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局电话多少

2024-05-04 19:13

1. 东莞社保局电话多少

人力资源及社保等相关部分的电话,为全国统一电话,号码为:12333。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大道168号、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

扩展资料:
“12333”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公益服务电话,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和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
2003年,原劳动保障部申请开通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之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84号)、《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对各级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服务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09]35号),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12370用于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
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建设现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在民生服务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不仅成为广大群众了解劳动保障政策信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也提供了一个缓解或解决问题的渠道,将矛盾化解在了萌芽阶段。
同时,各地在系统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在系统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电话咨询服务的形式和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各地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的业务协同、电话咨询服务系统与12333网站的互动、如何将人事人才服务纳入电话咨询服务范围等方面,需要做进一步研究。
目前“12333智询通”已覆盖了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职工福利等10大类政策信息。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统一咨询服务专用电话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
百度百科-12333

东莞社保局电话多少

2. 东莞社保局电话号是多少

东莞市社保局咨询电话:12333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堑头育兴路101号
办公电话:0769-22836661
传真电话:0769-22836685
邮政编码:523888
12333热线也说人社部要求统一设立的咨询热线:
“12333”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公益服务电话,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和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

扩展资料
东莞市社保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技工教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牵头拟订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拟订符合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评价和培养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七)负责人力资源对外交流合作和外国专家的管理,负责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以及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出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规划和建立健全新莞人服务管理体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莞人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新莞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负责界定新莞人享受相关服务的资格和在各行业中新莞人评优推先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统筹协调积分制体系建设,组织拟定、实施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展人才入户、积分制享受公共服务等各项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四)负责人力资源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组织人力资源领域的科学技术理论研究和交流合作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人力资源局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专网-12333咨询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统一咨询服务专用电话

3. 东莞市社保局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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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社保局的电话号码

4. 东莞各社保局电话号码

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168号(雍华庭对面,广发行楼上)咨询电话:12333公交线路:C1、3路、4路、L5、16路、21路、37路、47路,在雍华庭站下车退保取款银行:广发行城中支行(东城大道168号市社保局楼下)职医保报销取款银行:(市属银卡、子女医疗银卡)广发行城中支行(东城大道168号市社保局楼下)金卡可以在全市发展行取款。【社会保障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东莞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入,社会保障作为党和政府着力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东莞得到了长足发展。社会保险已经覆盖全市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以及农民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在我市全面得以实施,为全市社会经济改革和发展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社会保障机构及其职能得到健全,社会保险的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规范、科学,加上高度信息化的社会保障管理系统的建立,必将为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更准确、高效、优质的服务。【机构及职能】设立市社会保障局,作为政府行政机关,并组建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直属社会保障局管理;在各镇区设立社会保障分局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市社会保障局的派出机构。市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工作、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拟定全市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运营等政策,对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4、组织有关社会保险、农民养老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和宣传、教育工作。5、组织、指导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各级派出机构对各项业务的实施。6、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要任务: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2、办理市属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定期发布统计信息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报告;负责管理市属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4、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镇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5、受市社会保障局委托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镇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6、指导镇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7、按照上级统一规定,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以及内部自律工作。8、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服务,受理社会保险方面的投诉,并调解有关纠纷。9、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涉及的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等工作。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镇区社会保障分局主要职责:按照市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负责在镇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组织有关社会保险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镇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各项业务的实施。镇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要任务:办理镇区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业务、待遇支付前的核查上报和待遇给付等工作,办理镇区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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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东莞社保局全部电话号码多少

以下是从东莞社保局找的资料,详细请看下文:问:请问在东莞哪些人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手续?答:广东省户籍,至2011年7月1日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可以申请补缴。或者是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已参保人员且符合第上述要求,并与单位(不含现工作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亦可申请。【承办机构】:东莞社会保障局【办理业务】: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咨询电话】:0769-12333什么人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用?1、广东省户籍,至2011年7月1日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2、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已参保人员且符合第1条,并与单位(不含现工作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一次性补缴社保费需提供什么资料?1、身份证及户口簿;2、个人人事档案原件或工作证、工会证、工资条、津贴表等工资支付凭证等;3、已参保的申请人最后参保地的有效参保证明(在我市参加企业养老参保无需提供)。【备注】:如不能提供原始档案,需填写《遗失档案的未参保企业人员情况表》。补缴手续1、广东省内户籍非东莞户籍,申请人在原来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如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到工作时间最常的原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2、东莞户籍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原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补充说明】1、缴费基数为不低于申请一次性缴费时我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高于申请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2、缴费比例为20%,其中缴费基数的12%计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3、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收取利息、滞纳金。4、办理一次性缴费前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缴清全部费用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到一次性缴费受理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基本养老金。补缴过程常见问题解答一、我爸爸是东莞本地人,2010年之前在东莞某单位上班,但是因为单位无生产经营能力所以单位被迫倒闭了。现在我爸爸没有参加职工社保,也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请问可以帮我爸爸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吗?缴费基数是多少?答:按照规定,广东省户籍,至2011年7月1日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手续。缴费基数为不低于申请一次性缴费时我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高于申请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二、请问在东莞哪些人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手续?答:广东省户籍,至2011年7月1日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可以申请补缴。或者是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已参保人员且符合第上述要求,并与单位(不含现工作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亦可申请。三、请问申请补缴东莞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应该去哪里办理?答:广东省内户籍非东莞户籍,申请人在原来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如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到工作时间最常的原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东莞户籍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原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所需资料如下:1、个人人事档案原件或工作证、工会证、工资条、津贴表等工资支付凭证等;2、身份证及户口簿;3、已参保的申请人最后参保地的有效参保证明(在我市参加企业养老参保无需提供)。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东莞社保局全部电话号码多少

6. 东莞市社保局电话

查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一、 电话查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
二、 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三、终端查询。
1、参保市民可通过该终端进行社会保险查询、社保卡服务、个人权益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功能的操作。
2、登录该终端有两种方式,一是插入参保人员社保卡,二是刷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
3、登录后主页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终端”,终端显示器右侧分别为“业务查询”“业务办理”“政策咨询”“便民服务”四个页面。
4、该终端配置有先进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功能,一是具备连续A4纸张打印功能,并可以套印红色印章;二是支持软键盘输入,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终端修改维护本人的基本信息;此外,该终端还与金融机构联网运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在自助设备上选取缴费档次,实现个人自助缴费。

7. 东莞市社保局电话

东莞社保咨询电话: 0769-12345。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199号二楼社保窗。
官方网站: http://dghrss.dg.gov.cn/sbzw/。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个人办理社保注意事项:
1、只能参加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生育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东莞市社保局电话

8. 东莞社保局电话

0769-88116302。社保局是属于国家性质的行政单位。其下属机构编制为事业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由原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而成,为县级以上政府下属部门,属于行政单位,但其下属机构则为事业编制。

社保局主要职责是: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