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2024-05-18 17:05

1. 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推动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形式主要分为: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自收自支管理。第三条 没有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或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一)对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实行多种形式的预算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
  (二)对有条件逐步向差额预算管理过渡的全额预算管理单位,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应促其向差额预算管理过渡。
  凡是有一定收入的全额预算管理单位,财政部门应会同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收入规定一定的比例或数额,抵顶事业费预算拨款。第四条 有一定数量的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但还不足以解决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需要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
  (一)对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增收节支留用、减收超支不补的办法。
  (二)对有条件逐步向自收自支管理过渡的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应逐年减少事业费补助,在其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经济自立,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第五条 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可以解决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但尚未具备企业管理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管理。
  (一)对自收自支管理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增收节支留用、减收超支不补的办法。
  (二)收大于支较多的单位,在核定其收支数时应规定其收入的一部分上交财政,或上交主管部门。上交主管部门的可抵顶财政对该部门的事业费拨款,具体比例或数额由财政部门会同单位主管部门核定。
  (三)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单位的事业性质不变,职工的工资、福利、奖励等均执行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四)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仍属预算内事业单位,要按规定编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接受财政监督。
  (五)对有条件向企业管理过渡的自收自支管理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规定期限,促其实行企业管理。实行企业管理后,执行国家对企业的有关规定。第六条 国家鼓励经批准与事业单位脱钩的职工个人或集体举办各种有益于社会的事业,对其中资金确有困难的,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适当支持。第七条 建立基金制度。
  (一)全额预算管理单位的预算包干结余经费,应建立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
  (二)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和自收自支管理单位应逐步建立修购基金制度,修购基金从收入中提取。有条件的自收自支单位应逐步建立折旧制度。单位通过增收节支结余的经费(资金),应建立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有条件的自收自支单位可建立后备基金。
  (三)各事业单位情况不同,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也应该有所差别。总的原则是,同一类型事业单位的奖励基金,自收自支管理单位应高于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应高于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向自收自支管理过渡的,可以实行与事业费减拨速度挂钩的办法。具体比例和办法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第八条 事业单位发放奖金的免税限额由财政部门核定,发放的奖金及超限额发奖交纳的奖金税,均在单位职工奖励基金中开支。
  事业单位发给职工的各种津贴、补贴,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规定。第九条 建立事业周转金制度。为了扶持有收入的事业单位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积极组织收入,各级财政部门应设立事业周转金。周转金有偿使用,定期收回。
  (一)周转金的主要来源:1.财政专项安排和事业费中无偿拨款改有偿使用的资金;2.对有收入事业单位减拨的事业费;3.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上交财政的资金。
  (二)周转金的主要用途:1.解决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资金不足问题;2.扶持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向自收自支管理过渡;3.帮助有偿还能力的事业单位解决更新改造、大型设备购置和开办有收益经营项目等资金临时短缺问题。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各事业主管部门可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本系统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具体办法。

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2.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推动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形式主要分为: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自收自支管理。

第三条 没有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或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一)对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实行多种形式的预算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

(二)对有条件逐步向差额预算管理过渡的全额预算管理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促其向差额预算管理过渡。

凡是有一定收入的全额预算管理单位,财政部门应会同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收入规定一定的比例或数额,抵顶事业费预算拨款。

第四条 有一定数量的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但还不足以解决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需要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

(一)对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增收节支留用、减收超支不补的办法。

(二)对有条件逐步向自收自支管理过渡的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应逐年减少事业费补助,在其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经济自立,实行自收自支管理。

第五条 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可以解决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但尚未具备企业管理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管理。

(一)对自收自支管理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增收节支留用、减收超支不补的办法。

(二)收大于支较多的单位,在核定其收支数时应规定其收入的一部分上交财政,或上交主管部门。上交主管部门的可抵顶财政对该部门的事业费拨款,具体比例或数额由财政部门会同单位主管部门核定。

(三)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单位的事业性质不变,职工的工资、福利、奖励等均执行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四)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仍属预算内事业单位,要按规定编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接受财政监督。

