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模式起源于哪个国家

2024-05-09 18:53

1. p2p模式起源于哪个国家

起源于英国,后来发展到美国,最后引入到中国。
P2P的模式现在有很多种,主流的是P2P和P2B模式:
P2P:P2P,英文为peer-to-peer,即个人对个人的网上借贷模式,即通过P2P平台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给有资金需求的人,而资金借出人也能从中获得收益。


P2B英文解释为person-to-business,即个人贷款给企业的一种借贷模式。借款企业必须要有第三方担保机构进行担保才能进行网上贷款。


p2p模式起源于哪个国家

2. p2p行业在中国最早是在哪个城市开始的?

P2P行业最早应该是从上海开始的,第一家P2P平台应该是拍拍贷,现在发展的也还不错。

接下来讲讲P2P平台和旁氏骗局之间的关系:
第一点:先说个概念,旁氏的本质是借新还旧,需要资金池式的操作模式,进来的资金、出去的资金都要走平台内部。但是监管有条款,P2P平台不得设资金池,以目前的情况看,正规P2P平台在这一点做的都不错。

第二点,利率的问题。银行的一年期贷款利率5.35%,此贷款利率下至银行网点最高可上浮至6-7%左右,如果再将杂七杂八的各项手续费摊进去,实际贷款利率则基本维持在8%-10%左右,但此类情况只可套用于能在银行借款成功的企业。大量的中小企业想要在银行获得贷款是非常困难的,一些中小企业业主、个体户,只能采用向银行抵押房产和交付保证金来申请承兑汇票的方式贴现融资,实际融资成本超过13%。更有一些需要资金周转的个人只需少量短需借款,无法接受银行繁琐的手续审核,在寻找民间小额借贷的过程中,通常需要面对高达20%以上的借款率。(数据可能有误)实际上,12%-18%的借款利率在借贷市场上总的来说是一个合理的区间,平摊到每月的借贷成本也可以接受。但是,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有具体的条款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动辄20%以上年化的平台不要碰。

第三,平台跑路的问题。平台跑路的前提是他们能拿到投资人的钱,找有正规资金托管的P2P平台能大大降低被平台坑钱的概率。风投背景、国资背景的平台也不至于做出拿钱跑路的事来,P2P行业的前景良好,他们又抢先占了一大块市场,这时候拿钱跑路,目光格局也太小了。

第四,平台倒闭。再强大的风控也无法做到零坏账,如果坏账全面爆发,平台又承诺对坏账兜底,肯定玩完没什么好说的。商业银行都能破产,P2P平台做砸了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一句话,P2P是天然高风险投资,拿闲钱玩一玩没什么,全部资金投进入不够还要借钱投,这种心态本身不适合任何理财产品。我个人的建议是,小平台不要碰,高年化平台不要碰,资金托管是必须的(尽管一些跑路平台也有托管,但这确实能大大提高诈骗成本,很多诈骗平台负责人还是不愿意做的)除此之外,风投背景、国资背景、银行托管等附加条件可以提升我对平台的好感度。甄选平台这一步需要你自己去做,盲从他人的建议不是投P2P应有的态度,深入了解一下P2P的知识再决定投不投、怎么投,这点非常重要。
对于P2P理财的旁氏骗局质疑其实一直存在,很大部分原因在于确实存在这样的劣质平台,日渐升温的跑路和平台提现困难就是鲜明的证据。但如果投资人认真回顾P2P发展的历程及总结那些跑路或者提现困难的平台,就会发现以下几个特征:
(一)跑路或提现困难平台普遍都收益畸高,通常高于18%;
(二)存在明显的拆标行为,或者大量虚假标的;
(三)平台管理团队缺乏金融从业背景,或者自身关联企业较多
(四)缺乏投资机构支持
(五)主要业务均为大标同时也要看到,互联网金融整体表现还是不错的,投资人实际损失本金实际不超过2%,当然目前庞大的待收额确实有许多隐雷产生的可能,但整体上看互联网金融仍是前景光明的。至于互联网金融,P2P为何可以提供如此高的收益其实主要有几个因素。
(一)P2P没有资金池,资金直接对接到项目,提高了资金的效率;
(二)P2P主要服务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通常利润率更高,比较典型的如一个烤红薯的可能收益率会超过500%,因此可以支付更高的融资成本;
(三)小微借款的绝对利息并不多,虽然利息相对较高,但考虑到借款额度较小,实际需要支付的绝对利息并不高。

