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学注会《经济法》:对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的特

2024-05-10 13:52

1. 如何学注会《经济法》:对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的特

1.实际出资人是隐名股东,相对应的,经工商登记的股东是显名股东。工商登记的信息主要是起对外公示的作用,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
   2.实际出资人应该享有股东权利。不过,建议在公司内部的股东名册上应该列上该实际出资人。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如何学注会《经济法》:对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的特

2. 哪位达人能告诉我注会《经济法》哪些内

1.知识点:“赠与”与“遗嘱”分别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还是双方法律行为?
①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你想赠,别人得要,赠与才能成立。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成立赠与。
例如:“给我养老送终,我把我所有的财产给您”——遗赠抚养协议;我愿意送,人家也得愿意给我“养老送终”才行,因此,不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②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若某个人想订立一份遗嘱,他只要自己订立就行,不需要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形下就能订立遗嘱。
2. 知识点:代位权诉讼与撤销权诉讼的费用问题
①代位权诉讼: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
②撤销权诉讼: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债务人承担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③无论是代位权诉讼还是撤销权诉讼,原告(债权人)败诉的,都由原告(债权人)自己承担诉讼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
3. 知识点:“以上”、“以下”、“不满”等是否包含本数?
含本数: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大于等于、小于等于等;
不含本数:不满、以外、超过,大于、小于等。
4. 知识点:共同担保下的保证责任
票据保证人有两个以上,各保证人之间承担什么责任?
票据法第51条规定,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履行了票据债务的保证人,有权向被保证人或共同保证中的其他保证人追偿。至于保证人之 间怎么承担责任,先看他们内部之间的约定(完全可以约定向另一个保证人全部追偿,只要他们自己愿意),只有没有约定的时候,他们才是平均分担。值得注意的 是:一个保证人向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追偿的话,谈的是票据法上的追索;而一个保证人向另一个保证人追偿,此时说的是民法上的追偿,而不是追索。
5. 知识点:强制解散之诉讼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提起股东直接诉讼,要求维护知情权、分红权(分配利润)等即可。
(2)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应通过破产程序解决问题,不能简单的直接把公司解散了事。
(3)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直接进行清算即可,不必再申请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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