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侵犯的阿里女员工”被诉名誉侵权,原告是谁?有何背景?

2024-05-04 20:43

1. “遭侵犯的阿里女员工”被诉名誉侵权,原告是谁?有何背景?

引言:近期有一则新闻在网上引起了热议,这个新闻的主角是阿里的女员工和阿里的高管。这名女员工在陪上司出差的时候被逼迫喝酒,之后被猥亵。原告是阿里的高管他的背景是非常强大的,在事情发生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没有人去管阿里高管的,随着事情发酵,网友纷纷讨论起来,引起国家公安机关的注意,这件事情才被提起。

一、案件起因
在2021年7月份,阿里的高管带着集团的女员工来到济南出差。在晚上和商家进行应酬的时候,阿里高管为了讨好客户,让女同事陪客户喝酒之后,女同事在醉酒醒后认为在醉酒的状态下可能被人侵害,所以就报了警。然后在监控下发现女上司多次进入员工的房间,之后男上司对于此次行为进行了否认,还说一切都是女生自己主动的,后来女生向公司反映自己的遭遇,都劝女生等待警察的调查。后来女生在跟公司起冲突的过程当中被发到网上才引起网友的热议,后来这件事情在网上发酵之后,才得到了进一步的处理。所以很多网友都纷纷表示引起热议的时候才来解决。

二、女性维权为什么这么难
对于女性来说,很多时候女性的压迫是比较大的,而很多人认为女性不能够传宗接代就不比男人好,所以对于女生来说,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贞操,直到到现在有些人的脑子里依然这样想着,要让女性顾及自己的颜面,想想自己的以后,因为一旦事情宣扬出去之后,人们对女性总会指指点点,好像是女性犯了错误一样,会把女性放在一个道德的高点上,如果想要让生活变得安稳,就要时时刻刻的警惕,其实这样对于女性来说是另外一种压迫。

三、总结
最后现在女性受伤害的案子其实非常多的,很多人都希望从受害者身上找原因,其实这样对于女性来说都是不公平的。所以女性当遇到职场骚扰的时候,应该立刻向骚扰者表达拒绝的立场,同时收集证据,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这样才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遭侵犯的阿里女员工”被诉名誉侵权,原告是谁?有何背景?

2. “遭侵犯的阿里女员工”被诉名誉侵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件的起因是这名女员工在公司食堂控诉自己被侵犯了,随后相关的当事人被依法传唤,公司也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然而事情的真相却并非如此。
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根据相关调查,该名女员工所陈述的事情有大部分是真实存在的。即自己在饭桌上被人灌酒,自己被人扶回酒店,回到酒店后,同事也是去而复返。但是这一切并非如女同事所说的是在意识模糊的情况下发生的,而是她自愿的。
从事件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看,该名女员工是主动诱惑对方,并且在事后还在社交软件上联系对方,收取了对方的红包。

该女子选择这种维权方式的目的是什么?该名员工的控诉是自己遭到了侵犯,但是她没有选择报警,而是选择在公司食堂大闹。原因有二,第一是她所控诉的事情存在虚假成分,经不起查;第二是她希望通过舆论来解决问题。她率先制造舆论掌握主动权,进而希望自己的诉求能够被满足,也就是说她并不打算闹到警察局去,而是希望公司内部解决。但是没想到现在是一个网络时代,你的随意一闹就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最后就被警察找上门了。

当事人家属是否该维权?作为当事人家属,非常悲哀的一点是这件事确实是自己老公和别人自愿发生的,却被对方说成胁迫。这两个动词是有本质上的区别;前者属于道德范畴,是家庭矛盾;后者则是属于法律范畴,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即使丈夫最后没有犯罪,但是也因此丢掉了工作,自己的生活被影响到了。所以作为家属,她自然有权利去维权,也应该去维权。她选择的方式也非常正规,就直接走法律程序,让法律来治理这个虚假的女员工。

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看法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3. 自称遭侵犯的阿里女员工被诉名誉侵权,这件事情后续会如何发展?

