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2024-05-10 10:27

1. 债务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折叠短期性
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折叠可逆性
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折叠负担性
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折叠流通性
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股权融资所得资金属于资本金,不需要还本付息,股东的收益来自于税后盈利的分配,也就是股利;债务融资形成的是企业的负债,需要还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债务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2. 什么是债务融资,有什么特点

1、债权融资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
2、债权融资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
3、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
融资特点
就债务融资而言,制定合适的风险策略是一个企业发债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这一策略主要包括企业债券决策时将考虑何种经济及风险因素等。
根据深交所2003年的统计调查显示,从经济因素看,已发债企业在进行债券融资决策时主要考虑的经济因素,首要考虑的是“相对于银行贷款而言债券融资成本低”,其次是“银行贷款受期限和额度的限制”,再次则是“企业有足够的预期现金流”,最后才是“不愿意股权被进一步稀释”等。但是,公司债券加快发展以后,由于债务融资的便利性大大提高,一些建设周期较短、风险较低的投资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来完成;而股票市场将主要面向一些周期较长、风险较高的投资项目。另一方面,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股东比以前更加珍惜自身的股份数量和价值,在融资方式选择上,将更加慎重,如果债券市场融资能够更加方便快捷,相信应当能够吸引一部分企业选择债券融资。此外,债务资本的筹集费用和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权益资本只能扣除筹集费用,股息不能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
融资优势
(1)银行具有信息收集的优势。银行有条件、有能力自己收集分析企业投资、经营、分配、收益的状况,同时能在一个比较长的期间考察和监督企业,有助于防止“道德风险”的出现。
(2)银行具有信息分析研究的规模经济特点。一方面,银行收集同样的信息具有规模经济作用,另一方面,分析大量信息本身也具有规模经济效益。
(3)在长期“专业化”的融资活动中,金融机构发展了一套专业的技能。
(4)银行对企业的控制是一种相机的控制。债权的作用在于:当企业能够清偿债务时,控制权就掌握在企业手中,如果企业还不起债,控制权就转移到银行手中。
融资风险
企业债务融资中的融资风险是指企业因使用债务而产生的由股东承担的附加风险。实际上这种附加风险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企业可能丧失偿还能力的风险;二是由于举债而可能导致企业股东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债权性融资的风险要高于股权融资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资金不能如数偿还的风险。在债务融资方式下,资金不能偿还的损失是由企业自身负担的,企业必须将所借资金全部如数偿还,才能保证企业经营持续进行下去。
资金不能按期偿还的风险。在债务性融资的条件下,举债必须偿还,而且必须按期偿还,这也是西方企业重视现金流量计划的原因之一。当企业不能按期偿债时,将面临丧失信誉、负担赔偿,甚至变卖资产的风险。对有偿债务,企业还将面临不能付息的风险。支持利息是举债的前提,而且利息支付不因企业是否盈利而变化,这就是企业在经营不善时,面临着付息风险。
因此,在实际的融资操作中,作为融资主体的企业必须考虑到期能否还本付息,以防止融资风险的发生。如果企业预期难以还本付息,只能转向融通资本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3. 债务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一、债务融资的概念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向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出售债券、票据筹集营运资金或资本开支。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借出资金,成为公司的债权人,并获得该公司还本付息的承诺。
企业的融资决策都是要考虑融资渠道和融资成本的,因此,产生了一系列的融资理论。
债务融资可进一步细分为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两种模式。一般来说,股权融资方式预期收益较高,需要承担较高的融资成本,而经营风险较小;而债务融资方式,经营风险比较大,预期收益较小。
二、债务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1、短期性
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2、可逆性
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负担性
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4、流通性
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股权融资所得资金属于资本金,不需要还本付息,股东的收益来自于税后盈利的分配,也就是股利;债务融资形成的是企业的负债,需要还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三、企业债务融资为什么会产生风险
1、管理者对债务融资风险认识不充分。
债务融资风险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融资过程中所造成的风险;二是日后的偿付风险。
从目前来看,企业管理层十分注重融资过程中所造成的风险,关注能否筹集到资金、筹集到多少资金、筹集资金的条件是什么,但对于筹集到的债务资金如何利用、日后如何偿还、怎样偿还缺乏较为详细和成熟的考虑。投资项目一开始和中途变更的情况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经常出现,投资决策失误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2、银行对企业的债务监督不充分。
我国企业的高负债已是不争的事实,但这种高负债并没有发挥债权的治理作用,它不但没有能有效地激励和约束企业经营者的行为,反而扭曲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我国对银企关系的制度设计以防范金融风险为主,由此导致了认识的偏差,认为银行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只能以外部监督为主,银行参与公司内部会引起更大的金融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仅仅是一种消极的心态参与公司治理。所以说我国银行债务对企业的约束是软性的。
3、市场利率和汇率的变动。
企业在筹措资金时,可能面临利率或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利率和汇率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企业资金成本的大小。近几年,由于国家实行双紧政策,即紧缩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时,货币的供给量萎缩,贷款的利息率不断提高,这也使得企业所负担的经营成本提高。同样,国际货币市场汇率的变动也给企业带来了外币的收付风险。
4、企业投资决策失误。
投资项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如果决策失误项目失败或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很快建成并形成生产能力,无法尽快地收回资金来偿还本息,就会使企业承受巨大的财务危机。但是,由于决策失误而导致财务危机的案例却经常发生。

债务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4. 债务融资的特点和特点是什么呢

短期性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股权融资所得资金属于资本金,不需要还本付息,股东的收益来自于税后盈利的分配,也就是股利;债务融资形成的是企业的负债,需要还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5. 债务融资特点有哪些?

债务融资的特点是:(一)债务融资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流转;(二)债务融资是企业的固定负担;(三)债务融资是可逆的。通过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四)债务融资的时间较短。【法律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注册申请文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申报。证券交易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债务融资特点有哪些?

6. 债务融资的特点

 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股权融资所得资金属于资本金,不需要还本付息,股东的收益来自于税后盈利的分配,也就是股利;债务融资形成的是企业的负债,需要还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7. 什么是债务融资,债务融资的优缺点有哪些

债务融资的定义:(Debt Financing)指企业通过向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出售债券、票据筹集营运资金或资本开支,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借出资金,成为公司的债权人,并获得该公司还本付息的承诺。债务融资可进一步细分为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两种模式,企业融资方式有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企业的融资决策要考虑融资渠道和融资成本。

什么是债务融资,债务融资的优缺点有哪些

8. 债务类融资的特征

债权融资也有叫债券融资,是有偿使用企业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特点:1、债权融资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2、债权融资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3、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
一、公司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银行贷款是最为常见的融资渠道之一,但是,由于其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手续相对繁琐,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往往远水难解近渴。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二、上市公司融资有什么方式
(一)内源融资
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二)外源融资
上市公司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配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方式;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
1、银行贷款是目前债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在于程序比较简单,融资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只要企业效益良好、融资较容易,缺点是一般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筹资数额有限,还款付息压力大,财务风险较高。
2、公司债券是指由公司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体现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行为。债券在本质上也是借钱与还钱关系,但其与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债券可以公开进行交易。
3、股权融资亦即公司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对上市公司而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属于公司的资本;对股东而言,所持有股份代表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相对于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有着自己的优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前款所称投资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一)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二)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等权益;(三)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四)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五)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六)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七)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八)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