(五)对有条件向企业管理过渡的自收自支管理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规定期限,促其实行企业管理。实行企业管理后,执行国家对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国家鼓励经批准与事业单位脱钩的职工个人或集体举办各种有益于社会的事业,对其中资金确有困难的,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适当支持。

3.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工资的核算

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他个人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明细科目。单位计提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时,借: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20000  绩效工资 10000    社会保险费 993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0000、社会保险 9930    2、支付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27000   贷: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7000  3、支付社会保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3000 、社会保险 9930  贷: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2930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工资的核算

4.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关系

一、《财务规则》与《会计制度》调整的对象不同 
      《财务规则》第1条明确提出,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据此可以看出,财务规则针对的是事业财务管理,调整的是财务管理行为;《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中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度制定本制度。由此可见,《会计制度》针对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质量,调整的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 
        二、《财务规则》、《会计制度》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中的层级不同 
      《财务规则》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中顶层的制度设计,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性设定,是所有事业单位必须遵循的财务制度。而《会计制度》则是中层的制度设计,是会计方面的具体核算方法的设定,是所有事业单位必须遵循的会计制度。
        三、《财务规则》与《《会计制度》在内容上涵盖的范围不同 
        财务和会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尽管两者都与资金的运行有很大关系,但范畴是不同的。《财务规则》涵盖了财务活动的所有方面,包括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等活动。而《会计制度》则仅涵盖了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几个方面。财务活动包含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仅仅是财务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四、《财务规则》与《会计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有侧重 
     《财务规则》侧重于财务管理,事业单位根据上级下达的财务指标,结合市场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按规定来源取得资金,并按规定用途加以使用等,这有利于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会计制度》侧重于新核算体系中的会计科目,通过会计科目的划分,将复杂的业务活动进行科学的分类,以为事业单位报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

5. 国有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是什么?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于1996年10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以不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六条 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 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九条 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条 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

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事业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非财政补助收入部分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国有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是什么?

6. 问: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如何适用?

答:由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和滞后性,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对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适用问题,均提出“由财政部另行规定”。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的适用,均将参公事业单位排除在外。
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还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参公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则不能长时间出现“空挡”。参公单位从单位性质来看属事业单位,但从履行职能和经济业务事项来看,则更多地靠近行政,《公务员法》也将参公人员纳入了公务员管理。从法律衔接、会计实务的角度,建议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渡期,参公事业单位适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参公单位分类定性后,按改革定性来调整制度的适应问题。

7.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介绍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等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介绍

8. 事业单位新制度财务处理的几个问题

一、
1、期初数录入时按原账务全部放在固定资产里,这样对吗?
这个不能简单说对或不对,要看情况。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处理,而不是“一刀切”。
2、“期初数”不知指的是哪个“期初”?如果没有建账的期初不用做分录,直接录入;如果是以前的旧账调到新准则,则需要做结转分录,然后录入期初数。就是说旧账和新账之间要有连贯性,不能把以前的账全部“扔”了,重新再来。
3、采购分录(第一笔)正确。第二笔材料领用计入“事业支出”,报废的材料计入“其他支出”,而不是“事业支出”。
二、能不能继续放在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呢?
新制度未设置“拨入专款”科目。将原账中“拨入专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贷方。不能放在你说的科目中。
1、事业单位新制度是否要每月结转?
分情况处理。有些科目需要结转,有些则年末再结转。是否结转以出报表的需要为准。如“上级补助收入”,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会计制度中所指的期末是指报表截至日,月末或季末或年末。一般,需要年末结转的,会计制度中都会说明,如“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年末应无余额”;再如,“年末,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转入事业基金”,等等。
2、哪些科目要月未结转,哪些科目要年终一次结转?
这个需要看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内容太多,无法一一列举。按上面问题的原则处理吧。
3、如果当年用上年的财政补助结转的资金,应如何做分录?
“财政补助结转”是借贷方都登记的账户,借方登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转过来的金额,贷方登记财政补助收入等转过来的资金,就像企业的本年利润账户一样。使用上年结余,计入相关科目,如事业支出,年末结转时自然就冲减了财政补助结转(计入借方),不在“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处理(使用上年结余)。
三、是否还要用此过渡科目?
需要。会计记账不仅反映结果,也要反映过程。
分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