自称遭侵犯的阿里女员工周某被阿里原COO李永和诉名誉侵权,此事很有可能出现两极分化的处理:一、此案被法院终止审理,周某无任何损失;二、此案被法院受理,周某胜诉或者败诉。事情的走向其实很简单,关键就在于有没进入法院审理程序而已。按目前网上可以看到的信息,在李永和处理周某被强制猥亵的事件当中,李永和并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他在一开始并没有太过注重周某的请求,最后也就导致周某在阿里的食堂广派传单宣传。这不仅把济南某商店的老板送进了监狱,同时也让周某直属上司受到了刑事拘留15天的处罚。
一、如果案件被法院终止审理 
根据周某对网络发布的信息,周某在被强制猥亵事件之后精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她目前已经被诊断为重度抑郁,所以她正在申请法院终止审理此案。按照周某的说法,其实此案被终止审理的可能是存在的,毕竟被告已不适合出席这种一般的诉讼场合,法院一旦受理对被告来说将会造成极大的伤害。
二、如果案件被受理
按照李永和的说法,李永和在公司的时候就已经在积极处理周某被强制猥亵这一事件,他只有在公安机关彻底确认公司几个员工存在侵犯行为的时候才会将他们辞退。对于李永和的说法,周某其实是不认可的,这也就会导致法院受理此案件之后出现两种结果:首先,如果李永和所称的这一理由成立,那么李永和很有可能会胜诉,而周某则要在全国性影响的网页上公开连续道歉15天;其次,假如李永和的这一辩称,并不能得到相应证据的支持,那么李永和将会败诉,此时周某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三、总结
其实这件事件现如今仍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但我们基本上可以得知公司既然对李永和作出处理,那么李永和应该是有一些不称职的地方,否则公司也真不会为了所谓的舆论压力而解雇一个没有任何错误的高管。当然,最后这件事情究竟会被法院终止审理或者被法院受理我们不得而知,毕竟这要看李永和和周某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申请是否被法院认可。

自称遭侵犯的阿里女员工被诉名誉侵权,这件事情后续会如何发展?

4. 自称遭侵犯的阿里女员工被诉名誉侵权,案件将会如何发展?

阿里女员工周某自称遭性侵的桃色事件,在网络上掀起全民围观和道德审判,笔者出于律师的职业敏感度始终持续关注着事情的走向。2021年9月6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通报对原阿里员工王某文终止侦查时,包括笔者在内的不少同行一致认为王某文完全可以提起名誉维权诉讼,被告无疑是他曾经的下属周某。

在界定侵害名誉权行为时,法院会着眼于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调和,并将其作为利益衡量的因素,并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在起诉书中,李永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周某在全国性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连续15日书面向原告赔礼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索赔人民币现金1元。
对于原告李永和的诉请,周某回复,自己没有侵犯原告的名誉权,根据法律规定,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涉嫌犯罪行为侵害,依法向公司投诉举报,不构成所谓侵害名誉权;原告因为工作过错被公司要求引咎辞职是公司的管理行为,原告也认可并且提出辞职,没有提出异议,配合了公司管理。

且在阿里巴巴和公安机关调查期间,不顾原告及其团队积极应对处理事件的事实,在公众场所通过散发传单、喊口号、拉横幅的形式表达“维权主张”,以舆论相要挟,捏造原告“知情却不处理”的虚假事实,具有贬低他人名誉的属性,最终造成原告名誉、经济等各方面严重损失。该起诉称,因为被告上述侵权行为,致使阿里巴巴陷入错误认识,最终做出要求原告引咎辞职的错误决定。

5. 张某妻子发声,对“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会有影响吗?

 张某妻子在自述中写道,“相信法律,相信警察,相信正义!但是现在我丈夫被捕了,我不能再沉默”,并提出了关于此案件的五个疑问:周某为何与张某有亲密举动?周某是真醉还是装醉?周某为何让张某去陪她?周某第一次报警为何未提张某?周某为何在28日早上联系张某?
      批准逮捕是否意味着张某构成犯罪? 
   “从正常的诉讼流程来看,逮捕意味着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发生,且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因此,张某被逮捕,可以认为司法机关掌握了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的确凿证据。”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犯罪法律部主任翟振轶说。
   对此,贵州省毕节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姜桢祥指出,“最终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经过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如果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会宣判其无罪。”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伟称,该案件也有反转的可能性。
   另有一些律师指出,该案件反转的难度较大。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前军说:“按道理来讲,张某从拘留到逮捕被持续羁押的时间内,侦查机关拿到也巩固了相关证据。”
    该案件  是否还存在反转的空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同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李前军指出,张某一方除了在程序上寻求羁押必要性的考虑,在案件尚未侦查终结之前,仍可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诉,同时做好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准备。
   “从目前的报道来看,客观物证如生物检材、体液等比较少,主要的证据可能就是双方当事人或参与人的陈述。这些属于言词证据,主观性强,容易改变或反复,还容易受到制作笔录人的影响,尚不确定能否经受住当庭质证的考验。最终的目的是要排除舆论的干扰,回归到案件本身,让事实和证据说话,张某有罪被判刑才不冤。”翟振轶说。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李立军

张某妻子发声,对“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会有影响吗?

