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确认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2024-05-04 14:01

1. 股权转让确认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股权转让的确认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2、股东依法转让股权;
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4、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一、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的股权转让有效力吗
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的股权转让没有效力。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二、公司股东撤股账户如何处理
公司股东是不可以撤股的,若想退出,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达到退出的目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分,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是转让股权退出的股东,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的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应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权转让确认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2. 股权转让确认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确认的条件有:
1、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转让款支付办法和时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法律责任的归属等内容。
2、企业章程改变。
3、转让款已经过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权转让确认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确认的条件有:
1、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转让款支付办法和时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法律责任的归属等内容。
2、企业章程改变。
3、转让款已经过户。
一、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的怎么办
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的,则股东就不能转让股权。因为法律规定,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也就是说,股东转让股权的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中是可以对股权转让设置限制条件甚至是禁止转让股权的。
二、如何防范股权转让的风险?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风险防范措施有:
(一)注意股东人数的限制。
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公司的股东数额要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具体是:1、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2、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否则合同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二)股权转让需其他股东同意的人数。
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即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且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会因程序的瑕疵被认定为无效或撤销。
(三)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具体表现在:1、《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
三、股东死亡家属放弃股权该怎样办理
股东死亡家属放弃股权的在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照章程处理。章程没有具体规定的,由公司股东会决定依法认购或者转让股份。具体来说,股东所占份额的股权价格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评估确定,其他股东和第三人可以转让股权或者公司收购股权,继承人可以取得股权转让款。继承人拟将股权转让给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继承人应当在转让前书面告知其他股东拟转让的股份、转让价款、转让时间、转让方式等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确认条件有哪些

4. 股权转让确认条件有什么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确认的条件有:1、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转让款支付办法和时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法律责任的归属等内容。2、企业章程改变。3、转让款已经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5. 股权转让确认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转让款支付办法和时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法律责任的归属等内容。2、企业章程改变。3、转让款已经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确认条件有哪些

6. 股权转让确认的条件有什么

法律分析:1、股权转让协议依法成立并生效,当事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2、公司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并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7. 股权转让的确认条件有哪些

一、股权转让的确认条件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
(3)条件应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1、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是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
股权转让合同与许多民事合同不同,它更多地具有法定的生效条件。如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获得批准就成为此种股权转让的法定生效要件。有的股权转让合同规定,本合同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或约定本合同自公司其他股东承诺放弃受让股权时起生效等,此属典型的约定生效条件。因此,一个已经签订或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并不一定是已经生效的合同,人民法院在认定合同效力时也应特别注意对生效要件的审查。
2、股权转让当事人订立股权转让合同,除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之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3、除了法律规定之外,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或股权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公司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法律、法规对市场主体权利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如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此类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
4、我国现行立法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要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生效的,主要限于公司中的国有股权转让和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在现有立法中,并无股权转让合同必须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的规定。因此,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都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自成立时生效。
另有一点值得说明的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有区别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的问题,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也不生效。即便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也尚需当事人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

股权转让的确认条件有哪些

8. 股权转让并且确认转让股权都有哪些要件

股权转让确认要件有:
1、股东依法转让股权;
2、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3、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4、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一、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是否还要修改
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是要修改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变更了股东吗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并未发生变更股东的法律效果。
在履行完毕股权转让合同,发放了股东出资证明,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后,受让人才取得了股东资格。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更改手续需要什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更改有以下程序:1、股东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无需征求其他股东同意;2、转让股权后,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3、修改公司章程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4、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