这个事情当然可以按:“有些是,有些不是。”来回复。但对于当下的P2P理财来说,恐怕得用:“大多数都是,少部分不是。”来描述了。其实很多P2P理财的骗局不算是庞氏骗局,很多人不是付不起利息了才跑路而是一开始就想着圈一批钱来就跑路的,这是诈骗。如果圈了钱起来还干了些投资的事,也给了投资人承诺收益,如果盘子转不下去了,应该是非法集资。典型的庞氏骗局是搞个投资基金,不断忽悠新的投资人投资,用新投资人的资金来给所有投资者还本付息,如果没有新的投资或新的投资不足以支付利息,骗局就破裂了。

3. 中国的p2p与美国的有区别么?

  美国的P2P信贷平台和我国的还是存在很大的不同,中国P2P和国外P2P之间的区别如下:
 ①平台模式差异
  国外的网贷平台只是充当了一个信息中介,不参与任何借贷的资金交易,对投资人的损失不进行赔付。而中国网贷平台扮演的角色就非常模糊,即是信息中介,也是信用中介,参与整个借贷的交易,负担保垫付的责任。
  ②自身社会环境
  在国外利率充分市场化,P2P的优势在于更低的利率。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也让投资渠道非常丰富。而在中国,国内金融市场僵化,融资较难、投资渠道匮乏。P2P作为联结投资人和融资人之间的通道,满足供需两端的需求。这就导致P2P行业在中国越来越火热。
  ③征信体系
  外国有相对完善的征信体系,平台可以通过政府和第三方征信机构提供的数据进行线上审核。在中国征信体现很不完善,且央行征信不向P2P平台开放,平台只能以线下审核为主。这就导致了很多坏账的出现,最后投资人迟迟不能体现。
  ④监管法律
  以美国为例,平台受SEC监管,有苛刻的信息披露机制及400万美元保证金要求,P2P公司受《证券法》及各州法律约束。而在中国监管非常欠缺,仅有普通企业的准入门槛。也没有明确法律法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平台跑路的原因。

中国的p2p与美国的有区别么?

4. p2p起源于哪里?

起源

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博士认为现代经济理论在解释和解决贫困方面存在缺陷,为此他于1983年创建了格莱珉银行,通过开展无抵押的小额信贷业务和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机制,不仅创造了利润,而且还使成千上万的穷人尤其是妇女摆脱了贫困,使扶贫者与被扶贫者达到双赢。格莱珉银行已成为100多个国家的效仿对象和盈利兼顾公益的标杆。
创办以来,格莱珉的小额贷款已经帮助了630万名借款人(间接影响到3150万人),其中超过一半脱贫。而且格莱珉银行自1983年创办以来,除了创办当年及1991年至1992年两个水灾特别严重的年头外,一直保持赢利,2005年的赢利达1521万美元。同时,格莱珉银行不仅提供小额贷款,而且也鼓励小额存款,并通过格莱珉银行将这些存款发放给其他需要贷款的人。
这一模式就是最初的P2P金融雏形。
主要分为两种模式,基于电子商务的网络P2P金融和传统线下的P2P金融。

5. 为什么国内P2P与国外不一样?