6.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一审宣判,法律上不服应当怎么办?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一审宣判,如果犯罪嫌疑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以提出上诉,法庭会在接到上诉申请之后,批准并且排期开庭再次审理!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一案,一审法院认定张某犯强制猥亵罪,刑期一年半!对于这个结果,张某表示不服,当庭上诉!张某并非是孤军奋战,他的妻子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也不服,正在努力替张某奔走!张某的妻子已经不止一次在网上发声声讨周某倒打一耙,本末倒置,明明诱导在先却报案!张某妻子的言论几度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让受害人周某多次置于舆论的漩涡当中!
张某的妻子表示要起诉周某,却一直不见她付诸于行动,她在网上多次声讨周某,其实已经涉嫌诽谤,如果周某想追究张某妻子的法律责任,应该一告一个准!张某和张某的妻子看起来都不太懂法,像是法盲!他们没有实证的情况下,想要二审改判,可能性微乎极微!

网友热议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一案,一审宣判之后,网友纷纷表示相信法律的公正公平公开,张某违法犯罪就应该认罪,一直拒绝认罪,只能加重量刑!阿里女员工周某,她曝光被性骚扰一事,是顶着压力,鼓起勇气来曝光的!她报案之后,网上什么声音都有,让她承受了极大的心理压力!此次一审结果出炉,已经说明了一切,那就是周某是正义的一方,一些造谣诽谤是时候停止了!

权利
犯罪嫌疑人上诉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然而,张某应该扪心自问,他做过什么真的不记得了吗?张某自己不记得,但监控却可以还原一切!张某若想改判,只能拿出真凭实据,他真的有吗?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一审宣判,犯罪嫌疑人张某表示不服判决,你的看法是什么?

7.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一审宣判,这一结果有哪些启示?

我想说对于这一个结果,大家应该都能清楚的认识到,善终有善报,恶终有恶报,法律绝对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这件事情从发生以来终于已经告一段落,有了一个确定的结果了。宣判的结果是判处那个被告人张国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骑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得到了严厉的处罚。对于这一结果,我想大家也是比较认同的,但是还是让人非常的气愤,因为这个被告人居然没有认罪的想法,而且他毫无悔罪的表现,而且他的妻子居然还一直在申诉。所以说真的很容引起公愤。这一结果呢,我觉得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多的启示,首先是大家肯定都知道,法律是绝对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的。因此在生活当中我们一定要严以律己,千万不能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能去做伤害别人的事情,不然的话,绝对是会被法律所惩罚的。做出不道德的行为是会被社会道德所谴责的。另外我们在生活当中不仅仅要做到不犯法,而且还要做到有道德修养和情操。有很多事情都是因为自身的道德意志不够,才会去做出那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来,所以说我们自己一定要有那种遵纪守法的意识,一定要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还有就是在生活当中大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不被侵犯,现在很多的公司当中都有所谓的酒桌文化,都是非常的不好的。有些弱小的女性都会被职场潜规则。但很多时候她们的力量都是渺小的,都是敢怒不敢言的,所以我觉得大家一定要敢于直面那些黑暗的力量,一定要勇敢的站出来,胜利绝对是属于你的。坏人终究会得到他应有的惩罚。这件事情真的是太让人气愤了,犯错就算了,还不承认自己犯的错,真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综上所述,大家在生活中既要遵法守法,也要保护好自己哦。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一审宣判,这一结果有哪些启示?

8. 你如何看待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案子非常重要,因为会造成很多人的恐慌,尤其是阿里这个公司里面的女员工,所以尽量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这个侵害别人的员工一定要遭到处罚,最好是刑事方面的处罚,这样才能够给被侵害的女员工,或者是整个公众一个交代。然后阿里这个公司也要做好监管责任,因为发生这样的事情公司肯定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员工的监管方面没有做到合格,才会发生这样严重的事情。总体来说一个公司有女员工被侵害对于整个公司来说,不仅会造成员工的恐慌,而且公司在外面的名声也会下跌很多,所以要尽量杜绝这样的事情。关于如何看待阿里女员工被侵害这个案子,我来谈谈我的看法。
一、首先一定要从重处罚这个犯罪嫌疑人。
我们大多数人对于这种侵害女性的犯罪嫌疑人都非常痛恨,巴不得他们早点死。所以一旦生活中出现这样的人,必须要进行重罚,这样才能杜绝其他人有这种想法。而且这类案件对于公众影响非常重,所以从重处罚才能够给大众一个交代。
二、对于被侵害的女员工及其家庭一定要做好安抚的工作。
对于被侵犯的女员工来说,肯定会留下很深的阴影以及伤害,所以阿里这个公司一定要对其进行安抚。毕竟公司肯定存在不可推脱的责任,所以我感觉赔钱是一定的。
三、阿里这个公司从今以后也要加强监管责任,千万不要让一些有犯罪心理的人进入公司。
出现了这样的丑闻,对于公司来说名声会下跌很多,尤其是阿里这种巨头公司,所以以后千万要对于工作人员把好关,杜绝出现这种现象,不然以后还会出现更大的影响。
我认为这样的事情非常严重,其他公司也要杜绝这种现象,不然会造成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