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

2024-05-09 07:40

1.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一、专利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请求权的内容为依据,可以用说明书或者附图解释。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应当以请求权确定的范围为依据。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取决于图片或照片中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说明。一国或一地区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家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但国家和地区不具有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不被承认的除外。
二、专利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设计专利为十年。专利保护期届满,不缴纳年费或者自愿放弃专利权的,专利不再受保护。独立请求权包括预购部分和特征部分。特征部分应当说明与最近的现有技术不同的技术特征。特征段的技术特征与序列前部分的技术特征相结合,确定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所需的保护范围。
一个例子是一个技术要求:一种产品,包括一种A和B组合物,其特征为c和d,而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包括一种完整的abcd,而不仅仅是一种技术c和d,如果另一人的产品只含有技术特征,而非abcd全部都有都不属于侵权行为,只有当所有的技术特性都被abcd所覆盖时,才会受到侵犯。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中的专利设计产品为准。申请设计不需要提交声明或手册等文本声明,但需要提交图片或照片。
判断侵权行为的标准是:如果与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产品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设计,则认为是侵权,同一产品的目的和功能相同;类似的产品意味着相同的目的。具体功能不同。
相关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

2. 专利没获得授权的原因

专利没获得授权的原因:(1)该专利技术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该专利技术在申请期间发生争议,并没有得到解决;(3)该专利技术虽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但是由于一些专利代理机构“粗制滥造”地工作而毁坏了这一特性,致使其丧失了申请专利的可能。

3. 专利没获得授权的原因

专利没获得授权的原因 (1)该专利技术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该专利技术在申请期间发生争议,并没有得到解决; (3)该专利技术虽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但是由于一些专利代理机构“粗制滥造”地工作而毁坏了这一特性,致使其丧失了申请专利的可能。 如何知道哪些是无效专利?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
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下列具体条款的规定: ① 法2条——关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定义; ② 法20条1款——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进行保密审查; ③ 法22条——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规定;法23条——关于外观设计授权条件的规定; ④法26条3款——关于说明书清楚、完整、实现的要求;法26条4款——关于权利要求书的依据,清楚、简要、限定的规定; ⑤ 法27条2款——图片或照片清楚显示要保护的外观设计的规定; ⑥ 细20条2款——独立权利应当整体反映发、实的技术方案,记载必要技术特征; ⑦法33条——修改超范围的规定;细43条1款——分案申请可享有优先权,但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⑧ 属于法5条的情形——违反法律、遗传资源的问题; ⑨ 属于法25条的情形——6种不授权的情形; ⑩ 法9条的情形——同样发明创造只授一项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专利没获得授权的原因

4. 申请了专利但最终没有授权

理论上来说,法律并没有限制申请人以同一个技术方案反复申请专利的行为,但是,申请人申请专利的目的是什么?正常情况下,申请人申请专利的目的应该是想要将自己拥有的具备专利性的且具有经济价值的某项技术方案作为专利来得到法律层面上的保护。
一件专利申请最终没有得到批准,可能有以下两种种原因:
一、技术方案本身不满足专利授权所需要的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实质性条件要求;
二、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后因程序原因(如提交文件的期限、费用交纳等)不满足专利法的要求。
如果是因为第一种原因而最终未得到授权,就无再次申请的意义。
如果是因为第二种原因而最终未得到授权,就要看申请人的技术方案在最终没有授权的结果出来之前是否已经被公开,如果被公开了,再次申请还是可能会因丧失新颖性而被驳回;如果没有被公开,说不定也有可能得到授权。
如果申请人一定想要得到一个专利证书,不管哪种情况都不妨试试。

5. 专利未授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一项发明正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但还未得到相关专利部门的授权(即申请还未成功)。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的人是专利权或者其他权利人,所以没有授权的专利是不能许可的。
法律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三条 专利实施许可的许可人应当是合法的专利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以共有的专利权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第四条 申请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专利未授权是什么意思

6. 专利未授权是什么意思

一项发明正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但还未得到相关专利部门的授权(即申请还未成功)。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的人是专利权或者其他权利人,所以没有授权的专利是不能许可的。
一、专利成果转化研发实施需要哪些程序
专利成果实施转化,如果是自己的专利,而且自己转化,直接转化即可。如果实施专利者与专利权人不是同一个人,则需要进行实施许可备案。专利技术在获得知识产权局的授权之后,专利发明已经得到社会和国家的认可和保护。但是从专利技术本身,到最终实现产业化,让技术转化成产品还需要经历一段很长的时间。
二、专利转让书面合同应具备什么条款
专利转让书面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项目名称;
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3、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专利权有效期;
4、在专利实施和许可的情况下,一些专利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后签订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说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者已经签订的专利,以及如何转让许可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三、专利转让后的专利费由谁交
专利转让后的专利费由专利权人缴纳。双方可以就此事达成协议。受让人未达成协议的,由于受让人是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有义务缴纳专利年费。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人,发明创造专利的将所有权或者持有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通过专利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也可以与别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实施专利许可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三条专利实施许可的许可人应当是合法的专利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以共有的专利权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第四条申请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7. 未授权专利提出无效

一、授予发明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造成发明专利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的规定。
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说明书应当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和“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的规定。
3、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走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的规定。
4、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规定。
5、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权利“的规定。
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书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的规定。
7、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措施”的规定。
8、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妨害公共利益。
9、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明文规定的“科学发明、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植物新品种和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不予授予专利的范围。
10、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属于在后的申请人,违反专利法关于“两人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在先申请人已获得了该项发明的专利权,排斥了第三人获得专利权的批准。

未授权专利提出无效

8. 申请专利是否包含授权和未授权专利?

  是的,申请专利时,专利审查是审查所有的数据的,包含授权和未授权的专利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如下: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
  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
  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