  P2P借贷,全名是Peer to peer 
lending。Peer是点、对等的主体、平等个体,P2P说的是个人对个人发生的借贷,可以是一群人借给一个人,一个人借给一群人,一群人借给一群人,都没关系。核心是,借贷供需两边直接见面,不需要中介,是一种直接融资。

  从2005年英国的Zopa,到美国的Prosper,到Lending 
Club,国外P2P网站有这样的特点:平台不归集资金,不进行错配,不直接介入风险经营,只扮演信息展示、需求匹配与撮合,资金中转通道。而这正与国内P2P行业有着根本差别——国内P2P网贷平台,本质上仍是信用中介,借贷行为仍是间接融资。

  这样的差别体现在借贷两个方面。在美英发达国家,征信体系发达完善,美国成年居民每个人都有信用分数。Lending 
Club花3美元就可调用借款人信用报告,660分(很高信用分数)以下的借款人基本上不接受。这也使借款人违约成本极高——影响了信用记录,将来您买啥都得全款了。

  而在国内,征信体系严重落后,征信数据分散稀少,P2P平台不得不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线下销售和风险控制。同样由于信用体系缺乏,借款人违约成本低,平台必须承担极高风险。

  这就意味着,国内P2P借贷平台完成的工作不仅仅是交易撮合,还承担着信用和资金中介的角色。这也正是融资人成本高,出资人收益高,平台手续费“三高”的原因所在。

  【网贷ABC】从投资人角度看,国内投资人风险厌恶程度高,承受能力低,平台为了吸引投资人,不得不推出本金乃至本息保障的承诺,使一些平台成为风险的集中地和管理者。

为什么国内P2P与国外不一样?

6. 中国p2p市场与西方p2p市场的区别

国外的p2p平台更多的是中介性质的,第三方平台,既不提供担保,也不承诺什么100%本息保障之类的;而国内的p2p平台,由于数据的不健全,大多数平台目前都提供担保和本息保障之类的承诺。

具体差异:1、平台模式差异
  国外的网贷平台只是充当了一个信息中介,不参与任何借贷的资金交易,对投资人的损失不进行赔付。而中国网贷平台扮演的角色就非常模糊,即是信息中介,也是信用中介,参与整个借贷的交易,负担保垫付的责任。
2、自身社会环境
  在国外利率充分市场化,P2P的优势在于更低的利率。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也让投资渠道非常丰富。而在中国,国内金融市场僵化,融资较难、投资渠道匮乏。P2P作为联结投资人和融资人之间的通道,满足供需两端的需求。这就导致P2P行业在中国越来越火热。
3、征信体系
  外国有相对完善的征信体系,平台可以通过政府和第三方征信机构提供的数据进行线上审核。在中国征信体现很不完善,且央行征信不向P2P平台开放,平台只能以线下审核为主。这就导致了很多坏账的出现,最后投资人迟迟不能体现。
4、监管法律
  以美国为例,平台受SEC监管,有苛刻的信息披露机制及400万美元保证金要求,P2P公司受《证券法》及各州法律约束。而在中国监管非常欠缺,仅有普通企业的准入门槛。也没有明确法律法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平台跑路的原因。

7. 美国P2P“鼻祖”凭什么上市

北京时间12月12日,全球最大的P2P公司LendingClub成功登陆纽交所,成为全球首个上市的P2P平台。LendingClub的IPO价格为15美元,上市首日涨幅高达56.2%,收盘于23.43美元,当日市值达到85亿美元。
  这家盈利并不美妙的公司早在路演阶段就受到机构投资者追捧,几轮路演之后,12月9日,该公司将发行价区间由之前的10美元到12美元上调至12美元到14美元,按发行数量5770万股计算,最高融资额相应地由此前的6.35亿美元增至8.08亿美元。
  与其他P2P公司一样,LendingClub盈利能力不高,今年上半年净亏损达到1650万美元,去年净利润500多万美元。LendingClub贴现率在5.6%~17%,净累积预期损失2.0%~21.9%。


