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人没有五险一金合法吗

2024-05-01 23:28

1. 证券经纪人没有五险一金合法吗

经纪人是委托合同,客服经理才有,客户经理是证券公司的正式员工。

证券经纪人没有五险一金合法吗

2. 证券经纪人留存的风险金发放时需要交税吗?

风险金不需要交税,因为风险金不是相当于抵押金类,它不升值,就是按规定一定时期的风险金,到期返还。是经纪人自己拿出的。不是分红或股利,所以不交税。

3. 公司规定每月从工资中扣保证金合法吗

什么保证金?没说清楚...但从工资金扣‘’保证金‘’没有法律依据。
如:

公司规定每月从工资中扣保证金合法吗

4. 方正证券经纪人有风险保证金吗?

这个是有的,风险保证金是从佣金提成里面按一定比例扣除。如果经纪人离职的话可以申请退回这笔资金。在职的话就不可以拿回。主要就是避免经纪人在职期间出现违规行为导致客户损失,然后可以用这笔钱去赔偿客户。

5. 证券经纪人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工作期间,公司一直不给投资理财服务中心任职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也不给缴纳社会保险。
  直到2009年了,营业部要求投资理财服务中心任职人员签订一份不允许填写日期的所谓临时劳动合同,有的公司强迫职工填写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而且要求一式两份的合同全部交由营业部保管,不给劳动者本人。为此遭到职工的拒绝。 最后都被迫交出了办公桌、椅以及文件柜钥匙,不允许上班,也不给办理正常的离职手续。
  职工在无奈的情形下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补缴社会保险等申诉请求。证券公司则声称这些职工与公司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应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律师分析:  对于证券公司声称这些职工是“正式在编职工”以外的自然人,“是以独立身份为公司招揽客户的证券经纪人,不应该享受劳动法的劳动关系待遇”的说法不符合,《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对于证券经纪人身份的界定:
  一、事实上,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招聘为其招揽客户的市场部员工时都以“客户经理”“投资顾问”为名,工作性质为:全职,口头承诺试用期过后订立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
  二、在管理上,1、有严格的上下班时间和考勤制度,迟到、早退、请假等均扣减相应的工资,每天上班由公司安排到指定的区域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工作,下班前需要将全天工作情况写成工作日志报市场部经理审批2、有工作业绩考核,若不能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则按相应比例扣除工资;3、在工资发放上有底薪、佣金提成构成,并且按照国家工资纳税标准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
仲裁认定:  以上所列事实均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核实,所列事实要件均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主要条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理应承认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并承担未签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双倍差额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证券经纪人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6. 银行收取员工风险保证金,合法吗

  从劳动法来看,公司是不合法的,有权利拒交,其实这在很多年前用人单位流行的做法,现在几乎很少了。
  1994年,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或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职工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或收取押金(品)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职工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7. 证券经纪人劳务报酬,扣除的风险保护金应该在税前还是税后扣除?

税后~
客户经理不太清楚~风险金就只是为了防止你在从业期间作出一些损害公司形象利益的事情用的,等你辞职的时候会都给你的~如果他们不给~记得问他们要哦~

证券经纪人劳务报酬,扣除的风险保护金应该在税前还是税后扣除?

8. 证券经纪人返佣给客户是否合法

应该是想多揽些客户的吧。没办法,你们以为有谁真的愿意把到手的东西送人,算是以退为进咯。好样的。于公无害应该不算违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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