伙人原始出资和应分得的收益一起返还退伙人,即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5. 合伙合同过期了还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应当解散。也就是说,合伙到期后如合伙人不继续经营的,合伙协议终止失效。合伙到期后继续经营,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协议仍有效,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一、什么是合伙合同
合伙合同是法学术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明确,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二、合伙合同的法律规定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第九百七十条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合伙合同过期了还有效吗

6. 合伙合同过期后还有效吗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应当解散。也就是说,合伙到期后如合伙人不继续经营的,合伙协议终止失效。合伙到期后继续经营,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协议仍有效,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一、什么是合伙合同
合伙合同是法学术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明确,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二、合伙合同的法律规定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第九百七十条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7. 合伙合同过期还有效吗

商业合作合同过期的效力:如果商业合同中没有约定默认继续,则不能继续。但是如果双方均继续履行,则该合同转化为不定期合同,即此时双方均可随时向对方提出终止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一、借款合同过期了还有效吗
借款合同过期了还有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但是过期的借款合同已经丧失了胜诉权。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趁人之危的合同有效吗
趁人之危的合同是无效的。一方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趁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有没有效尚未确定,受损害方可以说合同有效,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从而认定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伙合同过期还有效吗

8. 合伙签合同过期了还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规定,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应当解散。也就是说,合伙到期后如合伙人不继续经营的,合伙协议终止失效。合伙到期后继续经营,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协议仍有效,合伙期限为不定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