  与国内P2P公司相比,LendingClub的收益率并不算高,历史投资回报率在7.56%~22.68%,平均年化收益率在10%左右。LendingClub的优势在于定价、风险控制与持续经营能力。
  作为一个撮合交易平台,LendingClub负责为借贷双方撮合,一旦撮合成功,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担保的犹他州特许实业银行WebBank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同时WebBank将债权出售给LendingClub,LendingClub再将债权以收益权凭证的形式卖给出借人以完成借贷交易。公司负责贷款的审批和定价,贷款对应票据凭证的发行,以及贷后月度收款付款以及逾期后催收等服务,WebBank发放贷款,最终形成债权凭证,贷款产生的违约风险、提前还款和再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LendingClub的风控系统极佳,P2P风控不再是神话。公司自行开发了风险评估和定价模型,在得到用户授权后从美国Experian、TransUnion和Equifax三大征信局获取用户的信用分数,将高于某个分数线的借款人的借款请求放置于平台上进行筹资。3家征信局通过提供数据获取盈利,与交易是否达成无关。LendingClub在筹资过程中将该分数持续呈现在平台上以供出借客户进行参考,有时候还需要借款人验证其他信息。目前只有10%的贷款申请被批准,约90%的贷款申请被拒绝。
  与传统交易相比,LendingClub效率极高。申请贷款简单,线上操作,风控有效。LendingClub的贷款审批只需7到14天,提供的个人贷款额为1000美元到35000美元,小型公司10万美元,贷款利率从6%至24%不等。
  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不同风险等级的贷款,既可以选择最高信用等级A级的贷款,也可以选择高风险高收益的G级贷款,还可以选择不同风险和不同收益的贷款组合。借款人的借款利率低于信用卡的利率。
  公司有明确的持续经营能力。LendingClub主要收入包括三方面:撮合交易过程中收取交易费,即借贷息差,范围1%~6%;向投资者收取的服务费;向投资基金收取管理费,费率每年0.7%到1.25%不等。
  交易手续费是LendingClub收入的主要来源。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数据,2014年上半年交易手续费收入占总收入的93%。除手续费外,借款人还可能需要支付三类费用。第一是未成功支付的费用,逾期还款的费用,处理支票的费用。
  美国对P2P公司的监管有逐渐严格的趋势,在SEC注册管理,经历金融危机的美国在证券化方面不会听之任之。
  一家好的P2P公司必须具有如下特点:撮合高效、信用可控、想象空间巨大。 LendingClub平台利率虽然只有10%左右,与中国同类公司相比并不起眼,但最高的往往不是最好的,最好的才能做得最久。

美国P2P“鼻祖”凭什么上市

8. P2p的起源

我也不知道,我在财大师上找到了一段关于P2P的介绍:
什么是P2P
P2P金融又叫P2P信贷,意思是:点对点。
P2P金融指不同的网络节点之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指个人),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款。
P2P的起源
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博士认为现代经济理论在解释和解决贫困方面存在缺陷,为此他于1983年创建了格莱珉银行,通过开展无抵押的小额信贷业务和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机制,不仅创造了利润,而且还使成千上万的穷人尤其是妇女摆脱了贫困,使扶贫者与被扶贫者达到双赢。格莱珉银行已成为100多个国家的效仿对象和盈利兼顾公益的标杆。
创办以来,格莱珉的小额贷款已经帮助了630万名借款人(间接影响到3150万人),其中超过一半脱贫。而且格莱珉银行自1983年创办以来,除了创办当年及1991年至1992年两个水灾特别严重的年头外,一直保持赢利,2005年的赢利达1521万美元。同时,格莱珉银行不仅提供小额贷款,而且也鼓励小额存款,并通过格莱珉银行将这些存款发放给其他需要贷款的人。
这一模式就是最初的P2P金融雏形。
主要分为两种模式,基于电子商务的网络P2P金融和传统线下的P2P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